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桓皇帝紀(jì)上卷第二十一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京師地震” 。續(xù)漢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將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為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為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為安國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陽縣之安樂鄉(xiāng)!狈稌袄m(xù)漢志直書鄉(xiāng)侯。
〔二〕 范書及續(xù)漢志均作“廚亭侯 ”。
〔三〕 范書及續(xù)漢志均直書作亭侯,不詳安國亭所屬之縣。又“司空”原誤作“司徒”, “湯”誤作“陽”,皆逕正。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光祿勛杜喬為太尉!捕
〔一〕 據(jù)范書改。廣熹平元年薨,閱袁紀(jì)下文可知。
〔二〕 范書桓帝紀(jì)作“大司農(nóng)杜喬為太尉”。按杜喬傳,喬任大司農(nóng)在漢安元年,后累遷至大鴻臚,建和元年時已遷光祿勛。則桓帝紀(jì)誤也。通鑒亦作“光祿勛”。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為潁陽侯,不疑弟蒙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為襄邑侯,不疑子焉為潁陰侯,冀孫祧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為列侯〔二〕。
〔一〕 范書梁冀傳“焉”作“馬” ,“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興二年。而杜喬傳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并封”,且系于喬任大司農(nóng)時?纸援(dāng)以袁紀(jì)為是。
〔二〕 范書宦者傳曰:“騰與長樂太仆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為費亭侯。 ”騰,曹騰也。又隸釋吉成侯州輔碑曰:“其封輔葉吉成侯!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wù)。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干之臣,典誥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韜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詳其理也。昔桀、紂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鑒也。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yīng)天順人,萬夫側(cè)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諛暴興。大將軍梁冀,兄弟奸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敘,各受封爵,天下惆悵,人神共憤,非所為賞必當(dāng)功,罰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賞,則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誅〔六〕,則為惡遂其性。故陳斧鉞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茍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為亂而已,至于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
〔一〕 胡三省曰:“貞與楨同,干與干同。筑垣墻必順楨干,以喻立國必順賢才!庇衷:典誥“謂封爵之典策詔誥,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漢書貢禹傳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睅煿旁:“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闭壑兄,即中正決斷之臣也。
〔三〕 論語陽貨曰:“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貴賤而分,此即一證。
〔四〕 “龍飛”原誤倒,據(jù)黃本及范書、全后漢文逕正。
〔五〕 “非所為”即“非所謂”,為謂通假。
〔六〕 范書、通鑒、全后漢文“誅 ”皆作“詰”。
喬字叔榮,河內(nèi)林慮人也。少以孝悌稱,歷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跡。是時梁氏貴盛,群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為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數(shù)月立為皇后。
〔一〕 通鑒考異曰:“皇后紀(jì)、袁紀(jì)皆云八月而無日,帝紀(jì)云‘七月,乙未’。以長歷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為帝,●閉門拒文,事發(fā)覺伏誅。貶●為尉氏侯,徙桂陽郡,●自殺。
冀于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固門生勃海王調(diào)等十余人負(fù)鈇锧詣闕理固。大將軍長史吳佑傷固之枉,與冀爭之,冀怒不從。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坐,佑謂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xì)⒅?/p>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父郃為漢司徒〔一〕。固耽志于學(xué),雖三公子,嘗自負(fù)書,千里尋師,親給灑埽,學(xué)行根深,無所不貫。四方之士自遠(yuǎn)而來,僉曰: “復(fù)至公輔矣!
〔一〕 郃,原錯作“邰”,逕改之。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并為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固知罪之將及,乃命二公將小子燮還鄉(xiāng)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xiāng)人信之。后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一〕 “實”,黃本作“室”,皆誤。疑當(dāng)作“宣”。范書作“讬”。
〔二〕 范書李固傳注引袁宏紀(jì)曰: “基字憲公,茲字季公,并為長史,聞固策免,并棄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讬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今本多有脫誤,然難以補入,錄此備考。又續(xù)漢書曰:“基,郾師長。 ”又范書李固傳曰:“州郡收固二子基、茲于郾城,皆死獄中。”沈欽韓曰:“傳云遣二子歸鄉(xiāng)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茲之死,當(dāng)在漢中本郡,云郾城誤! 按,沈說是。
王成者,固之仆隸也〔一〕。文姬厚為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zhí)義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讬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復(fù)存,君之名義齊于程杵,富貴榮華與君同之。”成為義士,乃將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仆,〔而成〕賣卜于市,陰相往來。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一〕 范書李固傳作“門生”。續(xù)漢書、華陽國志亦同。沈欽韓曰:“案傳云燮從受學(xué),則非仆隸也!
〔二〕 “而成”二字據(jù)范書、續(xù)漢書補。又華陽國志漢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補袁紀(jì)之不足。又范書李固傳注引謝承書曰:“燮遠(yuǎn)遁身于北海劇,讬命滕咨家以得免。”與諸書均異。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為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眾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臂凭磸逆⒀,卒以獲全〔一〕。燮學(xué)行才藝亞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華陽國志漢中士女趙子賤妻韓樹南傳曰:“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燮覺,告郡殺子賤!
