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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緹縈救父的故事

淳于緹縈救父的故事

  公元前167年,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 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淳于意年輕時愛好醫(yī)術(shù),拜名醫(yī)公乘陽慶為師,學(xué)習(xí)醫(yī)術(shù),淳于意得到公乘陽慶的真?zhèn),醫(yī)術(shù)非常精湛。因為喜歡醫(yī)學(xué),經(jīng)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dāng)起醫(y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y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zhuǎn),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dāng)?shù)氐墓倮襞兴?ldquo;肉刑”(當(dāng)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五個女兒看著披枷戴鎖的父親哭哭啼啼,淳于意無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窩囊,看到五個女兒只會哭。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

  那奏章上寫著:“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是朝廷的官吏,齊國人民稱贊他廉潔奉公,現(xiàn)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復(fù)生,受刑致殘也不能復(fù)原,即使想改過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來替父贖罪,使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jī)會。”

  漢文帝看了信,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jīng)》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hù)百姓的父母。’現(xiàn)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于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么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yīng)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yīng)規(guī)定犯罪的人各依據(jù)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shù),就可以釋放他,制定出有關(guān)的法令。”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緹縈不僅救了父親,還因此廢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覺地遵紀(jì)守法,刑事案件逐年減少。據(jù)說,當(dāng)時全國一年里的刑案不過四百件,當(dāng)時人紛紛稱贊緹縈的膽識與勇氣,東漢著名的史學(xué)家班固還專門寫了一首長詩稱贊她,其中有兩句說:“百男何饋饋,不如一緹縈。”意思是說一個緹縈遠(yuǎn)遠(yuǎn)勝過一百個平庸的男子,批評長期流行的重男輕女的偏見。(漢文帝廢除肉刑雖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后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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