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十七
晉家人傳第五
○高祖皇后李氏
高祖皇后李氏,唐明宗皇帝女也。后初號(hào)永寧公主,清泰二年封魏國長公主。自廢帝立,常疑高祖必反。三年,公主自太原入朝千春節(jié),辭歸,留之不得,廢帝醉,語公主曰:「爾歸何速,欲與石郎反邪?」既醒,左右告之,廢帝大悔。公主歸,以語高祖,高祖由是益不自安。高祖即位,公主當(dāng)為皇后。天福二年三月,有司言:「皇太妃尊號(hào)已正,請上寶冊。」太妃,高祖庶母劉氏也。高祖以宗廟未立,謙抑未皇。七年夏五月,高祖已病,乃詔尊太妃為皇太后,然卒不奉冊而高祖崩,故后訖高祖世亦無冊命。出帝天福八年七月,冊尊皇后為皇太后。太后為人強(qiáng)敏,高祖常嚴(yán)憚之。出帝馮皇后用事,太后數(shù)訓(xùn)戒之,出帝不從,乃及于敗。
開運(yùn)三年十二月,耶律德光已降晉兵,遣張彥澤先犯京師,以書遺太后,具道已降晉軍,且曰:「吾有梳頭妮子竊一藥囊以奔于晉,今皆在否?吾戰(zhàn)陽城時(shí),亡奚車一乘,在否?」又問契丹先為晉獲者及景延廣、桑維翰等所在。太后與帝聞彥澤至,欲自焚,嬖臣薛超勸止之。及得德光所與書,乃滅火,出上苑中。帝召當(dāng)直學(xué)士范質(zhì),謂曰:「杜郎一何相負(fù)!昔先帝起太原時(shí),欲擇一子留守,謀之北朝皇帝,皇帝以屬我,我素以為其所知,卿為我草奏具言之,庶幾活我子母!官|(zhì)為帝草降表曰:
孫男臣重貴言:頃者唐運(yùn)告終,中原失馭,數(shù)窮否極,天缺地傾。先人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兵連禍結(jié),力屈勢孤。翁皇帝救患摧剛,興利除害,躬擐甲胃,深入寇場。犯露蒙霜,度雁門之險(xiǎn);馳風(fēng)擊電,行中冀之誅。黃鉞一麾,天下大定,勢凌宇宙,義感神明。功成不居,遂興晉祚,則翁皇帝有大造于石氏也。
旋屬天降鞠兇,先君即世,臣遵承遺旨,篡紹前基。諒闇之初,荒迷失次,凡有軍國重事,皆委將相大臣。至于擅繼宗祧,既非廩命;輕發(fā)文字,輒敢抗尊。自啟釁端,果貽赫怒,禍至神惑,運(yùn)盡天亡。十萬師徒,望風(fēng)束手;億兆黎庶,延頸歸心。臣負(fù)義包羞,貪生忍恥,自貽顛覆,上累祖宗,偷度朝昏,茍存視息。翁皇帝若惠顧疇昔,稍霽雷霆,未賜靈誅,不絕先祀,則百口荷更生之德,一門銜無報(bào)之恩,雖所愿焉,非敢望也。臣與太后、妻馮氏于郊野面縛俟罪次。
又為太后表曰:
晉室皇太后新婦李氏妾言:張彥澤、傅住兒等至,伏蒙皇帝阿翁降書安撫者。妾伏念先皇帝頃在并、汾,適逢屯難,危同累卵,急若倒懸,智勇俱窮,朝夕不保;实郯⑽贪l(fā)自冀北,親抵河?xùn)|,跋履山川,逾越險(xiǎn)阻。立平巨孽,遂定中原,救石氏之覆亡,立晉朝之社稷。不幸先帝厭代,嗣子承祧,不能繼好息民,而反虧恩辜義。兵戈屢動(dòng),駟馬難追,戚實(shí)自貽,咎將誰執(zhí)!今穹旻震怒,中外攜離,上將牽羊,六師解甲。妾舉宗負(fù)釁,視景偷生,惶惑之中,撫問斯至,明宣恩旨,典示含容,慰諭丁寧,神爽飛越。豈謂已垂之命,忽蒙更生之恩,省罪責(zé)躬,九死未報(bào)。今遣孫男延煦、延寶,奉表請罪,陳謝以聞。
德光報(bào)曰:「可無憂,管取一吃飯?zhí)帯!?/p>
四年正月丁亥朔,德光入京師,帝與太后肩輿至郊外,德光不見,館于封禪寺,遣其將崔延勛以兵守之。是時(shí)雨雪寒凍,皆苦饑。太后使人謂寺僧曰:「吾嘗于此飯僧?dāng)?shù)萬,今日豈不相憫邪?」寺僧辭以虜意難測,不敢獻(xiàn)食。帝陰祈守者,乃稍得食。