〔二〕 范書作“河南尹”。然華陽國志漢中士女作“遷京兆尹”,與袁紀(jì)同?址稌`。
吳佑字季英,陳留長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時佑年十二,諫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fēng)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quán)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愿君少留意矣!被中Χ鴵崞涫自:“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彼烊黄湟,輟而不寫。佑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dān)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年四十余,乃為郡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為務(wù)。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佑輒閉閣自責(zé),良久然后問之。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閭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 李賢曰:望,“希望其贈遺也”。
〔二〕 李賢曰:“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三〕 范書馬援傳曰:“初援在交址,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欲,以勝瘴氣。軍還,載之一車。及卒,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馬武與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袁紀(jì)未載此事。
〔四〕 漢書王吉傳曰:吉字子陽。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yǎng)極為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余財,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五〕 周壽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吳之賢人,而佑姓吳,字又作季英,故謂吳氏不乏季子。
〔六〕 范書吳佑傳作“牧豕于長垣澤中”。東觀記、續(xù)漢書亦同。按水經(jīng)注濟水曰:“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地理志曰: ‘王莽更長羅為惠澤。\’后漢省并。長垣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據(jù)此長垣澤本名長羅澤,以后歸長垣縣,故亦稱長垣澤,袁紀(jì)因其舊稱。
十月,司徒趙誡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故太尉胡廣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號〔一〕。
〔一〕 范書作“加元服”。按禮記大傳曰:“圣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權(quán)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弊⒃:“徽號,旌旗之名也!痹,漢書昭帝紀(jì)師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 加徽號,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禮。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xiāng)侯子為平原王〔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帝弟碩為平原王”;屎蠹o(jì)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間孝王開傳同帝紀(jì)。又通鑒“碩”作“顧”。侯康以為“碩”是,“ 石”乃聲近之誤。按袁紀(jì)上卷言封帝弟名為都鄉(xiāng)侯,此又言名子為平原王,與范書、通鑒又異,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宮德陽殿火。
六月,立〔經(jīng)〕(徑)城侯〔理〕(悝)為清河王,改清河為甘陵〔一〕。
〔一〕 據(jù)范書及續(xù)漢郡國志改。
七月,京師大水。
十月,長平盜賊陳景自號為皇帝子〔一〕,伏誅。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黃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詔曰:“昔在前代,封墓軾閭〔一〕,所以激忠厲俗,以光后昆。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齊,直同史魚。入?yún)①澕{,出司京輦,有密靜之風(fēng)。予欽乃勛,將登三事,不幸夙終,朕甚惜焉。詩不云乎,‘ 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二〕其賜錢千萬,以旌素節(jié)!
〔一〕 書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釋箕子囚,封比干墓,軾商容閭,皆禮賢之舉也。
〔二〕 詩大雅江漢之辭,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時則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時太后攝政,梁冀專權(quán),枉誅良臣李固、杜喬,天下冤之。
〔一〕 范書及續(xù)漢五行志“丁卯晦 ”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于“秋七月” ,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紀(jì)“
丁卯晦”下有脫文。
十月,太尉趙誡以疾罷(太尉)〔一〕。司徒袁湯為太尉。
〔一〕 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刪。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禍薦臻。欽惟宗廟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將即委授。而東南西北,丑類未賓,故且總攝,助理萬機。今悉討除,遠(yuǎn)慕復(fù)子明辟之義〔二〕,其及今辰,皇帝稱制!
〔一〕 范書標(biāo)點本?庇浽:“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jì)作‘己丑\’,通鑒作‘乙丑\’,校補謂當(dāng)以通鑒為正。今據(jù)改!卑凑录鬃铀,無己亥,故范書誤。乙丑乃第二日,己丑為二十六日。袁紀(jì)“乙”多誤作“己”,當(dāng)以校補之說為是。
〔二〕 書洛誥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fù)子明辟。\’”注曰:“周公盡禮致敬,言我復(fù)還明君之政于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歸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歸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順烈皇后。
〔一〕 三月癸亥朔,無甲午,疑乃甲申之誤,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將軍冀夫人為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匽貴人為孝崇皇后,宮曰永樂,皆如長樂宮故事,以蕃后不得至京師,居真定〔王宮〕(五官)〔一〕。
〔一〕 王宮、五官形近而訛。范書皇后紀(jì)曰:“起宮室,分鉅鹿九縣為后湯沐邑!迸c袁紀(jì)異。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東)〔尹〕梁不疑府〔一〕。
〔一〕 據(jù)黃本改“東”作“南”, “尹”乃脫文,補之。范書楊秉傳作“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鑒從之。而沈欽韓曰:“梁冀子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后,袁紀(jì)是!
是日天大風(fēng),尚書楊秉諫曰:“臣聞瑞由德至,災(zāi)應(yīng)事興。傳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惨弧衬苏弑╋L(fēng)迅疾,殆必有異,上天不言,以災(zāi)異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風(fēng),必有變動。’〔二〕詩云:‘敬天之怒,不敢驅(qū)馳!踩惩跽咧磷,出入有常,敬蹕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廟,鸞旗不駕〔四〕。故詩稱‘自郊徂宮\’〔五〕,易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擦场N从兴綇囊庵,日般游諸臣之家,降尊亂卑,等威無別,宿衛(wèi)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shè)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七〕,上負(fù)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備納言,又以薄學(xué)充在勸講,特蒙光識,見照日月,恩重命輕,敢陳其愚!贝髮④娂皆贡,出為扶風(fēng)太守。初秉侍講,以經(jīng)學(xué)見重。太常黃瓊以秉勸講帷幄,不宜外遷,留拜光祿大夫。當(dāng)冀之時,抑而不用。
〔一〕 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閔子馬之語。楊伯峻曰:“此蓋古時習(xí)語。荀子大略篇‘禍與福鄰,莫知其門’,淮南子人間篇‘夫禍之來也,人自生之;福之來也,人自成之。禍與福同門,利與害為鄰 ’,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語。其意相近!
〔二〕 見論語鄉(xiāng)黨,原文無“有” 、“動”二字。
〔三〕 出詩大雅板。
〔四〕 李賢引漢官儀曰:“前驅(qū)有云罕、皮軒、鑾旗車也!
〔五〕 見詩大雅云漢。宮,宗廟也。
〔六〕 見易萃卦。
〔七〕 漢書儒林傳曰:“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宣子章,為公車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廟,居郎間,執(zhí)戟立廟門,待上至,欲為逆,發(fā)覺,伏誅!
