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第二十八
貞觀初,太宗謂監(jiān)修國史房玄齡曰:“比見前、后《漢史》載錄揚雄《甘泉》、《羽獵》,司馬相如《子虛》、《上林》,班固《兩都》等賦,此既文體浮華,無益勸誡,何假書之史策?其有上書論事,詞理切直,可裨于政理者,朕從與不從皆須備載!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鄧隆表請編次太宗文章為集。太宗謂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于人者,史則書之,足為不朽。若事不師古,亂政害物,雖有詞藻,終貽后代笑,非所須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陳后主、隋煬帝,亦大有文集,而所為多不法,宗社皆須臾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許。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事?大抵于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注記者,將卻觀所為得失以自警戒耳!彼炝荚:“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碧谠:“朕有不善,卿必記耶?”遂良曰:“臣聞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何不書之?”黃門侍郎劉洎進曰:“人君有過失,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設(shè)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guī)誡。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止應(yīng)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碧谠:“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錄進來!毙g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太宗見六月四日事,語多微文,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民耳。史官執(zhí)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侍中魏征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后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 上一篇:禮樂第二十九
- 下一篇:崇儒學(xué)第二十七
-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
- 六十二回 蘇舜卿含冤歸太虛 劉墨林暴怒斥禽獸
- 齊宿瘤女
- 景公病水夢與日斗晏子教占夢者以對第六
- 伯夷列傳第一
- 卷一百三十六
- 魯季敬姜
- 卷一百八十三
-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
-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 列傳第八十九
- 第十七章 聰敏
-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
-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 卷二十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第六章 潞河驛奸宄逞淫戲 瞞真情巧舌釋新憾
-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 六十一回 稱名士偏遇大方家 探情人又見死對頭
-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 列傳第六宗室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
- 列傳第一百七
- 列傳第二十
-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
- 卷七十
- 列傳第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xué)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