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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轉(zhuǎn)生為兒子

  伊恩.史蒂文森博士是國際著名的輪回研究專家。在過去的四十年中,他在世界各國收集了3000多個,有前世記憶的兒童案例。在每一個案例研究中,他記錄下孩子的陳述。接著他找到孩子記憶中,前世人物的生活并與孩子的記憶做比較。他用嚴(yán)格的方法系統(tǒng)地排除,所有可能解釋孩子前世記憶的所謂“正常”的答案,直到“輪回轉(zhuǎn)世”成為唯一合理的解釋。他創(chuàng)立的這套嚴(yán)謹(jǐn)?shù)姆椒ǎ瑸檩喕氐难芯,打下了?jiān)實(shí)的基礎(chǔ)。并使很多人,包括懷疑者和學(xué)者,都不得不承認(rèn)這些案例,為此輪回轉(zhuǎn)世之說,提供了強(qiáng)有力的證據(jù)。以下是一個來自美國阿拉斯加?xùn)|南部,特靈吉印第安人的案例,收在伊恩.史蒂文森博士的著作《二十案例話輪回》里。

  吉姆.史文森于1952年出生于司德卡(Sitka)。他的父親,歐勒史文森(Olaf Svenson)是一位半特靈吉(Tlingit, 印地安族名)及半挪威血統(tǒng)的人,他的母親美麗.史文森 (Millie Svenson)則為純克林吉血統(tǒng)的人。吉姆從兩歲開始談起,他的前世曾是他母親的弟弟,并住在一百里外之克魯可文村(Klukwan) (吉姆還是嬰兒時見過他的外婆,但一直到六歲半才去過克魯可文)。吉姆還正確描述了克魯可文附近一個湖的情況。他在生氣時還經(jīng)常要求,要去克魯可文村與外祖母住。在2~3年里,他說了很多只有他的舅舅,才會知道的事情,但以后就很少談到他前世的事情。史蒂文森博士1961年調(diào)查此案時,吉姆(當(dāng)時不到9歲)已不再記得任何有關(guān)前生之事。但是史蒂文森博士,仍然從吉姆的母親、父親、哥哥、二個姐姐及其它親人那兒,獲知很多他前生的事。下面是已故的約翰﹒西司克(吉姆的舅舅)的事跡及對他死亡的推測。約翰.西司克是一個純特靈吉印地安人。像很多印地安人,他喜歡打獵及釣魚,并在這方面很在行。他喝酒過量,特別是果酒。1950年夏他死的時候約25歲,當(dāng)時他在軍中回到阿拉斯加休假。他住在有許多蛙魚村及食品罐廠的地區(qū)。有一天他帶了兩個女人一起,乘了一只小船出去,顯然是游船。幾小時之后這只船被發(fā)現(xiàn)直立在岸上,馬達(dá)仍在,但船底洞塞卻不見了。