十月,司空胡廣〔罷〕(薨)。太常黃瓊為司空〔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言瓊?cè)嗡究沼凇?閏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詔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諱!才e至孝〕獨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 據(jù)范書崔寔傳補。
安平崔寔郡舉詣公車,稱病不對。退而論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漸衰而不改,俗漸弊而不悟,習(xí)亂安危,忽不自覺;虻⒒氖扔,不恤萬機;或悅眾言,莫知所從;或見信之臣,懷寵茍免;或疏遠(yuǎn)之士,言以賤廢。是以紀(jì)綱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余年矣〔一〕,政令刓瀆,上下懈怠,風(fēng)俗雕弊,人民偽巧,百姓囂然,復(fù)思中興之功矣。救世之術(shù),豈必〔體〕堯舜而治哉〔二〕?期于狃絕拯撓,去其煩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創(chuàng)制改物;中興之主,匡時補失。昔盤庚遷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三〕。俗人守古,不達(dá)權(quán)變,茍執(zhí)所聞,忽略所見,焉可與論國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頗合圣聽,于今須有可采,輒見掎奪〔四〕。何者?其頑士則闇于時權(quán),其達(dá)者則寡于勝負(fù)〔五〕。斯賈誼所以見悲于上世也,雖使稷、契〔復(fù)存〕〔六〕,猶不能行其志,而況下斯者乎?
〔一〕 范書崔寔傳作“三百五十余歲矣”。
〔二〕 據(jù)政論補。
〔三〕 書呂刑:“穆王訓(xùn)夏贖刑,作呂刑!弊⒃:“呂侯以穆王命作書訓(xùn),暢夏禹贖刑之法,更從輕,以布告天下!
〔四〕 賈逵國語注曰:“從后牽曰掎!
〔五〕 政論“寡于勝負(fù)”作“寡不勝眾”。
〔六〕 據(jù)政論補。
春秋之義,量力而舉,度德而行〔一〕。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賞罰,明法術(shù),自非上德,嚴(yán)之則治,寬之則亂,其理然也。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yǎng),疾則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亂之藥石也。今以德除殘,是猶粱肉治疾也,欲望療除,其可得乎?自數(shù)世以來,政多恩貸,御安轡馬而忘其銜,四牡橫馳,皇路險傾,必將鉗勒鞭撻,以救奔敗,豈暇鳴鑾,從容平路哉〔二〕!”
〔一〕 隱公十一年左傳曰:“息侯伐鄭,大敗而還。君子曰:‘不度德,不量力,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二〕 李賢引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鉤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極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也!
袁宏曰:觀崔寔之言,未達(dá)王霸之道也。常試言之:夫禮備者德成,禮順者情泰。德茍成,故能儀刑家室,化流天下〔一〕;禮茍順,故能影響無遺,翼宣風(fēng)化。古之圣人,知人倫本乎德義,萬物由乎化風(fēng),陶鑄因乎所受,訓(xùn)導(dǎo)在乎對揚〔二〕。崇軌儀于化始,必理備而居宗;明恭肅以弘治,則理盡而向化。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順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風(fēng)教,系乎一人,政化行于四海,無犯禮而王跡彰矣。
〔一〕 詩大雅思齊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弊⒃:“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為政治于家邦。
〔二〕 書說命下:“說拜稽首曰: ‘敢對揚天子之休命。\’”注曰:“對,答也,答受美命而稱揚之!闭f者,傅說也。
及哲王不存,禮樂凌遲,風(fēng)俗自興,戶皆為政,君位且猶未固,而況萬物乎!于斯時也,臣子自盡之日,將守先王之故典,則元首有降替之憂,欲修封域之舊職,則根本無傾拔之慮。故忠奮之臣,推其義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雖失順序之道,然效忠之跡也。欲齊王體,則異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順,而終有翼戴之功。故圣人因事作制,以通其變,而霸名生焉。春秋書齊晉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勛,所以括囊盛衰,彌綸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后義,必由于仁〔一〕;失王而后霸,以致于霸,必出于忠。義誠仁之不足,然未失其為忠也〔二〕。推此以觀,則王霸之義于是見矣。
〔一〕 此句有脫文。
〔二〕 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初,上欲封大將軍梁冀,使公卿會議其禮。特進(jìn)安樂侯胡廣、太常羊儒〔一〕,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稱冀之德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封以附庸〔二〕。司空黃瓊議曰:“昔周公輔相成王,制禮作樂,是以大啟土宇,賜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禮,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蕭何識高祖于泗上,霍光輔昭、宣于中興,皆益戶增封,以顯其功〔三〕。冀合食四縣,賞賜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賞必當(dāng)功,爵不越德!奔胶拗,因地動策免瓊。
〔一〕 范書黃瓊傳作“羊溥”。
〔二〕 詩魯頌閟宮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
〔三〕 史記蕭相國世家曰:天下大定,何封酂侯,食邑多,不久益封二千戶。后高祖聞韓信誅,又使使拜何為相國,益封五千戶,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為相國衛(wèi)。又漢書霍光傳曰:光廢昌邑王而立宣帝,以策立功,帝益封光萬七千戶,與故所食凡二萬戶。
丁亥,司空黃瓊以災(zāi)異策免〔一〕。
〔一〕 范書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然瓊傳言以朝廷從瓊議,冀恨之,會以地動策免。事必不久,則當(dāng)以袁紀(jì)為是。然按是月辛巳,京師地震,而朔日為甲寅,故無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通鑒即以此從范書桓帝紀(jì)系此事于二年。錄以存疑。
