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質(zhì)皇帝紀(jì)卷第二十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 按范書沖帝紀(jì)及通鑒均作“永嘉”,“元嘉”乃漢桓帝年號,故通鑒考異曰“袁紀(jì)作 ‘元嘉\’誤”。然錢大昕三史拾遺曰:“史繩祖學(xué)齊占畢,記淳熙二年邛州蒲江縣上乘院僧,辟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臨邛漢安鄉(xiāng)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K祖大父勤齋先生子堅跋之。略云:永□之號,不見于史漢,沖帝即位改元,史傳相承,以為永嘉,□嘉文字易亂,一年而改,見于它文者幾希,非此刻出于今日,孰知沖帝永嘉之為永□也!蓖跸戎t曰:“按左雄傳中,有‘迄于永 □,察選清平’之文,則永嘉者,永□之誤也。”標(biāo)點本范書據(jù)集解引錢說及惠棟說改“永嘉”為“永□”。按左雄傳之文,一作“永□”,一作“永嘉”。又太平御覽卷九二引東觀記亦作“永嘉”,袁紀(jì)又作“嘉”。于文獻(xiàn)中“永□”僅一見,焉知非誤?且石刻多有誤刻,又系孤證,亦不可盡信。故袁紀(jì)“元嘉”實為“永嘉 ”之誤,錄“永□”說以存疑。
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
是時徐、揚州盜賊起,太后畏懼,欲征諸國王侯到乃發(fā)喪。太尉李固曰:“帝雖幼弱,乃天下之君也。今日崩亡,百神感動,豈有臣子反共掩匿不舉哀耶?昔始皇崩于沙丘,胡亥、趙高隱而不發(fā),詐定璽書,以賜扶蘇,斂裹尸,載鮑魚二千余里。近安帝崩于葉,阿母王圣、耿珍、閻顯等遂倍濟陰,更議平原,載尸驅(qū)馳,還宮乃發(fā)。北鄉(xiāng)侯薨,閻后兄弟及江京等亦共隱秘,卒有孫程手刃之變。三主崩沒,臣子掩蓋,日不移晷,旋受大禍,此天下之至忌,不可之至者也。”太后從之,即暮發(fā)喪。
時清河王●年二十余,最有名德,大臣?xì)w心。固意欲立,謂冀曰:“今當(dāng)立帝,宜擇長年明德,付以政事。愿將軍審詳大計,陳平、周勃之引代王〔一〕,霍光、安世之立宣帝,可以為法。”
〔一〕 代王,文帝也,初為代王。
初,章帝生千乘貞王伉,伉生樂安夷王胡〔一〕,胡生嗣王鴻,〔二〕鴻生建平侯續(xù)〔三〕。梁冀欲立幼主而專其權(quán),與太后定策禁中,丙寅詔曰〔四〕:“ 先帝早棄天下,胤嗣幼沖,何悟倉卒,仍遭不造。惟太后定之,考人神之誠,唯建平侯續(xù)幼而岐嶷,師傅不煩,年已八歲,克昌化之形于體貌。春秋之義,‘為人后者為之子\’〔五〕,其以續(xù)為孝順皇帝嗣!笔埂布健(使)持節(jié)迎續(xù)于都亭〔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臨朝。于是●罷歸國。
〔一〕 按范書“胡”作“伏胡”,是。
〔二〕 鈕永建曰:“范紀(jì)作勃海孝王鴻。太平御覽九十二引東觀記亦作勃海王。按章帝八王傳樂安夷王子鴻嗣。質(zhì)帝立,梁太后下詔,以樂安國土卑濕,租委鮮簿,改鴻封勃海王。據(jù)此則鴻為渤海王在質(zhì)帝既立之后。此紀(jì)作嗣王是。”
〔三〕 范書質(zhì)帝紀(jì)及御覽卷九二引東觀記均作“纘”,袁紀(jì)誤。今存此異文。
〔四〕 范書質(zhì)帝紀(jì)作“丙辰”。按是月癸巳朔,無丙寅,袁紀(jì)誤。
〔五〕 見成公十五年公羊傳。
〔六〕 “使使”黃本作“使帝”,皆誤。按范書質(zhì)帝紀(jì)作“使冀”,據(jù)改。
太尉固言于太后曰:“今東面有事〔一〕,役費方興,新有獻(xiàn)陵之役〔二〕,百姓疲矣。大行皇帝尚幼,可于憲陵塋中造陵,依康陵之制,三分減一,以舒人力。”從之。太后以頻遭大憂,政之大小,悉委冢宰,是以固得盡心,多所匡正。數(shù)與梁冀違忤,由是疏之。
〔一〕 指九江徐鳳、馬勉、黃虎等義軍縱橫徐、揚二州之事。
〔二〕 “獻(xiàn)陵”,范書作“憲陵” ,即順帝陵也,袁紀(jì)作“獻(xiàn)”,誤。又“憲陵”通鑒作 “建陵”,亦誤?盗昴藲懙壑,以其幼薨,建陵于慎陵塋內(nèi)。
