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錄 卷七

  孝弟為仁之本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是故“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此之謂孝弟為仁之本。

  察其所安“求仁而得仁,安民。”不怨天,不尤人“,”下學(xué)而上達(dá)“,安之也。使非所安,則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矣。

  子張問十世《記》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權(quán)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子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自春秋之并為七國,七國之親為秦,而大變先王之禮。然其所以辨上下,別親疏,決嫌疑,定是非,則固未嘗有異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自古帝王相傳之統(tǒng),至秦而大變。然而秦之所以亡,漢之所以興,則亦不待讖諱而識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此百世可知者也。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此百世可知者也。

  媚奧奧何神哉?如祀灶,則迎尸而祭于奧,此即灶之神矣。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于朝廷之上,不若逢迎于燕退之時也。”注以奧比君,以灶比權(quán)臣。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語意。

  武未盡善觀于季札論文王之樂,以為美哉,猶有憾,則知夫子謂武未盡善之旨矣。猶未洽于天下,此文之猶有憾也。天下未安而崩,此武之未盡善也。《記》曰:“樂者,象成者也。”又曰:“移風(fēng)易俗,莫善于樂。”武王當(dāng)日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而寶龜之命曰:有大艱于西土,殷之頑民迪屢不靜。商俗靡靡,利口惟賢,余風(fēng)未殄。視舜之從欲以治四方風(fēng)動者何如哉。故《大武》之樂雖作于周公,而未至于世風(fēng)移之日,圣人之時也,非人力之所能為矣。

  朝聞道夕死可矣”有弗學(xué),學(xué)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不知年數(shù)不足也,亻免焉日有孳孳,斃而后已。”故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吾見其進(jìn)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

  忠恕延平先生《答問》曰:“夫子之道,不離乎日用之間。自其盡己而言。則謂之忠;自其及物而言,則謂之恕,莫非大道之全體。雖變化萬殊,于事為之末,而所以貫之者,未嘗不一也。曾子答門人之問,正是發(fā)其心爾,豈有二邪?若以為夫子一以貫之之旨甚精微,非門人所可告,姑以忠恕答之,恐圣賢之心不若是之支也。如孟子言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人皆足以知之,但合內(nèi)外之道,使之體用一原,顯微無間,則非圣人不能爾。”朱子又嘗作《忠恕說》,其大指與此略同。按此說甚明,而《集注》乃謂借嘗得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是疑忠恕為下學(xué)之事,不足以言圣人之道也。然則是二之,非一之也。

  慈溪黃氏曰:“天下之理無所不在,而人之未能以貫通者,己私間之也。盡己之謂忠,推己及人之謂恕。忠恕既盡,己私乃克,此理所在,斯能貫通。故忠恕者,所以能一以貫之者也。”

  元載侗作《六書故》,其訓(xùn)”忠“曰:“盡己致至之謂忠。”《語》曰:“為人謀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記》曰:“喪禮,忠之至也。”又曰:“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又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傳》曰:“上思利民,忠也。”又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觀于此數(shù)者,可以知忠之義也。反身而誠,然后能忠;能忠矣,然后由己推而達(dá)之家國天下,其道一也。其訓(xùn)恕曰:“推己及物之謂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dá)而達(dá)人,施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之道也。充是心以往,達(dá)乎四海矣。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恕也者,天下之達(dá)道也。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夫圣人者,何以異于人哉,知終身可行,則知一以貫之之義矣。

  《中庸》記夫子言,君子之道四,無非忠恕之事。而《干》九二之龍德,亦惟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jǐn)“。然則忠恕,君子之道也。何以言”違道不遠(yuǎn)“,曰:此猶之云”巧言令色,鮮矣仁“也。豈可以此而疑忠恕之有二乎?或曰:孟子言強(qiáng)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何也?曰:此為未至首道者言之也。孟子曰:“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仁義豈有二乎!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與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聞。”

  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是疑其有隱者也。不知夫子之文章,無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所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子貢之意,猶以文章與性與天道為二,故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可速,無一而非天也。恂恂便便,侃侃りり,無一而非天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孟子以為堯舜性之之事。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義,尊天王,攘戎翟,誅亂臣賊子,皆性也,皆天道也。故胡氏以《春秋》為圣人性命之文,而子如不言,則小子其何述乎?

  今人但以《系辭》為夫子言性與天道之書。愚嘗三復(fù)其文,如”鳴鶴在陰“七爻。”自天佑之“一爻,”憧憧往來“十一爻,”履德之基也“九卦,所以教人學(xué)《易》者,無不在于言行之間矣。故曰:“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茍非其人,道不虛行。”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zhí)事敬,與人忠。”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認(rèn)。”由是而充之,一日克己復(fù)禮。有異道乎?今之君子學(xué)未及乎樊遲、司馬牛,而欲其說之高于顏、曾二子,是以終日言性與天道,而不自知其墮于禪學(xué)也。