是月,五色大鳥見己氏,時以為鳳皇。本志以“ 政理衰缺,梁冀專權(quán),皆羽孽之異也”。
二年(壬辰、一五二)
正月丙辰〔一〕,京師地震。
〔一〕 范書亦同。按是月壬午朔,無丙辰,疑皆誤。
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崩。帝舉哀洛陽西鄉(xiāng)。有司奏“禮為人后,制服有降,公卿已下各有差。贈送之禮儀,比恭懷皇后”。是時大將軍梁冀輔政,匽氏無在位者。
八月,黃龍見句陽,又見允〔街〕(衙)〔一〕。
〔一〕 據(jù)范書及續(xù)漢郡國志改。
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興元年(癸巳、一五三)
五月丙申,大赦天下。
十一月丁丑,減天下人死罪一等。民饑流亡數(shù)十萬口,詔所在賑給〔一〕。
〔一〕 范書言民饑流亡乃秋七月,郡國三十三地震,及河水溢所致。又“口”作“戶”。
太尉袁湯致仕。湯字仲河。初為陳留太守,褒善敘舊,以勸風(fēng)俗。嘗曰:“不值仲尼,夷、齊西山餓夫,柳下東國黜臣,致聲名不泯者,篇籍使然也〔一〕。 ”乃使戶曹吏追錄舊聞,以為耆舊傳〔二〕。數(shù)年薨,追贈特進(jìn),謚曰康侯。子成左中郎將,逢及隗并為三公。
〔一〕 論語公冶長孔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庇中l(wèi)靈公孔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二〕 隋書經(jīng)籍志有漢議郎圈稱撰陳留耆舊傳。東漢時地方撰述耆舊傳成風(fēng),不詳圈稱所撰與袁湯所命是否為一書。
太常胡廣為太尉,太仆黃瓊為司徒。
二年(甲午、一五四)
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初聽刺史、二千石三年喪〔一〕。
〔一〕 按安帝元初三年初聽行三年喪,建光元年復(fù)斷之。此當(dāng)作“
復(fù)聽”。范書及通鑒即作“復(fù)聽” 。袁紀(jì)作“初”誤。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潁川荀淑對策譏切貴幸,為梁冀所忌,出為朗陵侯相,吏民敬愛,稱為神君焉。淑字季和,棄官隱居,以壽終。
是時潁川鐘皓字季明,以德行稱,官至林慮長。初,皓為本郡功曹,西門亭長陳寔未知名,皓獨敬異焉。皓初辟公府,太守問:“有誰可代君者?”皓曰:“ 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也。”自是名重海內(nèi)。寔曰:“鐘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
潁川李膺嘗嘆曰:“荀君清識難尚,鐘君至德可師!别┲,膺之姑也。有子曰覲〔一〕,與膺同年,而并有令名。覲為人好學(xué)慕古,有進(jìn)退之行。膺祖太尉修常言:“覲似我家性,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于刑戮者也!睆(fù)以膺妹妻之。覲屢被辟命,未嘗屈就。膺謂覲曰:“孟軻以為‘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二〕,弟于是何太無皂白邪?”覲嘗以膺言告人曰:“元禮祖〔公〕(父)在位,諸〔父〕(從)并盛〔三〕,又〔諱〕(鐘)公之甥〔四〕,故得然乎。國武子好招人過,以為忽本〔五〕。豈其得保身全家!”〔六〕
〔一〕 范書鐘皓傳“覲”作“瑾” 。而三國志鐘繇傳注引先賢行狀,與袁紀(jì)同。
〔二〕 見孟子公孫丑章句上。
〔三〕 皆據(jù)裴注引先賢行狀改。
〔四〕 據(jù)黃本改,子言其父,不當(dāng)直呼其姓,蔣本誤改。
〔五〕 國語周語曰:齊國佐對單襄公曰:“雖齊國子亦將興焉,立于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焙簖R人殺國武子。又成公十七年左傳曰:齊慶克通于聲孟子,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武子召慶克而責(zé)之。聲孟子怒,訴于靈公,靈公遂刖鮑牽而逐高無咎。又韋昭曰:“招,舉也!狈稌鳌 昭”。
〔六〕 先賢行狀及范書以上鐘皓之語。
袁宏曰:鐘生之言,君子之道。古之善人,內(nèi)修諸己,躬自厚而薄責(zé)于人。至其通者,嘉善而矜不能;其狹者,正身而不及于物。若其立朝,為不得已而后明焉。事至而應(yīng)之,非司人之短者也。如得其情,猶復(fù)讬以藜蒸,使過而可得悔,失而自新之路長。君子道廣,而處身之涂全矣。末世陵遲,臧否聿興,執(zhí)銓提衡,稱量天下之人,揚清激濁,繩墨四海之士,于是德不周而怨有余。故君子道亢,而無必全之體;小人涂窮,而有害勝之心。風(fēng)俗雕薄,大路險巇,其在斯矣。
六月乙丑,封乳母馬惠子初為列侯。
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光祿勛尹頌為司徒。
閏月,蜀郡盜賊李伯自稱“太初皇帝”,伏誅。
元壽元年〔一〕(乙未、一五五)
〔一〕 范書、續(xù)漢書、通鑒均作“永壽”。又玄文先生李休碑(見蔡中郎集)、魯相韓敕造孔廟禮器碑、吉成侯州輔碑(以上見隸釋)亦均有“永壽”年號。袁紀(jì)作“元壽”,誤。
正月戊申,大赦天下。
二月,司、冀民饑,人民相食。詔所在賑給各有差。
時梁氏威勢傾天下,而上無繼嗣,災(zāi)異數(shù)見。潁陰人劉陶上疏曰:“蓋人非天地?zé)o以寓生,天地非人無以為靈〔一〕。是故常非民不立,民非帝不寧。夫天地之與帝,帝之與民,猶〔首〕(手)之與足〔二〕,相須而行,混同一體,自然之勢也。臣竊觀之,今玄象錯度,日月不明,地裂川溢,妖祥并興,胤嗣仍絕,民率流亡。昔夏癸由此而廢,商辛以斯而喪〔三〕,若不悔寤,恐懼將無及矣。
〔一〕 書泰誓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
〔二〕 據(jù)黃本改,范書劉陶傳作“ 頭”。
〔三〕 夏桀名履癸,商紂名辛。
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一〕,襲常存之爵,修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二〕,天災(zāi)不卒有痛于肌膚,震蝕不卒有損于己身〔三〕。故蔑三光之錯,不畏上天之怒,怡民饑之憂,忽震烈之變,輕無嗣之禍,殆國家之命,非所以彰美祖業(yè),克保天祉者也。當(dāng)今忠諫者誅,諛進(jìn)者賞,嘉言結(jié)于忠舌,國命在于讒口,擅閻樂以咸陽,授趙高以車府〔四〕。夫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變〔五〕:周宣用山甫,以濟〔夷〕(幽)、厲之荒〔六〕。竊見冀州刺史朱穆、烏桓校尉李膺,皆履正清修,貞介絕俗。穆前在冀州,彈糾豪杰,埽滅饕惡,肅清萬里,不仁者遠(yuǎn),雖山甫不畏強御,誠無以逾也。膺前后歷職,正身率下。及掌戎馬,鎮(zhèn)撫北疆,神武揚于朔州,彊胡懾于漠北。文既俎豆,武亦干戈,功遂身退,家無私積。斯則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夾輔王室,不合久屈間曹,委于草莽〔七〕。
〔一〕 惠棟曰:“法言云:‘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柳宗元云:‘揚子極陰陽之?dāng)?shù),此言知漢祚之方半耳。陶在靈帝而稱中天,非也!拗^中天,猶日之中天,言歷數(shù)方永耳!被菡f是,而柳所言“靈帝”乃“桓帝”之誤。
〔二〕 胡三省曰:“余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丈w用此檀車事,言桀紂貴為天子,得罪于天,流毒于民,而湯武伐之;亡國之事不接于帝之耳目,帝不知為戒也!
