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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guān)要卷第八

  毗尼關(guān)要卷第八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xué)沙門 德基 輯

  ○第二十販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 大乘同制如前。

  律攝云。因販賣事。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跋難陀在拘薩羅國道路行。往一無住處村。以生姜易食。食已去。時舍利弗亦在此國乞食。至賣飯家。默然住。賣飯人見已。問言。大德。何所求欲。報言。居士。我須食。彼人言。持價來。報言。居士。勿作此言。我等所不應(yīng)。彼人言。向者跋難陀以生姜易食。食已去。大德何故不應(yīng)。舍利弗慚愧無言。又舍衛(wèi)城中有外道。得一貴價衣。持至 僧伽藍(lán)貿(mào)易。跋難陀語言。明日來。即其夜浣故衣。搗治光澤如新。晨朝易之。外道得衣還。所止園中。示諸外道。中有智慧者。語言。汝為他所欺。此外道即持衣欲相還。跋難陀不允。外道譏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種種販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種種販賣者。以時易時。以時易非時。以時易七日。以時易盡形壽。以時易波利迦羅。

  以非時易非時。以非時易七日。以非時易盡形壽。以非時易波利迦羅。以非時易時(如是互相貿(mào)易準(zhǔn)知)。賣者。價直一錢。數(shù)數(shù)上下。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三錢。重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五錢。買亦如是(律攝云。言種種者。謂作多種販賣。或賤處賤時多聚財貨。貴時貴處轉(zhuǎn)賣規(guī)求。或瞻相時宜。預(yù)知豐儉。乘時射利。以求活命。故曰種種販賣也)。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販賣心。二決作販賣。三賣已得利。

  定罪 此中犯者。種種販賣得者。舍墮。

  不得。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肆上物先有定價。比丘持直來。買置地時。應(yīng)語物主言。此直知是。若不語默持去。越毗尼罪。

  若彼物應(yīng)直五十。而索百錢。比丘言。我以五十知是。不名為下。

  若比丘知前人欲買物。不得抄買。買者越毗尼罪。

  若作是念。此后谷當(dāng)貴。糴時越毗尼罪。糶時舍墮。

  若恐某時谷貴。我今糴此谷。依是得誦經(jīng)坐禪行道。到時。谷大貴。食長與二師;蜃功德。余者糶得利。無罪。買缽買藥等亦爾。

  五分云。若欲貿(mào)易。應(yīng)使凈人語言。為我以此物易彼物。又應(yīng)心念。寧使彼得我利。我不得彼利。若自貿(mào)易。應(yīng)于五眾中。若與白衣貿(mào)易。突吉羅。

  根本云。若為利買。不為利賣。買時惡作。賣時無犯。

  若不為利買。為利故賣。買時無犯。賣時舍墮。

  若向余方買物而去。元不求利。到處賣時。雖得利無犯。

  律攝云。若賣買時。不依實說;蛞詡螢E斗秤。欺誑于他。得妄語罪。獲物之時犯盜。凡持財物。欲賣買時。先須定意。無求利心。隨處獲利。悉皆無犯。

  尼陀那云。苾芻不應(yīng)為他俗人斷價。不應(yīng)酬價高下。若無俗人代酬。應(yīng)可二三得自酬價。過此得惡作罪。

  薩婆多云。此販賣罪。于一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寧作屠兒。不為販賣。何以故。屠兒正害畜生。販賣一切欺害。不問道俗賢愚持戒毀戒。無住不欺。又懷惡心。設(shè)若居谷。心恒悕望天下荒餓霜雹災(zāi)疫。若居鹽。貯積余物。意常企望四遠(yuǎn)反亂王路隔塞。夫販賣者。有如是惡。此販賣物。設(shè)與眾僧作食。眾僧不應(yīng)食。若作四方僧房。不得住中。若作塔作像。不應(yīng)向禮。又云。但佛作意禮。凡持戒比丘不應(yīng)受用此物。若此比丘死。此物僧應(yīng)羯磨分。問曰。不死時不受用此物。何故死便羯磨。答曰。此販賣業(yè)。罪過深重。若生在時。眾僧食用此物者。雖復(fù)犯戒。有僧福田中。故與受用。以受用故。續(xù)作不斷。故僧福田中不聽受用。今世無福。后得重罪。以此因緣。不敢更作。比丘既死。更無販賣因故。是故聽羯磨取物。若販賣物。作食啖?诳诓ㄒ萏。若作衣。著著波逸提。若作蓐敷臥上。轉(zhuǎn)轉(zhuǎn)波逸提。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

  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與五眾出家人貿(mào)易。自審定不相高下。如市易法。不與余人貿(mào)易。若使凈人貿(mào)易。若悔者應(yīng)還。若以酥易油。以油易酥。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薩婆多論云。為佛法增上故。為止斗諍故。為成圣種故。為長信敬故。而結(jié)此戒。

