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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說明

  放生說明
 
  放生,即贖取被捕之魚、鳥等諸禽獸,再放于池沼、山野之中;大智度論:諸馀罪中,殺業(yè)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佛教提倡放生,源于《梵網(wǎng)經(jīng)》所列四十八種輕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yè)”,“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即佛子應以慈心行放生之業(yè),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眾生悉是我父母;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
 
  關于放生救護之法,諸經(jīng)多有記載,如《金光明經(jīng)?流水長者子品》稱,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jīng)典,諸魚聞經(jīng)后,皆生忉利天。
 
  又《雜寶藏經(jīng)》卷五說,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而得長命之果報,這種放生能增壽延年的觀點至今仍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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