〔三〕 “損”原誤作“捐”,據(jù)范書逕改。
〔四〕 李賢曰:“趙高為車府令,與婿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卑粗\誅胡亥時,趙高為丞相。其任車府令在始皇末年。因其轄符璽事,故能于始皇崩后,作偽書,賜死扶蘇,而立二世。袁紀(jì)此二語之意,乃言授惡人以要職,必至大禍也。
〔五〕 書高宗肜日曰:“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訓(xùn)諸王,作高宗肜日! 疏曰:“祖己以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義訓(xùn)王,勸王以脩德政。”高宗,武丁之尊號,其使百工求諸野,得傅說以為相,國勢日盛。
〔六〕 夷王,厲王之父;宣王,厲王之子。史記正義引紀(jì)年曰:夷王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又厲王立,好利,暴虐侈傲,國人叛,厲王逃至彘而亡。事并見史記周本紀(jì)。幽王乃宣王之子,于文意不合,袁紀(jì)作“幽”,誤。
〔七〕 胡三省曰:“前年朱穆得罪,李膺時亦免居綸氏!
臣恐小人道長,遂成其敗,犯冒天顏,言誠非議,知必以身脂鼎鑊,為海內(nèi)先笑,所學(xué)之事,將復(fù)何恨!不學(xué)鬼谷之于東齊,而習(xí)秦儀之于周魏〔一〕,賈王孫于蜀郡,交猗頓之貨殖,如此,亦可以示王室之爵,置天地之位矣。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矣!睍,上善其言〔二〕。
〔一〕 鬼谷子隱居深山,終身不仕。秦、蘇秦;儀,張儀。皆戰(zhàn)國時著名說士,各主合縱連橫,奔走于列國之間,以取卿相。
〔二〕 范書作“書奏不省”。按永壽二年,拜膺為度遼將軍,穆為尚書,則袁紀(jì)是。
六月,匈奴叛,中郎將張奐擊降之。
太常韓縯為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聽中常侍行三年喪〔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中官”。李賢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鮮卑寇云中。
十月,京師地震〔一〕。
〔一〕 范書及續(xù)漢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紀(jì)恐誤。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春正月己未 ”。徐紹楨曰:“永壽三年正月癸未朔,紀(jì)有己未,疑誤!
六月,司徒尹頌薨。司空韓縯為司徒〔一〕。
〔一〕 范書桓帝紀(jì)系此事于“冬十一月”。
是時有人上書言人所以貧困者,貨輕也,欲更鑄錢。事下群臣及太學(xué)之士。
時劉陶等在太學(xué)議曰:“夫讀鑄錢之詔,下及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懸書象魏〔二〕,聽罪絳闕〔三〕。蓋以為當(dāng)今之憂,不在于此,在民有饑勞之怨,海內(nèi)無耳目之變,乃箕子所謂佯愚而對也。臣不達(dá)殷人佯愚之慮,欲于不問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鮮死久,復(fù)不敢極諫陳其要,請粗言生民之業(yè)。
〔一〕 李賢引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于晉獻(xiàn)公曰:‘愿聞國家之計。\’獻(xiàn)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yù)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于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無肝膽涂地于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yù)國家之計乎?”
〔二〕 周禮天官大宰曰:“乃懸治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治象!编嵥巨r(nóng)曰:“象魏,闕也。”即宮外之闕也。
〔三〕 絳闕,宮闕也,猶言丹墀、紫宸。
〔四〕 甲子事,指紂兵甲子日敗于牧野,紂赴火而死。事見史記殷本紀(jì)。
夫食者,有國之大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以來,良苗盡于蝗螟之口,杼軸空于公孫之衣,野無青草,室如懸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監(jiān)之事,豈謂錢之鍥薄、銖兩輕重哉?今議者不達(dá)農(nóng)殖之本〔二〕,多言鑄錢之便;蛴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故造鑄錢之端,于是乎生。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設(shè)令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足無厭之求也。陛下圣德,愍海內(nèi)之憂,感天下之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厄,此猶養(yǎng)魚于沸鼎之中,棲鳥于烈火之上。
〔一〕 出僖公二十六年左傳載齊侯之語!笆胰纭彼淖直驹凇耙盁o”句之上。
〔二〕 “今”字原闕,據(jù)黃本補。
〔三〕 “陰陽為炭,萬物為銅”八字出賈誼服賦,見漢書賈誼傳。
夫火土湯水,魚鳥之所生,用之不時,必也焦?fàn)。當(dāng)今地廣而不得耕,民眾而無所食,群小競逐,吞噬無厭。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于板筑之間〔一〕,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則愁怨之人,狼跳虎駭,響應(yīng)云會,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二〕。雖方尺之錢,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將及之。”上從之。
〔一〕 胡三省曰:“賢曰:‘役夫,謂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如驪山之徒也!嘀^陳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窮匠則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是也!
