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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七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七

  金陵寶華山弘律沙門 讀體 集

  第十九賣買寶物戒

  若比丘種種賣買寶物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時跋難陀往市肆上。以錢易錢將去。諸居士見已皆譏嫌。有少欲比丘。聞知白佛結戒。由貪慢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種種賣買者。以成金未成金。成銀未成銀(根本律云。成者。謂金銀等器。未成者。謂金銀鋌及碎金銀)。及錢。錢有八種。金錢。銀錢。鐵錢。銅錢。白镴錢。鉛錫錢。木錢。胡膠錢。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種種賣買寶物。以成金易成金。乃至易錢。舍墮。

  此應舍。是中舍者。準上捉寶戒無異(三十尼薩耆波逸提。唯有二十七種還法。其第十一雜野蠶綿作臥具。第十八自捉寶。并此戒無還法。于作持中明)。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慢心。二畜寶轉易。三轉易已成。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語彼人言?词侵恰D酥寥暨與本主。何以故。不欲令失信施故(與上戒文同。故不全錄)。若以錢貿瓔珞具。若以瓔珞具易錢。為佛法 僧。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此戒 大乘同制。

  引證 律攝云。若為 三寶出納。若施主作無盡藏。設有馳求。并成非犯。然此等物出利之時。應一倍納質。求好保證。明作契書。年終之日。應告上座及授事人。皆使同知。或復告彼信心鄔波索迦。

  根本律云。時諸苾芻得無盡物。置房庫中。時施主來問言。圣者何意毗訶羅(此云寺)仍不修補。報言。為無錢物。主曰。我豈不施無盡物耶。報言。其無盡物。我豈食之。安僧庫中今現(xiàn)在。主曰。其無盡物不合如是。我之家中豈無安處。何不回易求生利耶。時諸苾芻以此因緣白佛。佛言。若信心居士等為佛法僧故。施無盡物。此三寶物。應回轉求利。所得還于三寶而作供養(yǎng)。時諸苾芻即與彼原施主索利之時。多與諍競。便作是語。豈我己物生斗諍耶。又共富貴者而為出息索物之時。恃官勢故不肯相還。復共貧人而為出息。索時無物。佛言。不應共施主富貴人貧人而交易。若與物時。應可分明。兩倍納質。書其劵契。并立保證。記其年月。安上座名及授事人字。假令信心鄔波索迦受五學處。亦應兩倍而納其質(根本令兩倍納質。律攝云一倍納質。二律皆義凈師所譯。事豈弗同?趾笕藗鲗懼`。二倍想是一倍稱量。當準律攝也)。

  薩婆多毗婆沙云。此戒體正應言種種用寶。不得言種種賣買。此戒直往成罪。不同販賣戒。販賣戒為利故買已還賣。成罪。

  第二十販賣戒

  若比丘種種販賣。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時跋難陀在拘薩羅國。道行往一無住處村(謂此村無有僧伽藍)。至村中已。持生姜易食而去。時舍利弗亦游行至此乞食。至賣飯家。彼即索價。報言。居士勿作此言。我等所不應。時彼人言。向者跋難陀以生姜易食而去。云何不應。又舍衛(wèi)城中有一外道。得一貴價衣。持至僧伽藍貿易。跋難陀言。明日來。彼善能治衣。即其夜浣故衣?lián)v治。光澤如新。晨朝易之。外道得衣還所止園中。示諸外道。中有智慧者。語言。汝為彼所欺。汝是新衣。廣大堅致。此是故衣。但搗治光澤如新耳。此外道即持衣欲相還。跋難陀不允。外道譏嫌。諸比丘聞知。白佛結戒。由非法貪。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種種販賣者(賤買貴賣曰販)。以時易時。以時易非時。易七日。易盡形壽。易波利迦羅。以非時易非時。易七日盡形壽及時等。乃至以波利迦羅易時非時等。賣者價直一錢。數(shù)數(shù)上下。增言直三錢五錢。買亦如是。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種種販賣得者。舍墮 不得。突吉羅。

  此戒舍懺還物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利心。二是販賣。三販賣已成。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與五眾出家人貿易。自審定不相高下。如市易法。不與余人貿易(余人謂外道及在家白衣等)若使凈人貿易。若悔者應還。若以酥易油。以油易酥。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僧祗律云。若自問價。若教人問價。若自上價。若使人上價。若自下價。若使人下價。作不凈語時。越毗尼罪。得時舍墮 若肆上物先有定價。比丘持直來。買置地時。應語物主言。此直知是物。若不語默持去。越毗尼罪 若彼物應直五十。而索百錢。比丘言。我以五十知是如是求者。不名為下 若知前人欲買物。不得抄買。買者越毗尼罪 若見賣缽時。作是念。此缽好。至某方當?shù)美。買時越毗尼罪。若作是念。我有是物。無有凈人。此是凈物得買去。無罪。到某方或和尚阿阇黎所須;蜃詾椴 ;蜃功德買去。本不為利。臨時得貴價賣。無罪 若比丘糴谷時作是念。此后當貴糴時。越毗尼罪。糶時舍墮。若恐某時谷貴。我今糴此谷。當依是得誦經坐禪行道。到時谷大貴。若食長與和尚阿阇黎。若作功德。余者糶得利。無罪 若營事比丘雇一切作人賃車馬人船等。作不凈語者。皆越毗尼罪 若比丘為僧直月。行市買酥油糴米豆麥求一切物時。作不凈語。越毗尼罪。若自為買。如是等一切不作凈語。舍墮 若比丘市買時。得呵嫌說。實前人物此好此惡。若粗若細。斗秤大小香臭等。無罪 有檀越為比丘故。與店上錢語言。若某甲比丘日日來有所索。從意與彼比丘。后來索時作凈不凈語。無犯。

