第九十五卷  列傳第二十五

耶律弘古耶律馬六蕭滴冽耶律適祿耶律陳家奴耶律特麼

耶律仙童蕭素颯耶律大悲奴

耶律弘古,字胡篤堇,樞密使化哥之弟。

統(tǒng)和間,累遷順義軍節(jié)度使,入為北面林牙。太平元年,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出為彰國軍節(jié)度使,兼山北道兵馬都部署,徙武定軍節(jié)度使。六年,拜惕隱。討阻卜有功。圣宗嘗刺臂血與弘古盟為友,禮遇尤異,拜南府宰相,改上京留守。

重熙六年,遷南院大王,御制誥辭以寵之。十二年,加于越。帝閔其勞,復(fù)授武定軍節(jié)度使,卒。訃聞,上哭曰:「惜哉善人!」喪至,親臨奠焉。

耶律馬六,字揚隱,孟父楚國王之後。性寬和,善諧謔,親朋會遇,一坐盡傾。恬于榮利。

與耶律弘古為刺血友,弘古為惕隱,薦補宿直官。重熙初,遷旗鼓拽剌詳穩(wěn)。為人畏慎容物,或有面相陵折者,恬然若弗聞,不臧否世務(wù)。以故上益親狎。三年,遷崇德宮使,為惕隱,御制誥辭以褒之。拜北院宣徽使,寵遇過宰輔,帝常以兄呼之。

改遼興軍節(jié)度使,卒,年七十。子奴古達,終南京宣徽使。

蕭滴冽,字圖寧,遙輦鮮質(zhì)可汗宮人。

重熙初,遙攝鎮(zhèn)國軍節(jié)度使。六年,奉詔使宋,傷足而跛,不告遂行,帝怒。及還,決以大杖,降同簽?zāi)暇┝羰厥。遙授靜江軍節(jié)度使,歷群牧都林牙,累遷右夷離畢。以才干見任使。

會車駕西征,元昊乞降,帝以前後反覆,遣滴冽往覘誠否。因為元昊陳述禍福,聽命乃還。拜北院樞密副使,出為中京留守。十九年,改西京留守,卒。

耶律適祿,字撒懶。清寧初,為本班郎君,稍遷宿直官。

乾統(tǒng)中,從伐阻卜有功,加奉宸。歷護衛(wèi)太保,改弘義宮副使。時上京梟賊趙鍾哥跋扈自肆,適祿擒之,加泰州觀察使,為達魯虢部節(jié)度使。

天慶中,知興中府,加金吾衛(wèi)上將軍。為盜所殺。

耶律陳家奴,字綿辛,懿祖弟葛剌之八世孫。

重熙中,補牌印郎君。坐直日不至,降本班。會帝獵,陳家奴逐鹿圍內(nèi),鞭之二百。時耶律仁先薦陳家奴健捷比海東青鶻,授御盞郎君。歷鷹坊、尚廄、四方館副使,改徒魯古皮室詳穩(wěn)。會太后生辰,進詩獻馴鹿,太后嘉獎,賜珠二 ,雜彩二百段。兄撒缽卒,陳家奴聞訃,不告而去。帝怒,鞭之。

清寧初,累遷右夷離畢。適帝與燕國王射鹿俱中,王時年九歲,帝悅,陳家奴應(yīng)制進詩。帝喜,解衣以賜。後皇太子廢,帝疑陳家奴黨附,罷之。

時西北諸部寇邊,以陳家奴為烏古部節(jié)度使行軍都監(jiān),賜甲一屬、馬二疋,討諸部,擒其酋送于朝。偵候者見馬蹤,意寇至,陳家奴遣報元帥,耶律愛奴視之曰;「此野馬也!」將出獵,賊至,愛奴戰(zhàn)歿。有司詰按,陳家奴不伏,詔釋之。由是感激,每事竭力。後諸部復(fù)來侵,陳家奴率兵三往,皆克,邊境遂寧。

