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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七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七[龍譏]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五不定心所(三)初結(jié)前問后。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釋不定通名。

  論曰悔眠尋伺于善染等(至)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音義 此四通名不定者。謂信等唯善。貪等忿等唯染。此于善染二皆不定。觸等遍心。欲等遍地。此于心地。二皆不定。是故立不定名。

  補遺 不定二字標位?偯。列四種心所。一悔二眠。三尋。四伺。二各二釋不定義。此中有二意一。釋名。謂悔眠為一。尋伺為一。是為二。又悔與眠是二。尋與伺是二。是前二中。復(fù)分為二。二釋義。謂悔與眠。各具善染二義。是二各二。尋伺亦然。

  △次釋悔等別名(二)初悔眠(二)初別釋行相(二)初惡作。

  悔謂惡作惡所作業(yè)(至)如是事業(yè)是我惡作。

  音義 怪己昔作為非后乃追悔是惡作體能障奢摩他。而為業(yè)用。以惡作者。掉必俱故(瑜伽論五蓋文中云掉舉惡作總為一蓋)。此即于果假立因名者。謂惡作是因名。追悔即果。稱于追悔位。名為惡作。即是于果。假立因名。何者先惡所作業(yè)。后方追悔故。此名已作。名惡作也;谙认旅飨炔蛔饕鄲鹤鲾z。應(yīng)作不作(瑜伽論云;蛭丛餍纳坊谠坪挝椅魬(yīng)作不作)。是我惡其所作故。此通三性者。五蘊論曰。此有二位。謂善不善。于二位中。復(fù)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谝嗍巧。若先作惡。后起悔心。彼因不善;诩词巧。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后起悔心。彼因不善;谝嗖簧。若先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谑遣簧。無記可知。故通三性。

  合響 開蒙問。頌單言悔。長行屬云;谥^惡作。莫悔與惡作。是一法耶。答惡作是因;谑瞧潴w。以體即因故。論屬云;谥^惡作也。問體之與因。是別之理。答惡作是因;隗w是果。問何以故知。答先惡所作業(yè)。后方追悔故。此是別理也。問恁么。則因果既別。何敢即之。答謂百法門下。列云惡作。今頌云悔論屬意云。此頌悔者。即是百法門下惡作。非謂即之令成一法也(文)。

  △次睡眠。

  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至)如余蓋纏心相應(yīng)故。

  音義 能令身不自在。心極闇昧。略緣境界為性。障觀為業(yè)。謂睡下轉(zhuǎn)解心極闇劣一門轉(zhuǎn)者。闇劣釋昧一門釋略謂意識緣境通乎內(nèi)外今此位中。唯向內(nèi)門。略外門故。昧簡下。明有體用定位。惺惺寤時周悉。今言昧略簡別二時。即以昧略顯此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者。謂五無心位中。極重睡眠。雖無此體。而由此似此故。假說此名。如余蓋纏下。例明有體蓋。即五蓋謂貪欲等。纏即八纏十纏。謂無慚等。并具瑜伽論第八卷量云。睡眠有法。昧略為性。非無體用。宗因云心相應(yīng)故。如余蓋纏。

  合響 義天鈔云。昧簡在定者。此睡眠位。雖然專注一類。微細之境。與定不同。定意識取境明了。此乃闇昧。略別寤時者。彼覺寤時。心極明利。具能緣六塵之境。則寤時。心心所緣境寬廣。此睡眠心心所。不明利故。唯緣一法塵境。取境少故。名為略也。華嚴鈔十七之一釋曰。謂睡眠位下。釋上不自在言。謂令身不自在坐。亦睡眠他搖動時。亦不覺故。令心極闇昧輕略為性。不能明利詳審故也。意識亦行。即是論中。一門轉(zhuǎn)故。顯五識不行定心一境略。而不昧故。云昧揀在定寤廣緣境。不得稱略故。云略別寤時故。眠有二。顯有別體。必依于心。而五無心一。熟眠者。假立為眠。非實眠也。眠必與心而相應(yīng)故如余蓋等(文)。

  △次通簡體性(四)初師唯癡分攝。

  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及癡分故。

  △二師癡無癡攝。

  有義不然亦通善故(至)說隨煩惱及癡分攝。

  音義 先斥前解。不應(yīng)唯染通善性故。應(yīng)說下次申己釋。謂染二以癡為體。凈二以無癡為體。論依下次。通論意。

  △三師思慧想攝。

  有義此說亦不應(yīng)理(至)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音義 先斥前解。此通無記。不唯善染。以無記。睡眠非癡。無癡二所攝故。應(yīng)說下。次申己釋。悔思慧攝。眠思想攝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下。次通論意。

  △四師各別有體。

  有義彼說理亦不然(至)隨癡相說名世俗有。

  音義 先斥前解。非思慧思想為體。纏即彼性故。纏義云何。雜集論云。數(shù)數(shù)增盛。纏繞身心。名曰纏故。應(yīng)說下。正申有體。即悔眠二纏。與余五位行相別故。隨癡下。次通論意隨他相說名世俗。有非無別體。

