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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法

無為法佛教解釋)

  佛教名詞,梵文Asamskrta的意譯,略稱無為。與“有為法”相對。指不依因緣 和合而成的不生不滅、無來無去、非彼非此的絕對。原本是涅盤的異名。大乘佛教,尤其是中國佛教,以無為法為諸法之本體,與“法性”、“真如”等為同一含義。以 法相唯識宗為代表。

六種無為法

  該宗以修持境界立論,分無為法為 六種:

 、虛空無為。指真如為顯現(xiàn)空無的真理,真空寂滅,遠(yuǎn)離各種障礙,猶如虛空。

 、趽駵鐭o為。指憑借無漏 智慧的簡擇力,斷滅一切煩惱證得真如。

 、鄯菗駵鐭o為,簡稱“非擇滅”。指真如本性清凈,不因人的智慧簡擇力達(dá)到寂滅后才顯現(xiàn)出來。

 、懿粍訜o為。指禪定進(jìn)入色界第四靜慮時,不為苦樂所動的實(shí)證境界。

 、菹胧軠鐭o為,又稱“滅盡定無為”。指禪定進(jìn)入無色定的無所有處境界,一切染污心想及苦樂二受俱滅,但仍然是不究竟的境界。

 、拚嫒鐭o為。即佛所講的能出生三界所有法的本體(即第八識阿賴耶識)的無為性,如如性。法相唯識宗突出真如無為,認(rèn)為前五種無為都是因“真如無為”的不同顯現(xiàn),這在佛教是一個對法界真相的呈示。

有為法

  有因緣造作之法,叫做“有為法”,無因緣造作之法,即叫做“無為法”。在五位百法中,前面的九十四法,皆是有生滅變異的有為法,最后六法,才是清凈寂滅的無為法,也叫做“真如實(shí)相”。真如實(shí)相本來不一不異,為何又分出六法?蓋六種中的前五種,或依其原因而說,或約其作用來講,只有最后的真如無為才是無為法的本體。

對比區(qū)別

  有為法與無為法,有何差別 ?

  有為法就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

  無為法就是無因緣造作的理法,也就是無生滅變化而寂然常住之法。

  這是有為法與無為法一般之見識,有為法可說事相方面而言,無為法可說理體方面而言。

  若站在中道實(shí)相義而言,有為法與無為法是不二的,離開有為法就沒有無為法,離開無為法就沒有有為法,有為無為不一不異,何以故?因?yàn)闊o為法建立在有為法之上,有為法由無為法而彰顯故。

  大般若經(jīng)云:“有為界不見無為界,無為界不見有為界,何以故?非離有為施設(shè)無為,非離無為施設(shè)有為故。”

 。圣嚴(yán)法師著《佛學(xué)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