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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恩推過。嫁禍賣惡。

  認恩推過。嫁禍賣惡。

  恩非己出。而冒認之。不過一時討好之計。究之必得其實。其人不特不感。而反薄其誣。過實己出。而推委之。不過一時卸火之計。究之必得其真。他人不特不恕。而益憎其狡。所謂小人枉自為小人也。

  宋王曾為相。有請差遣者。必正色卻之。已而擢用。絕口不與言。子弟曰。曷不使之知乎。公曰。用賢。人主之事。若使之知。是徇私情而市私恩也。

  昔有一人。欲以千金贈客?置髋c之。則旁有妒者。乃以金置酒甕中。泥封而遺之。其人發(fā)視得金。問故。曰。我不知也。此酒買之市上。知為何人所藏。此是定數(shù)。當為兄有耳。何以問我耶。

  興山一縣吏。工于騙人。官每施人惠澤。乃曰。我吹噓力也;蝠埲素熈P。曰。我維持功也。凡有善政。皆認為己恩。人咸頌其有旋轉乾坤之力。后官坐事。上臺并執(zhí)之曰。官聽爾言。其所為。皆爾主使之也。罪胡容辭。竟笞而死。

  明王狀元華。居官時。人以他事誣之;騽裰q白。曰。此我同年友之事。若白之。是訐友也。竟不辯。后其子守仁。即陽明先生。官京師。聞士論為此事紛紛。欲具疏奏辯。公馳書止之。曰。汝以此事為汝父恥耶。吾本無可恥。今乃無故而攻發(fā)吾友。是反為吾一大恥矣。遂止。噫。寧認己過。不揚友非。豈非超出尋常萬萬乎。如此而有己過推人之弊乎。

  嫁禍如嫁女于人。人亦愿娶。賣惡如賣物于人。人亦愿買。此等機械甚深。受報必慘。終至禍自及而惡自歸。亦何益哉。

  宋郭黃中。知云安軍。一日詣棲霞宮進香。夢神告曰。公惠顧此邦。人人受賜。然事有隱匿。不敢不告。明日有解屠牛者至。九人外。宜察之。詰旦巡檢司。果解九人來。有一兵自稱捕獲請賞。蓋牛乃兵殺。嫁禍九人。而又執(zhí)以希賞也。公一詰遂伏。

  越中程七。素無賴。鄉(xiāng)鄰有斗者。必曰。能醉我以酒。酬我以錢。當代為出力。人許之。即乘醉代往。辱罵兇毆。無所不至。又能替人設惡計。只要有利無不為之。一日受人雇倩。入府代責。重傷致死。暴尸于路。人見之。莫不罵且笑曰。惡可賣。性命亦可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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