  △次尋伺(二)初釋體用。

  尋謂尋求令心匆遽(至)身心分位所依為業(yè)。

  音義 尋能令心忽務(wù)急遽于意言境粗轉(zhuǎn)為性伺。則于意言境。細轉(zhuǎn)為性。意言境者。此二唯意識俱。意識取境。多依名言故。言粗細轉(zhuǎn)者。準五蘊論釋云。尋云粗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粗相故。伺云細者。謂于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義故。此一俱以安不安住等為業(yè)者。古疏釋云。身心若安。尋伺二種徐緩為業(yè)。身心不安。匆遽為業(yè)。又云或思名安。徐而細故。思量性故;勖话病<倍止。簡擇性故身心前后。有安不安皆依尋伺故。名所依為業(yè)。

  △次明分位。

  并用思慧一分為體(至)體類差別不可得故。

  音義 于意言境不深推度等義類別者。瑜伽論曰。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故知。并用思慧為體。

  合響 開蒙問。尋伺二為假為實。答并用思慧一分為體。問爭知并用。答若令心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問何理如此。答思者徐而細故。慧者急而粗故。問若如是者。令安則用思。無慧不安則用慧無思。何云并用。答通照大師釋有兼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隨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隨慧。亦令不安。若如是說。不違并用(文)。

  △三釋二各二言(二)初標。

  二各二者。

  △次釋(三)初師尋伺各二。

  有義尋伺各有染凈二類差別。

  音義 謂尋伺。是二各有染凈二類差別。名二各二。

  △次師二種各二。

  有義此釋不應(yīng)正理(至)或復(fù)各有纏及隨眠。

  音義 先斥前非。不唯尋伺。各有染凈悔眠。亦有染凈二故。應(yīng)說下。次申己釋。應(yīng)說如前染位心所有根隨二性。此根隨二。各有不善。及有覆無記二類;驈(fù)各有纏及隨眠。纏謂現(xiàn)行。眠謂種子。此亦應(yīng)爾尋伺是一。悔眠是一。此二各有染凈;驈(fù)各有現(xiàn)行種子。名二各二。

  △三師顯不定義。

  有義彼說亦不應(yīng)理(至)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音義 先斥前不唯一二。不定四后有此言故。若唯一二。則各二言不能遍及此四種故。應(yīng)言下。次申正先釋二字之義。應(yīng)言頌中二者。顯二種二。悔眠一種二也。尋伺一種二也。此二二種種類別者。謂悔與眠別。尋與伺別故。一二下結(jié)示。此各下。釋各二之義。謂此二種二。各有一類。謂染不染不同信等。唯是善故。非如貪等。唯是染故。或唯簡隨煩惱之染。故說各二言。以瑜伽亦說。此四為隨煩惱故。為顯下結(jié)示。謂頌中為顯此四。于三性不定故。說二各二也。

  △次諸門分別(十三)初假實門。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至)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音義 四中尋伺。定假悔眠二說。一云亦假。一云是實。后義為正。世俗下。通論意。又如下。次例明并如文。量云;诿呤菍。物有世俗。有言隨他相說故。喻如內(nèi)種。

  △二自類相應(yīng)門。

  四中尋伺定不相應(yīng)(至)前二亦有互相應(yīng)義。

  音義 先以尋伺相對。謂四中尋伺二法。定不相應(yīng)。粗細異故。謂有難云。尋伺既不俱起。若在欲界及與初靜慮。除靜慮中間。唯有伺起。尋不現(xiàn)時。豈不濫同。靜慮中間無尋唯伺地耶。釋曰。依于尋伺。有染不染。立三地別。謂若尋伺俱未離染。名有尋有伺地。若尋離染伺未離染名無尋唯伺地。若尋與伺。二俱離染。名無尋無伺地不依彼種。現(xiàn)起有無故。無濫同雜亂之失。俱與下。次以尋伺對悔眠。謂悔時眠時。得有尋伺。前二下。次以悔眠相對謂正睡眠中。亦得有悔故。皆相應(yīng)。

  △三諸識相應(yīng)門(二)初簡不與七八俱。

  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

  音義 義如前說者。即前釋第八文中簡云。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釋第七文中簡。云惡作追悔先所造業(yè)等(云云)。

  △次明唯與第六俱(二)初悔眠。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

  音義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以悔眠。非是前五相應(yīng)法故。謂前五任運。緣現(xiàn)在境。不與悔相應(yīng)眠時。五識不行。不與眠相應(yīng)。

  △次尋伺(二)初師亦五識俱。

  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至)任運分別謂五識故。

  音義 此明尋伺二法。亦通前五。以論說五有尋伺故。七分別者。謂有相分別。無相分別。任運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污分別。不染污分別。義如瑜伽初卷中釋。雜集復(fù)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者。此師意明瑜伽。既云尋伺。即七分別。七中任運。即雜集所謂任運。故知尋伺。亦五識俱。

  合響 華嚴鈔十七之一云。任運分別者。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于自境界任運轉(zhuǎn)故。有相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xiàn)境種種相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所余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驎r不染污。種種分別故。瑜伽云。尋求分別者。謂于諸法觀察尋求所起分別。伺察分別者。謂于己所尋求。己所觀察伺察安立起分別故。染污分別者。謂于過去顧戀俱行。于未來希求俱行。于現(xiàn)在執(zhí)著俱行。所有分別。若欲分別。若恚分別。若害分別;螂S與一煩惱。隨煩惱相應(yīng)所起分別。不染污分別者。若善無記。謂出離分別。無恚分別。不害分別;螂S與一信等善法相應(yīng);蛲䞍x路。工巧處。諸變化所有分別(文)。

