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大藏經(jīng)首頁大乘般若部大乘寶積部大乘大集部 大乘華嚴部大乘涅槃部大乘五大部外重譯經(jīng)宋元入藏諸大小乘經(jīng)
小乘阿含部小乘單譯經(jīng)大乘單譯經(jīng)大乘律小乘律 大乘論小乘論宋元續(xù)入藏諸論 西土圣賢撰集此土著述

毗尼止持會序 目次

  夫毗尼是正法壽命者。蓋由戒凈 僧真。性遮之業(yè)而無染覆。道弘德備。權(quán)實之教而克闡揚。自行利他。越苦海而登彼岸。紹先啟后。續(xù)慧命以振玄猷。故曰毗尼住則正法住也。不然。則五邪罔禁。八穢殉身。虧僧寶之尊稱。失福田之凈德。上無?。下闕規(guī)繩?v能聚眾匡徒。悉屬附法 魔外。欲令正法久住。豈可得乎(體)。皰系荒隈。學(xué)慚往哲。謬承先囑。力樹戒幢。因念律海汪洋。學(xué)人難討。爰搜諸部之精要。詳明止持之大成。雖未盡源。庶幾便覽。所冀同志諸賢。須遵七聚嚴護以防非。當欽四依知足而進道。則五濁世戒香芬馥于大地。六和眾法雨霈澤于人間。所謂毗尼住世則正法住世。不亦然乎。

  時順治己丑年前安居日滇南雞足苾芻讀體識于寶華山之觀西軒

  毗尼止持會集目次

  卷第一 序 凡例 綱要 略開七門(自第一門至第六門)卷第二 七門之余(自第六門至第七門) ○四波羅夷法第一 第一淫戒 第二盜戒卷第三 第三殺戒 第四妄語戒 ○十三僧伽婆尸沙法第二 第一故弄失精戒 第二女身相觸戒 第三粗惡語戒 第四嘆身索欲戒 第五媒嫁戒卷第六 第六私房過量戒 第七大房不處分戒 第八無根謗戒 第九取片謗戒 第十不舍壞僧法戒 第十一不舍惡黨破僧戒 第十二被擯不服戒 第十三不舍惡性戒卷第五 ○二不定法第三 初三不定法 次二不定法 ○三十尼薩耆婆逸提法第四 第一衣過十日戒 第二離衣異宿戒 第三衣過一月戒 第四從尼取衣戒 第五使尼浣衣戒 第六非親乞衣戒卷第六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八貪好乞求戒 第九貪好共索戒 第十索衣過六反戒 第十一乞綿作具戒 第十二黑毛作具戒 第十三減分作具戒 第十四減年作具戒 第十五不貼作具戒 第十六遠持羊毛戒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第十八受金銀戒卷第七 第十九賣買寶物戒 第二十販賣戒 第二十一畜長缽戒 第二十二畜缽求好戒 第二十三非親織衣戒 第二十四勸織好衣戒 第二十五與衣嗔奪戒 第二十六過七日藥戒 第二十七雨衣求用非時戒 第二十八過時畜急施戒 第二十九后月離衣過六夜戒 第三十回僧物入己戒卷第八 ○九十波逸提法第五 第一故妄語戒 第二毀呰戒 第三兩舌戒 第四與婦女同室宿戒 第五與未受大戒三宿戒 第六與未受戒人共誦戒 第七說他粗罪戒 第八向外人說法戒 第九與女人過說法戒 第十掘地戒 第十一壞鬼神村戒卷第九 第十二異語惱他戒 第十三嫌罵戒 第十四敷僧臥具不舉戒 第十五僧房不舉臥具戒 第十六強奪止宿戒 第十七牽他出房戒 第十八重閣坐脫腳床戒 第十九蟲水澆泥草戒 第二十覆房過三節(jié)戒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第二十三譏論教尼戒 第二十四與非親里尼衣戒 第二十五與非親尼作衣戒 第二十六與尼屏坐戒 第二十七與尼同行戒 第二十八與尼同船戒 第二十九尼贊得食戒 第三十婦女同行戒卷第十 第三十一過受一食施戒 第三十二展轉(zhuǎn)食戒 第三十三別眾食戒 第三十四過三缽受請戒 第三十五不作余食法戒 第三十六使他犯余食法戒 第三十七非時食戒 第三十八殘宿食戒 第三十九自取食戒 第四十無病索美食戒卷第十一 第四十一與外道食戒 第四十二詣余家不囑授戒 第四十三食家強坐戒 第四十四食家屏坐戒 第四十五獨與女人坐戒 第四十六故使他不得食戒 第四十七過受藥戒 第四十八觀軍陣戒 第四十九軍中過三宿戒 第五十觀軍事戒 第五十一飲酒戒 第五十二水中戲戒 第五十三相擊攊戒 第五十四不受諫戒 第五十五恐怖他戒 第五十六過洗浴戒 第五十七露地然火戒卷第十二 第五十八藏他物戒 第五十九輒著凈施衣戒 第六十衣不壞色戒 第六十一殺生命戒 第六十二飲用蟲水戒 第六十三故惱他戒 第六十四覆他粗罪戒 第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 第六十六發(fā)起諍事戒 第六十七同賊伴行戒 第六十八惡見不舍戒 第六十九黨惡見不舍戒 第七十畜被擯沙彌戒卷第十三 第七十一拒諫難問戒 第七十二輕訶說戒戒 第七十三無知戒 第七十四違反羯磨戒 第七十五不與欲戒 第七十六與欲后悔戒 第七十七屏聽諍后語戒 第七十八嗔打比丘戒 第七十九嗔搏比丘戒 第八十無根僧殘嗔謗戒 第八十一輒入宮閾戒 第八十二捉寶物戒 第八十三非時入聚落戒 第八十四作高床戒 第八十五兜羅綿貯褥戒卷第十四 第八十六作骨牙角針筒戒 第八十七過量作坐具戒 第八十八過量作覆瘡衣戒 第八十九過量作雨浴衣戒 第九十等 佛衣量戒 ○四波羅提提舍尼法第六 第一受非親里尼食戒 第二不止尼代索食戒 第三學(xué)家受食戒 第四恐處受食戒 ○一百式叉迦羅尼法第七 自第一學(xué)法至第十五卷第十五 自第十六學(xué)法至第七十三學(xué)法卷第十六 自第七十四學(xué)法至第一百學(xué)法 ○七滅諍法第八 現(xiàn)前滅諍法第一 憶念滅諍法第二 不癡滅諍法第三 自言治滅諍法第四 覓罪滅諍法第五 多人語滅諍法第六 草覆地滅諍法第七

