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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中論

[大乘論] 作者:龍樹菩薩 造 [投稿]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

第二卷 中論

破三相品第七

問曰:經說有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諸法。

答曰:不爾。何以故?三相無決定故。是三相,為是有為能作有為相?為是無為能作有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若生是有為,應有三相生、住、滅,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違故。相違者,生相應生法,住相應住法,滅相應滅法。若法生時,不應有住、滅相違法;一時則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應是有為法,住、滅相亦應如是。

問曰:若生非有為,若是無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無為,云何能為有為法作相?何以故?無為法無性故。因滅有為名無為,是故說不生不滅名無為相,更無自相。是故無法不能為法作相,如兔角龜毛等不能為法作相。是故生非無為,住、滅亦如是。

復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處, 一時有三相?

是生、住、滅相,若一一能為有為法作相,若和合能與有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謂一一者,于一處中或有有相、或有無相。生時無住、滅,住時無生、滅,滅時無生、住,若和合者,共相違法,云何一時俱?若謂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滅,如是三相復應更有相,若爾則無窮。若更無相,是三相則不名有為法,亦不能為有為法作相。

問曰:汝說三相為無窮,是事不然。生、住、滅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于生生。

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雖是有為,而非無窮。

答曰:

若謂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則不名從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從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

復次,

若謂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從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從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應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體,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問曰:是生生生時,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時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時,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生時,能生本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生生生時,不能生本生。

復次,

若本生生時,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謂是本生生時,能生生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

問曰: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燈入于闇室照了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無闇, 住處亦無闇,

破闇乃名照, 無闇則無照。

燈體自無闇,明所及處亦無闇,明闇相違故。破闇故名照,無闇則無照,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

問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燈生時,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于闇?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于闇。

燈生時名半生半未生,燈體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燈不能及闇,如人得賊乃名為破,若謂燈雖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燈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燈在于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燈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闇,俱不及故。

復次,燈不應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應自闇, 亦能闇于彼。

若燈與闇相違故,能自照亦照于彼;闇與燈相違故,亦應自蔽蔽彼。若闇與燈相違,不能自蔽蔽彼;燈與闇相違,亦不應自照亦照彼。是故燈喻非也!破生因緣未盡故,今當更說。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時,為生已生?為未生生?若未生生則是無法,無法何能自生?若謂生已生,則為已成,不須復生,如已作不應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無生。汝先說生如燈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

復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生名眾緣和合有生,已生中無作故無生,未生中無作故無生。生時亦不然,離生法,生時不可得;離生時,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時生?是事去來中已答。

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復生,如是展轉則為無窮,如作已復作。復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則自違所說。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謂生。若未生謂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說生已生,是則不定。復次,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緣故,生已不應生。

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則不應與生緣和合;若不與生緣和合,則無法生。若法未與生緣和合而生者,應無作法而作,無去法而去,無染法而染,無恚法而恚,無癡法而癡,如是則皆破世間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復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羅漢無有煩惱今應生煩惱,兔等無角今皆應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問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緣、無作、無作者、無時、無方等故不生。若有緣、有作、有作者、有時、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說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爾。

答曰:若法有緣、有時、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三種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復次,若離生有生時者,應生時生,但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若言生時生者,則有二生過:一以生故名生時,二以生時中生。二皆不然,無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生法未發(fā)則無生時,生時無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時生。如是推求,生已無生,未生無生,生時無生,無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為法不成。是故偈中說去、未去、去時中已答。

問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時生,但眾緣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雖有是說,此則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生時生已種種因緣破,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若眾緣具足、不具足,皆與生同破。

復次,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眾緣所生法,無自性故寂滅,寂滅名為無,此無彼無相,斷言語道滅諸戲論。眾緣名,如因縷有布,因蒲有席。若縷自有定相,不應從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應從縷出。而實從縷有布,從麻有縷,是故縷亦無定性,布亦無定性。如燃、可燃因緣和合成,無有自性,可燃無故燃亦無,燃無故可燃亦無;一切法亦如是,是故從眾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如野馬無實。是故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不應說生時生。汝雖種種因緣欲成生相,皆是戲論,非寂滅相。

問曰:定有三世別異,未來世法得生,因緣即生,何故言無生?

