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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的來源

  放生的來源
 
  以前,印度有位信奉外道的國王,名叫"車金",他喜歡食用新鮮溫熱的血肉,從而宰殺了數(shù)以萬計的生命。后來,墮生在地獄,受到各種痛苦。長者阿難向佛陀稟告了這一情形。佛陀說那是喜食血肉而屠殺了許多生命的果報。之后,阿難專門為此放了許多生命,使此人從惡趣的苦難中解脫了。復次在過去世,我們的佛陀曾是一位商主的兒子,名叫"降水"。 有一萬條魚在太陽下曝曬下即將死亡時,降水發(fā)起慈悲心,給予放生,解除了對死亡的恐懼,都生往善趣世界去了,這段歷史,在下文中再予敘說。而“放生”一詞是出于大乘佛經(jīng),盛行于中國,也流行于日本、韓國、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佛教徙基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因果觀念,提倡救濟眾生。
 
  佛教是一個注重培養(yǎng)慈悲心、主張非暴力的宗教佛門第一戒即為戒殺,佛經(jīng)中講述佛陀及其弟子過去生中放生護生的故事極多。尤其是大乘佛教,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無量劫中同為六親眷屬,強調要普度眾生極力宣揚戒殺茹素、放生護生。這些與儒家所謂“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皆有惻隱之心”、“君子遠庖廚”的理念不謀而合,從而為國人從文化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佛教的放生活動奠定了基礎。中國佛教的放生,是與戒殺念佛之行儀緊密相連的。戒殺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來為佛教徒所嚴守。南朝齊、梁之際,佛教徒即依據(jù)《楞伽經(jīng)》卷四中“不應食肉”等語而行斷肉。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殺生,并令各寺設放生池,又廢止宗廟供獻犧牲之制。我國大規(guī)模放生則始于隋代天臺智者大師。智者大師居浙江天臺山時,為使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yè),曾自舍身衣,并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復傳授池中族類“三皈戒”,曾自舍身衣,并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復傳授池中族類“三皈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jīng)》《法華經(jīng)》等,以結法緣,從而開天臺放生會之濫觴。其后,唐肅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詔在山南道、劍南道、荊南道、浙江道等地設置放生池81所。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天臺宗遵式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自制“放生慈濟法門”,于每年四月八日佛誕日舉行放生會,為天子祝圣。天圣三年(1025)四明知禮亦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會,并撰《放生文》以定其儀規(guī)。此后,放生習俗便徹底佛教化,并經(jīng)久不衰。
 
  放生的根據(jù),佛教徒最熟悉的有兩部佛經(jīng)。一是《梵網(wǎng)菩薩戒經(jīng)》,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yè),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木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見世人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放生”一詞出于大乘佛經(jīng),盛行于中國,也流行于日本、韓國、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佛教徙基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提倡救濟眾生。
 
  當今世界上幾乎所有華人寺院都會舉行放生活動。中國放生護生活動歷二千年而不衰,一些人之所以面對外界的種種非議仍執(zhí)著地出錢出力放生護生,原因固然很多但關鍵在于佛經(jīng)的大力提倡和歷代高僧大德的推動。關于放生護生之法和果報,諸經(jīng)多有記載如《金光明經(jīng)·流水長者子品》稱,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jīng)典,諸魚聞經(jīng)后,皆生忉利天;又《雜寶藏經(jīng)》卷五說,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而得長命之果報。從古至今這類放生護生感得善果的記載甚多,至今在民間仍有很大影響。 至于歷代高僧大德親身實踐并廣為提倡放生的更是多不勝數(shù)。例如:梁武帝問寶志禪師:“放生功德如何?”答曰:“放生功德,不可限量。經(jīng)云: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只因迷妄因緣,遂使升沉各別以渠生死輪回,互為六親眷屬,改頭換面不復相識。若能發(fā)喜舍心,起慈悲念,贖命放生者現(xiàn)世保病延生,未來當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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