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堅丙志卷十六 廣州女

廣州番巷內(nèi)民家女.父母甚愛之.納婿于家.女佷戾不孝.無日不悖其親.紹興二十五年七月、因晝飲過醉.復(fù)詈母.既又走出戶.以右手指畫.肆言穢惡不可聞.鄰人不能堪.至欲相率告官者.忽片云頭上起.雷隨大震.女擊死于道上.其身不仆.手猶舉指如初.予時在南海.即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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