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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修放生的形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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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們?yōu)榇蠹規(guī)淼氖顷P(guān)于共修放生的形式的介紹,有想要了解的朋友就趕快來看一下吧!

  對于不同地區(qū)、不同條件的共修,大致可分為兩種:(1)周旁有多或少的同修與自己共修,稱其為“有組織者”。(2)身處無處覓伴的條件下放生,稱其為“無組織者”。

  無論有組織的地區(qū),或無組織的地區(qū),其放生途徑和費用用途一般分為如下:

  1、用于本地區(qū)放生(以解救本地區(qū)的眾生);

  2、寄予寺院放生(以期獲賢圣加持的放生);

  3、與外地同修聯(lián)袂共修(以解救外地區(qū)的眾生)。

  各地區(qū)可根據(jù)自身的環(huán)境和條件,或者三種形式皆用,或任選其中的一、兩種。只要保證個人一年內(nèi)至少解救一萬個生命,并按共修回向發(fā)心與回向,即是與法界一切同修共修放生了。對無力或無時間放生者,可將放生費用寄于寺院的放生功德會中,由其代為解救至少一萬生命,以堅持“終生、盡力、無間斷放生”的共同原則。

  前面講到的“不間斷放生”中,有的同修能力和時間根本無法達(dá)到一月四次,因此鼓勵有組織能力的地區(qū),將同修按一月四星期而劃分為四個組,如:甲、乙、丙、丁組。這四個組專司每月固定的一個星期:

  如:甲組固定在每個月第一星期放生;

  乙組固定在每個月第二星期放生;

  丙組固定在每個月第三星期放生;

  丁組固定在每個月第四星期放生。

  每組依照此順序,輪流作業(yè)。無論哪一組放生,在回向時都要以代表四組人員共修放生而回向,也就是說,每個組都在為自己組和其他組的同修放生。

  這樣一來,每組的每一成員,其實一個月實際放生一次,卻相當(dāng)于每月放了四次的生命。既保證了“不間斷”的殊勝,又最大程度地保存了每個人的各種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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