辛卯,德光降帝為光祿大夫、檢校太尉,封「負(fù)義侯」,遷于黃龍府。德光使人謂太后曰:「吾聞重貴不從母教而至于此,可求自便,勿與俱行!固蟠鹪:「重貴事妾甚謹(jǐn)。所失者,違先君之志,絕兩國之歡。然重貴此去,幸蒙大惠,全生保家,母不隨子,欲何所歸!」于是太后與馮皇后、皇弟重睿、皇子延煦、延寶等舉族從帝而北,以宮女五十、宦者三十、東西班五十、醫(yī)官一、控鶴官四、御廚七、茶酒司三、儀鸞司三、六軍士二十人從,衛(wèi)以騎兵三百。所經(jīng)州縣,皆故晉將吏,有所供饋,不得通。路傍父老,爭持羊酒為獻(xiàn),衛(wèi)兵推隔不使見帝,皆涕泣而去。
自幽州行十余日,過平州,出榆關(guān),行砂磧中,饑不得食,遣宮女、從官,采木實(shí)、野蔬而食。又行七八日,至錦州,虜人迫帝與太后拜阿保機(jī)畫像。帝不勝其辱,泣而呼曰:「薛超誤我,不令我死!」又行五六日,過海北州,至東丹王墓,遣延煦拜之。又行十余日,渡遼水,至渤海國鐵州。又行七八日,過南海府,遂至黃龍府。
是歲六月,契丹國母徙帝、太后于懷密州,州去黃龍府西北一千五百里。行過遼陽二百里,而國母為永康王所囚,永康王遣帝、太后還止遼陽,稍供給之。明年四月,永康王至遼陽,帝白衣紗帽,與太后、皇后詣帳中上謁,永康王止帝以常服見。帝伏地雨泣,自陳過咎。永康王使人扶起之,與坐,飲酒奏樂。而永康王帳下伶人、從官,望見故主,皆泣下,悲不自勝,爭以衣服藥餌為遺。
五月,永康王上陘,取帝所從行宦者十五人、東西班十五人及皇子延煦而去。永康王妻兄禪奴愛帝小女,求之,帝辭以尚幼。永康王馳一騎取之,以賜禪奴。陘,虜?shù)?尤高涼,虜人常以五月上陘避暑,八月下陘。至八月,永康王下陘,太后自馳至霸州見永康王,求于漢兒城側(cè)賜地種牧以為生。永康王以太后自從,行十余日,遣與延煦俱還遼陽。
明年乃漢乾祐二年,其二月,徙帝、太后于建州。自遼陽東南行千二百里至建州,節(jié)度使趙延暉避正寢以館之。去建州數(shù)十里外得地五十余頃,帝遣從行者耕而食之。
明年三月,太后寢疾,無醫(yī)藥,常仰天而泣,南望戟手罵杜重威、李守貞等曰:「使死者無知?jiǎng)t已,若其有知,不赦爾于地下!」八月疾亟,謂帝曰:「我死,焚其骨送范陽佛寺,無使我為虜?shù)毓硪?」遂卒。帝與皇后、宮人、宦者、東西班,皆被發(fā)徙跣,扶舁其柩至賜地,焚其骨,穿地而葬焉。
周顯德中,有中國人自契丹亡歸者,言見帝與皇后諸子皆無恙。后不知其所終。
○太妃安氏
安太妃,代北人也,不知其世家,為敬儒妻,生出帝,封秦國夫人。出帝立,尊為皇太妃。妃老而失明,從出帝北遷,自遼陽徙建州,卒于道中。臨卒謂帝曰:「當(dāng)焚我為灰,南向揚(yáng)之,庶幾遺魂得反中國也。」既卒,砂磧中無草木,乃毀奚車而焚之,載其燼骨至建州。李太后亦卒,遂并葬之。
○出帝皇后馮氏
出帝皇后馮氏,定州人也。父濛,為州進(jìn)奏吏,居京師,以巧佞為安重誨所喜,以為鄴都副留守。高祖留守鄴都,得濛歡甚,乃為重胤娶濛女,后封吳國夫人。重胤早卒,后寡居,有色,出帝悅之。高祖崩,梓宮在殯,出帝居喪中,納之以為后。是日,以六軍仗衛(wèi)、太常鼓吹,命后至西御莊,見于高祖影殿。群臣皆賀。帝顧謂馮道等曰:「皇太后之命,與卿等不任大慶。」群臣出,帝與皇后酣飲歌舞,過梓宮前,酹而告曰:「皇太后之命,與先帝不任大慶。」左右皆失笑,帝亦自絕倒,顧謂左右曰:「我今日作新女婿,何似?」后與左右皆大笑,聲聞?dòng)谕。后既?專內(nèi)寵,封拜宮官尚宮、知客等皆為郡夫人,又用男子李彥弼為皇后宮都押衙。其兄玉執(zhí)政,內(nèi)外用事,晉遂以亂。契丹犯京師,暴帝之惡于天下曰:「納叔母于中宮,亂人倫之大典!购箅S帝北遷,哀帝之辱,數(shù)求毒藥,欲與帝俱飲以死,而藥不可得。后不知其所終。