  朱子曰:“圣人教人,不過孝弟忠信。持守誦習(xí)之問,此是下學(xué)之本。今之學(xué)者以為鈍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說,無非子貢所謂不可得而聞?wù)摺?rdquo;又曰:“近日學(xué)者病在好高。《論語》未問學(xué)而時習(xí),便說一貫;《孟子》未言梁惠王問利,便說盡心!兑住肺纯戳呢,便讀《系辭》,此皆躐等之病。”又曰:“圣賢立言本身平易,今推之使高,鑿之使深。”

  黃氏《日鈔》曰:“夫子述《六經(jīng)》,后來者溺于訓(xùn)詁,未害也。濂洛言通學(xué),后來者借以談禪,則其害深矣。”

  孔門弟子不過四科,自宋以下之為學(xué)者則有五科,曰”語錄科“。

  劉、石孔華,本于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于前代者。昔之清談?wù)劺、莊,今之清談?wù)効、孟,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不習(xí)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dāng)代之務(wù),舉夫子論學(xué)、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shí)學(xué)。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貢,及為石勒所殺,將死,顧而言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

  變齊變魯變魯而至于道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變齊而至于魯者,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博學(xué)于文君子博學(xué)于文,自身而至于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shù),發(fā)之為音容,莫非文也。”品節(jié)斯,斯之謂禮。”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踴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踴絕于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記》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又曰:“禮減而進(jìn),以進(jìn)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傳》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而《謚法》:“經(jīng)緯天地曰文。”與弟子之學(xué)《詩》、《書》六藝之文,有深淺之不同矣。

  三以天下讓《皇矣》之詩曰:“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則泰伯之時,周日以強(qiáng)大矣。乃托之采藥,往而不反。當(dāng)其時,以國讓也;而當(dāng)其時,讓王季也;而自后日言之,則讓于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后而讓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記其功,彝鼎不銘其跡,此所謂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者也!堵肥贰吩唬“方太王時,以與王季,而王季以與文王,文王以與武王,皆泰伯啟之也,故曰三讓。”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興,雖謂以天下讓可矣。太史公序《吳世家》云:“太伯避歷,江蠻是適。文武攸興,古公王跡。”甚當(dāng)。

  高泰伯之讓國者,不妨王季,《詩》之言“因心則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詩》之言“上帝臨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將稱泰伯之德,而行色奔、操之志加諸太王,豈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論語或問》,不取翦商之說,而蔡鐘默傳《書。武成》曰:“太王雖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業(yè)之成實(shí)基于此。”仲默,朱子之門人,可謂善于匡朱子之失者矣!痘騿枴吩唬“太王有廢長立少之意,非禮也。泰伯又控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傷毀發(fā)膚,皆非賢者之事。就使必于讓國而為之,則亦過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賢子圣孫,為其道足以濟(jì)天下,而非有愛憎之間,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為狷;王秀受之,而不為貪;父死不赴,傷毀發(fā)膚,而不為不孝。蓋處君臣、父子之變,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為至德也,其與魯隱公、吳季子之事蓋不同矣。”

  有婦人焉“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此陳師誓眾之言,所謂十人,皆身在戎行者。而太姒、邑姜自在宮壺之內(nèi),必不從軍旅之事,亦必不以后《山東并數(shù)之以足十臣之?dāng)?shù)也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方且以用婦人為紂罪矣,乃周之功業(yè)必藉于婦人乎?此理之不可通,或文字傳寫之誤,闕疑可也。季路問事鬼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左右就養(yǎng)無方,故其祭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未知生,焉知死?”人之生也直,故其死也,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可以謂之知生矣。”孔曰成仁,孟曰取義,而今而后,庶幾無愧!”可以謂之知死矣。

  不踐跡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所謂踐跡也。先王之教,若《說命》所謂“學(xué)于古訓(xùn)”,《康誥》所謂“紹聞衣德言”,以至于《詩》、《書》六藝之文,三百三千之則,有一非踐跡者乎?善人者,忠信而未學(xué)禮,篤實(shí)而未日新,雖其天資之美,亦能暗與道合;而足己不學(xué),無自以入圣人之室矣。治天下者跡然。故曰:“周監(jiān)于二代,郁郁乎文哉”不然,則以漢文之幾致刑措,而不能成三代之治矣。

  異乎三子者之撰夫子“如或知爾”之言,“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也;曾點(diǎn)浴沂詠歸之言,“素貧賤行乎貧賤,君子無入而不自得”也。故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去兵去食“乃積乃倉,乃裹侯糧,于橐于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淮夷之役也。茍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Θ白梃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泛瞬莞梢詾槭,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于張空?,羅雀鼠,而民無貳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jié)其心乎?此又權(quán)于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于輿臺、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圣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于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注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踴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zhí)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余萬,見于太史公之書,而《五經(jīng)》無此語也。

  以執(zhí)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士為甲!豆騻鳌罚“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蕩舟《竹書紀(jì)年》:“帝相二十七年,澆伐斟?,大戰(zhàn)于濰,覆其舟,滅之。”《楚辭。天問》:“覆舟斟?,何道取之?”正此謂也。漢時《竹書》未出,故孔安國注為“陸地行舟”,而后人因之。