  五分律云。若欲貿易。應使凈人語言。為我以此物易彼物。又應心念。寧使彼得我利。我不得彼利 若自貿易。應于五眾中 若與白衣貿易。突吉羅。

  根本律云。若為利買。不為利賣。買時惡作。賣時無犯 若不為利買。為利賣。買時無犯。賣時舍墮 若向余方買物而去。元不為利。到彼賣時。雖得利無犯。

  律攝云。若買賣時不依實說。或以偽濫斗稱欺誑。于他得妄語罪。獲物之時。便犯盜罪。凡持財物。欲買賣時。先須定意。無求利心。隨處獲利。悉皆無犯 設為三衣。不應規(guī)利而作販賣 若現(xiàn)前眾物欲賣之時。上座應先為作本價。不可因斯唱斷。應取末后價極高者。方可與之 若實不欲買。妄增他價。得惡作罪 唱得衣時。未還價直。便著者。得惡作罪。

  尼陀那云。苾芻不應為俗人斷價。不應酬價高下。若無俗人代酬。應可二三得自酬價。過此。得惡作罪。

  十誦律云。以此不凈物買食。口口突吉羅 買衣著。隨著波逸提 若共貿物。前人心悔應還。若過七日不應還 若以減價索他貴衣。突吉羅 若必須是物。三索不肯者。應覓凈人使買。

  此戒大乘同制。

  引證 薩婆多毗婆沙云。此販賣罪。于一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寧作屠兒。不為販賣。何以故。屠兒正害畜生。販賣一切欺害。不問道俗賢愚持戒毀戒。無往不欺。又常懷惡心。設若居谷。心恒希望使天下荒餓霜雹災害。若居鹽貯積物。意常企望四遠反亂。王路隔塞。夫販賣者有如是惡。此販賣物。設與眾僧作食。眾僧不應食。若作四方僧房。不應住中。若作塔作像。不應向禮。又云。但佛作意禮。凡持戒比丘不應受用此物。若此比丘死。此物眾僧應羯磨分。問曰。不死時不受用此物。何以死。便羯磨。答曰。此販賣業(yè)罪過深重。若生在時。眾僧食用此物者。雖復犯戒。有罪僧福田中。故與受用。以受用故續(xù)作不斷。是僧福田中不聽受用。今世無福。后得重罪。以此因緣不敢更行。比丘既死。更無販賣因故。是故聽羯磨取。

  第二十一畜長缽戒

  若比丘畜長缽不凈施。得齊十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時六群比丘畜缽好者持。不好者置。如是常覓好缽。遂畜甚多眾。居士詣房。觀見譏嫌。如陶師賣缽肆。諸知足比丘聞已白佛。此初結戒也。時阿難得蘇摩國貴價缽(此國之缽色青好如閻浮樹)。意欲與大迦葉。而迦葉不在。畏犯畜長缽。往白 世尊。佛問迦葉。更幾日當還。報言。卻后十日當還。由是聽畜齊十日。此第二結戒也。由情貪積聚。增長煩惱。妨修正業(yè)。為遮斷故。制斯學處。

  釋義 律云。缽有六種。鐵缽。蘇摩國缽。烏伽羅國缽。優(yōu)伽賒國缽。黑缽。赤缽。大要有二種。鐵缽。泥缽。大者受三斗。小者受一斗。此是缽量(梵語波咀啰;蛟评彾嗔_。此翻為缽也。義翻應器。謂體色量三皆須應法也。體者泥及鐵也。色者熏作黑赤色;蚩兹秆噬。或鴿色也。量者如律所分小大也)。

  薩婆多論云。諸論師有種種異說。然以一義為正。缽者三種。上者受三缽他飯。一缽他羹。余可食物半羹 下者受一缽他飯。半缽他羹。余可食物半羹。上下兩間。是名中缽 梵語缽他。此翻云升。三缽他飯?汕厣G厣褂薪裰吆。一缽他羹。余可食物半羹者。是一缽他半也。受食之時。留缽上 空處。不得太滿。須令指不觸食為善。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一日得缽。二日三日四日乃至十日得缽。畜至十一日明相出。十日中所得缽。盡舍墮。

  若十日內超間得。或但一日得。若不作凈施。若不遣與人。若不失。若不故壞。若不作非缽(謂棄舍之不作受持應用)。如長衣戒中所明。皆犯舍墮。

  此戒舍懺還缽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長缽。二有貪畜心。三過十日。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十日內若凈施。若遣與人。若劫奪想。失破漂等想。若失缽燒缽取用(謂熏時火性燒壞)。若與他用。若受寄缽比丘死。若遠行。若休道。若被賊獸水漂等難。不遣與人。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第三分云。鍵镃小缽次缽。聽不凈畜。

  第四分云。比丘不應畜木缽。此是外道缽。若畜如法治(越毗尼罪也)。不應畜石缽。此是 如來法缽。若畜。得偷蘭遮 不應畜金銀雜寶香缽。是白衣法。若畜。得突吉羅 聽受鐵缽。如法熏治。

  會采 僧祗律云。不聽缽中安隔。若以餅隔。及飯隔者。無犯。

  十誦律云。缽是恒沙諸佛幖幟。比丘不得盛不凈物。

  五分律云。持缽應如法。不得除糞掃。盛殘食。盛過中飲。盛香及藥。當凈舉謹護如眼 過中不得用缽飲。聽飲器用銅鐵瓦。聽別作歠粥器 若得二缽。應問和尚阿阇黎。此二缽何者勝。若二師不善分別。應各五日用。自勝者受持。不如者與人。

  善見律云。若買他缽未還直。不得受持。若缽主言但用。然后還直。缽主雖作此語。亦不得受持。還直然后受持(此謂市易之人恐言不定。價有增添。凡比丘與俗交易。必先決斷分明。免致譏諍)。若買缽已。度直竟。缽主為熏竟。報比丘。比丘不往取過十日。犯舍墮 若缽主熏竟。他人知。傳向比丘道。比丘雖聞過十日。不犯。

  摩得勒伽云。若比丘有一缽不受持。犯舍墮。

  律攝云。若減量。若過量。若擬與人。出家近圓。濟其所用。雖不分別。無犯(不分別。謂滿十日不滿也)。若貯羹菜;蝻嬎蠖±。及安鹽盤子并匙。悉皆無犯 又于大缽之中。隨容小缽。若順所須。多畜非犯 應更畜一大缽。防闕事故。此異外道縫葉為器;蛴谑謨攘⒐岸。難養(yǎng)難供。非福田相。世尊許一。非多非少。善順中道。資身修業(yè)。