〔二〕 僖公十九年公羊傳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注云:“梁君嚴(yán)刑峻法,一國之中無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魚爛從內(nèi)發(fā),故云爾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
〔一〕 據(jù)東觀記、續(xù)漢書、范書及漢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京師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誅侍中寇榮。榮,恂之曾孫,辯潔自善,少與人交,以此見害于貴寵。榮從兄子尚益陽長公主,帝又娶其從孫女于后宮。左右益惡之,乃陷榮以罪,宗族遂免歸故郡。吏持之急,榮懼不免,奔闕自訟。未至,刺史張敬追劾榮以擅去邊,有詔捕榮。榮亡命數(shù)年,會赦令,不得免,窮困,乃亡命山中上書曰:
臣聞天地之于萬物也好生,帝王之于萬民也慈愛。陛下統(tǒng)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澤。而臣兄弟獨為權(quán)門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謂臣將撫其背,奪其位,退其身,受其勢。于是造作飛章,被以臣榮〔一〕,欲使墜于萬仞之坑,踐于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發(fā)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驅(qū)逐臣門。臣輒奔走本郡,沒齒無怨。臣誠恐卒為豺狼橫見噬食,故冒死詣闕,披布肝膽。
〔一〕 “榮”字據(jù)蔣校補,黃本作 “宗”。
〔二〕 借曾參母聽三人誤傳曾參殺人,懼而投杼下機,逾墻而走一事,以喻桓帝聽信讒言,陷其于死地。
刺史張敬好為諂諛,張設(shè)機牢,令陛下復(fù)興雷霆之怒。司隸校尉應(yīng)奉、河南尹何豹、洛陽令袁騰三官并驅(qū),若赴讎敵,威加亡罪,罰及朽骨,但未掘壙出骸,剖棺露胔耳。殘酷之吏,不顧無辜之害,欲使圣朝必加罰于臣榮〔一〕,是以不敢觸突天威,而自竄山林,以陛下發(fā)神圣之聽,啟獨見之明,距讒慝之謗,絕邪巧之言,救可濟之民,援沒溺之命,臣不意滯怒不為春夏息,淹恚不為順時怠,布告遠(yuǎn)邇,求臣甚切,張羅海隅,置罝萬里〔二〕,逐者窮人跡,追者極車軌,雖楚購伍員,漢求季布〔三〕,無以復(fù)過也。
〔一〕 “榮”字亦據(jù)蔣校補。
〔二〕 置,音苴,免網(wǎng)也。見說文。
〔三〕 楚平王誅殺伍奢,奢子員奔吳。楚懸賞粟五萬石、爵執(zhí)珪以購員。又漢初劉邦以曾數(shù)窘于項羽將季布,故購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并見史記。
自臣遇罰以來,三蒙赦令,無〔驗〕(厭)之罰〔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轉(zhuǎn))力〔二〕,止則見埽滅,行則為亡虜,茍生則為窮民,極死則為怨鬼,天廣而無以自覆,地厚而無以自載,蹈陸有沈淪之憂,〔遠(yuǎn)〕巖墻有鎮(zhèn)壓之患〔三〕。精誠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惡大憝,足備刀鋸,陛下當(dāng)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無緣〔至〕萬乘之前〔五〕,永無見信之期也。
〔一〕 據(jù)黃本及范書改。
〔二〕 據(jù)黃本及范書改。
〔三〕 據(jù)黃本及范書補。
〔四〕 周禮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后!奔,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懷也,取其懷來人而與之謀。三槐九棘,實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諸大臣。
〔五〕 據(jù)范書補。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毀名〔一〕,豈惜垂盡之命,愿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須臾之期,不勝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觸帝禁,伏于兩觀之下,陳寫痛毒之冤,然后登金鑊,入沸湯,雖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復(fù)何聊賴!愿陛下使臣一門頗有遺類,以崇天地寬厚之惠。謹(jǐn)先死陳情,臨章泣血。
〔一〕 國語魯語申生曰:“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狈稌皻弊 “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 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滅寇氏〔一〕。
〔一〕 范書作“上省章益怒”。又范書寇榮傳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罰以來,三赦再贖”,則榮被誅不當(dāng)在元年。
袁宏曰:寇榮之心,良可哀矣,然終至滅亡者,豈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豈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稱“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一〕,然則順之與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極也。夫向之則吉,背之則兇,順之至也。推誠則通,易慮則塞,信之極也。故順之與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兇通塞,自外而入,豈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萬物之眾,一體之所棲宅,猶秋毫之在馬背也。其所資因,小許處耳。而賢者順之以通,不肖者逆之以塞,彼之所乘,豈異涂轍哉?致之在己,故禍福無門之殊應(yīng)也。
〔一〕 語見易系辭上,袁紀(jì)多有脫文,據(jù)以補。
夫松竹貞秀,經(jīng)寒暑而不衰;榆柳虛撓,盡一時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潔者必有貪濁之對,剛毅者必遇彊勇之?dāng)?此人事之對,感時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豈有為之者哉?萬物之為,莫不皆然,動之由己,應(yīng)之在彼,猶影響形聲,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動靜,為否泰,致之在己也?樞灾涡,不敢違理,知外物之來,由內(nèi)而至,故得失吉兇,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變其情,遭否而不慍其心,未嘗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絕刺史、二千石三年喪。
〔一〕 三月辛丑朔,無甲午,或系甲子之錯誤。
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