  △次師唯意識俱(四)初引論釋成。

  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至)曾不說與苦樂俱故。

  音義 謂尋伺二。唯意識俱。論說尋等皆是意識。不共余識法故。又言憂喜受。俱非苦樂故。若五識中。有尋伺者。彼論應(yīng)言。苦樂俱故。

  △二釋通妨難。

  舍受遍故可不待說(至)而似憂故總說為憂。

  音義 先有難云。尋伺亦有苦樂受俱。但彼論文。略而不說。例如舍受。定有亦不言故。釋曰舍受遍故可不待說。苦樂非遍。何緣不說。復(fù)有難言。五識有苦樂。尋伺唯憂喜。由斯尋伺。非五識俱。然前云于初靜慮。有意地樂。純受苦處。有意地苦(此中引苦樂二受。以證尋伺。不與五識相應(yīng))。此二處中。既有苦樂。豈無有尋伺俱耶。釋曰。雖初靜慮有意地樂。不離喜故?偯麨橄病<兛嗵幹小S幸獾乜。似余憂故?傉f為憂。是故此二。不違意識。

  △三復(fù)明非五。

  又說尋伺以名身等(至)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音義 謂瑜伽說尋伺所緣(此以所緣之境。證尋伺不與五識相應(yīng))。唯是名句文身。所詮之義(名句文身為所緣。是比量境。五識是現(xiàn)量境)緣名等義。唯第六識。非五識身。故知尋伺唯意識俱。

  △四通前引論。

  然說五識有尋伺者(至)由此五識定無尋伺。

  音義 初通瑜伽先牒。顯多下出意。彼論意。顯尋伺起時。多分由彼率爾五識而起故。說五識有尋伺。非說與彼五識相應(yīng)。作如是說。雜集下雙通二論先牒。彼與下次通。謂彼雜集所言。與瑜伽異。異義云何彼雜集言任運分別。即是五識。以五識身。亦有自性分別義故。瑜伽所說。七種分別。是五識俱意識相應(yīng)。尋伺以尋伺。具有七分別故。故彼下結(jié)斥。

  △四諸受相應(yīng)門。

  有義惡作憂舍相應(yīng)(至)純苦趣中意苦俱故。

  音義 先初解惡作憂俱戚行轉(zhuǎn)故。亦與舍俱。通無記故。睡眠憂喜舍三受俱。以行相通。歡通戚及中容故。尋伺四俱除苦。云何樂俱。初靜慮中意有樂故。有義下次次解以純苦趣中意地有苦故。于四中各加苦受。

  △五別境相應(yīng)門。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音義 此四彼五。皆容互俱。以欲等悔等。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六信等相應(yīng)門。

  悔眠但與十善容俱(至)初靜慮中輕安俱故。

  音義 謂悔眠二。但與信等十善容俱。善性攝者。有信等故。除輕安者。悔眠二種。唯在欲界。欲界無有輕安法故。尋伺二種。容十一俱。初禪尋伺輕安俱故。

  △七煩惱相應(yīng)門。

  悔但容與無明相應(yīng)(至)此彼展轉(zhuǎn)不相違故。

  音義 悔但癡俱。先作后悔。由無智故。不與余九俱者;谛邢啻帧X澋燃毠。眠與尋伺三法。十煩惱俱。此三彼十。不相違故。

  △八隨惑相應(yīng)門。

  悔與中大隨惑容俱(至)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音義 悔與中大容俱者。以不善攝者。容與二隨相應(yīng)起故。非忿等十俱者。以忿等各別為主。不與余相應(yīng)故。睡眠尋伺三法二十。容俱以眠等三法中。染性攝者容起彼二十故。

  △九三性相攝門(二)初總明通三性。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于無記業(yè)亦追悔故。

  音義 恐有問曰二通無記。其義易知。云何悔亦通無記耶。釋曰。亦有追悔無記業(yè)故。

  △次別明通善等(二)初通善性。

  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至)聞思位中有悔眠故。

  音義 釋有二師。初解謂悔眠二種。唯生得善攝。非加行善。以悔粗鄙眠昧略故。加行細審。及明了故尋伺二種。通生得善。亦通加行善攝。何者于聞思修。所成善法。得有尋伺俱故。次釋謂悔眠。亦通加行。以聞思位中。容有善悔及眠息故。雜集釋此二善義。云何等生得善。謂即彼諸善法。由先串習(xí)故。感得如是報。由此自性。即于是處。不由思惟。任運樂住。何等加行善。謂依止親近。善丈夫故。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修習(xí)凈善故。

  △次通無記(二)初二無記。

  后三皆通染凈無記惡作非染解粗猛故。

  音義 染謂有覆。凈謂無覆。此二性者。后三皆通惡作一種。唯通無覆。非染無記。何者此行相粗。彼細審故。

  △次四無記。

  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至)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音義 四無記者。孤山機要云。無記有四種。一異熟。謂三界五道果報五蘊等。二威儀。謂行住坐臥等。三工巧。謂彩畫雕鏤等。四變化。謂改易形質(zhì)無而歘有等悔于四無記中。唯通威儀路。及工巧處。二無記也。行相粗猛非定果者。簡非異熟變化二無記。此非定引故除后變化非業(yè)感故。除初異熟。睡眠通三。唯除第四。何除第四。非定引生故。云何有初異熟生無記心。亦得眠故。尋伺通三。唯除初一。云何除初。彼異熟心行相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十界系現(xiàn)緣門(三)初三界系屬。

