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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個女兒沒有手,只因母親發(fā)的毒誓

  上世紀60年代,外公連生了4個女兒,沒有兒子。為了延續(xù)香火,老兩口過繼了一個兄弟家的孩子。養(yǎng)大后,又給過繼的孩子娶了媳婦。但后來,雙方之間有了矛盾,小兩口就分家單過了。

  有一次,因為婆媳矛盾,外婆與親家母(兒媳的媽媽)狠狠地吵了一架。大概意思是,親家母說婆婆冤枉了她女兒,并發(fā)毒誓:“如果我女兒做了這事,讓她生個孩子沒有手!”湊巧的是,后來小兩口生了一個女兒,果真沒有手。那嬰兒一個胳膊只有手腕,沒有手掌與手指。這成了當地轟動性的大新聞,弄得小兩口特別難堪。

  那個年代,女孩兒本來就不被人看重,這殘疾的女嬰自然就備受嫌棄。不久,這個沒手的嬰兒突然死掉了,死因真是有點不明不白,讓人不敢深想。他們請一位老人把嬰兒尸體送到了很遠的荒地給埋掉了——也有可能只是用一個小紙箱露天扔在那里。結果沒過兩天,那天天剛亮,她家的狗叼著一個東西,徑直走到了他們小兩口的屋里,把叼的東西放在他們的床頭。他們起身一看,嚇個半死:狗叼回來的正是他家剛夭折的嬰兒。巨大的恐懼籠罩在他們的頭上,他們又找人把嬰兒尸體送走,然后把狗也打死了。——那狗可能只是發(fā)現了小主人被扔在外面,它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給叨回來了,沒想到因此給它自己招來殺身之禍。

  從那以后,這個年輕的媳婦就開始得了一種病,全身疼痛并萎縮。她剛剛嫁過來的時候,皮膚白凈,人長得也不錯,幾年以后就慢慢病得不成人樣了。她備受折磨,在病床上掙扎幾年之后就去世了。他老公沒幾年也死了。

  看來惡咒真是不能亂發(fā),不然真可能會應驗的,到最后禍害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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