  ○第二十一畜長缽戒

  總釋。

  此是共不共戒。僧十尼一。大乘為利益 眾生故。不同制。

  律攝云。情貪積聚。既不自用。復(fù)不施人。增長煩惱。妨修正業(yè)。為遮斷故。制斯學(xué)處。此戒二緣合結(jié)。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群畜缽。好者持。不好者置。畜缽遂多。諸居士譏嫌。沙門釋子求欲無厭。諸比丘聞白佛。呵責(zé)結(jié)戒。不得畜長缽。時阿難得蘇摩國貴價缽。欲奉大迦葉。以大迦葉常畜此缽。而迦葉不在。白佛。佛問大迦葉。何時當(dāng)還。答言。卻后十日當(dāng)還。佛言。自今以去。當(dāng)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長缽。不凈施。得齊十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缽者。六種鐵缽。蘇摩國缽。烏伽羅國缽。優(yōu)伽賒國缽。黑缽。赤缽。大要有二種。鐵缽。瓦缽。大缽三斗。小者斗半(斗字恐傳寫之訛;蚴巧忠病∷_婆多云。缽者三種。上中下。上缽受秦升三升。下缽受秦升一升半。上下兩間是名中缽。若大于大缽。小于小缽。不名為缽也 根本云。上缽受二升米飯。中缽升半。下缽一升)。此是缽量。如是應(yīng)持。應(yīng)凈施(謂是應(yīng)量缽。應(yīng)受持。若有余。應(yīng)作凈施也)。畜長缽者(律攝云。謂除受持之外所有缽也。缽者此異外道?p葉為器;蚴謨(nèi)立拱而食。難養(yǎng)難供。非福田相。 世尊許一。非多非少。異俗人外道故。俗人多有畜積。外道無器而食。比丘惟持一缽。善順中道。資身修業(yè)也)。不凈施下(違制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貪畜。二缽是應(yīng)量。三過十日不凈施。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缽。乃至十日得缽。畜至十一日明相出。十日中所得缽。盡犯舍墮(余如長衣戒中不異)。若犯舍墮。缽不舍。更貿(mào)余缽。一舍墮。二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律攝云。若減量。若過量。若擬與余人出家近圓。濟(jì)其所用。雖不分別。無犯。

  第三分云。鍵[金*咨]小缽。次缽聽不作凈施畜。

  薩婆多云。若畜長白鐵缽?fù)呃。未燒一切。不?yīng)量缽。突吉羅。

  比丘尼舍墮。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十日內(nèi)凈施。若遣與人。若劫奪想失想。若破想漂想。

  若奪缽。失缽。燒缽。漂缽取用。若他與用。若受寄缽。比丘死遠(yuǎn)行休道。被賊惡獸害等。不遣與人。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二畜缽求好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少欲知足。息世譏嫌。

  律攝云。情貪好故。增長煩惱。招物譏嫌。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跋難陀缽破入城。從諸居士乞缽。彼破一缽。求眾多缽畜。諸居士于異時一處集。各自言。我今獲福無量。各各相問。皆共譏嫌。少欲比丘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缽減五綴不漏。更求新缽。為好故。尼薩耆波逸提。彼比丘應(yīng)往僧中舍。展轉(zhuǎn)取最下缽。與之令持。乃至破應(yīng)持。此是時。

  釋義 五綴者。相去兩指間。一綴(綴者聯(lián)絡(luò)也。僧祗云。減五綴者。若有一綴量減五。是名減。若有二綴。乃至有五綴量減五。是名減。滿五綴者。已有五綴量亦滿。是名滿。若四三二一綴。若無綴量滿五。是名滿五。綴量者。破處綴間。相去足一大指。不漏者。謂綴量不滿。又無滲漏也 十誦云。聽用若鐵若銅綴 根本云。若缽難得。隨意修理。若易得處可棄之。更覓好者)。更求新缽為好故(僧祇云;蛳哟死徧筇√靥p。若粗若澀。故云為好故)。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有心貪好。二從非親居士乞。二減量不漏。四乞求已得。

  定罪 此中犯者。缽破減五綴不漏。更求新缽。舍墮。

  若滿五綴不漏。更求新缽。突吉羅。

  此應(yīng)舍是中舍者。于此住處僧中舍。

  摩得勒伽云。若乞得眾多缽。應(yīng)舍一意所貪樂者。余者應(yīng)與同意(舍已懺罪竟。僧應(yīng)還彼比丘缽)。此缽若貴價。好者應(yīng)留置。取最下不如者與之。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是比丘應(yīng)請持律。知羯磨者。乃至五法成就。僧當(dāng)羯磨作行缽人。何等五。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與不與。是名五。應(yīng)羯磨差。作如是說。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五法成就。若僧時到。僧差某甲比丘。作行缽人。如是白。羯磨準(zhǔn)此。羯磨者。應(yīng)僧中唱。