  惡作睡眠唯欲界有(至)余界地法皆妙靜故。

  音義 余界地。法皆妙靜故者。謂二禪已上七地所有身心皆妙寂靜尋伺粗動所以不遍。

  △次三界現(xiàn)起。

  悔眠生上必不現(xiàn)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

  音義 謂生上地悔眠二法。必不現(xiàn)起。以此二法。唯在欲界有故。尋伺二法。通于欲界及初禪故。得上下互現(xiàn)。

  △三三界相緣。

  下上尋伺能緣上下(至)夢能普緣所更事故。

  音義 謂尋伺二下。能緣上上。亦緣下悔眠二解。一云下不緣上。一云亦能緣上邪見悔修定者。謂如有人。于欲界中。修得上定。忽遇邪師無因果說。彼人聞已;谒薅āK辜聪碌仄鹕匣谝。夢能普緣所更事者。如有異生。從上界沒。生人中者。彼人或在夢中。普緣上界所更事故。此即眠能緣上境也。

  △十一學(xué)等相攝門。

  悔非無學(xué)離欲舍故(至)有為善法皆無學(xué)故。

  音義 悔非無學(xué)位攝。此唯在欲。于不還位。離欲界惑。已舍此故。修三皆通三位求解脫下。釋通二位。謂三乘有學(xué)及無學(xué)位。所有有為善法通。二位故。意顯此三善性攝者。亦有為數(shù)。是故此三通斯二位。非二位攝。其義易知故。不重解。

  補遺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皆得有悔。三果以上。即便無悔故。非無學(xué)凡夫睡眠尋伺。非學(xué)非無學(xué)攝。初二三果者。即是學(xué)攝。四果及大乘八地以上菩薩。睡眠尋伺。是無學(xué)攝。以其雖是有為。皆唯善故。

  △十一三斷相攝門(二)初正明四種通三斷。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至)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音義 亦邪見等。釋通二斷邪見引生者屬見斷故等者等于有漏善力起者。即修斷故。非無下。簡眠悔不通非所斷。眠非非所斷者。非無漏道。所引生故;诜欠撬鶖嗾摺4朔侨鐟n深求解脫故。理實憂亦非非所斷。意謂求解脫之憂。尚非非所斷。何況悔耶。若于見修斷。后更有睡眠。名非所斷。如薩遮尼干經(jīng)說。阿羅漢眠。乃至佛亦有眠。即非所斷眠也。尋伺下釋后二。彼謂無漏道尋伺。雖非無漏道。而能引彼無漏道者。即修所斷從無漏引生者。即非所斷。見斷可知。

  △次別以尋伺對五法(二)初師唯分別攝。

  有義尋伺非所斷者(至)瑜伽說彼是分別故。

  音義 五法者。入楞伽云。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智。五如如。謂非所斷尋伺二者。唯第三分別攝耳。

  △次師亦正智攝(三)初正釋。

  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至)又說彼是言說因故。

  音義 亦正智攝者。謂見修所斷二者?裳晕ǚ謩e攝。非所斷者。亦通正智。何者八圣道中。正思惟是無漏故。謂即是無漏后得智。思能令心尋伺等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菩薩說法。是后得智。意明尋伺。既以思為體。且是言說因。是故亦通正智所攝。

  △次轉(zhuǎn)解。

  未究竟位于藥病等(至)故此二種亦通無漏。

  音義 藥謂法門。病謂心行。謂菩薩在于未究竟位中。未能遍知一切法門。及眾生種種心行。后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伺。推求藥病。然后隨宜為機說法。非如佛地。不假功用。而說法耳。故此下。結(jié)通無漏。

  △三通論。

  雖說尋伺必是分別(至)正智中亦有分別故。

  △十三結(jié)例余門。

  余門準上如理應(yīng)思。

  合響 如理應(yīng)思者。例前有事無事有漏無漏事境。名境等。思之。

  △次總示二諦(二)初略問答定即離。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至)分位差別設(shè)爾何失。

  音義 先問。設(shè)爾下答。設(shè)令即離。便有何失。

  △次廣問答顯二諦(二)初難即離(二)初標失。

  二俱有過。

  △次釋成(二)初明離心之過。

  若離心體有別自性(至)于信等無別染善法。

  合響 心遠獨行者。攝論頌云。遠行及獨行。無身??于窟。調(diào)其難調(diào)心。是名真梵志。宗鏡第五十九卷。引百法釋云。如來于意根處。說遠行及獨行也。隨無明意識。遍緣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續(xù)。一一轉(zhuǎn)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無形質(zhì)故。寐于窟者。即依附諸根。潛轉(zhuǎn)身內(nèi)。名為寐于窟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中。此偈意謂。破外道執(zhí)有實。我也。世尊云。但是心獨行。無別主宰。故言獨行也。又無始游歷六塵境故名遠行。無別心所故名獨行。明知無別心所也。士夫六界者。瑜伽云。佛說皆云。四大空識。能成有情。色動心三法最勝。為所依色。所依者。即四大也。動所依者。空是也。謂內(nèi)空界不取外者。由內(nèi)身中。有此空界故。所以有動故。為動依。心所依者。識是也。即說六界。能成有情。不言心所界也。釋云。許心似二現(xiàn)者。此中似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法。故名為似。無別染善法者。謂唯心變似相見二分。二分離心。無別有法。復(fù)言心變似貪信等故。貪信等離心之外。無別染善法體即心也。如二分故(文)。

