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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三十五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三十五 車五

  隋天臺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記

  唐天臺沙門湛然釋

  ○第七為一切法體中二先正釋次判開初文又二初明觀經所依之體次明能依諸法。

  第七遍為一切法體者觀經云毗盧遮那遍一切處。

  初文者正指法身為經正體諸法所依。

  ○次文中又二初略立。

  一切不出四諦。

  ○次引大經立相又四初舉總明別次若然下離開具四三當知下結成能依四凈名下引證能依從所依立。

  大經云佛所不說如十方土所說者如爪上土迦葉云已說是四諦其未說者應有五諦佛言無也但言是四諦有無量相耳。

  初文者以無量為能依諸法諸法無量既不出四種四諦四諦只是因果故下結中通云因果即指界內界外兩種因果悉依平等無因果體若下宗中明因果者則簡世間唯出世間于出世中若廢權則簡三從一若開權則一切俱是今論所攝無所不收。

  (△次離開具四)。

  若然廣開即成四種四諦具如境妙中說。

  (△三結成能依)。

  當知苦集世間善惡因果道滅出世一切因果悉用實相為體。

  (△四引證能依從所依立)。

  凈名曰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之謂乎。

  次引證中無住本者如前第七記。

  ○然所依下判欲判先敘所判之意意判能依。

  然所依之體體妙無異能依之法法有粗妙。

  ○次正判亦二謂教與味及下開文但略標而已準上文可見。

  諸法相待分別可知歷五味分別粗妙亦可知開粗顯妙亦可知(云云)略說經體竟。

  ○三明宗中二先敘來意次開章正釋。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衿顯體之要蹊如梁柱持屋結網綱維提維則目動梁安則桷存。

  初文者此中六句前二句明宗為行之要次四句明宗為行體之功初句者行若無因果何殊外人無益苦行如衿如喉為身衣之要次句者顯體之要豈過因果以因果綜諸行諸行依體還取于體蹊字有本作系字若作蹊者謂要路也若作系者如衣襻系于二義中上義猶強次四句者上二句立次二句釋初二句中上句明宗為體功下句明宗為行首次二句釋者舉因果則一切行俱屬因果故一乘語因果則實相家諸行可存對下二句意亦可見。

  ○次開章解釋。

  釋宗為五一簡宗體二正明宗三眾經同異四明粗妙五結因果。

  ○初簡宗體中二先破非顯正次私廣敘舊辨非初文二初破非次今言下顯正初文二先破一次破異初文二先出非。

  簡宗體者有人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

  ○次今所下破破又二先破次結初文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三初略示正相。

  今所不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體非因非果體即不二。

  ○次體若下破。

  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若不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二宗即非體。

  以二不二對辨宗體則知宗不一也。

  ○三云何下結斥。

  云何而言體即是宗宗即是體。

  (△次譬)。

  又柱梁是屋之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

  譬文準法可知。

  (△次結)。

  宗體若一其過如是。

  ○次破異中三亦先略示。

  又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宗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

  ○次破。

  宗非顯體之宗宗則邪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則體狹不周離法性外別有因果。

  ○三結。

  宗體若異其過如是。

  準前可知。

  ○次顯正中四初正顯。

  今言不異而異約非因非果而論因果故有宗體之別耳。

  ○次釋論下引證。

  釋論云若離諸法實相皆名魔事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即其義也。

  ○三當知下結示。

  當知實相體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終論果。

  ○四而復下重簡別因果不同又二先簡次例先簡又三先譬。

  而復偏圓有別者譬如銅體非始非終擬鑄為像即名像始治瑩悉畢即名像終此譬圓因果若擬器皿及其成就器皿始終譬偏因果也。

  ○次發(fā)下合。

  發(fā)七方便心謂偏因證有余無余名偏果開佛知見名圓因究竟妙覺名圓果。

  ○三若識下結。

  若識此喻不即不離宗義明矣。

  ○次例中二初以佛性涅槃為例。

  例如正因佛性非因非果而言是因非果名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槃。

  正因如體因果如宗。

  (△次例)。

  又佛性非當非本而言本自有之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又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而實未有三十二相未來當?shù)媒饎傊硪云浞钱斒枪恃员疽云浞潜臼枪恃援斪隗w之義亦復如是。