  大德僧聽。所受持缽。一切持來。若不唱者。犯越毗尼罪。諸比丘應(yīng)各各赍己所受持缽來。若有比丘舍先所受持缽。更受下缽持來者。得越毗尼罪。

  律云。彼比丘缽應(yīng)作白已問僧。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以此缽次第問上座。白如是。作此白已。當(dāng)持與上座。若上座欲取此缽與之。應(yīng)取上座缽與次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yīng)取。不應(yīng)護(hù)眾僧故不取。亦不應(yīng)以此因緣。受持最下缽。若受突吉羅。若第二上座取此缽。應(yīng)取第二上座缽與第三上座。若與彼比丘。彼比丘應(yīng)受。不應(yīng)護(hù)眾僧故不受。亦不應(yīng)以此因緣。受持最下缽。若受突吉羅。

  如是展轉(zhuǎn)乃至下座若持此比丘缽。還此比丘。若持最下座缽與。與時應(yīng)作白二羯磨。如是與。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以此最下座缽。與某甲比丘受持。乃至破。白如是。羯磨準(zhǔn)此。

  彼比丘守護(hù)此缽。不得著瓦石落處。不得著倚杖下。及著倚刀下。不得著懸物下。不得著道中。不得著石上。不得著果樹下。不得著不平地。不得一手捉兩缽。除指隔中央。不得一手捉缽兩開戶。除用心。不得著戶閾內(nèi)戶扉下。不得持缽著繩床木床下。除暫著。不得著繩床木床間。不得著繩床木床角頭。除暫著。不得立蕩缽。乃至足令缽破。彼比丘不應(yīng)故壞缽。不應(yīng)故令失。若故壞。不應(yīng)作非缽用。

  根本云。此缽不應(yīng)守持。不應(yīng)分別。亦不與人應(yīng)畜二缽袋。好者安長缽。不好者安舊缽。乞食時應(yīng)將二缽。得干飯著長缽中。得濕飯著舊缽中。應(yīng)于舊缽中食。先洗長缽。曬曝安置。皆以長缽為先。安龕及火熏時。皆于好處。先安長缽。若道行時。舊缽遣人持。長缽自持。無人為擎者。長缽安左畔。舊缽安右畔。自持而去。此之治罰。乃至盡形或破來。應(yīng)好護(hù)持。違者得越法罪。

  僧祇云。是持綴缽比丘若故打破。波逸提;蚨䦷熤R等憫其洗缽。妨道藏去。不見已。更乞。無罪。

  比丘尼舍墮。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五綴漏。若減五綴漏。更求新缽。若從親里索。若從出家人索。若為他索。他為己索。若不求而得。若施僧得缽時當(dāng)次得。若自有價買畜。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三使非親織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結(jié)亦同。大乘為眾生故。不同學(xué)。

  律攝云。惱物生譏。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跋難陀欲縫僧伽黎。入城至諸居士家。乞得線遂多。作是念言。我可更于異處索線縫僧伽黎。比丘云。衣服難得。應(yīng)辦三衣。我今寧可織作三衣。即持線往。與織師。彼手自作繀。自看織。諸居士譏嫌。少欲比丘聞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自乞縷線。使非親里織師。織作三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自乞者。在在處處自乞。

  縷線者。有十種。如上十種衣線也。

  織師非親里。與線者非親里犯。織師非親里。與線者是親里;蚩棊熓怯H里。與線者非親里;蚺c線者非親里?棊熓怯H里。皆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乞。二非親與織。三織衣已成。

  定罪 此中犯者。自乞縷線。使織師織作衣。舍墮。

  若看織。若自手作繀。盡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自行乞縷。越毗尼心悔。

  得者。越毗尼罪。

  織成者。舍墮。

  根本云。若酬價織者。無犯。

  薩婆多云。若自織。令五眾織。皆突吉羅。

  若為無衣故。從非親里乞縷。欲作衣。亦突吉羅。

  若少衣正應(yīng)乞衣。不應(yīng)乞縷作衣。若須縷縫作帶。無犯。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棊熓怯H里。與線者是親里。若自織作缽囊針氈。若作禪帶(十誦云。佛聽腰病比丘畜禪帶。如為舍利弗故。聽畜三種帶。繩織帶。辮帶。毳繩帶。五分云。廣作不聽過人八指。狹作不應(yīng)減五指。應(yīng)一種色作。不應(yīng)雜色作。母論云。除錦上色白皮革。余一切得用作帶。坐時當(dāng)用。自束作帶法。廣一磔手。長短隨身量。亦名倚帶)。若作腰帶。若作帽。若作襪。若作鑷熟巾褁革屣巾。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薩婆多論云。為除惡法故。為止誹謗故。為成圣種故。而結(jié)此戒。

  ○第二十四求織好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是惡求多求。

  律攝云。招世譏嫌。制斯學(xué)處。此戒二緣合結(jié)。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居士。是跋難陀知識。出好線令織師織。作如是衣與。