己未,葬孝沖帝于懷陵。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
三月,揚州盜賊馬勉自稱皇帝〔一〕,伏誅。
〔一〕 按殤帝紀(jì)曰:“馬勉稱‘黃帝\’!倍ㄨb從袁紀(jì)。然據(jù)下文華蓋稱“黑帝”,恐當(dāng)以范書作“黃帝”是。
夏五月丙辰,太后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祚,即位逾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tǒng)業(yè),而前世命恭陵為康陵之上。追覽前代位第之宜,先后相逾。昔定公追順祀禮,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 ”
六月,鮮卑寇代郡,殺掠吏民〔一〕。
〔一〕 “吏民”原誤倒,故正之。
秋九月庚戌,太傅趙〔峻〕(岐)薨〔一〕。
〔一〕 據(jù)袁紀(jì)上文及范書改。
冬十二月,九江盜賊華蓋自稱“黑帝”,伏誅。
本初元年(丙戌、一四六)
春正月,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一〕。洪范九疇,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異以逆感,休征應(yīng)天,前圣所重〔三〕。頓州郡輕慢,競逞殘暴,陷人于罪,民罹其害,惡氣傷和,以致災(zāi)眚。書曰:‘ 明德慎罰!菜摹撤酱簴|作,育養(yǎng)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
〔一〕 書堯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二〕 九疇者,一曰五行,二曰敬用五事,三曰農(nóng)用八政,四曰協(xié)用五化,五曰建用皇極,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疑,八曰念用庶征,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極。見書洪范。按每疇各有其辭。其八庶征,疏曰:“庶,眾也;征,驗也。上為善政則眾。驗有美惡,休征敘美行之驗,咎征敘惡行之驗!
〔三〕 惠棟曰以上乃據(jù)洪范五行傳之文也。
〔四〕 見書康誥。
三月庚申〔一〕,詔曰:“九江、廣陵二郡,俱罹寇害,殘夷最甚,民失農(nóng)業(yè),生者饑乏,死者委棄。昔之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有之〔二〕。今我元元,嬰此饑饉,方春賑貸,掩骼之時〔三〕。其調(diào)比郡見谷〔四〕,出廩大小口各有差。收葬骸骨,悉心經(jīng)營,以稱朕意。”
〔一〕 范書作“二月庚辰”。按三月丙戌朔,無庚申,庚申乃二月第四日。則袁紀(jì)“三” 當(dāng)是“二”之誤。
〔二〕 書說命下曰:“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弊⒃:“伊尹見一夫不得其所,則以為己罪。”
〔三〕 禮記月令言:孟春之月,“ 掩骼埋胔”。注曰:“謂死氣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四〕 楊樹達(dá)曰:“比郡,謂鄰近之郡。”
夏四月,令將軍以下至六百石,遣子詣太學(xué)試受業(yè),滿歲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次第五人太子舍人。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閏月甲申,帝崩于玉堂。
初,帝雖幼,知梁冀專權(quán),頗以為言〔一〕。冀懼后不免,因行酖毒。帝暴不豫,太尉固入問疾,帝曰:“食煮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奔皆:“吐利,不可飲水!闭Z未絕而崩。固號哭,欲推醫(yī),冀不聽。
〔一〕 嘗因朝會,質(zhì)帝目梁冀曰: “此跋扈將軍也!”故冀深惡之,而行鴆毒。