  古人以左右沖殺為蕩陳,其銳卒謂之跳蕩,別帥謂之蕩主!晉書。載記》:“隴上健兒歌曰:丈八蛇矛左右蕩,十蕩十決無當(dāng)前。”《唐書。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堅突眾,敵因而敗者曰跳蕩。”蕩舟蓋兼此義,與蔡姬之“乘舟蕩公”者不同。

  管仲不死子糾君臣之分所關(guān)者在一身,華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糾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蓋權(quán)衡于大小之間,而以天下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猶不敵華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

  有謂管仲之于子糾未成為君臣者,子糾于齊未成君,于仲與忽則成為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從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shù)矣。”若毛、偃為重耳之臣,而仲與忽不得為糾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又謂桓兄糾弟,此亦強(qiáng)為之說。

  論至于尊周室,存華夏之大功,則公子與其臣區(qū)區(qū)一身之名分小矣。雖然,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謂之無罪,非也。

  予一以貫之“姑古敏求,多見而識。”夫子之所自道也,然有進(jìn)乎是者。六爻之義,至賾也,而曰:“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三百之《詩》,至泛也,而曰:“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三千三百之儀,至多也,而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十世之事,至遠(yuǎn)也,而曰“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雖百世可知。”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此所謂“予一以貫之”者也。其教門人也,必先叩其兩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顏?zhàn)觿t聞一以知十,而子貢切磋之言,子夏禮后之問,則皆善其可與言《詩》,豈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歸,大人之學(xué)舉本以該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觀其會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語德性而遺問學(xué),均失圣人之指矣。

  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疾名之不稱,則必求其實(shí)矣,君子豈有務(wù)名之心哉。是以《干》初九之傳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沒世之名,今人求當(dāng)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見人所以求當(dāng)世之名者,無非為利也。名之所在,則利歸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茍不求利,亦何慕名?性相近也“性”之一字,始見于《商書》,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義。相近,近于善也;相遠(yuǎn),遠(yuǎn)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滅若敖氏是也。然此千萬中之一耳,故公教子所述之三說,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蓋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論其變也。若紂為炮烙之刑,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此則生而性與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豈可以一而概萬乎?故終謂之性善也。

  孟子論性,專以其發(fā)見乎情者言之。且如見孺子入井,亦有不憐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變也。若反從而喜之,吾知其無是人也。

  曲沃衛(wèi)嵩曰:“孔子所謂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謂之相近乎?如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若湯、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于堯、舜邪?湯、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說;湯、武之不即為堯、舜,而必待于反之,即性相近之說也?住⒚现砸灰病”

  虞仲《史記》: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余家,立為吳太伯。太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立。季簡卒,子叔達(dá)立。叔達(dá)卒,子周章立。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吳,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是為虞仲,列為諸侯。按此則仲雍為吳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孫也。殷時諸侯有虞國,《詩》所云“虞芮質(zhì)厥成”者。武王時國滅,而封周章之弟于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墩撜Z》:“逸民虞仲、夷逸。”《左傳》:“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謂仲雍為虞仲,是祖孫同號,且仲雍君吳,不當(dāng)言虞,古“吳”、“虞”二字多通用。竊疑二書所稱“虞仲”,并是“吳仲”之誤。又考《吳越春秋》:“太伯曰:“其當(dāng)有封者,吳仲也。”則仲雍之稱吳仲,固有征矣。

  《漢書。地理志》”河?xùn)|郡太陽,吳山在西,上有吳城。周武王封太伯后于此,是為虞公。”《續(xù)漢?尽罚“太陽有吳山,上有虞城。”虞城”之書為“吳城”,猶“吳仲”之書為“虞仲”也。杜元凱《左氏注》亦曰:“仲雍支子,別封西吳。”

  聽其言也厲君子之言,非有意于厲也,是曰是,非曰非?诐}達(dá)《洪范》正義曰:“言之決斷,若金之?dāng)馗睢?rdquo;

  居官,則告諭可以當(dāng)鞭樸:行師,則誓戒可以當(dāng)甲兵。此之謂“所其言也厲”。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圣人之道,未有不始于灑掃應(yīng)對進(jìn)退者也。故曰:“約之以禮。”又曰:“知崇禮卑。”

  梁惠王《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而孟子書其對惠王無不稱之為“王者,則非追尊之辭明矣。司馬子長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然孟子之書出于當(dāng)時,不容誤也。杜預(yù)《左傳集解。后序》言:“哀王于《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萃跞曜,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書《紀(jì)年篇》,惠王三十六年,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后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謚,謂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稱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產(chǎn),即《紀(jì)年》所謂今王,無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記》分為二人,誤耳。

  《秦本紀(jì)》:“秦惠文王十四年,更為元年。”此稱王改元之證,又與魏惠王同時。

  《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之地。七年,魏盡入上郡于秦。”今按《孟子》書,惠王自言西喪地于秦七百里,乃悟《史記》所書襄王之年,即惠王之后五年,后七年也,以《孟子》證之而自明者也。

  據(jù)《紀(jì)年》,周慎靚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為魏襄王之元年。又二年,燕王噲讓國于其相子之。又二年,為赧王之元年,齊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與《孟子》這書先梁后齊,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國皆不久,書中齊事特多,又嘗為卿于齊,當(dāng)有四五年。若適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故梁事不多。謂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誤以惠王之后元年為襄王之元年故也。