  起緣人。

  織師語跋難陀。跋難陀言。若與我織者。廣大極好。堅致。中我受持?棊熝跃少。跋難陀至居士家。更乞線。居士婦出線箱。恣意擇取好者。持與織師?棊熝詢r少。報言。但與我織。我當(dāng)更與價。居士從他處還。見非我先所敕織衣。問知其故。便生譏嫌。少欲比丘聞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戒文如后。唯無自恣請之句)。有居士自恣請。與比丘衣。疑不敢答。居士欲與比丘貴價衣。比丘少欲知足。欲得不如者。疑不敢索。佛言。先受自恣請者不犯。當(dāng)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使織師。為比丘織作衣。彼比丘先不受自恣請。便往織師所。語言。此衣為我作。與我極好織。令廣大堅致。我當(dāng)少多與汝價。是比丘與價。乃至一食直。若得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居士居士婦使織作衣下(明施主背后發(fā)心)。彼比丘先不受自恣請下(明愛好多欲)。此衣為我作。與我極好織。令廣大堅致(極好織者。謂更要精細(xì)。光澤廣大?棔r極打。令其堅致牢密也。極好織是總標(biāo)。廣大堅致是別釋)。我當(dāng)少多與汝價(少多者。一錢乃至十百。價者謂金銀錢寶等)。乃至一食直(是極少之義。乃至最少。與其一餐之工價也)。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多欲貪好。二非親居士。三勸織許直。四得衣入手。

  定罪 此中犯者。先不受自恣請。便往求衣。若得者。舍墮。

  不得者。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但往勸不許價得衣者。越毗尼罪。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先受自恣請往求。知足減少求。若從親里索。從出家人索;驗樗。或他為己;虿凰鞫。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五嗔奪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三賢以舍心為首。十地以檀度為先。

  律攝云。因取衣事。不忍廢闕。譏嫌煩惱。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難陀弟子善能勸化(難陀是跋難陀之兄。有一共住弟子。名曰達(dá)摩。常懷慚恥。追悔為心。于諸學(xué)處。愛樂尊重。善能勸化)。跋難陀欲共人間游行。即先與彼衣。余比丘語言。跋難陀癡人。不知誦戒。不知說戒。不知布薩羯磨。后余時跋難陀欲共人間行。即不隨行。乃索先所與衣。不復(fù)相還。跋難陀嗔恚。強奪取衣。比丘高聲言。莫爾。比房比丘聞來集。問知其故白佛。呵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后嗔恚。若自奪。若教人奪取。還我衣來。不與汝。若比丘還衣。彼取衣。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嗔恚者(僧祇云。嗔恚不喜。九惱事也)。若自奪。若教人奪取。還我衣來。不與汝(奪者強取也;蚴謯Z。或口奪;蚴挚诰銑Z。謂本有希望。而與衣。情既不遂。而返奪之也)。若比丘還衣。彼取衣(衣入手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情非折伏。二嗔恚奪取。三衣離彼身藏舉已。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奪。若教人奪。取藏舉者。舍墮。

  若奪而不藏舉者。突吉羅。

  若著樹上。墻下。籬上。橛上。龍牙杙上。衣架上。繩床上。木床上。若小褥大褥上。若機上。若地上。敷取離處。舍墮。

  不離處者。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合與別奪。別與合奪。合與合奪。別與別奪。別奪者。得眾多波夜提。

  合奪者。得一波夜提。

  若比丘與比丘衣時。作是言。汝住我邊者與。若不住者奪。若汝適我意者與。不適意者還奪。為受經(jīng)者與。不受經(jīng)者還奪。一切無犯。

  若比丘賣衣未取直。若錢直未畢。還取衣者。無罪。

  若奪俗人衣者。越毗尼心悔。

  薩婆多論云。奪四眾衣。突吉羅。

  此戒體。比丘先根本與他衣。后為惱故。暫還奪取。舍墮。衣舍還他。波逸提懺。

  若先根本與他衣。后根本奪。應(yīng)計錢。成罪(根本與者。謂實意與彼衣。非有希望而與也。根本奪者。表非折伏暫奪也。計錢成罪者。謂直滿五錢。成盜罪也)。若先暫與他衣。后便奪取。無罪。

  若和尚為折伏弟子。令離惡法故。暫奪衣。無罪。

  比丘尼舍墮。余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不嗔恚言。我悔不與汝衣。還我衣來。若彼人亦知其人心悔。即還衣。若余人語言。此比丘欲悔還他衣。若借他衣著。無道理還奪取。若恐失衣。若恐壞。若彼破戒破見破威儀。若被舉。若滅擯。若應(yīng)滅擯。若命難梵行難。如是一切奪取。不藏舉。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六過七日藥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比丘同學(xué)。此是制罪。

  律攝云。因病藥事。貪煩惱故。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諸比丘秋月風(fēng)病動。形體枯燥。又生惡瘡。世尊聽諸比丘時與非時服五種藥。當(dāng)食當(dāng)藥。不令粗現(xiàn)。

