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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要分成四份來用

  南部有個信徒開裝潢的家俱店,一間一間的開,開很大很大,賺很多錢。賺很多錢以后,他就想娶個小老婆,結(jié)果懷孕了。大老婆就放不了,她說:「不行,你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娶小老婆!鼓窃趺崔k呢?吃飽飯沒事,約幾個朋友就去賭博了。

  你知道這些賭徒都很厲害,所以先讓他贏,一個晚上幾十萬賺進來。那贏了幾個晚上以后,他生意不做了,賭博比賣家俱好賺,賣一個家俱能賺多少,就慢慢的把這個錢花在賭博當中。起先賭都是贏,后來愈賭愈輸,愈賭愈輸,輸?shù)阶詈笏拈g家俱店沒有了,然后被通緝,跑到南部去。我還見過這個人,他說:想當年四間家俱店多風(fēng)光,現(xiàn)在在逃難。

  這就是會賺錢而不會花錢。你把錢花在賭博上,怎么會有好結(jié)果?所以,你會賺錢還要會用錢,錢用在刀口上,對自己好對別人好;那你花在賭博上面,這賭徒又是吃喝嫖賭,害人而已。

  佛規(guī)定在家信徒賺了錢要分四份,一份來養(yǎng)活家庭、日用開支,一份儲蓄,一份繼續(xù)發(fā)展事業(yè),一份行善事,這個比例是按照自己的能力分成四份,而不是你賺到的所有去布施。 就有一個信徒,「師父說要布施才會很有錢,來生才會變成生活很富裕!菇Y(jié)果他把房子當?shù)袅?最后麻煩來了。所以這是不當?shù)牟际?會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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