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戰(zhàn)具●濟水具篇 第三十九

經(jīng)曰:軍行遇大水、河渠、溝澗,無津梁、舟楫,難以濟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質樸而不便於用。今隨事應變,以濟百川。

浮甖,以木縛甕為[木伐]甕,受二石,力勝一人,甕闊五尺,以繩鉤聯(lián),編槍於其上,令長而方,前置板頭,後置稍,左右置棹。

槍[木伐]槍十根為一束,力勝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槍為一[木伐],皆去鋒刃,束為魚麟,以橫栝而縛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為三[木伐]計用槍一萬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則一軍畢濟。

蒲[木伐],以蒲九尺圍,顛倒為束,以十道縛之,似束槍為[木伐],量長短多少,隨蒲之豐儉載人,無蒲用蘆草,法亦如蒲[木伐]。

挾□,以木系小繩,先挾浮渡水,次引大□於兩岸,立一大橛,急張定□,使人挾□浮渡大軍,可為數(shù)十道,豫多備。(□=[桓以糸易木])

浮囊,以渾脫羊皮,吹氣令滿,緊縛其孔,縛於脅下,可以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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