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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牛殺三人——因果不爽

  一牛殺三人——因果不爽

  佛在世時,有一賈客,名弗迦沙。某日因事,入羅閱城,剛行至城門內(nèi),迎面來一狂牛,無故被牛抵死。是時牛主,眼見撞下大禍,心生怖畏,于是廉價速將牛賣出。買主得牛后,于欣喜之下,牽牛往河邊飲水,不料牛自后面,復(fù)抵殺之。死者家屬,哀傷異常,遂將牛屠宰,零售其肉,以泄怨恨。于售肉之間,有一農(nóng)夫,買其頭去,途中息足樹下,將牛頭暫掛樹上,須叟繩斷頭落,農(nóng)夫亦被其角刺而亡。一牛抵殺三人,眾以為奇聞。

  未久,此事傳至國王瓶沙耳邊,王亦以為奇特,即以此事問佛。佛言:“往昔有賈客三人,合租老嫗房舍,言明租價,每月若干。而三人以老嫗孤獨無能,伺其外出,即不辭而潛去。”老嫗發(fā)覺,隨即追之,以取租金。三人見其可欺,大聲罵曰:“我等租錢已付,云何追來復(fù)索?”老嫗自知寡不敵眾,在其聲勢兇橫之下,亦無可如何。然而,咒恨徹骨,愿我后世相值,定當(dāng)殺之。爾時老嫗者,今狂牛是,三賈客者,弗迦沙等三人是也。

  按:為人之基本原則,首在知因識果,明善辨惡。凡事為其所當(dāng)為,不為其所不當(dāng)為。例如益己利人之事,固然為之,即使遇有損己利人之事,尤當(dāng)見義勇為,唯恐后于人也。反之,損人利己之事,固不應(yīng)行,而損人不利己之事,更不可為。能生之因是善,則所生之果不惡,否則,為因不善,則果招紆曲。所謂“因果不爽,善惡有報。”

  現(xiàn)社會中有類黑社會人物,抱著私欲主義。上焉者,假公貪墨,飽肥私囊,此風(fēng)之長,于今尤盛。所謂上下勾結(jié),集體污吏。下焉者,兇橫暴戾,尋是生非,欺詐嚇騙,草菅人命。比來不良少年,竟亦分黨組派,動輒武打,擾亂治安,父母面命,視若無睹,師長訓(xùn)誨,聽若罔聞。

  如此情況,蔓延下去,將來社會之黑,真不堪設(shè)想。若欲根絕此風(fēng),將已犯者,除繩之以法而外,當(dāng)加以因果善惡來感化之。如未犯者,于家庭和教育方面,皆加以因果善惡來涵泳薰陶。如是,方可正本清源,崇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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