固復(fù)欲立清河王●,與大鴻臚杜喬言之于朝,眾皆同焉。初,章帝生河間王開,開生蠡吾侯翼,翼生志。梁冀以女弟配志,征至京師。會帝崩,冀欲立志,逼于李固之議,至日暮而不定。中常侍曹騰聞之,恐,夜見大將軍冀曰:“將軍累世攝政,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yán)明,若即位,將軍受禍不久矣。若立蠡吾侯,則富貴可保!奔揭蜓蕴,定策禁中,先策免太尉李固。
袁宏曰:“若李固者,幾古之善人也。將立昏闇,先廢李固;李固若存,則明必建而天下弗違也。嘗試言之曰:夫稱善人者,不必?zé)o一惡;言惡人者,不必?zé)o一善。故惡惡極有,時而然善,惡不絕善,中人皆是也。善不絕惡,故善人務(wù)去其惡;惡不絕善,故惡人猶貴于善。夫然故惡理常賤,而善理常貴。今所以為君子者,以其秉善理也。茍善理常貴,則君子之道存也。夫善殊積者物逾重,義殊多者世逾貴。善義之積,一人之身耳,非有萬物之助,而天下莫敢違,豈非道存故也。古之帝王恐年命不長,懼季氏之陵遲〔一〕,故辨方設(shè)位,明其輕重,選群臣之善,以為社稷之寄,蓋取其道存,能為天下正。嗚呼!善人之益,豈不大哉!
〔一〕 疑“季氏”乃“季世”之誤。
于是司徒胡廣為太尉〔一〕,司空趙誠為司徒,太仆袁〔湯〕(
陽)為司空〔二〕。
〔一〕 “司徒”誤作“司空”,逕改。
〔二〕 據(jù)袁紀(jì)下文及范書改。又惠棟曰:“華嶠書作‘陽\’。案湯子逢,字周陽,湯不得為陽也!
太后詔曰:“孝質(zhì)皇帝胤嗣不遂,奄忽天昏。以社稷之重,考宗室之賢,莫若蠡吾侯志。年已十五,嘉姿卓茂,又近為孝順皇帝嗣!备,大將軍持節(jié)迎于夏門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臨朝,太尉胡廣錄尚書事。封帝弟名為都鄉(xiāng)侯,悝為蠡吾侯。
秋九月,尊河間孝王曰孝穆皇帝,趙姬曰孝穆皇后〔一〕;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匽姬曰孝崇博園貴人。
〔一〕 范書及獨斷均作“孝穆皇” 、“孝穆后”。
是歲,梁冀第池中船無故自覆。冀以問掾朱穆,穆對曰:“易稱:‘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一〕災(zāi)異記曰:‘利涉大川,濟渡萬民也!鄞鶟扇f民,不絕游戲。船覆者,天誡將軍,以為有德宰相,當(dāng)濟渡萬民于難,不可長念樂身務(wù)游戲而已。”
〔一〕 見易中孚。
及帝即位,太后臨朝,穆素善推災(zāi)異,欲輔道冀,以扶王室,乃奏記于冀曰:“宜專心公門,庶能斥逐邪惡。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于干位〔一〕。易稱龍戰(zhàn)之會,其文曰:‘龍戰(zhàn)于野,其道窮也。’〔二〕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fù)也〔三〕。今年九月天氣郁冒,五位四候〔四〕,連失正氣,此互相明也。天地大驗,善道屬陽,惡道屬陰,若修正守陽,摧折陰類,則福從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學(xué),傳行師言,時有可試。愿將軍少察愚言,申納諸儒,而親其忠正,絕其姑息。夫人君不可不學(xué),當(dāng)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宜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而坐平原也,誰能傾之!”
〔一〕 李賢曰:“歷儀:太歲在丁壬,歲德在北宮。太歲在亥卯未,歲刑亦在北宮。故合于干位也!卞X大昕曰:“干位謂北方也!
〔二〕 見易坤卦。
〔三〕 據(jù)范書朱穆傳補。
〔四〕 惠棟曰:“五位,謂侯大夫卿公辟也。四候,坎、離、震、兌也!
穆意欲言宦官,恐冀漏泄之,然不能已,復(fù)附以密記曰:“今年夏,月暈房星,明年又有小厄,當(dāng)急誅奸臣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天咎。議郎、大夫之位,本以試儒術(shù)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有非任者!