膺字元禮,潁川襄城人。初為蜀郡太守,威德并行。后轉(zhuǎn)護(hù)烏桓校尉,會匈奴攻云中〔一〕,殺略吏民。膺親率步騎,臨陣交戰(zhàn),斬首二千級,羌寇遠(yuǎn)退〔二〕,邊城安靜。后以公事免官。天子賢劉陶之言,而嘉膺之能,遷度遼將軍。先時疏勒、龜茲數(shù)抄張掖、酒泉、云中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邊,皆不復(fù)為害。匈奴、莎車、烏孫、鮮卑諸國,常不賓附者,聞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時略取民,男女皆送還塞下。遷河南尹、司隸校尉。膺風(fēng)格秀整,高自標(biāo)持,欲以天下風(fēng)教是非為己任,后進(jìn)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為登龍門。
〔一〕 范書李膺傳“匈奴”作“鮮卑”。
〔二〕 疑“羌”系“虜”之誤。
七月,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一〕。
〔一〕 范書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xiàn)梁皇后。
于是梁冀專權(quán),其同己者榮顯,違忤者劾死,百僚側(cè)目,莫不從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臺閣機事,先以聞冀乃得奏御。內(nèi)外恐懼,上下鉗口,而帝不得有所親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一〕,上益怒之。于是亳貴人見幸〔二〕,冀嫉其寵,遣客夜盜其家,欲刺貴人母〔三〕。母入宮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 邴尊,鄧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敗猛易鄧姓為梁姓,迺遣刺客殺尊于偃城。
〔二〕 亳,黃本作“豪”,蔣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龍溪精舍本、學(xué)海堂本并作“亳”。按續(xù)漢書鄧猛立為后,惡梁氏之姓,改姓亳。范書皇后紀(jì)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謹(jǐn)良故改而為姓。黃本誤,蔣本此作“毫”亦誤,逕改。
〔三〕 貴人母名宣,初適鄧香,生桓帝鄧皇后猛。后改嫁梁紀(jì),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問小黃門唐衡曰:“左右誰與冀不相得者?”衡曰:“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極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謝而得免。徐璜、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橫〔一〕,口不敢言!庇谑巧虾舫、悺入室。上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追)脅內(nèi)外〔二〕,公卿以下,從其風(fēng)旨。今欲誅之,于常侍意如何?”皆對:“誠為國賊,當(dāng)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上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睂υ:“圖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鄙显: “奸臣脅國,當(dāng)伏其罪,復(fù)何狐疑!”于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于宅中定議。上嚙臂出血以為盟。超等曰: “陛下今計已定,勿復(fù)更言,恐為人所疑!
〔一〕 貝瑗,范書作“具瑗”。
〔二〕 據(jù)范書、通鑒及龍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一〕。瑗敕吏收惲,以“自外來,謀圖不軌”。于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將軍印綬,更封〔比〕(北)景都鄉(xiāng)侯〔二〕。黃門令瑗將虎賁士千人,與司隸共捕冀宗親洛陽獄,無少長皆誅之。冀自殺。追廢懿獻(xiàn)后為貴人。
〔一〕 胡三省曰:“使惲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無上旨,徑使惲入,自恃威行宮省,故敢然!
〔二〕 據(jù)范書改。
初,上既與中官成謀,乃召尚書令尹勛,使任其事。上素惡冀,倉卒恐不能辦。勛臨事明斷,甚有方略。冀既誅,上嘉其能。 坐冀所連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shù)十人,冀故吏、賓客免絀者三百余人,朝廷為之一空,唯光祿勛王躬、廷尉邯鄲義在焉〔一〕。是時從禁中發(fā)使者交馳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閭里鼎沸,數(shù)日乃定,百姓莫不稱快。冀財貨已充王府用,減天下租稅之半。
〔一〕 范書及通鑒“王躬”均作“ 袁盱”。
先時立名行高節(jié)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茍榮而已,莫敢潔去就矣。唯周協(xié)不屈其志〔一〕,而獨能自免于難,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 范書“協(xié)”作“勰”。
協(xié)字巨勝,周舉之子,玄虛養(yǎng)道,以典墳自娛。初以父任為郎,自免歸,征辟不就,杜門不出十余年。及延〔熹〕(嘉)初,乃開門延客,游談宴樂。是秋梁冀誅,而協(xié)亦病卒,識者以為知命〔一〕。
〔一〕 識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書陳霸上疏言其罪,請誅之。上不省。霸知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廣、司徒韓縯以阿附梁冀減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實鄧后也。后即鄧香之女,香則禹之孫〔一〕。初后母宣起于微賤,間香生后。后適梁紀(jì),故后冒姓梁氏。紀(jì)姊子孫壽,冀之妻也,進(jìn)后入掖庭,有寵。立為皇后,惡梁姓之同,改為亳氏。
〔一〕 按范書梁冀傳注曰:“香蓋掖庭署人之名也!辈谎允青囉碇畬O。又續(xù)漢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賤人得幸。”鄧氏貴重,不當(dāng)屢易其姓,且立為后,不即復(fù)鄧氏姓,其非鄧禹后裔明矣。
封宣為長安君,追尊香為車騎將軍,安陽侯。宣子演封南頓侯,位特進(jìn)。
后復(fù)姓鄧氏,徙宣為昆陽君,演子康〔比〕(北)陽侯〔一〕,賞賜巨萬。封平梁冀之功也〔一〕。
〔一〕 據(jù)黃本改。續(xù)漢郡國志中南陽郡有比陽縣,范書作“沘陽”。
〔二〕 “封平梁冀之功也”上當(dāng)脫封宦者五侯事,即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貝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
白馬令李云上書,移副三府曰:“故大將軍梁冀雖持權(quán)日久,今得誅之,猶召家臣殪而殺也。而猥封謀臣萬戶,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不事?孔子曰:‘帝者,諦也。’〔一〕今官位錯亂,小人日進(jìn),財貨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諦乎?”上得云奏,大怒,送云黃門北寺,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弘農(nóng)五官掾杜眾傷云以忠獲罪,上書愿與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一〕 李賢引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tǒng)調(diào)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于物色也!