  次例者非當非本如體而當而本如宗。

  (△次私廣敘舊辨非)。

  遠師以一乘為宗所謂妙法引文云是乘微妙為無有上私謂為破三故一待粗非妙因而不該始末。

  次私廣引破古中初破遠師者所明一乘但是破三之一待粗之妙則但因而非果是則在始而不該末故云不該始末況所破之三為在何教。

  龍師云但以果為宗妙法者是如來靈智體也眾粗斯盡為妙動靜軌物為法法既真妙借蓮華譬之所以果智為宗也私謂果不孤立云何棄其因又乖文也。

  次破龍師者此經本以因果為宗龍師棄因獨存于果言乖文者今經本跡各立因果以為經宗具如下引本跡二文故知乖文。

  慧觀序云會三歸一乘之始也慧覺成滿乘之盛也滅影澄神乘之終也什師嘆云若非深入經藏豈能作如此說。

  慧觀師釋今無破者什公已嘆今家粗許以遠公棄果而存因龍師棄因而存果觀既有始有盛即是兩存仍非全當故亦不依何者若以法華會三歸一為乘始者豈法華部無乘終耶若無終者直至道場為是何等若以澄神指涅槃者涅槃部內豈無乘始若無始者初破三修及初發(fā)心常觀涅槃為是何等。

  印師云諸法實相是一乘妙境用境智為宗境無三偽故稱實相也今謂加境而闕果腫不益肥。

  破印師中云加境闕果者此乃從容許其用智智通因果稍似經宗若望三法然但在因而闕于果況復加境境屬于體將陪宗義腫不益肥。

  光宅用一乘因果為宗前段為因后段為果私謂二文各有因果若互存互沒則害經文。

  次破光宅者正釋中自立兩處師弟因果。

  ○次破用權實及名為宗。

  有人用權實二智為宗私謂用權應明三是經宗三是今經所棄云何取所棄為宗。

  又師云此名妙法蓮華即以名為宗妙法是佛所得根本真實法性此性不異惑染不與惑同故稱妙即宗為名耳此是地師所用據(jù)八識是極果今攝大乘破之謂是生死根本。

  可見次破用名中言此是地師用八識極果者指向不異惑染不與染俱今尚破攝師攝師所破既非能破非今經宗。

  有師云常住為宗但未極上是覆相明常私謂都非經意常若被覆宗何所顯常不被覆常則非宗。

  次破常住為宗者上句且與而言非我今宗所顯若是所顯所顯非宗不覆亦非未為全當。

  有師云是顯了明常與涅槃為廣略耳私謂常為宗者常無因果常亦無宗(云云)。

  破次師準上可知。

  有言萬善為宗但使是善皆得作佛私謂若作佛即是果何不取果為宗。

  破萬善者責其棄果而取因。

  有言萬善中取無漏為宗私謂太局又濫小涅槃。

  次破無漏者七方便之因果俱為我家之因何得局促獨立無漏若取初住已去雖是真因而無漏之名復濫小果。

  有人言若稟斯異說各蒙益者眾釋無可為非聞而不悟眾師無可為是一師之意唯貴在悟宜以悟為經宗大經云若有定相是生死法是魔王相佛法無定相是故如來非道說道道說非道當知唯悟是從私謂若悟為宗乃是果證非謂行因問南指北方隅料亂又定以悟為宗是為定定何謂不定說者甚多不能具出也。

  次破悟者悟通因果仍別在真因既無的指且以果責之又破妄引大經救立不定門若諸法不定何得定悟。

  ○二正明宗中二釋結釋中二先跡次本二文各四初列經文次正釋三定傍正四結。

  二正明宗者此經始從序品訖安樂行品破廢方便開顯真實佛之知見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文義雖廣撮其樞要為成弟子實因因正果傍故于前段明跡因跡果也從涌出品訖勸發(fā)品發(fā)跡顯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之實果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而顯師之實果果正因傍故于后段明本因本果。

