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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愿”式捐款

  自清朝末年起,國貧積弱,梁啟超、孫中山等革命領袖開始號召海外華僑、國內有志之士捐款捐糧,“捐”以自愿為主,游說為輔,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強迫、不苛求,多多益善。海內外有志之士奔走相告,踴躍參加,為革命開拓新局面墊定了基礎。

  彼時,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本無可厚非,從5.12汶川,再青海玉樹,再到現(xiàn)如今的四川雅安,每一事件的背后都體現(xiàn)了中國國民淳樸良善的赤誠之心,體現(xiàn)了中國國民以習近平主席為中心的強大凝聚力,以水滴石穿的韌性克服重重困難,節(jié)衣縮食,為災區(qū)捐款捐糧。黨中央在災難發(fā)生的第一時間,拔款十億之巨,派遣各方武警官兵,奔赴災區(qū)一線搶險救災,救苦難的百姓于九水深火熱之中,百姓感恩戴德,在災難降臨之后重拾活下去的信心。

  捐款,以極少部分自愿,極大部分被“自愿”。

  近日媒體上公布的一筆筆捐款,讓人詫然傷神,以公眾人物為代表性的捐款,頗愛關注,其中更以電影明星的捐款令人深思。有人認為當紅明星身價無數(shù),捐的款應符合自己的身價;鄙人認為捐款無多少,捐的是一份救災救難的赤誠之心,捐的一風雪雨中的一份溫暖,不能以數(shù)量來恒量,盡管明星掙的是全體百姓的錢,但錢在人家腰包,往外拿多拿少是人家的事,與我們沒有半毛錢的關系,我們更沒有斥責他們的必要,社會道德自有評判標準。

  社會各團體,各階層組織的捐款已進入高潮,以各單位為代表的捐款,發(fā)乎于心的捐款為少數(shù),大多數(shù)為政府或單位的硬性攤派,當事人不知道就已經被“自愿”捐款,月底發(fā)下來的工資單才知道曾經仗義疏財救災救難。

  以中國紅十字會為捐款平臺的團體,自經歷過郭美美事件后,中國民眾已對紅十字會的公正性失去了信心,十字會難以從社會各層吸取款項,中國民眾的良善已不允許被拿來炫富,不允許公費私用。中國式捐款不允許被層層抽絲剝繭,中國官員的貪腐,更國民失去信心,建議建立統(tǒng)一的捐款平臺,以清單的形式公布于網絡之上,以實名捐款為主,資金的劃拔及運用,公民一目了然,可查可詢,方能解當下國民的困惑之心,才能調動全體捐款的踴躍之心,而不再是被“自愿”捐款。

2013年4月23日下午五時

于河南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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