  孟子為卿于齊,其于梁則客也。故見齊王稱臣,見梁王不稱臣。

  未有義而后其君者也不遺親,不后君,仁之效也。其言義何?義者,禮之所從生也。昔者齊景公,有感于晏子之言,而懼其國之為陳氏也,曰:“是可若何?“對曰:“惟禮可以已之。在禮,家施不及國,民不遷,農(nóng)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又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于禮乎?“對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了民。有子家羈,弗能用也。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為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于此乎在。而屑屑焉習(xí)儀以亟,言善于禮,不亦遠(yuǎn)乎!“子曰:“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古之明王所以禁邪于未形,使民日遷善遠(yuǎn)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其道矣。不動心凡人之動心與否,固在其加卿相、行道之時也。枉道事人,曲學(xué)阿世,皆從此而始矣。”我四十不動心“者,不動其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有不為也之心。

  市朝”若撻之于市朝“,即《書》所言”若撻于市“。古者朝無撻人之事,市則有之。《周禮。司市》:“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又曰:“胥執(zhí)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是也!禮記。檀弓》:“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喪,哭辟市朝。”奔喪亦但過市,無過朝之事也。其謂之市朝者,《史記。孟嘗君傳》:“日莫之后,過市朝者掉臂不顧。”索隱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眾整如此。”后代則朝列之參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倪文節(jié)謂當(dāng)作”必有事焉,而勿忘。”忽忘,勿助長也。傳寫之誤,以”忘“字作”正心“二字。言養(yǎng)浩然之氣,必當(dāng)有事而勿忘;既已勿忘,又當(dāng)勿助長也。疊二”勿忘“,作文法也。按《書。無逸篇》曰:“自時厥后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亦是疊一句,而文愈有致。今人發(fā)言亦多有重說一句者。《禮記。祭義》”見間以俠С。”鄭氏曰:“見間當(dāng)為<間見>。”《史記。蔡澤傳》:“吾持梁刺齒肥。”索隱曰:“刺齒肥,當(dāng)為?肥。”《論語》:“五十以學(xué)《易》。”朱子以為”五十“當(dāng)作”卒“,此皆古書一字誤為二字之證。

  文王以百里”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為此言以證王之不待大爾。其實(shí)文王之國不止百里,周自王季伐諸戎,疆土日大。文王自歧遷豐,其國巳跨三四百里之地,伐崇伐密,自河以西,舉屬之周。至于武王,而西及梁、益,東臨上黨,無非周地;紂之所有,不過河內(nèi)殷墟,其從之者亦但東方諸國而已。一舉而克商,宜其如振槁也!稌分,文王曰:“大邦畏其力。”文王何嘗不藉力哉。廛無夫里之布有夫布,有里布。《周禮。地官》載師職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閭師職曰:“凡無職者,出夫布。”鄭司農(nóng)云:“里布者,布參印書,廣二寸,長二尺,以為幣,貿(mào)易物!对姟吩疲“抱布貿(mào)絲。’抱此布也;蛟唬翰迹。《春秋傳》曰:“買之百兩一布。‘“又廛人職:“掌斂市之纟欠布、總布、質(zhì)布、罰布、廛布。”玄謂宅不毛者,罰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集注》未引《閭師》文,今人遂以布專屬于里。

  孟子自齊葬于魯孟子自齊葬于魯,言葬而不言喪,此改葬也。禮記改緦,事畢而除,故反于齊,止于嬴,而充虞乃得承間而問。若曰奔喪而還,營葬方畢,即出赴齊卿之位,而門人未得發(fā)言,可謂”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而身且不行三年之喪,何以教滕世子哉!

  其實(shí)皆什一也古來田賦之制,實(shí)始于禹,水土既平,咸則三壤,后之王者不過因其成跡而已。故《詩》曰:“信彼南山,維禹甸之。?勻?勻原隰,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然則周之疆理猶禹之遺法也。孟子乃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夫井田之制,一井之地畫為九區(qū),故蘇洵謂萬夫之地,蓋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間為川為路者一,為澮為道者九,為洫為涂者百,為溝為畛者千,為遂為徑者萬。使夏必五十,殷必七十,周必百,則是一王之興必將改畛涂、變溝洫、移道路以就之,為此煩擾而無益于民之事也,豈其然乎?蓋三代取民之異,在乎貢、助、徹,而不在乎五十、七十、百畝。其五十、七十、百畝,特丈尺之不同,而田未嘗易也。故曰:“其實(shí)皆什一也。”古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異度數(shù)。故《史記。秦始皇本紀(jì)》,于“改年十月朔,上黑”之下,即曰:“數(shù)以六為紀(jì),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三代之王,其更制改物亦大抵如此。故《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而當(dāng)日因時制宜之法,亦有可言。夏時土?xí)缛讼。势洚特大。殷、周土易人多,故其畝漸小。以夏之一畝為二畝,其名殊而實(shí)一矣。國佐之對晉人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豈有三代之王而為是紛紛無益于民之事哉!