  薩婆多論云。若畜白鐵缽瓦缽未燒。一切不應量缽。突吉羅 (律攝云。若順所須。多畜非犯。乃必用之具?v多亦有分限故開。此中若畜白鐵等缽。結成所犯者。既非堪用之物。而仍積畜。則慳貪至極。故爾治之。然犯實在于心。非在于物也)。

  此戒大乘為 眾生故不同學。

  附考 第四分云。不應缽中畫蒲萄蓮華像。及作卍字。作己名字 不應纏缽四邊若口。不應都縵。纏缽。應縵兩分留一分。若有星孔應盡縵。食入孔中。隨可擿出便擿出。余者不可出。無犯 聽作囊盛。作帶絡肩。挾缽腋下。令口向外(因比丘挾缽腋下。缽口向脅。道行遇雨。腳跌倒地。缽隱脅。遂成患故。制口向外。今時謂入里乞食。則口向外。若受食已。則口向脅。斯乃訛傳。無本可據)。缽破聽補綴 若作缽者出家。聽為諸比丘作缽。聽畜作具。聽熏缽。應作熏爐。若釜若瓨。種種泥涂以杏子麻子。泥裹以灰。平地作熏缽場。安支以缽置上。缽爐覆上。以灰壅四邊。手按令堅。若新牛糞壅四邊燒之。當作如是熏。

  薩婆多論云。佛初出世。眾僧無缽。佛敕釋提桓因。令天巧工。作十萬缽。在于世間肆上 梵語鍵镃。母論譯為淺鐵缽。十誦律云。缽半大鍵镃小鍵镃。本律云。鍵镃入小缽。小缽入次缽。次缽入大缽。據鍵镃乃四缽中之最小者。一往律家云。一缽三鐼;贾T部。曾無此說。其鐼字。海篇音墳鐵也。又音飾也。又音奔平聲。木器也。雖字匯音訓。亦鐵屬也。

  第二十二畜缽求好戒

  若比丘畜缽減五綴不漏。更求新缽為好故。尼薩耆波逸提。彼比丘應往僧中舍。展轉取最下缽與之令持。乃至破應持。此是時。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時跋難陀缽破。入舍衛(wèi)城。向居士求缽。時居士即市缽與。復至諸居士家。亦如是求。破一缽得眾多缽。異時諸居士于一處集。各各自言。得福無量。以市缽與跋難陀故。由是諸居士皆共譏嫌。無有慚愧。破一缽而得多缽畜。雖施者無厭。而受者知足。諸比丘聞知白佛結戒。由情貪好故。增長煩惱。招世譏嫌。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三節(jié)。若比丘下明故犯結罪。彼比丘下明僧中舍法。乃至下明守護綴缽法。律云。五綴者。相去兩指間一綴(綴者聯(lián)綴也。謂合著連補 減五綴不漏者。謂現(xiàn)前守持之缽雖破。補綴尚未滿五。盛貯羹飯不漏。仍堪受用行持而為貪新好勝妙故。更從他人乞求第二缽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缽破減五綴不漏。更求新缽。舍墮 若滿五綴不漏。更求新缽者。突吉羅 此應舍。是中舍者。彼比丘應于此住處僧中舍(揀非余住處)。舍已懺悔竟。僧應羯磨與缽。此比丘缽若貴價好者應留置。取最下不如者。白二羯磨與之。白二羯磨已。彼比丘缽應作白。次第問僧。當持與上座。若上座欲取此缽與之。應取上座缽與次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取。不應護眾僧。故不取(謂應取即取。不必回護眾僧)。亦不應以此因緣受持最下缽。若受。突吉羅(此謂眾僧不應以此行有犯缽因緣。而故受持最下缽來集。欲換彼好缽。若受來者先存貪好之心。豈為清凈眾。所以治罪。此于根本律中顯本部。文略義隱)。若第二上座取此缽。應取第二上座缽與第三上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受。不應護眾僧故不受。不應以此因緣。受持最下缽。若受。突吉羅 如是展轉乃至下座若持此比丘缽。還此比丘。若持最下座缽與之 此戒舍懺及還缽行缽付缽單白白二羯磨等法。于作持中明(準根本律。差一五德人行缽。有白眾法。亦補作持內)。彼比丘守護此缽。不得著瓦石落處。不得著倚杖下。及著倚刀下。不得著懸物下。不得著道中。不得著石上。不得著果樹下。不得著不平地。比丘不得一手捉兩缽。除指隔中央。不得一手捉兩缽開戶。除用心。不得著戶閾內戶扇下。不得持缽著繩床木床下。除暫著。不得著繩床木床間。不得著繩床木床角頭。除暫著。不得立蕩缽。乃至足令缽破。比丘不得故壞缽。不應故令失。若故壞。不應作非缽。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積心。二受持缽減綴不漏。三乞求好缽已得。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五。綴漏若。減五綴漏。更求新缽。若從親里索。若從出家人索。若為他索。他為己索。若不求而得。若施僧得缽時。當次得。若自有價買畜。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根本律云。若苾芻缽破?盀橐痪Y。雖未安綴。尚得受用。更求余缽者。求時犯惡作 得便犯舍墮。

  律攝云。非好好想。但得惡作 好與不好作不好想。無犯。

  僧祗律云。是持綴缽比丘若故打破。犯波逸提。

  若和尚阿阇黎及知識等憫其洗缽妨道藏去。不見已更乞。無罪 乞得一缽應受持。若得兩缽。一缽入僧凈廚。乃至得十缽。九缽入僧凈廚(僧凈廚乃白羯磨所結凈地。非今之廚也)。如得缽直亦如是薩婆多摩得勒伽云。若乞得眾多缽。應舍一意所貪樂者。余者應與同意。