○高祖叔父兄弟
晉氏始出夷狄而微,終為夷狄所滅,故其宗室次序本末不能究見。其可見者,曰高祖二叔父,一兄六弟,七子二孫,而有略有詳,非惟禍亂多故而失其事實(shí),抑亦無足稱焉者。然粗存其見者,以備其闕云。二叔父曰萬友、萬詮,兄曰敬儒,弟曰敬威、敬德、敬殷、敬赟、敬暉、重胤,子曰重貴、重信、重乂、重英、重進(jìn)、重睿、重杲,孫曰延煦、延寶。孝平皇帝生孝元皇帝、萬友、萬詮,孝元皇帝生高祖,萬友生敬威、敬赟,萬詮生敬暉,而敬儒、敬德、敬殷、重胤皆不知其于高祖為親疏也。
高祖,孝元皇帝第二子也,而敬儒為兄,疑其長子也,則于高祖屬長而親,然贈(zèng)官反最后于諸弟,而高祖世獨(dú)不得追封,此又可疑也。重胤,高祖弟也,亦不知其為親疏,然高祖愛之,養(yǎng)以為子,故于名加「重」而下齒諸子。高祖叔、兄與弟敬殷、子重進(jìn),皆前即位卒,而敬威、敬德、重胤、重英,高祖反時(shí)死。高祖少子曰馮六,未名而卒,而舊說以重睿為幼子者,非也。
石氏世事軍中,萬友、萬詮職卑不見。天福二年正月,萬友自故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贈(zèng)太師。萬詮亦自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贈(zèng)太傅。出帝天福八年五月,追封皇叔祖萬友為秦王,萬詮加贈(zèng)太師,追封趙王。
○從弟敬威
敬威字奉信,唐廢帝時(shí)為彰圣右第三都指揮使,領(lǐng)常州刺史。聞高祖舉兵太原,謂人曰「生而有死,人孰能免?吾兄方舉大事,吾不可偷生取辱,見笑一時(shí)!顾自殺。敬德時(shí)為沂州馬步軍指揮使,以高祖反誅。天福二年正月,贈(zèng)敬威、敬德皆為太傅,并贈(zèng)敬殷以檢校太子賓客,亦贈(zèng)太傅,而不及敬儒。七年正月,追封敬威廣王,敬德福王,敬殷通王,皆贈(zèng)太尉。敬儒始以故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贈(zèng)太傅,而獨(dú)不得封。出帝天福八年五月,加贈(zèng)三皇叔皆為太師,而皇伯敬儒始追封宋王,亦加贈(zèng)太師。
○從兄敬赟
敬赟字德和,少無賴,竄身民間。高祖使人求得之,補(bǔ)太原牙將。即位,以為飛龍皇城使,累遷曹州防御使。天福五年冬,拜河陽三城節(jié)度使。敬赟性貪暴,高祖為擇賢佐吏輔之,而敬赟亦憚高祖嚴(yán),未嘗敢犯法。歲余,徙鎮(zhèn)保義。出帝時(shí),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始漸驕恣。帝嘗遣使者至,必問曰:「小侄安否?」陜?nèi)丝嗥浔┡?召還京師,以其皇叔不能責(zé)也,斥其元從都押衙蘇彥存、鄭溫遇以警之。契丹犯邊,敬赟從出帝幸澶淵,使以兵備汶陽,守麻家渡,未嘗見敵,皆無功。開運(yùn)元年七月,復(fù)出為威勝軍節(jié)度使。歲余,出帝以曹州為威信軍,授敬赟節(jié)度使。在曹貪暴尤甚,久之,召還。張彥澤兵犯京師,敬赟夜走,逾城東垣,墮沙濠溺死,時(shí)年四十九。
○從弟韓王敬暉
韓王敬暉字德昭,為人厚重剛直,勇而多智,高祖尤愛之。高祖時(shí)為曹州防御使,以廉儉見稱,卒于官,贈(zèng)太傅。天福八年,加贈(zèng)太師,追封韓王。子曦嗣。