廷尉奏“云不遜,欲獲抗直之名;眾遠(yuǎn)為邀訴,皆大逆不道,請論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龍池,霸跪言曰:“云,野澤愚夫;眾,郡中小吏,出于狂戇,不足加罪!鄙现^霸曰:“使‘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小黃門吳伉可其奏。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云曰:“臣聞所言,雖不識禁忌于上,其意歸于憂國,但違將順之禮。禮譏暴諫,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顧誅族之禍者,古今有之。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言,孝成皇帝赦朱云腰領(lǐng)之誅〔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難,皆不罪之。今日殺李云,天下猶言陛下誅諫臣,所以臣敢觸龍鱗也。”上不從,云、眾死獄中,蕃免歸田里。
〔一〕 漢書朱云傳曰:云于公卿前,斥宣帝師張禹尸位素餐,愿得尚方斬馬劍以誅之。帝怒,令御史將下死不赦。左將軍辛慶忌免冠叩頭流血諫,上意解。并留云所折殿檻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則至,仁心獨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難也。動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難也。右之君臣,必觀其所易,而閑其所難。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于末世,斯道不存,居臣異心,上下乖違,各行所易,不顧其所難,難易之事交,而諫爭之議生也。
夫諫之為用,政之所難者也。處諫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誠心言之于隱,貴于誠入,不求其功,諫之上也。率其所見,形于言色,面折庭爭,退無后言,諫之中也。顯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為己名,諫之下也。夫不吝其過,與眾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難。觸其所難,暴而揚之,中諫其猶致患,而況下諫乎?故諫之為道,天下之難事,死而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辯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諫,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職分,別親疏也。忠愛心至,釋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無因而去,處言之地難,故君子罕為也。
〔一〕 周禮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jīng)野,設(shè)官分職,以為民極!
十月,行幸長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一〕 十月戊辰朔,無壬寅。范書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紀(jì)有脫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護(hù)羌校尉段颎討之。
天竺國來獻(xiàn)。
故太尉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祝恬為司徒〔一〕。詔曰:“太尉黃瓊清儉不撓,數(shù)有忠謇,加以典謀深奧,有師傅之義。連在三司,不阿權(quán)貴,疾風(fēng)知勁草,朕甚嘉焉。其封瓊邟鄉(xiāng)侯!杯偣套,不聽。
〔一〕 此事范書系于十月之前,時胡廣、韓縯以阿附梁冀免。又范書本傳曰:“瓊辭疾讓封六七上,言旨懇惻,乃許之!
是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故瓊首為三公,多奏州縣諸不法,死徙者十余人,海內(nèi)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會單超等五侯擅權(quán),瓊自度力不能制,乃稱疾不朝,上表曰:臣聞天者務(wù)剛其氣,君者務(wù)彊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貴,則以德義為首;臨危處難,則以忠賢為助,故能長守萬國,保其社稷。而陛下即位以來,諸梁秉政,宦豎充朝,富擬王公,勢傾海內(nèi)。言之者輒族滅,稱之者必顯榮。忠臣懼死而杜口,萬夫畏禍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喬以直言干政,遂見殘滅,賢愚傷心。故白馬令李云指言宦官,以忠獲罪,是使天下結(jié)舌,以忠為諱也。徐璜、唐衡、單超、貝瑗等于梁冀之盛,茍免相連,及其當(dāng)誅,說以要賞。陛下不復(fù)澄清善惡,俱與忠臣尚書令尹勛等并時顯封,使朱紫不別,粉墨雜糅,所謂銷金玉于沙礫,碎珪璧于泥涂。四方聞之,莫不叩心,傷陛下失賞于見誣,虧爵于奸臣。夫讒諛相與,無高而不升;阿黨相抑,無深而不淪。陛下年在方剛,圣慮未衰,愿還既誤之封,折后族之勢。夫懷寶者須世,抱璞者待時!捕潮菹抡\能行臣所陳,則懷寶抱璞之徒,特將竭力致身,以趨圣世。臣身輕任重,勤不補過,敢以垂死之年,陳不諱之言。”〔三〕
〔一〕 春秋繁露曰:“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居不堅則邪臣亂其官。故為天者務(wù)剛其氣,為君者務(wù)堅其政!
〔二〕 指和氏先后獻(xiàn)玉璞于楚厲王、武王,玉人不識,指璞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寶玉璧。事見韓非子。
〔三〕 范書系此表于延熹七年。
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羌寇張掖。護(hù)羌校尉段颎討之。
五月甲戌,詔曰:“汝南太守張彪、故河南尹鮑吉,與朕有潛龍之舊,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祿勛種皓為司徒〔二〕。
〔一〕 范書桓帝紀(jì)作“辛丑”。
〔二〕 范書桓帝紀(jì)作“司空盛允為司徒”。通鑒考異曰:“按祝恬薨后有盛允,允免,皓為司徒,相去半年,袁紀(jì)誤也。”
九月,泰山盜賊群起。
十二月,中郎將宗資討之。
- 上一篇:孝桓皇帝紀(jì)下卷第二十二
- 下一篇:三國雜事
- 后漢紀(jì)
- 附錄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三十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九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八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七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六
- 孝靈皇帝紀(jì)下卷第二十五
- 孝靈皇帝紀(jì)中卷第二十四
- 孝靈皇帝紀(jì)上卷第二十三
- 孝桓皇帝紀(jì)下卷第二十二
- 孝質(zhì)皇帝紀(jì)卷第二十
- 孝順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九
- 孝順皇帝紀(jì)上卷第十八
- 孝安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七
- 孝安皇帝紀(jì)上卷第十六
- 孝殤皇帝紀(jì)卷第十五
- 孝和皇帝紀(jì)下卷第十四
- 孝和皇帝紀(jì)上卷第十三
- 孝章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二
-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
- 六十二回 蘇舜卿含冤歸太虛 劉墨林暴怒斥禽獸
- 齊宿瘤女
- 景公病水夢與日斗晏子教占夢者以對第六
- 伯夷列傳第一
- 卷一百三十六
- 魯季敬姜
- 卷一百八十三
-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
-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 列傳第八十九
- 第十七章 聰敏
-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
-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 卷二十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第六章 潞河驛奸宄逞淫戲 瞞真情巧舌釋新憾
-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 六十一回 稱名士偏遇大方家 探情人又見死對頭
-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 列傳第六宗室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
- 列傳第一百七
- 列傳第二十
-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
- 卷七十
- 列傳第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xué)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