  這些景象說明這只船曾淹滿了水,也許發(fā)生的時間很短促,并發(fā)生在醉醺醺的乘客,在注意到危險(xiǎn)之前。搜尋隊(duì)在附近找到了這兩個女人的尸體,可是從未找到約翰西司克的尸體。在阿拉斯加?xùn)|南方的河道,潮水可以漲得很高,水流會改變方向。一退潮就可能將一個尸體,很快且永遠(yuǎn)地帶走。這些狀況使謀殺相當(dāng)容易,就算有懷疑也極難證明。約翰.西司克的哥哥漢斯(Hane)告訴史蒂文森博士,他相信那兩個女人的愛人,因妒忌而殺了他。漢斯說,他曾聽說有一個證人看到這樁謀殺,但不愿說出來,因怕被謀殺者報(bào)復(fù)。另一個特靈吉人于1950年夏天,在同一蛙魚罐頭廠,當(dāng)一艘漁船的船長,曾告訴史蒂文森博士,他認(rèn)為約翰.西司克的死,謀殺是不大可能的解釋。船長認(rèn)為比較可能的是,約翰﹒西司克攀附在進(jìn)水的船,很久之后淹死的,潮水雖沒帶走相伴的兩個女人,但卻把他的尸體帶走了。約翰.西司克的姐姐美麗(Millie),非常喜歡他,因而極度地哀悼他的死亡。她要給她下一個兒子取約翰的名字,來紀(jì)念死去的弟弟,但因她丈夫家有很多人取名為約翰,于是她和她的丈夫便將約翰取為兒子的中間名,因此他的名字為吉姆.約翰.史文森。在吉姆的肚皮上有四個圓,他的母親說,這些是他從出生時即有的胎記。在1961年時它們約為1/4寸直徑,與周圍皮膚的界線非常清楚。三個圓的色素較旁邊的皮膚淺些,但另一個的色素較深。三個圓是在右方沿著下腓骨前,蓋著肝的位置,第四個是在肚臍右方約2寸處。這些胎記非常像痊愈后的子彈入口處的傷痕。吉姆同他的父母談到,他是被船長槍殺的,同時指著自己的腹部。漢斯﹒西司克很肯定地說,有一次在他臨走時(他第一次去史文森家時),他對吉姆說:「好,再見,甥兒!

  吉姆突然沖出這句話:「我不是你的甥兒,我是你的弟弟。」那時他才六歲。在吉姆六歲半時,美麗.史文森帶他去克魯可文村,他對克魯可文村及附近地方顯得很熟悉。那時吉姆其它親戚(除了他外婆外)都不在。喬治?楊是過世的約翰昔日的好朋友及釣魚伙伴,是唯一可能認(rèn)出吉姆的親戚。吉姆一再懇求與喬治?楊一起去釣魚。對于本案例,史蒂文森博士也指出了論據(jù)中,一些不夠強(qiáng)的方面,如二手證人報(bào)告了其它有關(guān)吉姆,及他的家庭曾經(jīng)說過的事。依照這些告知者,吉姆早年曾告訴他的親戚有關(guān)克魯可文的生活詳情,比如他們家狗的性情及習(xí)慣,及約翰.西司克在克魯可文住家的詳細(xì)情況。這些應(yīng)該是約翰﹒西司克所知道的,但不像是吉姆﹒史文森在一般情況下所會獲知的。然而當(dāng)史蒂文森博士問一手證人這些事情時,他們都否認(rèn)對這些事情有任何記憶。因此史蒂文森博士把這些事情,和以上正式證據(jù)分開。因?yàn)橛卸欢肿C人,都同意他們曾從好幾個家人處,聽到這些事情,這也許是主要告知在時間過程中,逐漸忘記具體情形的例子,或者是二手證人粉飾了他們所聽到的。

  史蒂文森博士認(rèn)為,他提供的證據(jù)是保守的,因?yàn)榧返募胰藗兎浅C銖?qiáng)地陳訴,有關(guān)吉姆所說過的話這些事情,似乎這些告知人,都隱藏了一些他們所知道的事情,并忘記了一些。此外,吉姆的陳述中并不含有可靠的證人,確言他看到約翰﹒西司克被槍打在腹部致死,如果他能有這種證據(jù),本案對輪回論證的可信度就會大大增強(qiáng)。約翰.西史克及吉姆.史文森屬于同一家庭,并為同一女人的弟弟及兒子。確實(shí),吉姆﹒史文森住在離克魯可文一百里外的城市,但他由一個很愛她弟弟的母親撫養(yǎng)長大。她為弟弟的死極為傷心并將她下一個兒子以他取名。因?yàn)樗嘈泡喕,也不能排除她對兒子談過她的弟弟,因而告訴了他一些事情,使這孩子認(rèn)為是他自己記得的。

  然而,從另一方面講,吉姆不但聲稱知道克魯可文,而且在生他父母的氣時會要求去與外婆(約翰史司克的母親)住。簡言之,吉姆不只好像知道約翰﹒史司克的事情,他的行為像是他與約翰是同一人。如果不是輪回轉(zhuǎn)生則很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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