答曰: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

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說生。

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云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

復次,汝謂生時生亦能生彼,今當更說。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時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爾。

復次,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凡所有生,為有法有生,為無法有生,為有無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說。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

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時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

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

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是事。

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無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時亦不住,離住、不住更無住時,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

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無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時一處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

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

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時無常,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住時。

復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為自相住?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為是常,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見,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無窮。復次,見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無住,應有滅。

答曰:無。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

復次,

法若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云何滅?

復次,

是法于是時, 不于是時滅;

是法于異時, 不于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

復次,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于一法, 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

復次,

若法是無者, 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

復次,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

復次,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

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夢, 如乾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圣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于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觀破作作者品第八

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yè)。

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余。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答。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yè);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yè)。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yè),則不應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yè),亦不應作。何以故?

決定業(yè)無作, 是業(yè)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yè)。

若先決定有作業(yè),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yè),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業(yè),又離作業(yè)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yè),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yè),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yè),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yè)?

復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yè),

作者及作業(yè), 即墮于無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yè),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yè)有作者、離作者有作業(yè),則不從因緣有。

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yè),有何咎?

答曰:

若墮于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若墮于無因,一切法則無因無果。能生法名為因,所生法名為果,是二即無。是二無故無作、無作者,亦無所用作法,亦無罪福。罪福無故,亦無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

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yè),有何咎?

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yè),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作業(yè)。

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yè),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yè),應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yè),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yè)。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

復次,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yè),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yè),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yè),作者復何所作?若先無業(yè),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復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yè), 其過如先說。

定業(yè)已破,不定業(yè)亦破,定不定業(yè)亦破。今欲一時總破,故說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yè),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yè)。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業(yè), 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業(yè)。何以故?如先三種過因緣,此中應廣說。如是一切處求作者、作業(yè),皆不可得。

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

答曰:是業(yè)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不如汝所說。何以故?

因業(yè)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yè),

成業(yè)義如是, 更無有余事。

業(yè)先無決定,因人起業(yè);因業(yè)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yè)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則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說有作業(yè)、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yè)、無作者。

復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破本住品第九

問曰:有人言,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為眼耳等根?嗍堋肥、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法,名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等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

答曰: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說?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經中說:“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說離眼耳、苦樂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說有是法?

問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壽命、思惟、苦樂、憎愛、動發(fā)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當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說,虛妄無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見,神細密覆故,亦應不可壞,而今實見身壞。是故當知,離苦樂等先無余法。若謂斷臂時神縮在內不可斷者,斷頭時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離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說,虛妄無實。

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燈大則明大、燈小則明小者,如是神則隨身不應常。若隨身者,身無則神無,如燈滅則明滅。若神無常,則與眼耳、苦樂等同。是故當知,離眼耳等先無別神。

復次,如風狂病人不得自在,不應作而作。若有神是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風狂病不惱神者,應離神別有所作。如是種種推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無本住。若必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有本住者,無有是事。何以故?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離本住而有。

問曰:二事相離可爾,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

復次,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耳等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說: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

問曰: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若爾者,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何以故?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者即是聞者,聞者即是受者,則是一神。如是眼等諸根,應先有本住,色聲香等無有定知者,或可以眼聞聲,如人有六向隨意見聞。若聞者、見者是一,于眼等根隨意見聞,但是事不然。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若見者、聞者、受者各異,則見時亦應聞。何以故?離見者有聞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應一時行。若爾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時知諸塵,而實不爾。是故見者、聞者、受者,不應俱用。

復次,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若人言離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別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無本住。

問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可爾;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應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若眼耳、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誰有此眼耳等?何緣而有?是故眼耳等亦無。

復次,

眼等無本住, 今后亦復無,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無,今后亦無。若三世無,即是無生寂滅不應有難。若無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問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諸法則空。

破燃可燃品第十

問曰:應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謂五陰。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問曰:且置一異法。若言無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無故不可破。世間眼見實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燒可鍛;若無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當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為已有。

答曰:隨世俗法言說,不應有過。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不名為受。若離世俗言說,則無所論。若不說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無所說,則義不可明。如有論者欲破有無,必應言有無,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雖有言說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則一;

若燃異可燃, 離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業(yè)。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與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與可燃異,應離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處處離可燃應有燃,而實不爾,是故異亦不可。

復次,

如是常應燃, 不因可燃生,

則無燃火功, 亦名無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體,不待因緣,人功則空。人功者,將護火令燃;是功現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無作。離可燃,火何所燃?若爾者,火則無作,無作火無有是事。

問曰:云何火不從因緣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燃,則無相因法,是故不從因緣生。

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離可燃別見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若汝謂燃時, 名為可燃者,

爾時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時名可燃者,是事不爾。若離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時名可燃?