  莊岳“引而置之莊岳之間。”注:“莊岳,齊街里名也。”莊是街名,岳是里名。《左傳。襄二十八年》:“得慶氏之木百車于莊。”注云:“六軌之道。”反陳于岳“注云:“岳,里名。”

  古者不為臣不見觀乎孔子之見陽貨,而后知逾垣閉門為賢者之過,未合于中道也,然后世之人必有如朝廣被中庸之名,馮道托仲尼之跡者矣。其始也屈己以見諸侯,一見諸侯而懷其祿利,于是望塵而拜貴人,希旨以投時好,此其所必至者。曾子、子路之言,所以為末流戒也。故曰:“君子上交不諂。”又曰:“上弗援,下弗惟。”后世之于士人,許之以自媒,勸之以干祿;而責(zé)其有恥,難矣。

  公行子有子之喪《禮》:父為長子斬衰三年。故公行子有子之喪,而孟子與右?guī)熂褒R之諸臣皆往吊。

  為不順于父母《虞書》所載,帝曰:“予聞如何?“岳曰:“瞽子,父頑,母囂,象傲。克諧以孝,??義,不格奸。”是則帝之舉舜,在瞽瞍底豫之后。今《孟子》乃謂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于畎畝之中,猶不順于父母,而如窮人無所歸,此非事實(shí)。但其推見圣人之心若此,使天下之為人子者處心積慮出乎此,而后為大孝耳。后儒以為實(shí),然則”二嫂使治朕棲“之說亦可信矣。

  象封有庳舜都蒲阪,而封象于道州鼻亭,在三苗以南荒服之地,誠為可疑。如《孟子》所論,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又且欲其源源而來,何以不在中原近畿之處,而置之三千余里之外邪?蓋上古諸侯之封萬國,其時中原之地必?zé)o閑土可以封故也。又考太公之于周,其功亦大矣,而僅封營丘。營丘在今昌樂、濰二縣界。史言其地瀉鹵,人民寡,而《孟子》言其儉于百里,又萊夷逼處,而與之爭國。夫尊為尚父,親為后父,功為元臣,而封止于此,豈非中原之地?zé)o閑土,故至薄姑氏之滅,而后乃封太公邪?或曰:“禹封在陽翟,稷封在武功,何與?“二臣者,有安天下之大功,舜固不得以介弟而先之也。故象之封于遠(yuǎn),圣人之不得已也。周室班爵祿為民而立之君,故斑爵之意,天子與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代耕而賦之祿,故班祿之意,君、卿、大夫、士與庶人在官一也,而非無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則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祿以代耕之義,則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奪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

  費(fèi)惠公《孟子》“費(fèi)惠公”注:“惠公,費(fèi)邑之君。”按春秋時有兩費(fèi),其一見《左傳。成公十三年》:“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殄滅我費(fèi)滑。’”注:“滑國都于費(fèi),今河南緱氏縣。”《襄公十八年》:楚?子馮、公子格率銳師侵費(fèi)滑,蓋本一地,秦滅之而后屬晉耳。其一《僖公元年》:“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fèi)。”《齊乘》:“費(fèi)城,在費(fèi)縣西北二十里,魯季氏吧了。”在子思時,滑國之費(fèi)其亡久矣,疑即季氏之后,而僭稱公者。魯連子稱陸子謂齊?王曰:“魯費(fèi)之眾臣甲舍于襄賁。”而楚人對頃襄王有鄒、費(fèi)、郯、邳,殆所謂泗上十二諸侯者邪?仁山金氏曰:“費(fèi)本魯季氏之私邑,而《孟子》稱小國之君,曾子書亦有費(fèi)君、費(fèi)子之稱。蓋季氏專魯,而自春秋以后,計必自據(jù)其邑,如附庸之國矣。大夫之為諸侯,不待三晉而始,然其來亦漸矣。”

  季氏之于魯,但出君而不敢立君,但分國而不敢篡位,愈于晉、衛(wèi)多矣。故曰:“魯猶秉周禮。”

  行吾敬故謂之內(nèi)也先生治天下之具,五典、五禮、五服、五刑,其出乎身,加乎民者,莫不本之于心。以為之裁制。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孟子答公都子言義,而舉酌鄉(xiāng)人、敬尸二事,皆禮之也,而莫非義之所宜。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虛之教至于槌提仁義,絕滅禮樂,從此起矣。自宋以下,一二賢智之徒,病漢人訓(xùn)詁之學(xué),得其粗跡,務(wù)矯之以歸于內(nèi),而達(dá)道達(dá)德、九經(jīng)三重之事置之不論,此真所謂“告子未嘗知義”者也,其不流于異端而害吾道者幾希。

  董子曰:“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之言我也。”此與孟子之言相發(fā)。

  以紂為兄之子以紂為弟,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王子比干。并言之,則于文有所不便,故舉此以該彼,此古人文章之善。且如“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不言后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不言臣妻:“先王居?杌于四裔”,不言渾敦、窮奇、饕餮。后之讀書者不待子貢之明,亦當(dāng)聞一以知二矣。

