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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取非份財

  莫取非份財

  錢財人人愛,但須取之有道;若有人將金子送到你家,你會怎么做?隋代西寧州刺史梁毗,就以“哭”成功拒收,還度化了送禮的人。

  《資治通鑒》記載,隋文帝時,梁毗曾任西寧州刺史十一年,當(dāng)?shù)氐男U夷酋長都穿金戴銀,愛金如命,并以金子多的人為豪俊,因此他們常年為了金子而大動干戈,百姓也沒好日子過,梁毗對此感到憂慮與厭惡。

  一天,各酋長來拜見梁毗,紛紛帶著金子作為伴手禮,梁毗收下后放在座位旁,雙手撫摸著金子,突然號啕痛哭,并說道:“金子這東西,肚子餓了不能當(dāng)飯吃,天氣冷了不能當(dāng)衣服穿,你們卻為了它相互殘害,為它喪命的人不知凡幾!現(xiàn)在你們把這些要命的金子送給我,分明就是想殺我啊!”

  哭完后,梁毗把金子全數(shù)退還給酋長。那些酋長雖被梁毗的舉動嚇了一跳,但也因此受感動而有所覺悟,再也不為爭奪金子互相掠奪。

  文帝聽說此事后,稱贊梁毗,還升他當(dāng)大理卿。梁毗當(dāng)上大理卿后,執(zhí)法公平允正,百姓稱之。

  生活中在在都需要金錢,有錢能使人完成夢想、也可救人一命、捐助弱勢…,但想要擁有錢財,必須憑借正當(dāng)方法取得;若一味追逐金錢,為金錢所迷惑,甚至利用各種非法手段鋌而走險,為財所累、所陷,不但心難安,也會落得身敗名裂。

  《佛光菜根譚》說:“黃金非毒蛇,凈財作道糧,外財固然好,內(nèi)財更微妙,求財要有道,莫取非份財。”有錢不是罪過,但必須是凈財、善財才能用得心安、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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