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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慘報(bào)

  殺生慘報(bào)
 
  清朝道光年間,浙江喜興縣有一位沈某,家甚富有,為人慷慨好施。但是生活很奢侈,在任所時(shí),衣服車馬以及室內(nèi)陳設(shè)之物,莫不講究華麗,尤其三餐飲食,最為講究,每餐盡是鴨腦、魚翅、鹿脯、雞肉等珍貴食品,并且常以此宴客,積年累月,殘殺無數(shù)的生命。
 
  后來,沈某辭官歸里,購買一棟大廈,栽植花木,疊放美石,開通清泉,到處都極盡精雅,而飲食烹調(diào)比以前更加奢侈。
 
  十余年后,沈某家道漸衰,生一場病之后,竟然變成狂顛,東西不分清潔污穢,拿到后便送入口中,甚至煙斗、茶壺、茶杯一一拿到手,便打碎亂咬吞下,因?yàn)闁|西積在腹中不化,終于致傷而死。
 
  唉!一般皮肉,一般痛苦,不思刀砧之間,何等苦楚!乃為三餐口腹,天天殺生害命,如此殺業(yè)積重,日久必遭天罰。如過去杭州有潘德齊者,年老無子,聽人說食龜可以得子,因此就養(yǎng)了很多龜,以小鱔飼之,日日殺龜烹食,如此經(jīng)過一年多,仍然無子,后來他全身生瘡,瘡口形如龜嘴,痛苦呻吟,數(shù)月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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