穆又薦名士種皓、欒巴等。而其后劉文等謀反事起,有黃龍見沛國,于是冀以穆龍戰(zhàn)之言為然,乃請皓為從事中郎,薦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
穆自以冀故吏,數(shù)奏記諫曰:“今宦官俱用,水螽為害〔一〕,而京師之費,十倍于前。河內(nèi)一郡,嘗調(diào)縑素綺縠才八萬余匹,今乃十五萬匹。官無見錢,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虛張戶口;戶口既少,而無貲者多,當(dāng)復(fù)割剝,公賦重斂。二千石長吏遇民如虜,或賣用田宅,或絕命捶楚,大小無聊,朝不保暮。又有浮游之人,稱矯賈販,不良長吏,望為驅(qū)使,令家人詐乘其勢。此類交錯,不可分別,輒以讬名尊府〔二〕,結(jié)怨取譏。昔秦之末,不恤四方,近親市人,數(shù)如此,故以為安穩(wěn)。一旦瓦解,陳、項并起,至于土崩。近永和之末〔三〕,人有離心,興徒發(fā)使,不復(fù)應(yīng)命,懷糧廩兵,云當(dāng)向誰〔四〕。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凈,乃獲安寧。今民心事勢,復(fù)更戚戚,困于永和,撫安之急,誠在大將軍。先易二千石長吏非其人者,減廬第園池之作,距絕州郡貢獻(xiàn)。內(nèi)以明己,外以解人之厄,今日行之,則今日從矣!
〔一〕 水,水災(zāi);螽,蝗也。
〔二〕 尊府,指大將軍梁冀府也。
〔三〕 永和,順帝年號,故稱近也。
〔四〕 “誰”,蔣本原闕,黃本作 “雜”,誤。龍溪精舍本作“誰”,是,故據(jù)以補。云當(dāng)向誰,乃指馬勉、徐鳳起兵徐揚,時人心浮動,不知所從。
冀既貪放,而復(fù)納賂遺,承事國家,左右宦者,與之通為奸利,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刺史、二千石。穆又奏記曰:“大將軍內(nèi)有貴親之固,外有功業(yè)之重,誠不可復(fù)枉道散財,以事左右。近臣宦者,選舉刑賞,有干典制,輒率公卿詣朝堂,案其罪咎,則改節(jié)從訓(xùn),猶影響也。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從其過言,隨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傷損財物,壞亂綱紀(jì)。左右近官,并以私情干擾,天下雖大,而民無所容足也。余尚可忍,官位之事,尤不可私,毒害流布,日夜廣遠(yuǎn)。愿大將軍省廢他事,十刻之間,考案古今官民之極,度數(shù)作趣,較然可見。如不早悟,舟中之人,皆敵國也。若以穆輕愚,不信其言,可呼所親識古今者,請征核其實,不可不誡,懼有后恨。”冀終不悟,報書云:“如此,仆亦無一可也!”其言雖切,然不甚罪也〔一〕。
〔一〕 范書朱穆傳“其言”作“穆言”。通鑒則意同袁紀(jì)。
初,大將軍商獻(xiàn)美人于順帝,美人姓●〔一〕,字通期。順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盜通期還。會商薨,冀行服于城西廬,常與之居。冀妻孫壽伺冀出,即多從倉頭,篡通期歸,治掠之,因言當(dāng)上書告之。冀大恐,頓首請之于壽母,壽亦不得已而止之,遂幽閉通期。冀復(fù)私召往來,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徹滅●氏家〔二〕。冀恐壽害伯玉,常置復(fù)壁中,至年十五,冀被誅乃出。
〔一〕 范書亦作“●”!啊瘛奔从岩,東觀記即作“友”。
〔二〕 鈕永建曰:“按徹字武帝諱,不應(yīng)為名,梁冀傳作‘胤\’!