  此戒大乘同學。

  附考 律攝云。有五種镕濕物。不應用綴缽。謂黑糖黃蠟鉛钖紫礦(根本律云。此五種著熱物時便脫落)。有五種綴鐵缽法。一以細釘塞孔。二安小鐵片打入令堅。三如魚齒四邊鉸破。內外相夾。四以鐵片掩孔周圓釘之。五用屑末。此有二種。一銼鐵末。二磨石末。初補鐵缽。次補瓦缽。用末綴時。以油和未。于鐵缽中。用鐵錘熟研。方用塞孔。即以微火燒之使硬。若粗澀者。更以油涂。依法熏之。若瓦缽有孔隙者。用沙糠和泥塞之。以火干炙。若釁破者?套鞴难。以鐵鼓填之。上以泥涂;鹧瑧。泛論缽者。有四圓滿。一體圓滿。謂是鐵也。二相圓滿。謂堅牢無穴無綴。不受垢膩。三量圓滿。謂是大缽。四得處圓滿。謂眾中分得。或施主處得。

  第二十三非親織衣戒

  若比丘自乞縷線。使非親里織師織。作三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祗桓園中。時跋難陀欲縫僧伽黎。入城至諸居士家。處處求線。乞得線多。遂持與織師使織。作三衣。彼自手作繀。自看織。居士見而譏嫌。諸比丘聞知。白佛結戒。由惱物生譏。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自乞者。在在處處自行求乞?|線者。有十種。如上十種衣線也?棊煼怯H里。與線者非親里。織師非親里。與線者親里。織師是親里。與線者非親里。但非親里制遮不聽。

  結罪 是中犯者。若織師非親里。與線者非親里。舍墮 若自看織。若自織。若作繀。盡突吉羅罪。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貪求慢教。二從非親乞縷。三不與價。而使非親里織衣。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織師是親里。與線者是親里。若自織作缽囊革屣囊針氈禪帶。若作腰帶。若作帽。若作襪。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僧祗律云。自行乞縷。越毗尼心悔 得者。越毗尼罪 織成者。舍墮。

  十誦律云。若自織。若令五眾織。突吉羅。

  律攝云。若彼施主自有信心。令彼為織。或以價酬織者。無犯 若虛誑心陳己勝德。乞得物時。惡作他勝一時俱得(他勝謂棄罪也)。實有德者。得惡作墮罪雖親織師。不知時故。令他生惱;颥F(xiàn)異相。皆得惡作。

  薩婆多論云。少衣正應乞衣。不應乞縷作衣。須縷縫衣作帶。無乞。

  摩得勒伽云。為僧乞。不犯。

  此戒大乘為眾生故不同學。

  第二十四勸織好衣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使織師。為比丘織作衣。彼比丘先不受自恣請。便往織師所語言。此衣為我作。與我極好織。令廣大堅致。我當少多與汝價。是比丘與價。乃至一食直。若得衣。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時城中有一居士。出好線。令織師為跋難陀織衣?棊熢勊。語跋難陀。彼即遣織廣大堅致者?棊熝跃少。跋難陀至居士家。更乞線。居士婦出線箱。即恣意擇取好者。持與織師?棊熝詢r少。即更許與價。居士從他處還。問婦言。前所織衣今成未。婦報已成。持衣與看。居士言。此非我先所織衣。婦即具說因緣。居士便生譏嫌。諸比丘聞知白佛。此初結戒也。如是結戒已。諸居士自恣請。與比丘衣。諸比丘疑不敢答。又有居士。欲與比丘貴價衣。然比丘少欲知足。欲得不如者。疑不敢答。佛言。若先自恣請。及索不如者。隨意答。故更加先不受自恣請之語。此第二結戒也。由招世譏嫌。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jié)。居士居士婦使織師下明貪求之事。是比丘與價下結成所犯。律云。居士居士婦如上。衣有十種。如上(與我極好織者。謂令精妙也。亦是令衣廣大堅致之義。廣者令足豎量。大者令足橫量。堅者謂牢固。致者謂細密 乃至一食直者。謂下至極少。與一餐之工價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不受自恣請。便往求衣。若得者。舍墮 不得。突吉羅。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五緣。方成本罪。一貪慢求好。二先未受請。三往囑織者。四許增價直。五衣成取獲。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先受自恣請。往求。知足減少求。若從親里索。或為他或他為己;虿凰鞫谜摺<白畛跷粗平涞。是為不犯。

  會采 僧祗律云。若語織師言。與我好織堅織致打。得越毗尼罪 織師下手打織時。下下波逸提 作是得者。舍墮 若但往勸不許價得衣者。越毗尼罪。

  根本律云。為求衣故。從座而起。整理衣服。持二五食等。至織師所。而授與之。勸令好織。皆得惡作罪。

  薩婆多論云。此衣不問應量不應量。盡皆得罪。

  若為織師說法令好織。不與食具食直。得好衣。突吉羅 若遣使書信印信。許與食具食直。得好衣。舍墮 若自有縷令織師織。無罪。

  此戒大乘同制。即是惡求多求。

  第二十五與衣嗔奪戒

  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后嗔恚。若自奪。若教人奪取。還我衣來。不與汝。若比丘還衣。彼取衣。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難陀弟子善能勸化。跋難陀語言。與我共行人間。當與汝衣。跋難陀與衣已。余比丘語言。汝以何事共跋難陀行。彼癡人不知誦戒。不知說戒布薩羯磨。后彼比丘即不隨行。跋難陀乃索前衣。比丘不還。即嗔恚強奪。比丘高聲言。莫爾莫爾。比房諸比丘聞聲盡來集聚。問知其故。白佛結戒。因取衣事。不忍廢闕。譏嫌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三節(jié)。先與比丘衣者明其自樂施。后嗔恚下明其嗔奪取。若比丘還衣下結成所犯。律云。衣有十種如上(律攝云。與衣者是句總標。若與衣時告言。汝可與我作使。若不為我作使奪衣 后嗔恚者。后是別時。嗔者以身業(yè)現(xiàn)惱相故。恚者謂于內心結忿恚故 奪者據本心有所希望。情既不遂。所以仍返奪之)。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后嗔恚。若自奪。若教人奪取藏舉者。舍墮 若奪而不藏舉者。突吉羅。