  △次明即心之失。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至)無別故與圣教相違。

  音義 他性相應(yīng)非自性者。瑜伽論。問諸法誰相應(yīng)。為何義故。建立相應(yīng)。答他性相應(yīng)非自性為遍了知依自性清凈心。有染凈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瑜伽頌言。五種性不成等者。彼論釋云。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法。此不應(yīng)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若謂心所即是心王。則五種取蘊之性不得成就。以無受想行三蘊故。又若謂但由分位差別。而立五蘊者。亦有過失。以一剎那中。其因緣必?zé)o差別可得故。又則與圣教相違圣說五蘊法。同在一剎那中。橫具不依前后假立)。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種性者。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是諸分位。展轉(zhuǎn)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yīng)有異。實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又不應(yīng)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yīng)理。若謂轉(zhuǎn)變。亦不應(yīng)理。何以故。于有色物可轉(zhuǎn)變故。得有分位。前后差別。非于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又心因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yīng)道理。于一剎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yīng)道理。又違圣教。如契經(jīng)言。貪嗔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脫。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等。應(yīng)不依識。又復(fù)經(jīng)言。三和合與觸。俱生受想思等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應(yīng)。道理成就。

  △次答妙理(二)初正答(二)初約王所相望顯二諦(二)初依世俗以明離心有性(二)初正明有性。

  應(yīng)說離心有別自性。

  音義 謂前六位諸心所法。應(yīng)說離八心王。有實自性依理。世俗法如是故。

  △次通前引教。

  以心勝故說唯識等(至)及現(xiàn)似彼皆無有失。

  音義 言心勝者。具有四義。宗鏡云。一能為主。二能為依。三行相總四恒決定。心所不爾。故云勝也。意明心勝所劣。諸圣教中。依心勝義說。唯有識及心。遠行獨行。染凈由心。士夫六界等。又復(fù)心所依。心勢力生故。所以論說似貪等。現(xiàn)非顯貪等。即是其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定相應(yīng)故。是故唯識等言。皆無即心之失。

  △次依勝義以示非即非離。

  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合響 開蒙問。一異理。答若約俗諦。尊卑迥然。三所不同。若約真諦。一能緣性;蚨绽砟酥翉U詮。寧分王所。宗鏡第五十九卷云。又若依第一體用顯現(xiàn)諦即心王為體。心所為用。即體用不即不離也。若依第二勝義。即因果差別諦。即王所互為因果。法爾非離也。若依第三。證得勝義諦。即依詮顯者。若依能詮。依他起性說非即。若依所詮。二無我理。說即王所非離。若第四勝義。勝義諦廢詮談旨。亦不言即離也。即一真法界。離言絕相。即王所道理同歸一真如故(文)。

  △次例諸識相望顯二諦。

  諸識相望應(yīng)知亦然。

  合響 開蒙問。八王相望。約真諦說。亦應(yīng)無異。答理固同然。寧分彼此。問何以知之。答仁王疏。說性源相源。若相源者。前七皆歸一第八識。問何以故。答淵深七浪楞伽說故。若性源者。諸法皆歸一真如故。問喻如何者。答如水與波。若俗諦說。停水非波。波非停水。又此一波非彼多波。若真諦說。唯是一水。濕性何異。難曰。如此說。成用別體同。合不正義。答彼不正者。體一用別。此正義者。各分體用。問請說各分。不違真俗之理。答東波西波。各全水體。各全波用。若依俗諦。其東水波。非西水波。若依真諦。東西波水一個濕性。豈東濕性別如西濕。況濕無東西。人自分為東西故(文)。

  △次結(jié)嘆。

  是為大乘真俗妙理。

  合響 開蒙問。設(shè)心心所迥然各別。不與會同。有何過。答便違圣說。真中有俗。俗中有真識表之中。此二決定。元真元俗。誰知真俗。豈有此理。問教他元然又且如何。答真是俗法之本源故。倘若無真俗。依何有若。無俗者。汝之真性。對誰說真。既相待立。必不相離必然之道。何疑之有。又俗諦中。心心所法。迥然各異者。一人身中。有五十九。成多有情。答第八識。是其相源。唯依第八立一有情。是總報主。一命根故(文)。

  △次明共依等后三門(三)初結(jié)前問后。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yīng)云何應(yīng)知現(xiàn)起分位。

  △次舉本頌答。

  頌曰依止根本識(至)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音義 此八句頌。初句六識共依門。次三句六識俱轉(zhuǎn)門。后四句起滅分位門。

  △三末論釋成(三)初釋共依門。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至)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音義 清涼釋曰。舉阿陀那。通至佛果位。若言賴耶。位局染故。但言六者。第七識緣恒時具故。又此正明六識義故。為共親依者。共依即是現(xiàn)行本識。識皆共故。親依即是彼種子識。各別種故。