○高祖諸子孫
高祖李皇后生楚王重信,其諸子皆不知其母。當(dāng)高祖起太原,重英為右衛(wèi)將軍,重胤為皇城副使,居京師。聞高祖舉事,匿民家井中,捕得誅之,并族民家。天福二年正月,高祖為二子發(fā)哀,皆贈(zèng)為太保;并贈(zèng)重進(jìn)以故左金吾衛(wèi)將軍贈(zèng)太保。七年正月,皆加贈(zèng)太傅,追封重英虢王,重胤郯王,重進(jìn)夔王。出帝天福八年五月,皆加贈(zèng)太師。
○子楚王重信
楚王重信字守孚,為人敏悟多智而好禮。天福二年二月,以左驍衛(wèi)上將軍拜河陽三城節(jié)度使,有善政,高祖下詔褒之。是歲范延光反,詔前靈武節(jié)度使張從賓發(fā)河陽兵討延光,從賓亦反,重信見殺,時(shí)年二十。高祖欲贈(zèng)重信太尉,大臣引漢故事,皇子無為三公者。高祖曰:「此兒為善被禍,吾哀之甚,自我而已,豈有例邪!」乃贈(zèng)太尉。七年正月,加贈(zèng)太師,追封沂王。出帝天福八年五月,易封楚王。
○子壽王重乂
壽王重乂字弘理,為人好學(xué),頗知兵法。高祖即位,拜左驍衛(wèi)大將軍。高祖幸汴州,以為東都留守。張從賓反,攻河南,見殺,時(shí)年十九,贈(zèng)太傅。天福七年正月,加贈(zèng)太尉,追封壽王。出帝天福八年五月,加贈(zèng)太師。皆無子。
○子重睿
重睿為人貌類高祖。高祖臥疾,宰相馮道入見臥內(nèi),重睿尚幼,高祖呼出使拜道于前,因以宦者抱持寘道懷中,高祖雖不言,左右皆知其以重睿托道也。高祖崩,晉大臣以國家多事,議立長君,而景延廣已陰許立出帝,重睿遂不得立。出帝以重睿為檢校太保、開封尹,以左散騎常侍邊蔚權(quán)知開封府事。開運(yùn)二年五月,拜重睿雄武軍節(jié)度使,歲余,徙鎮(zhèn)忠武,皆不之鎮(zhèn)。契丹滅晉,重睿從出帝北遷,后不知其所終。
○子重杲
陳王重杲,高祖幼子也。小字馮六,未名而卒,贈(zèng)太傅,追封陳王,賜名重杲。出帝天福八年五月,加贈(zèng)太師。
○孫延煦延寶
延煦、延寶,高祖諸孫也,出帝以為子。
開運(yùn)二年秋,以延煦為鄭州刺史。延煦少,不能視事,以一宦者從之,又選尚書郎路航參知州事;抡咚鞂U,每詬辱航,出帝召航還。已而徙延煦齊州防御使。三年,拜鎮(zhèn)寧軍節(jié)度使。是時(shí),河北用兵,天下旱蝗,民餓死者百萬計(jì),而諸鎮(zhèn)爭為聚斂,趙在禮所積鉅萬,為諸侯王最。出帝利其貲,乃以延煦娶在禮女,在禮獻(xiàn)絹三千匹,前后所獻(xiàn)不可勝數(shù)。三年五月,遣宗正卿石光贊以聘幣一百五十床迎于其第,出帝宴在禮萬歲殿,所以賜予甚厚,君臣窮極奢侈,時(shí)人以為榮。在禮謂人曰:「吾此一婚,其費(fèi)十萬!故辉,徙延煦鎮(zhèn)保義。
自延煦為齊州防御使,而延寶代為鄭州刺史。及契丹滅晉,出帝與太后遣延煦、延寶赍降表、玉璽、金印以歸契丹,而延寶時(shí)亦為威信軍節(jié)度使矣。契丹得璽,以為制作非工,與前史所傳者異,命延煦等還報(bào)求真璽。出帝以狀答曰:「頃潞王從珂自焚于洛陽,玉璽不知所在,疑已焚之。先帝受命,命玉工制此璽,在位群臣皆知之!鼓艘。后延煦等從出帝北遷,不知其所終。
