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畏露奸邪奏離正直

卻說帝令太子與張后、馮保三人各退之后,自思:“觀此情形,實不干他母子之事。若說沒有人引誘,這陳春怎么得進(jìn)宮?事屬狐疑,到底莫釋!蹦苏賴(yán)嵩進(jìn)宮,問其審出陳春實情否。嚴(yán)嵩奏道:“陳春口供干連內(nèi)院,臣正無設(shè)法之處,所以未曾得其確據(jù)。昨著刑部司獄收管,仍待復(fù)訊!钡鄣:“此事雖乃陳春行刺有據(jù),然彼有牽連內(nèi)宮,朕家人父子豈骨肉自戕賊耶?此決不得以此定讞者,惟當(dāng)究其主使實在之人可也。”

嚴(yán)嵩道:“臣亦這般疑議。惟趙文華以陳春乃一介愚民,非有宮中擅能出入者引誘入內(nèi),陳春焉得直進(jìn)宮門?所以只將陳春重責(zé),而陳春則故意詐死,臣等不得已暫且緩訊,押于獄中,再行定奪!钡鄣:“姑且研悉其情,幸勿造次,致謗宮廷!

嚴(yán)嵩唯唯領(lǐng)旨而出,心中悶悶不樂,恐怕一朝敗露,豈不弄巧反拙耶?及至府中人報,陳春已于昨夜死于獄中,嚴(yán)嵩方才放心。這是沒得敗露的了,已成死供,再不能翻案的,暫且不提。

再說海瑞平定了南交,與指揮商酌定善后事宜,便起程回京復(fù)命。循著舊路而行,在路風(fēng)餐露宿,夜住曉行,不必多贅。

由粵至京,七千余里,虧他歷盡馳驅(qū),二月有余,方才到得盛京。先在丞相府銷了差名,然后見帝復(fù)命。

帝見海瑞降夷回京,乃細(xì)詢其形:“如何到彼寨中宣讀圣旨之處,卿可備細(xì)奏朕知道!焙H鹚鞂⒌交浳髋c指揮如何商議,復(fù)如何定計燒毀番人糧草,致彼糧盡遁去;即刻連夜追到某地,開讀圣渝,瑚元大喜,深以悔罪,拜受恩眷,逐一告知。

帝喜甚,當(dāng)?shù)钯n酒與瑞慰勞,即擢海瑞為都察御史,留京辦事。

海瑞謝恩出朝,即日上任視事。

此時,嚴(yán)嵩正自與張居正、趙文華一班人朋比為奸,今見海公突任京秩,又升都察御史,這京都多少官員,為都察御史最堪畏懼的。三日一奏利弊,凡有大小官員,以及宗室親王,若有作奸犯科,皆由都察御史參劾。所以嚴(yán)嵩與張居正等,俱不得安。

時又有行刺一案,正在狐疑之際,恰好胡正道與海瑞同衙辦事,未免把這宗案情對他細(xì)說。海瑞道:“這必是奸賊所為!皇上怎么發(fā)落?”胡正說:“皇上明知此事不足為據(jù),只因陳春死于獄中,無可對質(zhì)之處,所以皇上草草了事,也不提及了!

海瑞道:“豈有此理!若不嚴(yán)行徹究,則將來必效尤!

次日,遂上一本草章,其事所奏略云:都察御史臣海瑞謹(jǐn)奏,為事涉曖昧,乞恩澈分涇渭事:竊臣蒙恩擢在御史,備位言官,不敢啞忍,以虧厥職。茲查得本年月日,有青州人陳春藏匿內(nèi)廷,伺便劫駕,經(jīng)侍衛(wèi)臣登時拿獲,即聞陳春大呼“皇后、青宮救我”等語。

旋奉圣旨,發(fā)交三法司,并嚴(yán)相等會勘,已經(jīng)錄有供詞在案。次日,陳春即斃于獄。似此驟死,實屬起疑。夫陳春未曾受刑,當(dāng)三司會審之時,不過只杖四十,又非帶病受刑,何以猝然而死?臣竊疑之!今春已死,是案無可翻之日。然小人計毒,既欲牽連內(nèi)院,并禍青宮,此與弒君奚異?豈可因陳春一死,而竟漠漠不問耶?以致事歸曖昧。

伏乞皇上悉將陳春案卷發(fā)臣復(fù)核,務(wù)使葛藤立斷,澈清涇渭,則國憲有賴矣。伏乞皇上恩準(zhǔn)施行,謹(jǐn)具以聞。

這本章一上,帝閱畢,自思海瑞之言,卻是有理。且將案卷發(fā)往他那里去,看他怎么憑空勘得出來。遂提起御筆,批其本尾云:陳春一案,業(yè)經(jīng)三法司員會勘,錄供在案。第未經(jīng)得實,而陳春已死,是為疑案。今據(jù)該御史以事屬曖昧,請再復(fù)核,以斷葛藤,亦未為不可。著將陳春一宗案卷,發(fā)交該御史復(fù)核具奏,欽此。

這旨意一下,嚴(yán)嵩吃了一驚,急請趙文華、張居正商議道:“刻下皇上因海瑞奏請,將陳春一案仍發(fā)交與他復(fù)訊,似此如之奈何?”居正道:“恩相不必憂心。今陳春已死,難道海瑞憑空去根究不成?”文華道:“不是這般說,海瑞審事精詳,今值此無頭之案,正在無從入手之處,其奏章所云‘陳春又非帶病受刑,何以猝死’這語,卻是要根究陳春病死之由,必要提取獄卒拷掠,他們受刑不過,必然招供出來,這豈不是連你我二人都拖在水里么?為今之計,須要弄了計策,使海瑞不能出問這案,方才得兔。不然,我等三人皆為海瑞所算矣!”嚴(yán)嵩道:“此言甚合我意。只是沒有甚么差使,叫他立即去的!

