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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俗】出家可以還俗嗎?和尚還俗背什么因果?

【還俗】出家可以還俗嗎?和尚還俗背什么因果?

還俗是什么?(佛教用語)

  還俗,原指僧尼因為破戒,依律被逐出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若因個人諸多因素,自愿舍戒離開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則稱為歸俗,也稱反俗。但到后來,還俗也包含歸俗的意思在內(nèi),不一定是指負面的意思。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歷代的禁佛、廢佛活動等政治因素,下令全國的僧尼還俗,例如三武滅佛。反之,也有因非自愿的情況下出家,直到獲得準允后才得以還俗,例如后宮的嬪妃、隨侍的奴婢,以及年幼的子女(送去佛寺當小沙彌)等。

出家可以還俗嗎?

  出家后是可以還俗的。現(xiàn)在信仰自由,出家還俗都自由,沒有人干涉的了。但是,佛教的比丘最多可以還俗七次,一旦達到七次后,就不可以再出家了;而比丘尼則僅能還俗一次。這是因為,相對于男性,女人對家庭的依賴較重、情執(zhí)也較重,意志沒有男人堅定。所以佛陀特別針對女眾的習氣,規(guī)定只有一次出家機會,希望女眾慎重決定三思而行,也能使女眾珍惜出家的因緣

  在我國佛教史上,雖有好幾位人物,由僧尼還俗。例如:朱元璋還俗做皇帝,劉秉忠還俗做宰相,姚廣孝還俗做少師,武則天還俗做女皇。但是中國社會之對還俗的僧尼,總是不尊重,尤其是佛教界中對于還俗的僧尼不予諒解,實在是不幸。

  正因僧尼的還俗,不受尊重,不得諒解,致使一些雖不能守持僧戒,甚至已經(jīng)破了淫、盜、殺、妄──特別是犯了淫戒的出家人,仍然覆藏遮掩,不愿還俗;即使因為知恥而偷偷地還了俗,還俗之后,便不敢在佛教界中露面了。

  因此,我們必須檢討前者的不要面子,而應(yīng)該同情后者的‘不能見人’。前者是污辱僧寶的敗類,后者起碼也可算是知恥的好人。

  這一問題,太虛大師曾經(jīng)寫過三篇文章,依次是:1、〈告青年苾芻之還俗者〉;2、〈尊重僧界還俗人〉;3、〈不能守僧戒還俗勿污僧〉。(以上三文見《太虛全書》三四。六二五─六三○頁)

  但是直到如今,此一根深柢固的觀念,仍未有所好轉(zhuǎn)。我們見有犯了大淫戒的僧人,仍不肯還俗的;見有公然娶妻生子而仍披衣說法當住持的;見有因了情欲的逼迫,偷偷地還俗生子而不敢再到佛教界中露面的。

  這是我們的社會,對于佛教教理認識不夠,對于基本人權(quán)未能尊重。特別是教內(nèi)的人,甚至姑息犯戒而不還俗的僧尼,卻又不能原諒舍戒還俗的僧尼。

  因為不學戒律,對于戒律的知識太差,竟以舍戒還俗為恥辱,不舍戒而犯戒,倒覺得無所謂。最大的原因,中國佛教的僧尼,沒有僧團制裁的約束與保障,所以形成了這種局面。

和尚還俗背什么因果?

  對于和尚還俗背什么因果這個問題,出家人在沒有成就之前,仍是普通人,是平凡人。如果不能守戒,還俗并不算罪過!

  居于僧尼本位,即當守持僧尼的戒律,若不能夠守持,應(yīng)該立即舍戒還俗,僧尼犯了男女淫欲,便是破根本戒,犯一條當墮地獄九十二萬一千六百萬年。身為一個出家人,不能守持根本四條戒,還算什么出家人?

  我們要知道,出家與在家的最大不同處,便是戒絕男女的淫欲行為。在五欲之中,以淫欲之樂最為殊勝,所以要發(fā)心出家,實在不是一樁簡單的事。但是在比丘戒的四大根本戒中,卻以盜戒最難守持,淫戒當算其次,凡是不與而取,過了五磨灑的價值,即成大盜,破根本戒。大淫戒卻要男女既成相交的事實,才能構(gòu)成破根本罪,只要能夠稍加自持,淫欲心起,即予克服,犯大淫戒是不太容易的。

  然而,僧尼犯戒的最易受人注意者,卻又是淫戒,煩惱最難克服的,也是淫欲。由于生理上內(nèi)分泌腺的刺激,如再加上外境異性的不斷誘逼,若無堅決的意志與不拔的信念作為立足的基礎(chǔ),隨時作克己的修持者,破戒的行為,便很可能促成。但若稍有羞恥之心,只要男女雙方有一方能夠警覺,便不致于破戒。再說,出家人的生活,也沒有在家人那樣隨便。

  不過,僧尼的自動還俗,大多數(shù),是由于男女的情欲所引起。少數(shù)則由于興趣及事業(yè)等等的其它因素。所以比丘戒中,說到舍戒還俗的,也僅淫戒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