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欲之害,為禍甚大

淫欲之害,為禍甚大

  一日,鄰近舍衛(wèi)城的村莊中,發(fā)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有位婦人抱著孩子、拿著水瓶,準備到井邊汲水。當時離井不遠處,正坐著一位容貌端正的男子在彈琴自娛。

  婦人聽到美妙的琴音,又看到男子瀟灑的身影,不禁為其所吸引,而這名男子也情不自禁地注視著婦人。一時意亂情迷、失去理智的婦人,不知不覺中竟錯將孩子當成水桶,懸綁于井中,等到婦人回過神時,才發(fā)現(xiàn)孩子已經(jīng)死在井里。婦人一時悲憤,懊悔不已,捶胸痛哭地說:“都是因為自己的一念染污心,才犯下這不可挽回的過錯!”

  佛陀知道了這件事后,便集合大眾至講堂,將這段因緣宣說一遍。

  世尊開示大眾:“淫欲熾盛能壞人善根,所以淫欲心重的人,不但無法辨別善惡,不重視道德操守的清白,亦不知尋求解脫之法。這一類的人不知慚愧,寧可受人輕賤侮辱,也不愿意斷除淫心。一念淫心起,亦可能會犯下殺害父母等五逆重罪,甚至違背佛法、輕慢佛法。”

  接著,世尊即為大眾開示一個因淫心而犯下大錯的故事:

  曾經(jīng)有一對夫妻,育有一子,疼愛有加。然而這個孩子不學好,常常犯下奸淫女色之事。在一個雷電交加的夜晚,男子淫心又犯,拿著刀準備到鎮(zhèn)上找人尋歡作樂。這時男子的母親正好發(fā)現(xiàn),擔心孩子夜晚出門會發(fā)生事情,苦苦哀求,希望能打消他的念頭。

  但男子色膽包天,鐵了心就是要走,因此大聲斥責威脅,如果不讓他出門,就不顧母子之情。母親愛子心切,寧可不要性命,也不愿意見到孩子出事。于是在幾番爭執(zhí)后,男子執(zhí)刀殺了母親,頭也不回地前往鎮(zhèn)上。

  男子來到一女子家,敲門請求讓他進去,并且誦了一首偈子跟她表明:“淫恚諸根羸,為想所謬誤,不慮眾事業(yè),為愚暗覆蓋。念汝取母害,折伏猶汝奴,翹立在門外,如客附使役。”

  女子知道后,非常憤怒地說: “像你這種忘恩背義之人,連養(yǎng)育自己、對自己有大恩的母親都能殺害,還會有什么人性可言!快點離開我家!”

  男子不肯離去,幾番哀求,女子更加嚴厲訶斥:“我寧可投身入火、自跳山谷、為禽獸所食,也不愿與你這種人為伴!”

  男子聽了這一番話后,只好黯然離開,結(jié)果在回家途中,被一群埋伏在路旁的賊寇所圍堵。寡不敵眾的男子在打斗中為賊所殺,死后墮阿鼻地獄,受苦無量。

  世尊說完后,再次提醒比丘,淫欲之害,為禍甚大,不但自己造業(yè),更會危及他人,猶如自己飲毒,又教他人共飲,不可不慎。

  ——典故摘自:《出曜經(jīng)˙卷四》

省思:

  古人說:“萬惡淫為首”,可知淫欲是一切罪惡的淵藪,一切的惡行都由最初的一念偏差而來。

  《四十二章經(jīng)》亦云:“愛欲之人,猶如執(zhí)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立身處世,當端正心念,守道清白,遠離愛欲的垢染。人品方能高潔,行道也才能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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