  若著樹上墻上籬上。乃至衣架床褥上。若取離處。舍墮 取不離處。突吉羅。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先本與他。二人是清凈比丘。三因嗔復奪。四離處藏舉。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不嗔恚言。我悔不與汝衣。還我來。若彼人亦知其人心悔。即還衣。若余人語言。此比丘欲悔還他衣。若借他衣著他。著無道理奪取。若恐失衣。若恐壞。若彼人破戒破見破威儀。若被舉。若滅擯。若應滅[按-女+(眉-目+貝)]。若為命難梵行難。如是一切奪取不藏舉。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僧祗律云;蚝吓c別奪;騽e與合奪;蚝吓c合奪;騽e與別奪。合奪者得一波逸提。別奪者得眾多波逸提 若與衣時作是言。住我邊者與。不住者奪;蜓匀赀m我意者與。不適意還奪;驗槭芙浌逝c。不受經還奪。一切無罪 或賣衣未取直。直未畢。仍取衣。無罪 或弟子不可教誡。為折伏故奪。后折伏已還與。無罪。

  根本律云。若教比丘奪彼衣時。衣未離身。二俱惡作 若離身者。俱得波逸底迦罪。主有舍過(罪主即先與衣者。舍過謂得尼薩耆波逸提罪)。

  薩婆多論云。奪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衣。突吉羅 若奪得戒沙彌行波利婆沙摩那埵。盲瞎聾啞。不見擯。惡邪不除擯。盡突吉羅 若奪狂心亂心病壞心。犯四重五逆人五法人衣。盡突吉羅 若比丘尼奪比丘尼衣。奪得戒沙彌尼。乃至五逆五法人衣。盡舍墮。奪比丘衣。突吉羅 若先根本與他衣(根本與謂是實意與他。而衣已屬彼。彼為主故)。后為惱故。暫還奪取。舍墮。衣舍他。波逸提懺(衣舍他者。謂仍與彼人)。若先根本與他衣。后根本奪。應計錢。成罪(以直五錢犯重故)。若先暫與他衣。后便奪取。以忿恚欲令彼惱。突吉羅 若為折伏令離惡法。暫奪無罪(本律奪破戒見等衣。不犯者先為持戒與衣。后因犯戒等故奪。此是折伏心。所以不犯。薩婆多制。奪得戒沙彌。乃至被舉人衣。盡犯舍墮。由其本是與學被舉人。先以憐愍與。后以嗔恚奪。則是喜怒不恒。恣任情見。所以結過也)。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六過七日藥戒

  若比丘有病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日得服若過七日服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時諸比丘秋月風病動。形體枯燥。又生惡瘡。佛聽時非時有病服五種藥。畢陵伽婆蹉在羅閱城。多有所識。亦多徒眾。大得酥油生酥蜜石蜜五種藥。諸弟子積聚藏舉。處處流漫。房舍臭穢。時諸長者見如是儲積狼藉。皆共譏嫌。謂如瓶沙王庫藏。有知足比丘聞已。白佛結戒。此是遮罪。因病藥事。貪煩惱故。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jié)。有病下明聽服藥。若過下結成所犯。律云。病者醫(yī)教服爾所種藥也。藥者。酥油生酥蜜石蜜(根本律云。病有二種。一饑渴為主病。二四百四病為客病。諸病緣不出三種。謂風熱痰蔭。此三種病以三藥能除。油除風氣。酥與石蜜除黃熱病。蜜及陳砂糖能除痰癊。雜病者應盡用上藥可治 僧祇律云。四百四病者。風病一百一;鸩∫话僖。水病一百一。雜病一百一)。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一日得藥畜。二日三日四日乃至七日得藥畜。八日明相出。七日所得藥。盡舍墮(言一日者。如畜長衣戒中所明)。

  若七日中;蜷g日得藥;蛭ㄒ蝗盏盟帯V涟巳彰飨喑。盡舍墮。

  若七日內所得藥。不凈施。不遣與人。若不失不故不壞。作非藥(作非藥者。若是酥及油用然燈;蛲磕_;蛲繎粝颉H羰敲勰耸凼┡c寺中凈人)。若不作親厚意取。不忘去。至八日明相出。盡舍墮。

  若犯舍墮藥不舍。更貿易余藥。一舍墮。一突吉羅。

  此戒受諸藥法及舍懺還藥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七日藥。二有貪畜心。三過七日已。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彼過七日藥。若酥油涂戶響。若蜜石蜜與守園人。若至七日所舍。與比丘食之。若未滿七日還彼比丘。彼當用涂腳。若然燈。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律攝云。若七日滿作滿想并疑。舍墮 不滿作滿想并疑。得惡作罪 若為好容儀;蛑涛丁;蚯蠓适。戒詐偽心。服食諸藥。皆惡作罪 受七日藥。正服之時。應告同梵行者。作如是語。我已一日服藥訖。余有六日在。我當服之。乃至七日準知。

  十誦律云。若重病不犯食。是四含消時。應作是念。我以治病故含。不為美味(四含消即酥油蜜石蜜也)。石蜜非時。不聽輒啖。有五種人。得非時食。謂遠行人。病人。不得食人。少食人。若施水處和水得飲(邇來或有講演禮懺。謂米糖及陳皮橘餅可充藥食。于非時輒[日*敢]不禁者。斯皆師心自許。致令后學仿效。研窮五部律章。未見如是開聽)。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七雨衣求用非時戒

