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華人佛教 > 佛教放生 > 放生文庫 >

因果可轉(zhuǎn)變殺生主犯

  因果可轉(zhuǎn)變殺生主犯
 
  (乙)殺生主犯
 
  聽你這樣講起來,直接殺的人罪比較重,間接殺吃肉的人罪比較輕,是不是?大家都以為直接殺的罪重,吃肉的人罪輕是不對的!政府的法律,犯罪亦分二種,分主犯從犯,主犯就是自己去做,從犯就是幫兇。可是直接殺生的人是主犯呢?還是間接吃肉的人是主犯?是不一定的。
 
  譬如屠戶,自己殺了豬去賣的時候,就是主犯,買肉的人就是從犯;但是肉不夠賣,買肉的人還有很多,屠夫就再殺,此時買肉的人變?yōu)橹鞣福婪蚓妥優(yōu)閺姆噶,如是因,便各得其報?/div>
 
  現(xiàn)在的人比古時候的人,不肯相信因果報應(yīng)的道理,從前不但普通人怕因果,就是屠戶亦害怕因果報應(yīng)!所以他要殺豬的時候,就是念念有詞:‘豬呀!豬呀!你莫怪,你是人間一道菜,他不吃,我不宰。 你向吃的人去討債!’你看,殺豬的人不是亦怕豬來討債嗎?但究竟是要向吃的人討債,或是對殺的人討債呢?俗語說的好:‘冤有頭,債有主’,所以吃有吃報,殺有殺報。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