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飲酒不恤天災(zāi)致能歌者晏子諫第五
景公之時,霖雨三日以上為霖。雨十有七日。公飲酒,日夜相繼。晏子請發(fā)粟于民,三請,不見許。公命栢遽巡國,致能歌者。晏子聞之,不說,遂分家粟于氓,致任器于陌,徒行見公曰:“十有七日矣,懐寶鄉(xiāng)有數(shù)十,饑氓里有數(shù)家,百姓老弱,凍寒不得短褐,饑餓不得糟糠,敝撤無走,四顧無告,而君不恤,日夜飲酒,令國致樂不已,馬食府粟,狗饜芻豢,三保之妾,俱足梁肉。狗馬保妾,不已厚乎?民氓百姓,不亦薄乎?故里窮而無吿,無樂有上矣;饑餓而無告,無樂有君矣。嬰奉數(shù)之筴,以隨百官之吏,民饑餓窮約而無告,使上淫湎失本而不恤,嬰之罪大矣。”再拜稽首,請身而去,遂走而出。公從之,兼于途而不能逮,令趣駕追晏子,其家,不及。粟米盡于氓,任器存于陌,公驅(qū)及之康內(nèi)。公下車從晏子曰:“寡人有罪,夫子倍棄不援,寡人不足以有約也,夫子不顧社稷百姓乎?愿夫子之幸存寡人,寡人請奉齊國之粟米財貨,委之百姓,多寡輕重,惟夫子之令。”遂拜于途。晏子乃返,命稟巡氓,家有布縷之本而絶食者,使有終月之委;絶本之家,使有期年之食,無委積之氓,與之薪橑,使足以畢霖雨。令或作命栢巡氓,家室不能御者,予之金;巡求氓寡用財乏者,死三日而畢,后者若不用令之罪。公出舍,損肉撤酒,馬不食府粟,狗不食飦肉,辟拂嗛齊,酒徒減賜。三日,吏告畢上,貧氓萬七千家,用粟九十七萬鐘,薪橑萬三千乗;懐寳二千七百家,用金三千。公然后就內(nèi)退食,琴瑟不張,鐘鼓不陳。晏子請左右與可令歌舞足以留思虞者退之,辟拂三千,謝于下陳,人待三,士待四,出之關(guān)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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