  若比丘春殘一月在。當求雨浴衣。半月應用浴。若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過半月前用浴。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舍衛(wèi)國給孤獨園。毗舍佉母請佛及僧。明日食時天大雨。佛言此雨是最后雨。四天下亦如是。令諸比丘盡出在雨中浴。婢來白食時到。遙見比丘皆裸形浴。疑是外道。還白主母。重敕往請。佛至其舍。既受供訖。毗舍佉母從佛請求八愿。愿與客比丘食。為諸客比丘遠來。不知所趣。愿與遠行比丘食。為或以食故不及伴。愿與病比丘食。為若不得隨病食。便命終。若得隨病食。便除差。愿與病比丘藥。為若不得隨病藥。便命終。若得隨病藥。便得差。愿與瞻病人食。為彼自求故。闕看病。愿供給比丘粥。我晨朝遣婢。至僧伽藍。請僧白時到。諸比丘盡露形雨中浴。愿供給比丘比丘尼雨浴衣。如是八愿盡形供給。佛皆聽之。時六群比丘聞佛聽畜雨浴衣。即一切時春夏冬常求雨浴衣。不舍雨衣。便持余用,F(xiàn)有雨衣。猶裸形浴。諸比丘白佛結戒。因貪慢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二節(jié)。春殘一月下明制求用。若比丘過一月下結成所犯。律云雨浴衣者。有十種如上。彼比丘三月十六日。應求雨浴衣。四月一日應用(此準四月為一際。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際也。今云春殘一月在當求雨浴衣者。謂春際三月已過。唯殘一月在。即三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也。即于此一月中應求。至四月初一日應用。其量長短。于單墮中第八十九戒明之 然此衣以防其倉卒難辦。雨時將至。安居日近。故聽去夏前一月預求。不應更此時。復不聽夏中求。以安居時宜當修道為本。不應經營求覓?址缽U正業(yè)故)。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三月十六日前求衣。四月一日前用。舍墮。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無敬教心。二過一月前求得衣。三過半月前受用。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三月十六日求。四月一日用。若舍雨衣已。乃更作余用。若著浴衣浴。若無雨衣。若作浴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根本律云。若苾芻欲作前安居。即于春殘一月。求雨浴衣 若苾芻欲作后安居者。便作是念。彼尚求衣。我何不求。若求得者。犯舍墮 若苾芻作后安居。彼持雨浴衣。至八月盡。仍尚持衣。若前安居人作如是念。彼尚持衣。至八月盡。我何不持。若持者得舍墮 若苾芻各依自夏求衣持衣者。無罪(安居雖分前后。期限各滿九旬。不可前后為例)。

  僧祗律云。此衣不得受。當三衣不得作凈施 不得著雨衣入河中池中浴。不得小小雨時著浴。亦不得裸身浴。當著舍勒(內短小裙也)。若余故衣 不得著雨衣種種作事。當須大雨時被浴 若雨卒止垢液者。得著入余水中浴。無罪 若比丘食時欲以油涂身。若病時。若多人行處。得系兩頭作障 此雨浴衣得四月半受用(謂春殘半月。夏際四月也)。至八月十五日當舍。一比丘僧中唱。大德僧聽。今日僧舍雨浴衣。如是三說。若至十六日舍者。越毗尼罪 舍已。得用作三衣。亦得知識比丘邊作凈。亦得入余水中浴。種種著作。無罪。

  薩婆多論云。尼得畜浴衣不得畜雨浴衣 比丘畜雨浴衣。凡有二事。一雨時障四邊。于中浴天熱時。亦以自障于中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裹三衣。擔持行來 若閏三月。不應前三月求。比丘不畜雨浴衣。無罪。

  此戒大乘同學。

  第二十八過時畜急施戒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諸比丘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當受。受已乃至衣時應畜。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在毗蘭若。夏安居竟。婆羅門請佛及僧食訖。施衣。佛聽諸比丘受夏衣。六群聞知。即一切時常乞衣。安居未竟。亦乞衣。亦受衣。又跋難陀在一處安居竟。聞異處大得衣。乃處處分得衣。分持入祗桓。少欲比丘知已白佛。佛但呵責。未與結戒。時波斯匿王遣梨師達多富那羅二大臣。往征反逆。二大臣受命已。自念往征未知得還。不當預為僧設食施衣。諸比丘以安居未竟。不敢受衣。白佛。佛聽諸比丘受急施衣。由是結戒。

  釋義 文分二節(jié)。十日未竟下明聽受畜。若過下結成所犯。律云。急施衣者。受便得。不受便失(此為檀越有急務公出。若當時施衣在現(xiàn)前便得。不在現(xiàn)前便失)。衣者有十種如上。衣時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自恣十日在(即七月初五日未至十五日。故云十日在)。若比丘得急施衣。知是急施衣當受。受已即十日應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若自恣九日在。八日在。七日在。乃至若自恣一日在(即七月十四日來。朝方十五。故云一日在)。得急施衣。知是急施衣應受。受已應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得急施衣。若過前過后。俱舍墮 (若七月初五日已前受。謂之過前犯。不受功德衣者。畜至八月十五日。若過八月十五日則犯。受功德衣者。畜至十二月十五日。若過則犯。此二謂之過后畜)。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衣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緣。方成本罪。一是急施衣。二心存貪慢。三受畜過前后。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得急施衣。不過前后不犯。若為賊奪衣失衣燒衣漂衣。過前不犯。作奪失燒漂等想。若險難道路不通。多諸賊盜惡獸難。若河水大漲。王者所執(zhí)閉命難。梵行難。若彼受寄比丘;蛩阑虺鲂;蛸\獸所害;驗樗。過后無犯。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根本律云。急施衣有其五種。或為自病故施。或為他病者故施;驅⑺罆r施;驗樗劳龉适;驅⑿袝r施。若在夏中。或時施主欲得自手而行施者。取亦無犯 若其差得藏衣苾芻;蚴┲鳌W魅缡钦Z。我行還自手當施。雖過時分。畜亦無犯 薩婆多論云。急施衣者。若王施。若夫人施。若王子施。大官斗將施眾僧。以諸貴人善心難得。又女欲嫁時。以至婿家不自在故。令得自在。以物施僧。若病人施。令存亡有益。如是等盡名急施衣 除急施衣。一切安居衣。必待自恣時分。若安居中分。突吉羅。

  此戒大乘為眾生故得畜。然須如法凈施。準前所論。

  第二十九后月離衣過六夜戒

  若比丘夏三月竟。后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有疑恐懼處住。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舍內。諸比丘有因緣離衣宿。乃至六夜。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佛住給孤獨園。諸比丘夏安居竟。后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處住。時多有賊盜。劫奪衣缽。皆來趣祗桓精舍聚住。佛知其故。聽在是處住留。一一衣置舍內。時六群比丘聞佛開聽。即便留衣置舍內。囑親友比丘已出行。受囑者出衣。日中曬之。諸比丘詰問其故。白佛結戒。因癡慢煩惱。制斯學處。