  起緣人。

  畢陵伽婆蹉(此云余習(xí)。大論云。是長老;佳弁。乞食常度恒水。到恒水邊。彈指言。小婢駐流。水即兩斷。得過乞食。是恒水神往白佛。佛弟子常罵我。言小婢駐流。佛言。畢陵伽婆蹉懺謝恒神。彼即合掌。語恒神言。小婢懺謝。是時大眾笑之。云何懺謝而復(fù)罵耶。佛語恒神。汝見彼合掌懺謝不。懺謝無慢。而有此言。當(dāng)知非惡。此人五百世來。常生婆羅門家。常自憍貴。輕賤余人。本來所習(xí)口言而已。非心憍也。具德經(jīng)云能苦中善行悲行。畢陵伽婆蹉是)。在羅閱城。多有所識。亦多徒眾。大得酥油生酥蜜石蜜。諸弟子積聚藏舉。處處流漫。房舍臭穢。諸長者譏嫌。比丘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有病。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日得服。若過七日服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病者(僧祇云。病有二種。一主病。謂饑渴二種。二客病。有四百四病。風(fēng)大不調(diào)有一百一病。火大不調(diào)有一百一病。水大不調(diào)有一百一病。雜癥有一百一病。若風(fēng)病當(dāng)油脂治。熱病當(dāng)用酥治。水病當(dāng)用蜜治。雜病當(dāng)盡和諸藥治)。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口得服(薩婆多云。此戒體。若病比丘須七日藥。自無凈人求倩難得。應(yīng)從凈人手受。從比丘口。受已隨著一處。七日內(nèi)自取而食。若病重口不受。亦得服。設(shè)看病比丘手受口受。亦成受法。如是受已。聽共殘宿隨意而食。故云殘藥也。酥者。是牛羊等。酥油者。是苣蕂蔓菁及木蜜等。并五種脂。如法澄漉而服。蜜謂蜂蜜。石蜜謂蔗糖中攝。齊七日者。謂圣制數(shù)極齊七日。過此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味心。二是七日藥。三過限不舍。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藥畜。乃至七日得藥畜。八日明相出。七日所得藥。盡舍墮(如長衣戒中不異。唯七日之別爾)。若犯舍墮。藥不舍。更貿(mào)余藥。一舍墮一突吉羅。

  舍已懺罪竟。僧當(dāng)還彼比丘藥。彼比丘所有過七日。酥油涂戶響蜜石蜜。與守園人。若至七日。所舍與比丘食之。若減七日。應(yīng)還此比丘。作白二羯磨。此比丘取已。當(dāng)用涂腳若然燈。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此五長戒中一事)。根本律云。應(yīng)在午前當(dāng)凈洗手。受取其藥。一同梵行邊。作如是說。

  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有此病緣。清凈醫(yī)藥我今守持。于七日內(nèi)自服。及同梵行者。如是三說。若服一日。即告同梵行者云。此病藥已服一日。余有六日在。我當(dāng)服之。乃至七日皆應(yīng)告知。過七日已。尚有余藥。應(yīng)舍與凈人。或與求寂。

  律攝云。為好容儀;蛑涛;蚯蠓适;蛟p偽心服食諸藥。皆惡作罪。

  五分云。應(yīng)舍與僧。僧舍與白衣沙彌。若用然燈涂足舍藥。比丘不得用。一切皆不得啖。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本律如前舍懺中明)。十誦律云。若重病不犯。食四含消藥時。應(yīng)作是念。我以治病故。含不為美味(四含消藥。酥油蜜石蜜)。善見云。若酥未滿七日。布施沙彌。至第八日。若有急須用。得就沙彌乞食。無罪。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七雨浴衣求用非時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

  律攝云。貪求利養(yǎng)。多乞雨衣。違出離行故。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毗舍佉母請佛及僧。明日食時至。遣婢至僧伽藍(lán)中。白時到。時天大雨。諸比丘盡雨中浴。婢至遙見比丘盡裸形浴。謂是裸形外道。還白主母。母復(fù)遣。往白佛及比丘。至受供訖。母請八愿。愿與客比丘食。遠(yuǎn)行比丘食。病比丘食。病比丘藥。瞻病人食。供給比丘粥。供給比丘雨浴衣。與比丘尼浴衣。佛皆聽許。

  起緣人。

  六群比丘聞佛聽畜雨浴衣。即一切時春夏冬常求雨浴衣。不舍雨衣。便持余用,F(xiàn)有雨衣。猶裸形浴。諸比丘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春殘一月在。當(dāng)求雨浴衣。半月應(yīng)用浴。若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過半月前用浴。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春殘一月者(謂西域國風(fēng)。以四月為一際。以十二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四月。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夏四月。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為冬四月。而無秋分。今云春殘一月在。謂春際已過三月。余有一月在。故云殘也。一月者。即三月后十五日。四月前十五日。是名春殘一月也)。常求雨浴衣(當(dāng)求者。世尊聽許乞索勸化。求時不應(yīng)從小家處處來一尺二尺。應(yīng)從殷有大家中求。若一人邊得。眾多人邊得。是名求 雨浴衣者。薩婆多云。畜雨浴衣。凡有二事。天雨時以障四邊。于中澡浴。若天熱時。亦以自障。于中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褁三衣。擔(dān)持行來)。半月應(yīng)用浴(謂三月十六日以去。應(yīng)求應(yīng)作。四月一日以去。當(dāng)用澡浴。擔(dān)持行來)。若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過半月前用浴(過一月前求者。即三月十六日以前求索。過半月前用浴者。謂四月一日以前浴。是名前求前用也)。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心貪過求。二慢教過用。