  △次釋俱轉(zhuǎn)門(三)初法釋(二)初釋五識隨緣現(xiàn)。

  五識者謂前五轉(zhuǎn)識(至)眾緣和合方得現(xiàn)前。

  音義 清涼釋曰。種類相似者。一俱依色根。二同緣色境。三俱緣現(xiàn)在。四俱有間斷。緣謂作意等者。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于前各加一。眼九緣者。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依第八識。七染凈依第七識。八分別依第六識。九種子即因緣依。耳唯除明。七更除空。此三合中知故。后三即六七八。第六五緣。更除染凈及與分別。分別即所發(fā)識。染凈即所依根。第七識或三或四。謂除染凈。染凈即所發(fā)識故。前六識中。約為根故。除此第七中。約為識故除。復(fù)除第八。第八即總故。或三更除于境。境即根故。第八或三者。但有種子作意及根;蛩募锤泳。廣如宗鏡五十五卷中明。

  △次釋或俱或不俱。

  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

  音義 謂即由此隨緣現(xiàn)義。故五識起或俱不俱。何者。外緣頓合。則五識俱起。若漸合時。或二三四。或唯一故。

  △次喻明。

  如水濤波隨緣多少。

  △三指廣。

  此等法喻廣說如經(jīng)。

  音義 廣說如經(jīng)者。即解深密經(jīng)云。廣慧。如大瀑流水。若有一浪生緣現(xiàn)前。唯一浪轉(zhuǎn)。乃至若多浪生緣現(xiàn)前。有多浪轉(zhuǎn)。諸識亦爾。彼更有凈明鏡喻。恐繁不引。

  △三釋起滅分位門(二)初釋意識常現(xiàn)起(二)初對諸識通明起不起。

  由五轉(zhuǎn)識行相粗動(至)故無緣礙令總不行。

  音義 諸識行相。有粗有細。所藉眾緣。有多有少。所以現(xiàn)起有不同耳。

  △次對前五別明,F(xiàn)起。

  又五識身不能思慮(至)由斯不說此隨緣現(xiàn)。

  音義 思慮有能不能。轉(zhuǎn)處有內(nèi)有外。是以前五第六現(xiàn)起有異。

  △次釋五位亦不行(三)初正明五位(三)初標征。

  五位者何生無想等。

  △次別釋(三)初釋無想天報(三)初正釋無想。

  無想天者謂修彼定(至)故六轉(zhuǎn)識于彼皆斷。

  音義 昔于因中。修無想定。厭患粗想。而求出離。承斯定力。生彼天中。違六轉(zhuǎn)識。及彼心所。想滅為首。以此立名。故于彼天。六識皆斷。

  合響 無想天厭粗想力者。宗鏡第五十五卷云。謂諸外道。以想為生死之因。即偏厭之。唯前六識想。非第七八。故言粗想。細想在故。滅于六識。七八微細。彼不能知。故不滅也(文)。

  △次簡識有無(三)初師常無六識。

  有義彼天常無六識(至)又說彼為無心地故。

  音義 謂彼天中。自初生時。乃至命終。常無六識。圣教下。引教釋成。唯有有色支者。謂十二有支中。名色一支。說彼唯有色支。而無名故。故又說彼。為無心地。

  △次師初無后有。

  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至)依長時說非謂全無。

  音義 先釋義。謂彼天中于命終位。要起轉(zhuǎn)識。非一向無。何者。彼命終時。必起下地潤生愛故。潤生愛俱有轉(zhuǎn)識故。瑜伽下次證成。然說下通前引教。

  △三師初后俱有(二)初正釋。

  有義生時亦有轉(zhuǎn)識(至)如余本有初必有轉(zhuǎn)識故。

  音義 意謂。彼天不但命終。初生之時。亦有轉(zhuǎn)識何者。彼天中有身。將生彼時。必起潤生煩惱愛。故初生時亦有六識。中有者。俱舍頌云。死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如余下。舉例明有轉(zhuǎn)識。余謂余禪天也。本有初者。俱舍頌云。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后。清涼釋曰。本有即是今身。未至當(dāng)有故。言初者。即本有身初生時也。

  合響 宗鏡第七十四卷中。問心為起惑之因。身是造業(yè)之本。身約幾種有。何身能造業(yè)。答身總四有。一生有。即中有后本有前。正結(jié)生相續(xù)時。剎那五蘊起。名生有。二本有者。即生有后死有前。于其中間所有五蘊。皆名本有。以是本總報業(yè)所招故。三死有者。即本有后中有前。將死正死諸蘊滅時。名死有。四中有者。即死有后生有前。于兩中間有故。名為中有。即生死二有身。不能發(fā)業(yè)。以無心故。若中本二有身。即能發(fā)業(yè)。

  △次引證(二)初引入義顯初非無。

  瑜伽論說若生于彼(至)先有后無乃名入故。

  音義 先引文。即第十二卷。彼本有下釋義。意謂。彼本有初。必有轉(zhuǎn)識。后時由串習(xí)力。滅此轉(zhuǎn)識。而住無心。乃名入耳。

  △次引滅義顯初定有。

  決擇分言所有生得(至)故彼初位轉(zhuǎn)識暫起。

  音義 先引文。此言下釋義。生得滅言。顯本有天報身。初時有異熟生。轉(zhuǎn)識暫時現(xiàn)起。由宿串習(xí)。此定勢力。違前轉(zhuǎn)識。令不現(xiàn)行。因此引起真異熟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無想引生。說名無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定。名善者。加行善根所引發(fā)故。不爾下斥前。故彼下結(jié)示。