  ○次結中二先結成宗意。

  合前因果共為經宗意在于此。

  ○次所以下結示經文。

  所以經分二文論本論跡雙題法譬舉蓮舉華師弟權實總在其間也。

  ○三明諸經同異者若不辨因果將何以明此經妙宗于中三初雙標次雙釋后雙結。

  三眾經因果同異者謂跡因果或同或異本因果永異。

  ○釋中二先釋跡次釋本初文中三初通為諸經宗次大品下別示其同相因果既通而為宗者名隨事立三是為下總結。

  跡因果者實相通印諸體何經不約此論因果。

  初如文。

  ○次明別示中二初通辨諸部因果次諸經下辨諸部中因果不同初又三初大品次凈名次華嚴初大品中二初立宗次引睿師證初又二初正立宗以顯別次故云下明具因果以辨通初文二初正立。

  大品明非因非果實相為體而但因為宗。

  ○次般若下示宗相。

  般若遣蕩正是因意。

  (△次明具因果以辨通)。

  故云菩薩心中名般若在佛心中名薩婆若文中亦說菩薩無生無滅因獲不斷不常薩婆若果。

  次言通者二文俱有因果意在于因般若是因薩婆若是果。

  ○次引睿師證中又二初立因果。

  睿師序云啟玄章以不住為始歸三慧以無得為終終始因果也。

  ○次文中下證。

  文中亦說一切種智佛果為成般若因因正果傍無量義宣說摩訶般若歷劫修行故知彼經用因為宗也。

  (△次凈名)。

  凈名用佛國因果兩義為宗寶積具問因果佛備答因果故知雙用因果為宗也。

  次凈名中言寶積具問因果者凈名序中云爾時寶積說偈已白佛言是五百長者子皆發(f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愿聞得佛國土清凈問果也唯愿世尊為諸菩薩說于如來凈土之行問因也佛言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化眾生答因也而取佛土答果也又下文云直心是菩薩凈土答因也菩薩成佛時答果也。

  (△次華嚴)。

  華嚴圓頓之教解宗不同或言用因為宗據(jù)題言華嚴是萬行莊飾修因之義文中多說四十地行相故用因為宗又云果為宗據(jù)題云大方廣佛佛是極果之名華嚴是定慧萬善莊嚴佛身非莊嚴因文中多說舍那法身之事即用果為宗也又解云因果合為宗如言佛即是果華嚴即是因文中具說法身亦說諸地俱用因果為宗。

  次華嚴者大同凈名。

  ○次諸經因果不同中若顯諸部中諸教因果而諸經別故故須此文分別以顯同異此中又二初對部。

  諸經對緣不同故明宗互異耳般若通對三人傍真因果此義則異別對菩薩復有利鈍為鈍明因此義亦異利人因者此義則同凈名佛國義兼若三種佛國因果此義則異一種佛國因果者則同華嚴亦對兩緣鈍異利同如前分別。

  ○次對味。

  又將此意歷五味因果例可知。

  ○三總結。

  是為眾經因果與跡門同異之相也。

  如文。

  ○次明本門一向異者又為三標釋結。

  二本門因果永異眾經者。

  ○釋中二初重敘諸教諸部。

  若三藏菩薩始行實因果無權因果乃至明佛道樹始成非久遠本跡通教菩薩亦始行因神通變化而論本跡非久遠本跡也大品說菩薩有本跡二乘則無說佛始得生法二身本跡不說久遠凈名不說聲聞有本跡但明菩薩住不思議之本跡說佛有凈土螺髻所見亦非久遠華嚴說舍那釋迦為本跡菩薩亦有本跡聲聞尚不聞不解云何自有本跡。

  并約跡中論體用本跡故并云非本。

  ○次今經下正明本門因果。

  今經發(fā)聲聞有本本有因果示為二乘跡中因果發(fā)佛之跡王宮生身生道樹法身生乃至中間生法二身悉皆是跡但取最初先得真應名之為本。

  ○三故師弟下結。

  故師弟本因本果與余經永異。

  ○三今下雙結上跡本因果為今經宗。

  今經跡中師弟因果與眾經有同有異本中師弟因果眾經所無正以此之因果為經妙宗也。

  思之可見。

  ○四粗妙中二先判次開。

  四粗妙者若半字之因道樹偏果此宗則粗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亦如是不共之因雖云菩薩一日行般若如日照闇發(fā)心即游戲神通而猶帶粗因圓因不得獨顯雖說法身無來無去猶帶粗果圓果不得獨顯故名為粗方等中雖彈偏因果高原陸地不生蓮華不辨偏得入圓圓不彰顯是亦為粗華嚴前照高山說一圓因究竟后身說一圓果又帶別因果所帶處粗今經聲聞受記菩薩疑除同開佛知見俱入一圓因發(fā)跡顯本同悟實果因圓果實不帶方便永異余經故稱為妙也。

  初文者大品中指薩陀波侖見佛后曇無竭為說者即法身也方等中二乘如高原此等并粗今經為妙。

  (△次開)。

  開粗者昔緣根鈍未堪聞贊佛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五味調熟心漸通泰決了粗因同成妙因決諸粗果同成妙果故低頭舉手著法之眾皆成佛道更無非佛道因佛道既成那得猶有非佛之果散善微因今皆開決悉是圓因何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無不皆是妙因果也。