  才人固有為不善之才而非其性也。性者天命之,才者亦天降是以禽獸之人,謂之未嘗有才。

  《中庸》言能盡其性,《孟子》言不能盡其才能。盡其才則能盡其性矣,在乎擴(kuò)而充之。

  求其放心學(xué)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然則但求放心,可不必于學(xué)問乎?與孔子之言“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xué)也”者,何其不同邪?他日又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是所存者非空虛之心也,夫仁與禮未有不學(xué)問而能明者也!睹献印分馍w曰能求放心,然后可以學(xué)問。使奕秋誨二人奕,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奕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具學(xué),弗若之矣。此放心而不知求者也。然但知求放心,而未嘗“窮中?之方,悉雁行之勢”,亦必不能從事于奕。

  所去三免死而已矣,則亦不久而去矣,故曰“所去三”。

  自視欣然人之為學(xué)不可自小,又不可自大。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足以朝諸侯、有天下,不敢自小也;附之以韓、魏之家,如其自視欣然,則過人遠(yuǎn)矣,不敢自大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nèi)之溝中,則可謂不自小矣。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于人者,則可謂不自大矣。故自小,小也;自大,變也。今之學(xué)者非自小則自大,吾見其同為小人之歸而已。

  士何事士、農(nóng)、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于《管子》。三代之時,民之秀者乃收之鄉(xiāng)序,升之司徒,而謂之士,固千百之中不得一焉。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五曰百工,飭化八材,計亦無多人爾。武王作《酒誥》之書,曰:“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此謂農(nóng)也。”肇牽車牛,遠(yuǎn)服賈,用孝養(yǎng)厥父母”,此謂商也。又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爾典聽朕教。”則謂之者。大抵皆有職之人矣,惡有所謂“群萃而州處,四民各自為鄉(xiāng)之法”哉。春秋以后,游士日多。《齊語》言桓公為游士八十人奉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游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而戰(zhàn)國之君遂以士為輕重,文者為儒,武者為俠。嗚呼!游人而先王之法壞矣,彭更之言,王子墊之問,其猶近古之意與?飯糗茹草享天下之大福者,必先天下之大勞;宅天下之至貴者,必執(zhí)天下之至賤。是以殷王小乙使其子武丁舊勞于外,知小人之依。而周之后妃亦必服浣濯之衣,修煩縟之事。及周公遭變,陳后稷、先公王業(yè)之所由者,則皆農(nóng)夫、女工、衣食之務(wù)也。古先王之教,能事人而后能使人。其心不敢失于一物之細(xì),而后可以勝天下之大。舜之圣也,而飯糗茹草;禹之圣也,而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此其所以道濟(jì)天下,而為萬世帝王之祖也,況乎其不如舜、禹者乎!

  孟子外篇《史記》伍被對淮南王安,引《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揚(yáng)子《法言。修身》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桓寬《鹽鐵論》引《孟子》曰:“吾于河廣,知德之至也。”又引《孟子》曰:“堯、舜之道非遠(yuǎn)人也,人不思之爾。”《周禮。大行人》注引《孟子》曰:“諸侯有王。”宋鮑照“河清頌”引《孟子》曰:“千載一圣,猶旦暮也。”《顏氏家訓(xùn)》引《孟子》曰:“圖影失形。”《梁書。處士傳。序》引《孟子》曰:“今人之于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廣韻》“圭”字下注曰:“《孟子》:“六十四黍為一圭,十圭為一合。‘“以及《集注》中程子所引荀子、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今《孟子》書皆無其文,豈所謂”外篇“者邪?《詩。維天之命》傳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無極,而美周之禮也。”《?宮》傳引孟仲子曰:“是?宮也。”《正義》引趙岐云:“孟仲子,孟子從昆弟,學(xué)于孟子者也。《譜》云:“子仲子者,子思弟子。’蓋與孟軻共事子思,后學(xué)于孟軻,著書論《詩》,毛氏取以為說。”則又有孟仲子之書矣。

  孟子引論語《孟子》書引孔子之言凡二十有九,其載于《論語》者八。又多大同而小異,然則夫子之言其不傳于后者多矣。故曰:“仲尼沒而微言絕。”

  孟于字樣九經(jīng)《論語》皆以漢石經(jīng)為據(jù),故字體未變,《孟子》字多近今,蓋久亦于魏、晉以下之傳錄也。然則石經(jīng)之功亦不細(xì)矣。

  《唐書》言:?州故作“豳”,開元十三年,以字類“幽”,故為“?”。今惟《孟子》書用“?”字。

  《容齋四筆》言《孟子》“是由惡醉而強(qiáng)酒”,“見且由不得亟”,并作“由”,今本作“猶”。是知今之《孟子》又與宋本小異。

  孟子弟子趙岐注《孟子》,以季孫、子叔二人為孟子弟子。季孫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異哉,弟子之所聞也。”子叔心疑惑之,亦以為可就之矣。”使己為政”以下,則孟子之言也。又曰:“告子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xué)于孟于,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又曰:“高子,齊人也。學(xué)于孟子,鄉(xiāng)道而未明,去而學(xué)他術(shù)。”又曰:“盆成括,嘗欲學(xué)于孟子,問道,未達(dá)而去。”宋徽宗政和五年,封告子不害東阿伯,高子泗水伯,盆成括萊陽伯,季孫豐城伯,子叔乘陽伯,皆以孟子弟子故也!妒酚浰麟[》曰:“孟子有萬章、公明高等,并軻之門人。”《廣韻》又云:“離婁,孟子門人。”不知其何所本。元吳萊著《孟子弟子列傳》二卷,今不傳。