  △三明所系地。

  彼天唯在第四靜慮(至)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音義 唯在第四靜慮者。即四禪天。此四禪中。有九天。茲當(dāng)?shù)谒。問彼天何以不居下上地耶。答下三地中。想心粗動。難可斷故。上四地中。而無無想異熟處故。無處者。謂四空滅色存心。無想滅心存色。彼無滅心存色之處。故不居也。即能引發(fā)無想定思者。謂生彼天。由串習(xí)力。引發(fā)定思。思即意業(yè)。業(yè)能感果。故曰能感彼天異熟果。

  △次釋二無心定(二)初略明。

  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

  △次廣釋(二)初無想定(四)初正釋定體。

  無想定者謂有異生(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合響 宗鏡第五十五卷云。無想定伏遍凈貪者。謂第三禪。無第四禪已上貪。猶未伏顯離欲也。出離想者。顯想即作涅槃想也。不恒行等滅者。顯所滅識多少也。作意伏染而入定者。觀想如病如癰如箭。于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于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緣。心便寂滅(文)。問此與無想天。有何差別。答此是因彼是果。此善彼無記。此有報彼是報。此有行彼無行等。即是別義。

  補遺 遍凈貪及上染。皆指六識相應(yīng)之俱生惑。

  △二三品修相。

  修習(xí)此定品別有三(至)窮滿壽量后方殞沒。

  音義 此定三品別者。由彼異生根分利鈍。修有勤怠。故于現(xiàn)法有退不退。修因若是。感果亦殊。故有不甚光凈。及最光凈等之別。由是而分上中下耳。

  △三界性等攝。

  此定唯屬第四靜慮(至)四業(yè)通三除順現(xiàn)受。

  音義 初約界地判。以界地言。唯屬第四靜慮。次約三性判。以三性言。唯是善性。即彼加行善心等法所引生故。下上地?zé)o由前所說。下想粗動。上無處故。三約四業(yè)判。四業(yè)者。雜心論曰。一順現(xiàn)受。二順生受。三順后受。四不定受。彼論釋曰。若業(yè)此生作。即此生受。名為現(xiàn)受。第二生受。名為生受。三生乃至無量時受。名為后受。不定受者。前三皆不定故。此中言。唯通三種。除現(xiàn)受者。非于現(xiàn)生即受彼天之果報故。

  △四定所起處(二)初師唯欲界起。

  有義此定唯欲界起(至)人中慧解極猛利故。

  △次師欲色界起。

  有義欲界先修習(xí)已(至)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合響 謂于欲界人中。先修此定。從欲界沒。后生色界。以串習(xí)力故。能引此定現(xiàn)前。意顯欲色二界。皆能現(xiàn)起。除無想下通妨。妨云。豈生色界者。皆能現(xiàn)起此定耶。通云。凡夫外道修此定者則爾。圣者不然。以圣者于十八天中。除無想天。余天或超或次。至究竟故。此由下。復(fù)問。何以圣教。除無想天。不起此定。答此由凡夫外道。厭惡想心。欣彼無想果報。故入此定。所以唯是有漏。圣者漏無漏雜修。故非所起。是以除之。

  補遺 據(jù)上文。此定唯屬第四靜慮。此地有九天。今除無想。至究竟六天。后生色界。能引現(xiàn)前者。唯局無云福生廣果三天耳。上下地?zé)o由前說故。次師此定現(xiàn)前。通于二界。先于欲界人中。修習(xí)此定。從欲界沒。后生色界。以先人中串習(xí)力故。能引此定現(xiàn)前。除無想天。至色究竟故者。簡除四禪第四是無想天。無煩至究竟。是那含所住五凈居天。今言生色界者。能引此定。設(shè)無簡別。恐謂凡生色界者。皆能起此定耶。故簡之。無想天。是此定所趣之果。定若未成。猶未得生。故除之。此定凡夫外道所修。唯是有漏。非那含圣人所起。故此五天并除之意。唯生色界第四禪。無云福生廣果三天。能起此定耳。

  △次滅盡定(四)初正釋定體。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xué)(至)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合響 宗鏡第五十五卷云。滅盡定者謂有無學(xué)等者。有學(xué)圣者。除初二果(如后文云。初起此定。要全斷欲界一地修惑。故除初二果。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不還果等。得此定故)。唯身證不還第三果人。有學(xué)中。除異生故。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者。以滅定唯依非想定起故。此以初修二乘者言離。菩薩伏不離貪。即此亦名滅受想定(文)。由止息下。謂由暫止息想作意為先導(dǎo)。令六識心心所。及第七恒行染污末那。及彼心所。皆悉滅盡。故立此名。令身安和。亦得名定。由加行時。偏厭受想故。亦名為滅受想定。宗鏡。問滅盡定。與無想定。俱稱無心。二定何別。答有四義不同。古釋云。一約得人異。滅盡定是圣人得。無想是凡夫得。二祈愿異。入滅盡定者。作止息想。求功德。入無想定。作解脫入。三感果不感果異。無想定是有漏。能感無想天別報果。滅定是無漏。不感三界果。四滅識多少異。滅盡定滅識多。兼滅第七染污末那。無想定滅識少。止滅前六識(文)。