復次,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體,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無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無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爾。

問曰:

燃與可燃異,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答曰:

若謂燃、可燃, 二俱相離者,

如是燃則能, 至于彼可燃。

若離燃有可燃,若離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爾。何以故?離燃無可燃,離可燃無燃故。今離男有女,離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問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處,離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過。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

復次,

若因可燃燃, 則燃成復成,

是為可燃中, 則為無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體,從可燃成者,無有是事。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過。復有可燃無燃過。何以故?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無有是事。

復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無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無定,無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說燃、可燃相因待成,無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無燃, 不因亦無燃;

因燃無可燃, 不因無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扇家嗳缡,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過先已說。

復次,

燃不余處來, 燃處亦無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來說。

燃不于余方來入可燃,可燃中亦無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扇家嗳缡,不從余處來入燃中,燃中亦無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時不燃,是義如去來中說。是故,

可燃即非燃, 離可燃無燃,

燃無有可燃, 燃中無可燃,

可燃中無燃,可燃不燃。何以故?先已說作、作者一過故。離可燃無燃,有常燃等過故。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可燃中無燃,以有異過故,三皆不成。

問曰:何故說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陰,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過故。又離受無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過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無生畢竟空。是故,

若人說有我, 諸法各異相,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諸法從本已來無生,畢竟寂滅相,是故品末說是偈。若人說我相,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如薩婆多部眾說,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別異。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滅相,以佛語作種種戲論。

破本際品第十一

問曰:無本際經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說有眾生、有生死,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

答曰:

大圣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圣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于三種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說無不是實說。

生死無始。何以故?生死初后不可得,是故言無始。汝謂若無初后,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無有始終, 中當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無。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無初無后,云何有中?生死中無初、中、后,是故說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則為無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眾生,若先生漸有老,而后有死者,則生無老死。法應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

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則無因,生在后故。又不生,何有老死?

若謂生、老死先后不可,謂一時成者,是亦有過。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時共,

生時則有死, 是二俱無因。

若生、老死一時則不然。何以故?生時即有死故。法應生時有、死時無,若生時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時生,則無有相因;如牛、角一時出,則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戲論, 謂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過故,即無生畢竟空,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謂有決定相?

復次,

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際皆亦無。

一切法者,所謂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無本際;非但生死無本際,以略開示故,說生死無本際。

破苦品第十二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于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后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 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

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而謂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離五陰無有此人受。

復次,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離五陰苦,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若有者,應說其相。

復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種種因緣,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復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離苦無彼自性。若離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問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應有共作苦;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多過,如破作作者品中說。

復次,

非但說于苦, 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佛法中雖說五受陰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是故說。不但說于苦四種義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破行品第十三

問曰:

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佛經中說: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經說故,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

答曰: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諸行中為何所取?佛如是說,當知說空義。

問曰: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諸行,虛妄相故空;諸行生滅不住,無自性故空。諸行名五陰,從行生故。五陰名行,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何以故?如嬰兒時色非匍匐時色,匍匐時色非行時色,行時色非童子時色,童子時色非壯年時色,壯年時色非老年時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別決定性不可得。嬰兒色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為異,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則是一色皆為嬰兒,無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團常是泥團終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則嬰兒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嬰兒。何以故?二色異故。如是童子、少年、壯年、老年色不應相續(xù),有失親屬法無父無子。若爾者,唯有嬰兒應得父,余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是故二俱有過。

問曰:色雖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xù)更生乃至老年色,無有如上過。

答曰:嬰兒色相續(xù)生者,為滅已相續(xù)生?為不滅相續(xù)生?若嬰兒色滅,云何有相續(xù)?以無因故。如雖有薪可燃,火滅故無有相續(xù)。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xù)者,則嬰兒色不滅,常住本相亦無相續(xù)。