  開文準前可見。

  ○五結成中自二。

  五結成者即為二一結因果二四句料簡。

  ○初文二初通途明一切諸經各有因果次別顯今經因果。

  夫經說因果正為通益生法行人。

  初文者凡一代教門佛所說法不離因果但有權實本跡之殊今經所論不論權跡唯在實本所論因果。

  ○次文中又二初明本跡二門得益不同二正引文證得益因果。

  若開權顯實正令七種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令生法二身已入者進若說壽量長遠傍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進。

  初文所以得益不同跡門傍正者法華已前已入竟者為傍今于法華始得入者為正本門傍正者跡門及法華已前兩處已入者為正兩處未入者為傍。

  ○次引證者正當實相家之因果故引為證于中又二先引證。

  神力品云如來所有一切甚深之事者。

  ○次解釋釋中又二先總釋。

  非因非果是甚深之理因果是甚深之事。

  ○次從七種下別釋別中又二先示正因果次何者下簡卻似位及以性德非今宗意初文又二初歷別約位次復次下通總約位初又二初從七方便下至為果以初因對極果釋。

  從七種方便初得入圓登銅輪位名之為因乃至余有一生在若轉一生即得妙覺名之為果。

  ○次從于下至果以分分因果釋又二初立。

  從于二住至于等覺中間名為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

  ○次用無礙下釋。

  用無礙道伏一分無明名之為因用解脫道斷一分無明名之為果約此解脫復修無礙故云因因從此無礙復得解脫故言果果。

  言一分者是第一住中分二住已是于因復修三住之因故云因因初住已得解脫二住復得解脫故云果果是則一一位中有因有果以解脫望無礙名之為果此解脫望上位名之為因望后修因故名因因此解脫望無礙名之為果望前解脫名為果果。

  ○次通總中又二先迭立因果。

  復次初十住為因十行為果十行為因回向為果十向為因十地為果十地為因等覺為果等覺為因妙覺為果。

  ○次妙覺下判釋。

  妙覺唯果唯解脫不得名因名無礙初住唯因唯無礙不得名果名解脫。

  此中位既通總因果之名亦但通總不復更云十行亦因亦因因等但且迭立及始終一判。

  (△次簡卻似位及以性德非今宗意)。

  ○次何者下明簡卻又二初明簡卻似位。

  何者初住見真以真為因住前相似非是真因。

  ○次若取下簡性德。

  若取性德為初因者彈指散華是緣因種隨聞一句是了因種凡有心者是正因種此乃遠論性德三因種子非是真實開發(fā)故不取為因也。

  此簡意者正判則尚不取似位若取則性德通立故今經文并有通別兩意初文是通此乃下是別如開五乘及常不輕等即通意別授聲聞記乃至本門分別功德即別意也八界發(fā)心又通意也。

  ○料簡中二標釋。

  二四句料簡者。

  ○釋中二重問答初重約兩種四句分別次重約教互顯分別初中先問。

  問若言初住入理名為圓因圓果何得文云漸漸修學得成佛道。

  ○次答答中三標列釋。

  答應作兩種四句料簡。

  初標中云兩種四句者一漸圓四句二賢圣四句。

  (△次列)。

  自有漸圓自有圓漸自有漸漸自有圓圓。

  ○次釋中三正釋引譬結益釋初四句又為二意一者以圓對偏應作四句二者從復次去于圓自為四句今初通列一種四句次釋文中方兼兩義于初四句復分兩四。

  漸圓者此約理外七種方便同開佛知見始見圓理見圓理者良由理外七種方便漸入圓因故言漸圓漸圓三句(云云)圓漸者初入此圓同觀三諦見實相理初后無殊然而事中修行未能盡備復須研習據(jù)初入圓故名為圓進修上行復名為漸漸漸者從二住去至等覺此是圓家漸漸非理外漸漸圓圓者至妙覺亦名漸圓亦名圓圓圓理先圓今復事圓故名圓圓。

  初四句中但以漸圓一句相對余三不釋但注云云若欲釋者圓漸謂初住已上圓圓謂唯妙覺漸漸謂七方便各自有因若止觀中與此稍別不得一例彼以三教各自有因名為漸漸各有果頭名為漸圓次四句者亦以初文以為初句次從初發(fā)心住進修二住為圓漸也漸漸自是圓因之位非七方便漸家之漸是故須以兩種漸漸簡前引文漸漸修學之難。