  釋義 文分三節(jié)。夏三月竟下明移居滿夏。若有疑恐懼下明難開聽。若過下結成所犯。夏三月竟者(謂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訖)。后迦提一月者(迦提此翻昴星。謂昴星直此月故。即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是夏四月之后一月也)。滿者(謂后安居人于五月十六日始來結坐。然雖隨前安居人。于七月十五日已自恣。其一夏之功未圓。必須滿此一月住。令足成九十日。而不破夏制故)。律云。阿蘭若處者。去村五百弓。遮摩羅國弓長四肘。用中肘量(中人一肘。周尺一尺八寸。五百弓即五里也)。有疑恐怖者。疑中有盜賊恐怖。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舍內者。三衣謂僧伽黎。郁多羅僧。安陀會。舍內謂村聚也(五分律云。一一衣者。若僧伽黎。若優(yōu)多羅僧。隨所量寄一衣。不得寄安陀會。以著身故不得寄二。以禮拜入僧乞食。不得單著故)。有因緣離衣宿者(有因緣謂有塔事。和尚阿阇黎事。及以他事。總而言之。乃三寶病緣。及看病等事。離衣者。謂離所寄之衣也)。乃至六夜者(薩婆多論云。從七月十六日。次第六夜。聽阿練若安居比丘得離衣宿。所以聽者。此六夜中間。是賊發(fā)時。是故聽也)。彼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舍三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此云擲石所及處者。非是阿蘭若界。是以所寄衣之村舍外界而論)。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不舍三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住。第七夜明相出離衣宿。一切犯舍墮。

  此戒舍懺還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期至六夜。二慢教不往衣所。三不作心念法舍。四明相已現(xiàn)。

  兼制 比丘尼突吉羅(同制不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劫奪想。失想。燒想。漂想。若船濟不通。路道險難。多盜賊。有惡獸。河水暴漲。強力所執(zhí)。或系閉;蛎y;蜩笮须y。如是等不舍衣。不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并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五分律云。不聽近聚落住離衣宿 不聽阿蘭若無恐怖處離衣宿 若一宿二宿乃至五宿事訖不還。突吉羅。

  律攝云。本心暫去。即擬還來。因事稽留。不至衣所。無犯。離衣過。

  善見律云。若阿蘭若處眾僧多房舍堅密。不須寄衣。聚落寄衣已。六夜一往看見衣已。還阿蘭若處。

  此戒大乘比丘同學。

  附考 僧祗律云。佛在舍衛(wèi)祗桓精舍。時沙祗園夏安居中。眾僧有諍事起。佛敕優(yōu)波離滅諍。尊者因僧伽黎重。若被雨者不可勝。而今半安居中若留衣。則犯舍墮。是以不去。佛聽留衣得齊六夜。復以諍事非可卒斷。佛言。從今聽一月不失衣宿白二羯磨。是以除僧羯磨。得一月不失衣也。

  僧祗律云。夏三月未滿 五分律云。安居三月。未滿八月 十誦律云。三月過未至八月未滿歲。

  根本律云。在阿蘭若處。作后安居。故今滿字讀聯(lián)下句者。準余四部。事義方順。由本律。譯文之古。一往讀聯(lián)上句。大乖制意。實不相宜。故引諸部。不無所據。

  第三十回僧物入己戒

  若比丘知是僧物。自求入己者。尼薩耆波逸提。

  緣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衛(wèi)國祗樹園中。有一居士。恒好惠施。欲飯佛及僧。兼施好衣。時跋難陀聞知。即往彼居士家。語言。眾僧有大善利威力福德。施眾僧者多。汝今施眾僧衣?墒┪。居士可之。便不復與眾僧衣具。唯設種種飲食。次日請僧至家。見眾僧威儀具足。發(fā)大聲言。我云何為如是嚴整眾僧衣而作留難。諸比丘問知其故。訶責跋難陀。云何斷眾僧利。而自入己。以此因緣白佛。此初結戒也。時諸比丘不知是僧物非僧物為許僧不許僧。后乃知是僧物已許僧;蛴凶魃釅檻曰;驊M愧者。佛言。不知無犯。此第二結戒也。由貪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盜根本種類。

  釋義 律云。僧物者。為僧故作已與僧。已許僧物者。衣缽坐具針筒下至飲水器(律攝云。利物有二種。一衣利。二食利。凡衣服飲食臥具衣藥。皆從他得。故言利物。此中利者。據衣物利故。言求入己者。謂知是僧物。而攝為私物也)。

  結罪 是中犯者。若知是僧物求入己者。舍墮。若物許僧轉與塔。突吉羅。若物許塔轉與僧亦爾 若物許四方僧轉與現(xiàn)前僧。突吉羅。若物許現(xiàn)前僧轉與四方僧亦爾 若物許比丘僧。轉與比丘尼僧。突吉羅。若物許比丘尼僧。轉與比丘僧亦爾 若物許異處轉異處。突吉羅。

  若已許作許想者。舍墮 若已許心疑 未許作已許想 未許疑。皆突吉羅。

  此戒舍懺還物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還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聞施起貪。二物已許僧。三許想故回。四得物入己。

  兼制 比丘尼舍墮(同制同學)。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不知是僧物。若已許作不許想。若許少勸令與多。若許少人勸與多人。若許惡勸與好者;驊蛐φZ。若誤語。若獨處說;蛎咧姓Z;蛴f。此乃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采 僧祗律云。若有人來欲布施。問比丘言。應施何處。答言。隨汝心所敬處便與。復問。何處果報多。答言。施僧果報多。復問。何等清凈持戒有功德僧。答言。僧無有犯戒不清凈 若人持物來施比丘。應語言。施僧者得大果報。若言我已曾施僧。今正欲施尊者。受之無罪 若有人問比丘言。我欲以此物布施。為置何處。使我此物長見受用。爾時應語。某甲比丘是坐禪誦經持戒。若施彼者。長得受用見 若知物向僧回向己。舍墮。是物僧不應還。僧應受用 若回與余人。波逸提(物非入己。故無舍也)。知物向此僧;嘏c余僧者。越毗尼 若知向此眾多人;嘏c彼眾多人。越毗尼 若知物向此畜生;嘏c余畜生。越毗尼心悔。