問曰: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xù)生,但說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xù)生。

答曰:若爾者,則有定色而更生,如是應有千萬種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無相續(xù)。如是一切處求色無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但有皮葉;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滅更無實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難可分別。如燈焰分別定色不可得,從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無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說故有。

受亦如是,智者種種觀察,次第相似故生滅難可別知。如水流相續(xù),但以覺故說三受在身。是故當知,受同色說。

想因名相生,若離名相則不生。是故佛說,分別知名字相故名為想,非決定先有,從眾緣生無定性,無定性故如影隨形。因形有影,無形則無影,影無決定性。若定有者,離形應有影,而實不爾,是故從眾緣生,無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說故有。

識因色聲香味觸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諸根別異故,識有別異。是識為在色、為在眼、為在中間,無有決定,但生已識塵、識此人、識彼人。知此人識為即是知彼人識?為異?是二難可分別。如眼識,耳識亦難可分別;以難分別故,或言一,或言異,無有決定分別。但從眾緣生故,眼等分別故空無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為是本珠?為更有異?識亦如是,生已更生,為是本識?為是異識?是故當知,識不住故無自性,虛誑如幻。

諸行亦如是。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種,凈、不凈。何等為不凈?惱眾生貪著等名不凈,不惱眾生實語不貪著等名凈;蛟龌驕p,凈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無色天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不凈行者亦如是,在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中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是故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如人有病,隨宜將適病則除愈,不將適病則還集;諸行亦如是,有增有減故不決定,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因世諦故得見第一義諦,所謂無明緣諸行,從諸行有識著,識著故有名色,從名色有六入,從六入有觸,從觸有受,從受有愛,從愛有取,從取有有,從有有生,從生有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如是諸苦皆以行為本,佛以世諦故說。若得第一義諦生真智慧者則無明息,無明息故諸行亦不集,諸行不集故見諦所斷,身見、疑、戒取等斷,及思惟所斷,貪恚、色染、無色染、調戲無明亦斷;以是斷故一一分滅,所謂無明、諸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皆滅;以是滅故,五陰身畢竟滅更無有余,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義故,說諸行虛誑。

復次,諸法無性故虛誑,虛誑故空。如偈說:

諸法有異故, 知皆是無性;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故。

諸法無有性。何以故?諸法雖生不住自性,是故無性。如嬰兒定住自性者,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嬰兒次第相續(xù)有異相現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

問曰:若諸法異相無性即有無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無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無有根本故,但為破性故說無性。是無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無性法?

問曰:

諸法若無性, 云何說嬰兒,

乃至于老年, 而有種種異?

諸法若無性,則無有異相,而汝說有異相,是故有諸法性。若無諸法性,云何有異相?

答曰:

若諸法有性, 云何而得異?

若諸法無性, 云何而有異?

若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性?名決定有,不可變異,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yōu)槊?明性不變?yōu)榘怠?/p>

復次,

是法則無異, 異法亦無異,

如壯不作老, 老亦不作壯。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若即是法異,則老應作老,而老實不作老。若異法異者,老與壯異,壯應作老,而壯實不作老。二俱有過。

問曰:若法即異,有何咎?如今眼見,年少經日月歲數則老。

答曰:

若是法即異, 乳應即是酪;

離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異者,乳應即是酪,更不須因緣,是事不然。何以故?乳與酪有種種異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異。若謂異法為異者,是亦不然,離乳更有何物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是故不應偏有所執(zhí)。

問曰: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 則應有空法;

實無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應有空法,而上來種種因緣破不空法。不空法無故則無相待,無相待故何有空法?

問曰:汝說不空法無故,空法亦無。若爾者,即是說空,但無相待故不應有執(zhí)。若有對應有相待,若無對則無相待,相待無故則無相,無相故則無執(zhí),如是即為說空。

答曰:

大圣說空法, 為離諸見故;

若復見有空, 諸佛所不化。

大圣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愛等諸煩惱故說空。若人于空復生見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如火從薪出,以水可滅,若從水生,為用何滅?如空是水,能滅諸煩惱火。有人罪重,貪著心深,智慧鈍故,于空生見,或謂有空,或謂無空,因有無還起煩惱。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如經說:“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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