  (△次于圓自為四句)。

  復次圓漸如初住漸漸如二住已去至三十心漸圓如初地已去圓圓即妙覺也。

  余如文。

  ○次賢圣四句者重舉例釋漸圓四句以申前難漸中尚有賢圣之名何得但聞漸漸之名便一概為漸家之漸。

  三十心雖同有賢圣之義義稱為賢伏多斷少故十地去名為圣伏少斷多故又十住名賢圣二十心是圣賢十地等覺是圣妙覺是圣圣。

  于中初略立賢圣二句亦應更以妙覺對住前為二句言三十心雖同賢圣義者望于十地名之為賢斷無明故名之為圣此準仁王立賢圣名若準此文應云住前名為賢賢妙覺名為圣圣余之兩意其義易知是故文中更為異釋十住為賢圣者即是地前為賢是賢家之圣二十心為圣賢者約斷名圣據(jù)位仍賢即指十地為圣故是圣家之賢十地等覺名為圣者準仁王經地前名賢故以十地名之為圣妙覺是圣圣者初地已上已名為圣故妙覺位是圣中之圣名為圣圣。

  (△引譬)。

  今借喻初月匡廓已圓光用未備此譬圓漸從二日至十四日其明漸進此譬漸漸至十五日此譬漸圓又譬圓圓夫月無虧盈亦約月辨虧盈理無圓漸亦約理判圓漸耳。

  (△結益)。

  此經之宗利益巨大始自圓漸終竟圓圓大乘因果增長具足(云云)。

  (△次重約教互顯分別)。

  問既稱圓漸復稱圓別乃至通藏亦應爾耶。

  次問答中先問云既稱圓漸復云圓別等者漸即同別前釋四句圓既有漸亦可名為圓家之別若許圓家有于別者亦應許于圓家有藏通耶故云乃至藏通。

  ○答中二初正答次例漸圓及開顯等。

  答此義出四教章中其意云何三藏三藏可解別者諦緣度也通者真諦也圓者無學辦也通通者同無生也三藏者道諦中戒定慧也別者正習盡不盡也化他不化他出假不出假之別也圓者同證真也別別者別上別下也三藏者修無量道諦中戒定慧也通者四門俱契中也圓者五住盡也圓圓者融也別者四門異也通者四門相攝也藏者圓道諦圓戒定慧也。

  初正答意者名許互有義必不通故知藏中通別圓三并屬于藏不關余三通別圓三例此可知。

  ○次例中三先例前四句次例結因果三例開顯。

  此義既通亦應漸圓漸圓四句皆得也。

  初文云此義既通亦應漸圓漸圓四句皆得者四教之文本分四別今一一教義通四名何妨漸圓義本區(qū)別圓等四句一一義通應云漸圓圓漸恐文誤故故間書之。

  結因果皆成也。

  (△三例開顯)。

  然后判粗妙開粗妙悉得也。

  ○第四明用中二初釋名次開章解釋初文又三初略釋次對宗廣簡三若得下結歸初文二初直釋次功用相即初文二初立次釋。

  大章第四明用者用是如來之妙能此經之勝用。

  初文者應言功用亦可言得用亦可言力用功謂因滿得謂證悟力謂勝能此三并是如來自行用則一向單論益他亦可兼自而說今且置自從他故但云用用復二義謂能及用能用二義復通自他多屬于他如言能從因至果加功用行等今亦置自從多分而說人有善巧利他之能經有斷疑生信之用于中初略立竟。

  ○次如來下略釋。

  如來以權實二智為妙能此經以斷疑生信為勝用。

  (△次功用相即)。

  只二智能斷疑生信生信斷疑由于二智約人約法左右互論耳。

  次相即中人須有法法藉人弘。

  ○次對宗簡中二先例。

  前明宗就宗體分別使宗體不濫今論于用就宗用分別使宗用不濫。

  ○次何者下正簡簡中先略立。

  何者宗亦有用用亦有宗。

  ○次宗用下簡簡中三先列。

  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

  ○次宗用者下釋。

  宗用者因果是宗因果各有斷伏為用用有宗者慈悲為用宗斷疑生信為用用。

  ○三若論下結示。

  若論于宗且置斷伏但論因果今明于用但論斷疑生信且置慈悲。

  ○三結歸。

  若得此意則知權實二智能斷疑生信是今經之大用其義明矣。

  可知。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三十五

  音釋

  鑄

  (之戍切镕鑄也)。

  瑩

  (烏定切與鎣同飾也)。

  皿

  (武永切器皿也)。

  腫

  (之隴切脹也)。

  蹊

  (弦雞切)。

  乾隆藏第 116 冊 No. 1490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

  (音罔誣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