居正道:“有了,有了。往年各國俱有貢物來京,惟安南一國自那年就不曾入貢,屈指三載。今太師何不具奏,請差海瑞前往催貢,則可以免這禍患了。”嚴(yán)嵩大喜,乃即時修本,連夜入宮見帝。

帝問:“卿乘夜來此何干?”嵩奏道:“適聞人傳安南國造反,邊鄙之民,盡皆驚竄,臣竊慮之。倘若安南入寇,必連諸番,則兩粵之地不復(fù)為國家有矣!”帝聞言也覺不安,對嵩道:“人言不知真否,怎么并無邊報?”嵩道:“邊上未得若疾。

譬如番人入寇,該指揮必然率兵堵御,彼此相敵,勝則毋庸請兵,敗則具奏。如此,那得如此之快。若一動兵,必?fù)p錢糧兵馬,不如撫之為愈也。”帝道:“誰人可往為使?”嵩奏道:“前者南交不靖,乃都察御史海瑞前往。彼以利害說之,番人拱手聽命。陛下何不再令一往,必然有濟矣!钡鄣:“海瑞出差回京,座席未暖,怎么又令他去?似屬過于奔馳。”嵩道:“海瑞素著名望,番人欽仰,此去無不濟之理!钡鄄坏靡褱(zhǔn)奏,加海瑞兵部侍郎,充天使之職,前往安南催貢,并察動靜,并賜以一品儀從,立即前往。嚴(yán)嵩領(lǐng)旨出宮,心中大喜,即時到吏部去令人報知海瑞。

再說海瑞自上了那奏章,即便在寓靜候批發(fā)。海安道:“今日老爺已經(jīng)升庭了,夫人尚在歷城。何不令小的前去迎接來京,同享榮華如何?”海瑞道:“且慢,現(xiàn)有疑案未決,待等皇上批發(fā)下來,辦清了案,然后再接來京未晚!边^了兩日,只不見圣旨下來。海瑞自思道:“莫非奸賊已知,故意留中不發(fā)否?”次日,吏部差人送欽加職銜并上諭處。

海瑞看了上諭,只得拜受恩命,自怨自嗟道:“我正欲澈清涇渭,免玷宮廷,誰知又有這個遠(yuǎn)差,不得已擱下!鼻野研欣钍帐,打點起程。次日。吏部、禮部,各各差人送儀從圣旨到。海瑞謝恩畢,即與海安一路出京而來,望著粵省而去。

嚴(yán)嵩看見海瑞出京去了,復(fù)與張居正商議道:“海瑞這廝雖然去了,彼若回來,卻又要與你我作對。何不趁早想條計策將他殺了,斬草除根干凈,去了我們禍患?”居正道:“這有何難哉?海瑞一主一仆,此去未遠(yuǎn)。在下又有一人姓沈名充,此人生來有膽,性喜殺人。令他趕上海瑞住宿之處,伺夜靜時,突入殺之可也!眹(yán)嵩道:“甚妙,可即行之。”居正即便回府,喚了沈充,吩咐如此如此,這般這般。賞他金帛,成功之日,保他一個千總之職。沈充領(lǐng)命,身藏匕首即日起程,如飛的追來,自不必說。

再說海瑞過了盧溝橋,是夜宿于飯店。那橋頭有一座關(guān)帝古廟,海瑞吩咐海安道:“明日五更時候,便即喚我起來,到廟拈香。一則保佑皇圖永固,帝道遐昌,二來求庇你我一路平安。休得誤了!奔幢銦郎逶。至五更,海安起來,請起海瑞。海瑞洗面更衣,恭肅至廟,點燭炷香,祝道:“弟子海瑞,蒙圣恩差往安南國催貢,伏乞神明福庇,該國王拱手悔罪,欽遵圣旨;二則祈;蕡D永固,帝道遐昌;三則求神恩保弟子與仆海安,一路平安至抵該國,無負(fù)圣恩!闭f罷再拜起來,簽筒抽了一枝簽來,是要問路途上可有兇險之處否?見是第十九簽,海瑞謝了神命。海安便即跑去取了簽簿來看,只見上面寫的是:第十九簽下下。

波浪無端起,扁舟起復(fù)沉,野林防暴客,夜渡禍還深。

解曰:喜中驚,驚中喜,一朝時至矣,兩度皆全美。

海瑞看了一會,詳解不透,乃取了紙筆,抄錄懷于袖中。

回到店中,天尚未明。海瑞向店主討了夫馬,用過早膳,與海安并十余個挑夫出店,趁著早涼而行。正是:披星非為利,戴月豈圖名?

只緣干祿重,萬里作長征。

海瑞在路上,尤以不得徹底根究陳春一案為恨。走了一日,就到了野林店面,打了住店。海瑞自思:“簽語上有‘野林防暴客\’一句,今夜投居正是野林地面,莫非是今夜有甚兇險之處么?”滿腹疑團,且用過晚膳。海瑞愈想愈慌,自忖神圣之言,不可不信,今夜必有暴客至此。暴客二安,非仇即盜者。

我一生不曾與人有仇,但只恐竊盜到來,偷取行李。況且現(xiàn)有圣旨在那篋中,倘或失去,如之奈何?遂開箱篋取出圣旨,端正供著在賬中,暗暗喚起海安道:“你今夜與我躲在賬中,必有匪人至此,小心防守,庶無遺失之虞。”海安道:“不必在帳中,待小的躲在門后,那賊必然鉆門而入,那時拴之,豈不容易!闭:防他有策,證彼無知。

畢竟海安可拿得著賊否,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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