  毗尼止持會集目次(終)

  毗尼止持會集凡例

  ·律分眾部。起自異執(zhí)。哲人弘范。理合融收。按舍利弗問經(jīng)中。舍利弗言。 如來正法云何少時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少時者。謂佛滅度三四百年中)。佛言。摩訶僧祗其味純正。其余部中如被添甘露。諸天飲之。但飲甘露。棄于水去。人間飲之。水露俱進;驎r消疾;驎r結(jié)病。其讀誦者亦復(fù)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諸愚癡人不能分別。(文)是知諸部之分出乎異見。取舍之法讖自圣言。故茲集雖以曇無德部為宗。然于他部互有發(fā)明者。悉采用之。此亦南山律祖集大成之式也。問既云摩訓(xùn)僧祗其味純正。何不宗之。反宗四分。豈非飲添水之甘露耶。答茲藏中四十卷其僧祗者。上古諸師皆判為略本。故所不宗。蓋文少義闕。而又不合二百五十戒數(shù)故也。今宗曇無德四分律者。蓋是南山圣師之所宗故。自唐以降皆弘通故。二百五十戒相悉具足故。犍度有歸無紊亂故。余今宗之。復(fù)何疑焉。

  ·律制嚴詳。譯文重沓。初機簡閱不無浩繁之嘆。今為便覽。故節(jié)要文。然于義理并無增損。

  ·戒因事制。有緣方興。故于條下先出犯緣。須知栴檀林中曾無散木。靈山會上豈有凡夫。斯皆大權(quán)示現(xiàn)。密護僧倫。請佛制戒。助揚法化。如閱讀者。當生欽信。慎勿眇視以取慢尤。故善見毗婆沙律云。若長老聞此不凈行。慎勿驚怪。何以故。如來憐愍我輩。為結(jié)戒故說此惡言。若不說者。云何得知波羅夷偷蘭遮突吉羅。若法師為人講聽者。慎勿露齒笑。若有笑者驅(qū)出。何以故。佛憐愍 眾生。金口所說。汝等應(yīng)生慚愧心聽。何以笑。

  ·諸部翻譯。音雖不同。義實無別。由其五天各異語有重輕。今皆仿古所述;蜃⑽南。或贅卷末。以省檢討。

  ·五篇戒相。各有根本等流性罪遮罪并所起煩惱。性謂本性是罪。遮謂因制方犯。又性罪惟染心中作。若遮罪通染不染。惟薩婆多論明其本流。獨善見律判其性遮。據(jù)律攝中出其煩惱。今于每戒下。有無咸依藏錄。一無私增。若準義推。例亦可曉。

  ·每戒之下約有八科。一制戒緣起。二依律釋文。三結(jié)罪重輕。四兼制余眾。五應(yīng)機隨開。六會采諸部。七經(jīng)論引證。八附事便考。然此八科有無不定。臨文自見。至于戒條正文。書皆頂格。余者俱下一字。若用本部。但標律云;虻趲追值茸。若用他部。則別標名以識之。便于稽考藏函。

  ·律有止作二持。止持惟顯開遮之法。作持方攝誦戒之規(guī)。有依佛陀耶舍所譯說戒別本而成集者。斯乃用別集廣止作不分。今此集專核止持一門。故但明二百五十戒相。所以卷首不錄布薩偈文和白等法。至于作持說戒篇中。自當錄附釋之。庶無糅于止作也。