孫壽甚美,而善為妖惑,性鉗忌,能制御冀,冀不敢違。冀愛監(jiān)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每往來,屏御者而私語,遂與宮通。威振百寮,刺史、二千石皆謁辭之。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為謙讓。唯孫氏宗親,相冒名為侍中、中郎、校尉、〔郡〕守、長吏者十余人〔一〕,皆貪叨兇淫。使私客籍屬縣豪富大家,被以誹謗之罪,閉獄掠笞,使出錢自贖,不滿意者,至于死徙,哀號之聲滿天下。
〔一〕 據(jù)范書補。
四方調(diào)發(fā)貢獻(xiàn),半入冀家,先輸上第,而乘輿乃用其次〔一〕。又競上禮奉贄,及吏民齎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多遣賓客、車騎出塞,交通外國,致汗血馬、奇珍異物。因行道路,發(fā)取妓女御者〔二〕,而所使人又乘勢橫暴,略人妻妾,弄人婦女,毆撾吏卒,與盜賊無異。
〔一〕 “用”字蔣本原闕,黃本作 “問”。今據(jù)龍溪精舍本、學(xué)海堂本補。
〔二〕 王先謙曰:“劉攽曰:‘案古無妓字,當(dāng)作伎!
冀于洛陽城門內(nèi)起甲第,而壽于對街起宅,競與冀相高。作陰陽殿,連閣通房,魚池釣臺,梁柱門戶,銅沓纻漆,青瑣丹墀,刻鏤為青龍白虎,畫以丹青云氣;又采土筑山,十里九阪,以象二殽,窮極工匠之巧,積金玉明珠,充仞其中;起家廬周環(huán)亦如之。
又多規(guī)苑囿,西到弘農(nóng),東到滎陽,南及魯陽,北徑河渠,周旋千里,諸有山藪丘麓,皆樹旗大題云“ 民不得犯”。又起〔兔〕苑于〔河〕南城西〔一〕,繚繞數(shù)十里,大興樓觀,發(fā)屬縣卒從,繕治數(shù)年乃成。移檄發(fā)生兔,刻其毛以為識,犯者罪至死。又發(fā)鷹犬于邊郡,部民護(hù)送驅(qū)羊,傳廚其食,募人求名馬至數(shù)千匹。西域嘗有賈客來,不知禁,誤殺一兔,轉(zhuǎn)相告言,死者十余人〔二〕。
〔一〕 據(jù)范書補。
〔二〕 水經(jīng)谷水注引張璠紀(jì)作“十三人”。
又妒害諸梁長者及諸弟,不欲令與己同。其〔弟〕不疑及蒙私遣人出獵上黨〔一〕,冀聞,追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余人,無生還者。冀又起別第于城西,以納奸亡命者置其中,或取良民以為奴婢,名曰“自賣民 ”,至千人。因負(fù)勢,放縱道市,莫敢問者。冀與壽共乘輦,張羽蓋,飾以金銀,游戲第中。賓客詣門不得通,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
〔一〕 據(jù)鈕永建校補。
十月,冀與壽及諸子相隨游獵諸苑中,縱酒作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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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漢紀(jì)
- 附錄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三十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九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八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七
- 孝獻(xiàn)皇帝紀(jì)卷第二十六
- 孝靈皇帝紀(jì)下卷第二十五
- 孝靈皇帝紀(jì)中卷第二十四
- 孝靈皇帝紀(jì)上卷第二十三
- 孝桓皇帝紀(jì)下卷第二十二
- 孝桓皇帝紀(jì)上卷第二十一
- 孝順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九
- 孝順皇帝紀(jì)上卷第十八
- 孝安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七
- 孝安皇帝紀(jì)上卷第十六
- 孝殤皇帝紀(jì)卷第十五
- 孝和皇帝紀(jì)下卷第十四
- 孝和皇帝紀(jì)上卷第十三
- 孝章皇帝紀(jì)下卷第十二
-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
- 六十二回 蘇舜卿含冤歸太虛 劉墨林暴怒斥禽獸
- 齊宿瘤女
- 景公病水夢與日斗晏子教占夢者以對第六
- 伯夷列傳第一
- 卷一百三十六
- 魯季敬姜
- 卷一百八十三
-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
-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 列傳第八十九
- 第十七章 聰敏
-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
-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 卷二十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第六章 潞河驛奸宄逞淫戲 瞞真情巧舌釋新憾
-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 六十一回 稱名士偏遇大方家 探情人又見死對頭
-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 列傳第六宗室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
- 列傳第一百七
- 列傳第二十
-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
- 卷七十
- 列傳第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君恩
-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xué)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