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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生手冊 口業(yè)篇

  護生手冊 口業(yè)篇
 
  1、不殺生的人,不應該說哪里的河川應該清理、哪里的廟應該修建、哪里的神明應該祭拜、哪里的農田應該改建等事,以免犯種種的殺業(yè)。
 
  2、明理的人,不應該說哪一個好人應該長壽卻反而短命,哪一個壞人應該短命卻反而長壽,哪一個葷食者身強體壯,哪一個素食者卻面黃肌瘦。
 
  3、父母親屬生病時,應當趕快請醫(yī)生治療,并且專心念佛,不可求神問卜,以葷食祭拜。
 
  4、遇到生病的人,應該告訴他們正確的道理,不應該說哪一家人因為祈禱或祭祀就活,哪一家人因為不祈禱、不祭祀就死了。
 
  5、為了治療各種疑難雜癥,或者為了種植花草,如果有會傷害生靈的藥方或方法,不可傳播出去。
 
  6、對于以傷害生靈或制造殺生用具為職業(yè)的人,縱使收入很豐富,也應當勸他改行。
 
  7、看到有人放生,應該加以贊嘆,并幫助他完成。不應以言行阻礙,使人退了這份善念。
 
  8、在親友面前,不應該說自己好吃某種有生命的食物。
 
  9、雖然自己不殺生,但也不能教導別人,這葷食要如何烹飪或如何宰殺才會好吃。
 
  10、看見或聽說有錢人家吃的豐盛、山珍海味等種種食物,不應說羨慕的話。
 
  11、在路上看見被捕的小動物,應加以救濟,不可因為他們的生命大小或貴賤而加以分別,應該平等的看待一切的生命。
 
  12、愛護生命的人,不應該告訴別人,在某一條河有很多魚,某一個樹林有很多鳥,或某一個市場賣的生物很便宜。
 
  13、如果在廢棄的建筑物中,看見有鳥筑巢生蛋,或在某處看見有蜻蜓、蝴蝶,都不應告訴兒童。遇到蜈蚣、蜥蜴、蜂、蝎、蛇、蟻等生物,不應告訴別人它們所在的位置。
 
  14、有關毒魚、毒鼠之藥方,不可傳播告訴別人,如果看到了應當要馬上清除。
 
  15、愛護生命的人,不應當勸人飼養(yǎng)雞、鴨、羊、豬、鷹、貓、獵犬等牲畜,以及會傷害其它生物的動物。
 
  16、愛護生命的政府官員,如果擔任職稱很高而時常接近國家元首的職務,應當以仁慈的道理來影響執(zhí)政者,勸告元首重視文教、愛護生命,并在全國各地設立放生的處所,立碑撰文,使全國人民乃至后世的子孫,都知道愛護生命的道理。
 
  17、在寺廟、公園或市街顯目之處,應多立碑或張貼文宣,告訴大眾要愛護生物、不造殺業(yè)及因果輪回的道理。
 
  18、想要求子或求名的人,應當勸他們多放生,才能達成愿望。
 
  19、出外到親友家居住,可誦念或抄寫一篇戒殺文做為體物,贈送給親友。
 
  20、遇到相命占卜之人,應當勸他們不要叫人殺生祭神,以免造作殺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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