  定罪 此中犯者。三月十六前求。四月一日前用。舍墮。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此衣不得受當(dāng)三衣。不得凈施。不得著入河中池中浴。不得小小雨時著浴。當(dāng)大雨時被浴。若雨卒止。垢液者著入余水中浴。無罪。

  余時亦不得裸身浴。當(dāng)著舍勒(即短裙也)或余故衣。不得著雨衣種種作事。若食欲以油涂身。若病時。若多人行處。得系兩頭作障。至八月十五日當(dāng)舍。一比丘僧中唱。

  大德僧聽。今日僧舍雨浴衣。如是三說。若至十六日舍者。越毗尼罪。

  舍己得用作三衣。亦得說凈。亦得入余水中浴。種種著作。無罪。

  薩婆多云。比丘尼得畜浴衣。不得畜雨浴衣。以尼弱劣擔(dān)持為難。是故不聽。若閏三月不應(yīng)前三月求作雨衣。應(yīng)后三月十六日求作雨衣。比丘不畜雨浴衣。無罪。

  善見云。雨時四月合春末十五日。一百三十五日用。若有雨浴衣不用。裸形洗浴。突吉羅。

  比丘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三月十六日。求四月一日用。若舍雨衣已。乃更作余用。若著浴衣浴。若無浴衣。若作浴衣。若浣染。若舉處染(該是深字。誤寫染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八過時受畜急施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結(jié)同罪。大乘為眾生故。不同制。亦須如法凈施。

  律攝云。于安居中。共分衣利。因生違惱。為求衣事。過限廢闕。譏嫌煩惱。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毗蘭若。受婆羅門請。夏安居竟(五分云。毗蘭若邑有婆羅門。名毗蘭若。波斯匿王以此邑封之 十誦云。字阿耆達(dá)。是婆羅門王 薩婆多云。阿耆達(dá)者。以供養(yǎng)火故)。佛告阿難。汝往語婆羅門。我受汝夏安居訖。今欲人間游行。阿難往告。時婆羅門自責(zé)。九十日中竟不供養(yǎng)佛僧(佛九十日唯食馬麥。佛言。過去世時。有比婆葉 如來。在槃頭摩跋[撼-心]中。與大比丘眾俱。有槃頭王。與諸臣民。請佛供養(yǎng)。及比丘僧。爾時城中有婆羅門。名山王。教五百童子。王設(shè)會先請。佛默然許之。王還具饌已畢。即執(zhí)香爐。啟曰。惟愿屈尊。來受我供。佛敕大眾。往詣王宮。食畢各還。時為病比丘。請食而歸。過婆羅門所。時婆羅門見食香美。便起妒意。此髡頭沙門正應(yīng)食馬麥。不應(yīng)食甘饌。亦教童子言。此等師主皆食馬麥。時婆羅門者則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五百 阿羅漢是。我時言他食馬麥。故受諸苦報。經(jīng)歷地獄。無數(shù)千歲。今雖得佛。由此殘緣。我及眾等。于毗蘭若邑。食馬麥九十日。以償殘報也)。往世尊所。禮佛足已。卻坐一面(善見云。卻者。猶如日轉(zhuǎn)。一面者。在一邊。智慧之人。到宿德所。坐避六法。何謂六法。一者極遠(yuǎn)。若欲共語。言聲不及故。二者太近。觸忤宿德故。三者上風(fēng)。身氣臭故。四者高處。不恭敬故。五者當(dāng)眼前。瞻視難故。六者在后。宿德共語;剞D(zhuǎn)難故。言卻坐一面。離此六法也)。世尊為說妙法。令心歡喜。婆羅門設(shè)供。并施衣。佛聽比丘受夏衣。