  根本律云。若苾芻知屬一苾芻物。自回入己;貢r得惡作罪。得便舍墮 乃至知物屬二人三人;驅偕曰厝爰骸5米锶缜啊∪襞c此貧人物;嘏c彼貧人。得惡作罪。若覓不得者回與。無犯。

  五分律云。若施主自回。欲以物與己。不犯。

  薩婆多論云。若物向僧。與前人說法。令物自入。舍墮。物則還僧 若比丘知檀越以物施此塔;叵虮怂。即入彼塔。不須還取。以福同故。比丘作突吉羅懺!∪糁丛揭晕锸┐松;叵蛴嗌蟆4宋锶胗嗌。不須還取。以僧祗同故。比丘作突吉羅懺 若知檀越以自恣臘。與此眾僧;叵蛴嗌。自恣物應還與此僧。以自恣物所屬異故。比丘作突吉羅懺(本律僧祇但明回此僧物。與余僧得罪。而未判物當與誰。今準薩婆多。則不須還取。無復疑矣)。

  此戒大乘同制(三十舍墮法竟)。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七

  音義

  糴糶上音狄。買谷也。下音跳。賣米也! “组J音拉。钖镴也! ∫(guī)利規(guī)謂規(guī)求。計也。左傳云。規(guī)求無度! √K摩國本

  蘇摩此翻云月。按第四分云。佛在此國人間游行。彼國有一信樂陶師。佛一一指授。教令作缽。彼如教隨作即成。特異貴好蘇摩缽。與諸比丘。不敢受。佛聽受畜。

  五分律云。佛于蘇摩國。自作缽坯。以為后式。令陶師燒。陶師便多作合燒。開灶視之。皆成金色缽。怖懼言。此是大沙門神力。若王聞者。必當謂我多有金寶。便舉埋藏。佛復作令燒。皆成銀缽。亦怖懼埋藏。佛復作令燒。乃成銅缽。色青好如閻浮樹。與諸比丘不敢受。佛聽受畜。  烏伽羅國缽

  或作郁伽羅。又名云優(yōu)伽羅?偸且惶枴r諸比丘得此國貴好瓦缽不受。佛聽受畜! (yōu)伽賒國缽

  或云憂伽賒;蛟茷踬べd。皆一也。諸比丘得此國貴好瓦缽。不敢受。佛聽受畜! 『诶

  此是毗舍離城上好黑色貴瓦缽。諸比丘得不敢受。佛聽受畜! 〕嗬

  此是舍衛(wèi)國上貴赤色瓦缽。諸比丘不敢受。佛聽受用! …樑c缸同。  歠穿入聲。大飲也! ♂呍S慎切。欣去聲。凡瓦器裂皆曰釁。  繀

  音粹?椏叀Uf文云。著絲于莩車。莩音夫?椌曊! 《迨

  一者蒲阇尼。翻云啖食。此有五種。謂飯麨干飯魚肉。二者佉阇尼。翻云嚼食。此有五種。謂枝葉華果細末食! ‰y陀弟子

  此難陀是跋難陀之兄。非佛弟難陀也。根本律云。難陀有一共住弟子。名達磨。常懷慚恥。追悔為心。于諸學處。愛樂尊重。彼未曾知難陀惡行。與之共住。既知行跡。即便舍之。與善苾芻而為同住。除三時禮。除三時禮者。律制弟子日三時中若不禮拜和尚者。得越法罪。  得戒沙彌

  此是比丘犯重。即時發(fā)露。無覆藏心。眾僧白四羯磨。與學戒法。既非比丘。又不舍離袈裟。仍同大僧共住。故名得戒沙彌! ∥宸ㄈ耸芴崞胚_多破僧五法者! ∷

  是牛羊等乳。鉆抨成之;蛞阅~藥而成之。所謂從牛出乳。從乳出酥。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而醍醐最為上藥。抨音并。

  大論云。牛乳驢乳。其乳雖同。牛乳抨則成酥。驢乳抨則成糞。  油

  律攝云。油謂苣蕂蔓菁及木蜜等。并五種脂。如法澄濾。苣蕂即胡麻也。蔓菁即蕪菁也。其根莖葉可為菜食。子可壓油也。  蜜謂蜂蜜也。蜂有黃黑。蜜分厚薄! ∈

  是甘蔗糖所成者。善見律云。甘蔗糖堅強如石。是名石蜜。然有黑白二種。白者味純甘。黑者味帶苦。

  本草云。一名乳糖。又名白雪糖。即白糖。出益州及西戎。用水牛乳汁米粉。和沙糖煎。煉作餅塊。黃白色而堅重。川浙者佳。主心腹熱脹。潤肺氣。助五藏。津治目中熱膜?诟煽士芍埂D炕栝溎苊。按根本律。有糠無石蜜。律攝云?窋z石蜜也! 谝裟。又曰以兩手切摩也! ±鎺熯_多富那羅

  梨師達多此云仙授;蚍墒。又云仙余。謂從仙人邊求得子故也。富那羅又名富蘭那。此翻故舊。或云宿舊。是仙授之兄。此兄弟二人。是波斯匿王大臣。于拘薩羅國。錢財巨富。無與等者。而能于佛及四部眾。等共受用。不計我所。

  雜阿含經云。富蘭羅專修梵行。離欲清凈。不著香華。遠諸凡鄙。持戒為勝。梨師達不專精梵行。然其智足達 四圣諦。智慧為勝。后時二俱命終。佛記二人。一持戒勝。一智慧勝。二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于后世得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世間。盡苦邊際。

  具德經云。而于信心中。能具大智慧。仙授烏波薩哥是。于信心中。能持梵行。布啰拏烏波薩哥是。烏波薩哥即優(yōu)婆塞。布啰拏即富那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