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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物放生的壽禪師

  買物放生的壽禪師
 
  買物放生。與布施同。須善設法。勿立定期。勿認定地。勿議定物。隨緣買放。生得實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則是促人多捕矣。買牛、羊、豬、須有常年草料費、為數(shù)甚巨。然每有放者。或不納費。則須辦者代買。似宜以資交辦理之人。令彼隨意;蛸I生物。或買草料。為合宜耳。
 
  五代的時候,有個永明延壽禪師,是丹陽人。未出家前,當余杭縣的小官吏,把庫里的錢,差不多都用在買物放生上了。
 
  司法官審問他,他說僅僅用在放生上罷了。于是,司法官把他判為”監(jiān)守自盜”(偷盜自已所管的東西)的罪名,應當處死刑。當時吳越王,錢信佛,知道他喜好放生。命令執(zhí)行死刑的人,看他的面色和聽他說些什么話,然后告訴我。到了要執(zhí)行死刑時,壽禪師一點也沒有愁苦,而且還對著觀眾說:“我救活了億萬條生命,今天我被處死,一直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不是很快樂的事嗎?”吳越王知道了,就命令執(zhí)刑的人,把他釋放了。
 
  壽禪師于是出家做和尚了,夜夢觀世音菩薩甘露灌入他嘴里;從此,智慧一天比一天增長。他著有《宗鏡錄》、《萬善同歸》等書,好幾百卷。他住在永明寺,活到九十八歲,朝西坐著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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