  起緣人。

  六群即一切時常乞衣。安居未竟。亦乞衣。亦受衣。跋難陀在一處安居竟。聞異處安居比丘大得利養(yǎng)。即往彼處。處分衣分。大得衣。持來入祇洹精舍。諸比丘聞。嫌責(zé)白佛。佛以無數(shù)方便訶責(zé)。時舍衛(wèi)國波斯匿王境內(nèi)人民反叛(波斯匿王。晉言和悅。西域記云。正名缽邏斯那。唐言勝軍。凈法師譯為勝光。仁王經(jīng)云。是波斯匿王已于過去十千劫龍光佛法中。王為四地 菩薩)。梨師達(dá)多富那羅二大臣(梨師達(dá)多。此云仙授。又云仙施又云仙與。謂從仙人邊。求得子故。富那羅或云富蘭那。此云故舊。又翻宿舊。是仙授之兄。此兄弟二人是波斯匿王大臣。于拘薩羅國。錢財巨富。無與等者。而能于佛及四部眾。等共受用。不計我所。雜阿含經(jīng)彼自說言。波斯匿王欲入園觀。令我乘于大象。載第一宮女。一在我前。一在我后。我坐其中。象下坂時。前者抱我頸。后者攀我背。象上坂時。后者抱我頸。前者攀我矜。彼諸婇女為娛樂王故。衣繒彩衣。著眾妙香瓔珞莊嚴(yán)。我與同游。常護(hù)三事。一者御象恐失正道。二者自護(hù)心恐生染著。三者自護(hù)持恐其顛墜。我于爾時。于王婇女。無一剎那不正思惟。佛贊長者。善哉善哉。能善護(hù)心。然富蘭那專修梵行。離欲清凈。不著香華。遠(yuǎn)離凡鄙。持戒為勝。梨師達(dá)不專修梵行。然其知足達(dá) 四圣諦。智慧為勝。后時二俱命終。佛記二人。一持戒勝。一智慧勝。二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于后世。得斯陀含果。生兜率天。一來世間。盡苦邊際)。王敕使征。二大臣作是念。我等往征。未知得還否。欲為僧設(shè)食并施衣。諸比丘以安居未竟。不敢受衣白佛。佛言。聽諸比丘受急施衣。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諸比丘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當(dāng)受。受已乃至衣時應(yīng)畜。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十日未竟夏三月者(謂自恣猶有十日在。即七月初六日未至七月十五日。故云十日未竟夏三月也)。急施衣者受便得。不受便失(薩婆多云。若王施。若王夫人施。若王子施。大官斗將施。以諸貴人善心難得。又難可數(shù)見。若女欲嫁時。以至婿家。不得自在故。今得自在。以物施僧。若病人施以善心故。以物施僧。令存亡有益。因急事施。故名急施衣也)。衣時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

  自恣十日在。若比丘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應(yīng)受。受已即十日應(yīng)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

  若自恣九日在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應(yīng)受。受已即九日應(yīng)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更增一日(如是自恣八日七日六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若自恣一日在后。更增九日準(zhǔn)知)。若過畜(謂過一月五月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貪畜心。二非急施衣。三過前過后畜。

  定罪 此中犯者。得急施衣。若過前過后。舍墮(過前者謂七月初五日已前而輒受衣。過后者。謂一月五月竟不凈施等而仍畜)。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五長中一事也)。薩婆多云。除十日。急施衣。一切安居衣。必待自恣時分。若安居中分。突吉羅。

  根本云。若在夏中;蚴┲饔允中惺。取亦無犯。

  若差得藏衣。苾芻或施主作是語。我行還自手當(dāng)施。雖過時分畜。亦無犯。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得急施衣。不過前。不過后。不犯。若奪衣失衣燒衣漂衣過前。不犯。奪失燒漂想。若險難道路不通。乃至命難梵行難。若彼受寄比丘;蛩;虺鲂。舍戒。賊劫惡獸害等過后。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九后月離衣過六夜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大乘比丘同學(xué)。

  律攝云。因不善護(hù)身離衣事故。及慢教煩惱。制斯學(xué)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諸比丘夏安居訖。后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處住。多有賊難。劫奪衣缽。又打撲比丘。比丘皆趨只桓精舍聚住。佛問知其故。聽留一一衣置舍內(nèi)。

  起緣人。

  六群聞佛聽留衣置舍內(nèi)。便留衣置舍內(nèi)。囑親友比丘已。出行。受囑比丘出衣曬之。諸比丘問知其故。白佛。訶責(zé)結(jié)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夏三月竟。后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有疑恐怖處住。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舍內(nèi)。諸比丘有因緣。離衣宿。乃至六夜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夏三月竟(謂前安居者。坐夏三月已竟。至七月十五日。故云夏三月竟)。后迦提一月滿在阿蘭若(按迦提翻功德。又翻昴星。昴星。直此月故。謂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是夏安居最后一月。故云后迦提一月也。言滿在阿蘭若者。謂受后安居者。雖同前安居者。七月十五日自恣。仍須住滿三月為期。以終后安居之局。故云滿在阿蘭若處也)。

  阿蘭若去村五百弓。遮摩羅國弓長四肘。用中肘量(如離衣戒中釋)。有疑者。疑有賊盜?植勒。中有恐怖賊盜。

  留一一衣(僧祇云。一一衣者。僧伽黎。郁多羅僧。安陀會。不得寄僧伽黎安陀會。得寄郁多羅僧。(文)無僧伽黎。不得入聚落乞食。安陀會以著身故。不得單著僧伽黎)舍內(nèi)者。村聚也。有因緣者(五分云。若塔事和尚阿阇黎事及以他事)。六夜者(薩婆多云。從七月十六日次第六夜聽阿蘭若安居。比丘離衣宿所以聽者。外國此六夜中間是賊發(fā)時。是故聽也)。彼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舍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言擲石所及處者。非蘭若界限。乃是寄衣聚落之勢分也。過者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慢教心。二是離三衣。三違制過限。