  《晏子書》稱西郭徒居布衣之士,貧成適嘗為孔子門人,尤誤。

  荼“荼”字自中唐始變作“荼”,其說已詳之《唐韻正》。按《困學(xué)紀(jì)聞》,荼有三:“誰謂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陸草也。今按《爾雅》“荼”“氵荼”字凡五見,而各不同。《釋草》曰:“荼,苦菜。”注引《詩》:“誰謂荼苦,其甘如薺。”疏云:“此味苦可食之菜,《本草》一名選,一名游冬。《易緯通卦驗玄圖》云‘苦菜生于寒秋,經(jīng)冬歷春乃成',《月令》’孟夏苦菜秀‘是也。葉似苦苣而細(xì),斷之有白汁,花黃似菊。堪食,但苦耳。”又曰:“{艸票}、?、荼。”注云:“即{艸刀}。”疏云:“按《周禮。掌荼》及《詩》’有女如荼‘,皆云:荼,茅秀也;{艸票}也、?也其別外。此二字皆從草、從余。”又曰:“氵荼,虎杖。”注云:“似紅草而粗大,有細(xì)刺,可以染赤。”疏云:“氵荼一名虎杖。陶注《本草》云:田野甚多,壯如大馬蓼,莖斑而葉圓是也。”又曰:“氵荼,委葉。”注引《詩》“以{艸休}氵荼蓼。”疏云:“氵荼一名委葉。”王肅《說詩》云:“氵荼,陸穢草。”然則氵荼者原田蕪穢之草,非苦菜也。今《詩》本“{艸休}”作“薅”。

  此二字皆從草從涂!夺屇尽吩唬“?賈,苦荼。”注云:“樹小如梔子,冬生葉,可煮作羹飲。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Η,蜀人名之苦荼。”此一字亦從草從余。今以《詩》考之,《邶。谷風(fēng)》之“荼苦”,《七月》之“采荼”,《綿》之“堇荼”,皆苦菜之荼也。又借而為“荼毒”之荼!渡H帷、《湯誥》皆苦菜之荼也!断男≌“取荼莠”,《周禮。地官》“掌荼”,《儀禮。既夕禮》“茵著用荼,實(shí)綏澤焉”,《詩。鴟?》“捋荼”,傳曰:’荼,萑苕也。”《正義》曰:“謂?之秀穗。茅?之秀,其物相類,故皆名荼也。”茅秀之荼也,以其白也而象之!冻銎鋿|門》”有女如荼“,《國語》”吳王夫差萬人為方陳,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犊脊び洝罚“望而視之,欲其荼白。”亦茅秀之荼也。《良耜》之”荼蓼“,委葉之氵荼也。唯虎杖之氵荼與?賈之苦荼不見于《詩》、《禮》,而王褒《僮約》云:“武都買荼。”張載《登成都白菟樓詩》云:“芳荼冠六清。”孫楚詩云:“姜桂荼Η出巴蜀。”《本草衍義》:“晉溫嶠上表,貢荼千斤,茗三百斤。”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飲之事。

  王褒《僮約》,前云“炮鱉烹荼”,后云“武都買荼”,注以前為苦菜,后為茗。

  《唐書。陸羽傳》:“羽嗜荼,著經(jīng)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備,天下益知飲茶矣。”有常伯熊者,因羽論,復(fù)廣著茶之功,其后尚茶成風(fēng)。時回紇入朝,始驅(qū)馬市菜。至明代,設(shè)茶馬御史。而《大唐新語》言右補(bǔ)闕綦毋?性不飲茶,著《茶飲》,序曰:“釋滯消壅,一日之利暫佳;瘠氣侵精,終身之害斯大。獲益則功歸茶力,貽患則不謂茶災(zāi)。豈非福近易知,害遠(yuǎn)難見?“宋黃庭堅《茶賦》亦曰:“寒中瘠氣,莫甚于茶;驖(jì)之鹽,勾賊破家。”今南人往往有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攝生者之所宜戒也。

  <鳥可>《爾雅》“舒雁,鵝。”注:“今江東呼<鳥可>。”即”?“字!蹲髠鳌罚“魯大夫榮?鵝。”《方言》:“雁自關(guān)而東謂之<鳥可>鵝。”《太玄經(jīng)》:“裝次二?,鵝慘于冰。”一作”哥?鵝。”司馬相如《子虛賦》:“弋白鵠,連?鵝,雙?下,玄鶴加。”《上林賦》:“鴻?鵠鴇,鴇?鵝屬玉。”揚(yáng)雄《反離騷》:“鳳皇翔于蓬?者兮,豈?鵝之能捷。”張衡《西京賦》:“?鵝鴻軍?。”《南都賦》:“鴻鴇?鵝。”杜甫《七歌》:“前飛?鵝后??。”《遼史。穆宗紀(jì)》:“獲?鵝,祭天地。”《元史。武宗紀(jì)》:“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鵝。”《山海經(jīng)》:“青要之山,是多駕鳥。”郭璞云:“未詳;蛘唏壆(dāng)作‘?',其從’馬‘者,傳寫之誤爾。”

