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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者天助

  自助者天助

  一位在公安廳干了30年的老警察給社區(qū)市民上課。有一個人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當(dāng)發(fā)現(xiàn)自己的孩子突然失蹤時,如何通過警察求救。

  老警察說:“當(dāng)孩子突然失蹤時,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并不是報警,也不是向警察求救。”

  市民嘩然。

  老警察說:“你們要做的是,馬上再找?guī)讉認識你孩子的人,以最快的速度趕到車站。假如是人販子,他們可能會通過車站將孩子帶出去。留一個人在家里,接聽電話。”

  市民質(zhì)疑:難道警察沒有責(zé)任去截住人販子嗎?

  老警察說:“有,但必須要在報警24小時之后。這是規(guī)則,適用于每個人。”

  老警察講了一個故事。

  我在基層派出所工作的時候,處理過一起小孩失蹤案。一位5歲的小孩在公園里被人拐走,5分鐘后,小孩的母親發(fā)現(xiàn)孩子失蹤了,馬上報了警,警察建議她趕快通知家人,告訴她應(yīng)該到車站、碼頭等地設(shè)法截留,孩子的母親照此做了,通知了親人,但她的親人趕到后,卻認為警察失責(zé),紛紛闖進派出所,派出所當(dāng)時只有6位民警,而且不知道孩子的相貌,在紛爭中,自救的良好時機被耽誤了。

  這是誰也不愿看到的結(jié)果。

  這是一個陌生人的社會,許多事件的運轉(zhuǎn),需要種種條件。警察是維護社會安定、保障每個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人,但是,他們也需要一種規(guī)則來建立良好的秩序。在孩子失蹤前,沒有人知道這只是意外走失。如果每一位孩子的走失,都要求警力全城搜捕,社會秩序就會遭到破壞。

  何況,在孩子走失時,最佳的搜救人選并不是警察,而是孩子的親人。

  這是一個常識問題,自助者天助,但許多人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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