  定罪 此中犯者。離衣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住。第七夜明相出。犯舍墮。

  除三衣已。離余衣。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五分云。若一宿二宿乃至五宿事訖不還。突吉羅。

  律攝云。至第七夜明相未出。得惡作罪(此謂故不作舍衣。乃至擲石所及處。心懷慢教。是故先得惡作。明相出時。便得舍墮)。

  善見云。寄衣已六夜一往看。見衣已還阿蘭若處(如是相續(xù)六夜往看不犯)。余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已經(jīng)六夜。第七夜明相未出到衣所。若舍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不犯。若奪失燒漂。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不犯。若船濟(jì)不通。道路險難。一切難緣等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三十回僧物入己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取十方僧物入己。

  律攝云。由貪煩惱。制斯學(xué)處。此戒二緣合結(jié)。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有一居士。欲飯佛及僧。布施好衣。跋難陀聞即往語言。居士眾僧有大善利威力福德。施僧者多。汝今食施眾僧衣可施我。居士聽之。次日請僧至舍。居士見長老比丘威儀具足。發(fā)大聲悔。比丘問知其故。白佛。呵責(zé)結(jié)戒。斷僧物入己舍墮。諸比丘不知是僧物。非僧物。為許僧。不許僧。后乃知是僧物。已許僧;蛴凶魃釅懺悔者;驊M愧者。佛言不知無犯。當(dāng)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是僧物。自求入己者。尼薩耆波逸提。

  釋義 僧物者。為僧故作。未許僧。已許僧。已舍與僧(僧祇云。僧有八種。比丘僧。比丘尼僧?蜕。去僧。舊住僧。安居僧。和合僧。不和合僧)。物者。衣缽坐具針筒。下至飲水器(僧祗云。有八種物。時分。夜分。七日。終身。隨物。重物。不凈物。凈不凈物)。自求入己者(自往來索。以僧物攝歸入己)。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貪取。二是僧物。三作僧物想。四物已入手。

  定罪 此中犯者。知是僧物。自求入己。舍墮。

  若物許僧轉(zhuǎn)與塔。

  若許塔轉(zhuǎn)與僧。

  許四方僧轉(zhuǎn)與現(xiàn)前僧。

  許現(xiàn)前僧轉(zhuǎn)與四方僧。

  許比丘僧轉(zhuǎn)與比丘尼僧。

  許比丘尼僧轉(zhuǎn)與比丘僧。

  許異處與異處。皆突吉羅。

  已許作許想。舍墮。

  已許疑。突吉羅。

  未許作許想。突吉羅。

  未許疑。突吉羅。

  舍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有人欲布施。問比丘言。應(yīng)施何處。答言。隨汝心所敬處。復(fù)問何處果報多。答言。施僧果報多。復(fù)問何等清凈持戒有功德僧。答言。僧無犯戒。不清凈者。若持物來施比丘。應(yīng)語言。施僧得大果報。若言我已曾施僧。今正欲施尊者。受之。無罪。

  若知物向僧;亓钕蚣骸I釅。是物僧不應(yīng)還。僧應(yīng)受用。若回與余人。波逸提。

  知物向此畜生;嘏c余畜生。越毗尼心悔。

  五分云。若施主自回欲與僧物與己。不犯。

  薩婆多云。若物向僧。與前人說法。令物自入己。舍墮。物則還僧。向三二一比丘。突吉羅。

  以物施此塔。回向彼塔。物即入彼塔。不須還以福同故。比丘作突吉羅懺。

  以物施此僧祇;叵蛴嗌o。物入余僧祇。不須還。以僧祇同故。比丘作突吉羅懺。

  以自恣臘與此眾僧;叵蛴嗌W皂飸(yīng)還。與此眾僧。以自恣物所屬異故。比丘作突吉羅懺。若不還。計錢成罪。

  面門臘亦如是。

  知物向一人;叵蛴嗳恕(yīng)還取此物。已歸此物主。作突吉羅懺。若不還彼物。計錢成罪。

  律攝云。見他將物施無恥眾。自觀己。身福勝施彼。為益施主。便回入己者。無犯。

  比丘尼舍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不知。若已許作不許想。若許少勸令與多。若許少人勸與多人。欲許惡。勸與好者;驊蛐φZ。若誤語。獨處語;蛎咧姓Z。欲說此乃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法苑云。貪有二種報。一者多欲。謂因前世縱恣貪欲心無止息。故感今生。業(yè)習(xí)不忘。倍復(fù)增勝。而生貪著也。二者無厭。謂因前世貪求不已展轉(zhuǎn)馳逐。故感今生。業(yè)習(xí)不忘。欲心轉(zhuǎn)盛。用之無度。求之無厭也。

  三結(jié)問。

  諸大德。我已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凈不(三問)。

  四勸持。

  諸大德。是中清凈默然故。是事如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