  ·經(jīng)通余說。律唯佛制。等覺已下猶非所堪。況諸小圣輒敢措詞。良以如來行果極圓。窮盡眾生輕重業(yè)性。是故毗尼唯佛制立。自余下位但可依承。不同經(jīng)論許容他說。故余欽此無敢穿鑿。釋義出事皆如律藏成文。重治輕開咸遵金口所說。

  綱要

  ·經(jīng)教利生。普被諸有;蛟谔焐淆垖m;蚓屿髨@鷲嶺;蛟谕醭忌嵴;蛴跁缫傲秩。惟觀根器應(yīng)緣化導(dǎo)。凡從聽者曾無遮揀。律則不爾。若于他處有犯。必在僧中結(jié)戒?v尼有漏。制亦憑僧。一則令諸比丘慚愧欽遵。謹護無作。次則遮障。外人恐生譏嫌不敬僧倫。是故毗尼乃佛內(nèi)制。獨大僧持。猶如國王秘藏。匪許外臣所知。若白衣沙彌。設(shè)先覽者。后欲登壇。不聽進具。由犯賊住。是名重難。所以戒因緣經(jīng)序云。天竺持律不都通視。唯諸十二法人堅明之士。乃開緘縢而共相授。耶舍見囑見誨諄諄。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其言至切。乃自是也。(文)邇來義學(xué)兼講僧律。不揀白衣沙彌。概容坐聽。雖云法施。實為犯法。欺侮嚴制。罪將焉逃。所冀凡為師承及居上座。若睹白衣沙彌。翻閱律部并此集者。當慈語教誡。使勿披覽。此則自他俱利。法道可昌。

  ·戒德難思。功逾眾行。初因極果以為元基。凈邦樂報以為根本。險途示迷。此為良導(dǎo)?嗪5脻。此為舟航。由是賢圣所修諸佛所證。乃至人天暫樂。惡道永離。無越乎戒。故我釋迦 世尊。始自鹿苑。終于鶴樹。五時所演一大藏教。多贊戒法。不特一佛推重毗尼。即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出現(xiàn)利生說法皆然。若離戒修行。冀超 三界。猶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渡。詎可得也。

  ·戒有三種。果因互成。論得不同。據(jù)用則共。謂第一波羅提木叉戒。即律儀戒。第二禪戒。即定共戒。定是靜攝。入定之時。自然三業(yè)調(diào)善。諸惡不起。第三無漏戒。即道共戒。道是能通。發(fā)真以后自無毀犯。如初果耕地。蟲離四寸。是道共力。此二戒法既是心上勝用。力能發(fā)戒。道定與律儀并起。故稱為共。今毗尼藏正詮律儀。亦攝定道。由持凈戒。禪定智慧功德發(fā)生。則律儀為因。定道為果。由禪無漏力。性業(yè)遮業(yè)悉得清凈。則木叉為果。定道為緣。故律中令諸比丘增心增慧。薩婆多論云。此波羅提木叉戒。若佛出世則有。佛不出世則無。禪無漏戒一切時有。波羅提木叉戒從教而得。禪無漏戒不從教得。又波羅提木叉戒但佛弟子有。禪戒外道俱有。夫能維持佛法。有七眾在世間。三乘道果相續(xù)不斷。盡以波羅提木叉而為根本。禪無漏戒不爾。是故于三戒中。最為殊勝。

  ·持律者須知輕重開遮。決斷疑悔。始令正法久住不斷。故第四分云。有五法名為持律。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輕。四知重。五廣誦二部戒。又五法。四如前。五廣誦毗尼。又五法。四如前。五謂住毗尼而不動。又五法。四如前。五諍事起善能滅除。又善見律云。律師有三法。一本毗尼藏。謂為律師者。必本于毗尼。諷誦通利。句義辯習(xí)。文字不忘。然后可以教授于人。所以稱之為律師也。二堅持不雜。謂為律師者。常懷慚愧堅持法律。于毗尼藏所有文句義疏。悉皆通達。若有問者。次第而答。不相雜亂。所以稱之為律師也。三受持不忘。謂為律師者。于毗尼藏所傳之師。須知次第授受之由。若佛授優(yōu)波離。如是次第。師師相承。乃至于今其名字或能盡知;蛑欢煌АK苑Q為律師也。

  ·比丘戒相雖曰 小乘。然學(xué) 大乘者。未有不遵。故南海寄歸云。大乘小乘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 菩薩讀大乘經(jīng)。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真 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內(nèi)有。事皆唯識。斯并咸遵圣教。孰是孰非。同契 涅槃。何真何偽。意在斷煩惑濟眾生。豈欲廣致紛紜。重增冗結(jié)。依行則俱升彼岸。棄違則并溺生津。西國雙行。理無乖競。又云。浮囊不泄。乃是菩薩本心。勿輕小愆。還成最后之唱。理合大小雙修。方順慈尊之訓(xùn)。防小罪觀大空。攝物澄心。何過之有;蚩肿悦哉`眾。準教聊陳一隅。空法信是非虛。律典何因見慢。

  ·今所集卷。專為初學(xué)。若為師者。切莫樂簡厭繁。盡閱散帙為盈。須覽全藏。博究二持。庶可高樹戒幢。大振法鐸。茍未徹諳。急欲師人。多乖圣制。律有大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