  九經(jīng)唐宋取士,皆用《九經(jīng)》。今制定為《五經(jīng)》,而《周禮》、《儀禮》、《公羊》、《谷梁》二傳并不列于學(xué)官。杜氏《通典》: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上言:“《尚書》被符經(jīng)置博士一人。又多故歷紀(jì),儒、道荒廢,學(xué)者能兼明經(jīng)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圣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xué)之者也。

  今宜《周禮》、《儀禮》二經(jīng)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博士三人,其余則經(jīng)置一人,合八人。”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jīng)》合九人,準(zhǔn)古計今,猶未中半!周易》有鄭氏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儀禮》一經(jīng),所謂《曲禮》,鄭玄于禮特明,皆有證據(jù)。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孔子歿,丘明撰其所聞為之傳,微辭妙旨,無不精究。公羊高親受子夏,立于漢朝,多可采用。谷梁赤師徒相傳,諸所發(fā)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載,亦足有所訂正。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而發(fā)端異越,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xué)。”遇王敦難,不行。唐貞觀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后,明經(jīng)兼習(xí)《周禮》若《儀禮》者,于本色內(nèi)量減一選。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yè)李無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并圣賢微旨,生人教業(yè)。今明經(jīng)所習(xí),務(wù)在出身,咸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經(jīng)邦之軌則;《儀禮》,莊敬之楷模、《公羊》、《谷梁》,歷代宗習(xí)。今兩監(jiān)及州縣以獨(dú)學(xué)無友,四經(jīng)殆絕,事資訓(xùn)誘,不可因循,其學(xué)生請停,各量配作業(yè),并貢人預(yù)試之日,習(xí)《周禮》、《儀禮》、《公羊》、《谷梁》,并請?zhí)ㄎ,許其入第,以此開勸。即望四海均習(xí),《九經(jīng)》該備。”從之!短茣罚洪_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jīng),習(xí)《左氏》者十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谷梁》殆將廢絕,請量加優(yōu)獎。”于是下制:“明經(jīng)習(xí)《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jīng)者,出身免任散官。”遂著于式。古人抱遺經(jīng)、扶微學(xué)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dāng)時之士子苦四經(jīng)之難習(xí),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歷代相傳之經(jīng)典棄之而不學(xué)也。自漢以來。豈不知經(jīng)之為五,而義有并存,不容執(zhí)一,故三家之學(xué)并列《春秋》。至于《三禮》,各自為書。今乃去經(jīng)習(xí)傳,尤為乖理。茍便己私,用之干祿,率天下而欺君負(fù)國,莫甚于此。經(jīng)學(xué)日衰,人材日下,非職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jīng),兼《論語》、《孟子》。”朱文公《乞修〈三禮〉札子》:“遭秦滅學(xué),禮樂先壞,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吨芄佟芬粫虨槎Y之綱領(lǐng),至于儀法度數(shù),則《儀禮》乃其本經(jīng);而《禮記》郊特性、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xué)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xí)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dú)存《禮記》之科,棄經(jīng)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己甚。”是則《禮記》之廢乃自安石始之,至于明代,此學(xué)遂絕。朱子又作《謝監(jiān)岳文集序》曰:“謝綽中,建之政和人。先君子尉政和,行田間,聞讀書聲,入而視之,《儀禮》也。以時方專治王氏學(xué),而獨(dú)能爾,異之,即與俱歸,勉其所未至,遂中紹興三年進(jìn)士第。”在宋已為空谷之足音,今時則絕響矣。

  考次經(jīng)文《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jié),當(dāng)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輒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舊而別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jīng)文,如程子改《易。系辭》”天一地二“一節(jié),于”天數(shù)五“之上;《論語》”必有寢衣“一節(jié),于”齊必有明衣布“之下。蘇子瞻改《書。洪范》”曰王省惟歲“一節(jié),于”五曰歷數(shù)“之下;改《康誥》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學(xué)》“曰《康誥》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之下;改“《詩》云’瞻彼淇澳‘”二節(jié),于“止于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于“齊景公有馬千駟”一節(jié)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dāng),無復(fù)可議。后人效之,妄生穿鑿!吨芏Y》五官,互相更調(diào)。而王文憲。作《二南相配圖》、《洪范經(jīng)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于王風(fēng)。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jié)于“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節(jié)于“六曰弱”之下。使鄒、魯之《書》傳于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圣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xué)》“知止而后有定”二節(jié)于“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致和”,而傳止于九章,則《大學(xué)》之文元無所闕,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系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jié),自’天佑之‘一節(jié),’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jié),此十九節(jié)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jié)之重見,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節(jié)屬于“天玄而地黃”之后,于義亦通。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jīng)》出自圣人,傳之先古,非后人所敢擅議也。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