嗚呼!古之不幸無子,而以其同宗之子為后者,圣人許之,著之《禮》經(jīng)而不諱也。而后世閭閻鄙俚之人則諱之,諱則不勝其欺與偽也。故其茍偷竊取嬰孩襁褓,諱其父母,而自欺以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則不能得其一志盡愛于我,而其心必二也!苟鵀槠渥诱,亦自諱其所生,而絕其天性之親,反視以為叔伯父,以此欺其九族,而亂其人鬼親疏之屬。凡物生而有知,未有不愛其父母者。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絕其天性歟,曾禽獸之不若也。使其不忍而外陽絕之,是大偽也。夫閭閻鄙俚之人之慮于事者,亦已深矣!然而茍竊欺偽不可以為法者,小人之事也。惟圣人則不然,以謂人道莫大于繼絕,此萬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何必諱哉!所謂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故為人后者,必有所生之父,有所后之父,此理之自然也,何必諱哉!其簡易明白,不茍不竊,不欺不偽,可以為通制而公行者,圣人之法也。又以謂為人之后者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斬。而不絕其所生之親者,天性之不可絕也,然而恩有屈于義,故降其服以期。服,外物也,可以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改,故著于經(jīng)曰:「為人后者,為其父母報(bào)!棺匀詠,有天下國家者莫不用之,而晉氏不用也。出帝之于敬儒,絕其父道,臣而爵之,非特以其義不當(dāng)立,不得已而絕之,蓋亦習(xí)見閭閻鄙俚之所為也。五代,干戈賊亂之世也,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于是矣!如寒食野祭而焚紙錢,天子而為閭閻鄙俚之事者多矣!而晉氏起于夷狄,以篡逆而得天下,高祖以耶律德光為父,而出帝于德光則以為祖而稱孫,于其所生父則臣而名之,是豈可以人理責(zé)哉!
-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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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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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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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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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duì)以先行義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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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xué)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