以老告歸,不從。道宗崩,為山陵使,致仕。年八十卒。

耶律特麼,季父房之後。重熙間,為北克,累遷六部禿里太尉。

大安四年,為倒塌嶺節(jié)度使。頃之,為禁軍都監(jiān)。是冬,討磨古斯,斬首二千馀級。十年,復(fù)討之。既捷,授南院宣徽使。壽隆元年,為北院大王。四年,知黃龍府事,薨。

耶律仙童,仲父房之後。重熙初,為宿直官,累遷惕隱、都監(jiān)。以寬厚稱。

蒲奴里叛,仙童為五國節(jié)度使,率師討之,擒其帥陶得里。又擊烏隗叛,降其眾,改彰國軍節(jié)度使,拜北院大王。清寧二年,知黃龍府事,遷侍衛(wèi)親軍馬步軍都指揮,歷忠順、武定二軍節(jié)度使。致仕,封蔣國公。咸雍初,徙封許國,卒。

蕭素颯,字特免,五院部人。重熙間始仕,累遷北院承旨,彰愍宮使。

清寧初,歷左皮室詳穩(wěn)、右夷離畢。咸雍五年,剖阿里部叛,素颯討降之,率其酋長來朝。帝嘉其功,徙北院林牙,改南院副部署,卒。

子謀魯斡,字回璉,初補夷離畢郎君,遷文班太保。大康中,改南京統(tǒng)軍使,為右夷離畢。與樞密使耶律阿思論事不合,見忌,出為馬群太保。北部來侵,謀魯斡破之,以功遷同知烏古敵烈統(tǒng)軍,仍許便宜行事。

後以讒毀,降領(lǐng)西北路戍軍,復(fù)為馬群太保,卒。

耶律大悲奴,字休堅,王子班聶里古之後。

大康中,歷永興延昌宮使、右皮室詳穩(wěn)。會阻卜叛,奉詔招降之。壽隆二年,拜殿前都點檢。乾統(tǒng)初,歷上京留守、惕隱,復(fù)為都點檢,改西南面招討使。請老,不許。天慶中,留守上京,領(lǐng)北南樞密院點檢中丞諸司等事。以彰國軍節(jié)度使致仕,卒。

大悲奴舉止馴雅,好禮儀,為時人所稱。

論曰:遼自神冊而降,席富強之勢,內(nèi)修法度,外事征伐,一時將帥震揚威靈,風(fēng)行電掃,討西夏,征項,破阻卜,平敵烈。諸部震懾,聞鼙鼓而膽落股弁,斯可謂雄武之國矣。其戰(zhàn)勝攻取,必有奇謀秘計神變莫測者,將前史所載,未足以發(fā)之邪?抑天之所授,眾莫與爭而能然邪?

雖然,兵者兇器,可戢而不可玩;爭者末節(jié),可遏而不可召。此黃石公所謂柔能制剛,弱能制強也。又況乎仁者之無敵哉。遼之君臣智足守此,金人果能乘其敝而躡其後乎?是以於耶律弘古輩諸將,不能無慨然也。

※?庇

一∶ 六年拜惕隱「拜惕隱」三字原錯於六年之上,據(jù)紀(jì)太平六年四月改。

二∶ 十二年 二,原誤「三」。按紀(jì)重熙十二年八月,「于越耶律洪古薨」。洪古即弘古,據(jù)改。

三∶ 三年遷崇德宮使為惕隱 按紀(jì)重熙五年四月,以崇德宮使耶律馬六為惕隱。

四∶ 遙輦鮮質(zhì)可汗宮人 宮下疑脫分字。

五∶ 累遷六部禿里太尉 按百官志二:「奚六部在朝曰奚王府,有二常袞,有二宰相,又有吐里太尉!苟d里太尉即吐里太尉,六部疑應(yīng)作奚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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