  補遺 清涼云。謂有無學(xué)者。即羅漢及獨一辟支也;蛴袑W(xué)圣者。即三果身證那含。已伏等者。謂無所有已下諸貪。或伏或滅。未滅上貪;驕缟县。欲超過有頂。由暫止息想作意為先。令六識心及心所。染污第七恒行心心所。俱不行故。立滅盡名。謂有心定。令心平等和悅。如有心定。故亦名定。

  △二三品修相。

  修習(xí)此定品別有三(至)上品修者畢竟不退。

  音義 雜集論說。修定有三。若于諸定。未能了達。入住出相。是下品修。雖已了達。未善串習(xí)。是中品修。既了達已。復(fù)善串習(xí)。是上品修。如次似此三品別義。

  補遺 此但判三品。不云招果者。是無漏道。不感三界異熟果故。

  △三界等所攝。

  此定初修必依有頂(至)非學(xué)非無學(xué)攝似涅槃故。

  音義 此定初修習(xí)時。必依有頂非非想定。游歷觀察真無漏理。而為加行。乃得趣入。所以者何。九次第中。此最后故。謂從初禪乃至有頂。鄰接而入。次第不亂。此定既在有頂定后。故依有頂為加行入。有頂之上。無別有地。是故此定亦屬有頂。問若屬有頂。則通凡圣。何唯圣修。答雖屬有頂。無漏攝故。問余七地后。亦得起此定否。若修此定。已得純熟。出入自在者。余地心后亦得現(xiàn)前。問此屬道諦。學(xué)等何攝。答雖屬道諦。然非二攝。何非二攝。似涅槃故。意謂。寂靜微妙。似涅槃故。非學(xué)所攝。非真涅槃。是故亦非無學(xué)所攝。

  △四定所起處(二)初初起處所。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至)知有藏識不斷滅故。

  音義 謂此定起。必在欲界人中。是佛及佛弟子說法之力。而得起故。且五趣中。人中慧解極猛利故。若修此定已得自在。后生色無色界。亦得現(xiàn)前。問色界有身。起此可爾。于無色界。既無色身。云何此定亦得現(xiàn)前。答鄔陀夷經(jīng)。即此誠證。說無色界。亦名意成天故。意顯彼天。雖無業(yè)果。既名意成。非無名攝。非色四蘊。是以亦得起此定故。然雖得起。有二類別。若于人中。聞大乘教所說第八識名。不信受者。雖生不起。何者。恐色心俱無。成斷滅故。若聞已信有第八識者。生彼亦得現(xiàn)前。何者。知有藏識不斷滅故。

  △次斷惑方起(二)初通明三乘(二)初全斷見起。

  要斷三界見所斷惑(至)隨應(yīng)后得所引發(fā)故。

  音義 初修此定。必依有頂。游觀無漏故。此定初起。要斷見惑。若未斷見。即異生性。異生不能或伏或滅有頂心心所故。又復(fù)此定微妙。須證二空。隨應(yīng)后得智。所引發(fā)故。言隨應(yīng)后得者。即根本智。先證二空。后得智中。復(fù)修加行。然后能入此定。設(shè)未斷見。無后得智故。要全斷見惑。于人法空。皆有后得。二乘或單。菩薩或復(fù)。而不決定。故曰隨應(yīng)。

  △次分斷修起(二)初正釋(二)初師下八地伏七斷欲。

  有義下八地修所斷(至)生上八地皆得后起。

  音義 此釋謂唯除非想下八地中。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界一地。余但伏除。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何全斷欲。謂欲界惑種不善有覆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圣教唯說不還果等得此定故。要斷欲界九品惑盡。方得名為不還果故。彼隨所應(yīng)生上八地皆得起者。彼謂不還果等。隨所應(yīng)者;蛉;虬氤;虮闆]。如是等類。生上地者。皆得起此。故曰隨應(yīng)。

  △次師九地中伏五斷四。

  有義要斷下之四地(至)生上五地皆得后起。

  音義 此釋謂修斷惑中。要斷下之四地。余五伏斷。然后方能初起此定。何者。下四地中。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末句準前。

  △次通妨(二)初難。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至)豈生上已卻斷下惑。

  音義 難云。若伏余惑。隨應(yīng)生上。皆得起此定者。然不還等內(nèi)鈍根人。消礙入空。生無色界。此之生上地者。后于所伏不斷之惑。退起潤生之時。豈無生上卻斷下惑之失耶。

  △次釋(二)初順彼答。

  斷亦無失如生上者(至)但由惑種潤上地生。

  音義 生上斷下。亦無有失(以第七識遍三界故。如那含生上地。將證無學(xué)時。斷下末那俱生煩惱。今以彼例此。則生上斷下六識中俱生惑。亦無不可。此且順彼權(quán)答。若據(jù)下逆答。文中定無生上斷下之失)。如生上地得無學(xué)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然不還下。通伏難。又難云。若伏余惑。能起此定。后于所伏。設(shè)不退起。豈生上者。而無潤生惑耶。釋曰。不還果人。觀智力強。正潤生位。不假現(xiàn)行煩惱。但由惑種。而潤生故。

  補遺 如生上地證無學(xué)者。一時頓斷下九地末那相應(yīng)俱生惑故。六識中俱生煩惱。其相粗顯故。三界九地種子。次第漸斷。第七識中。俱生煩惱。其相微細故。三界九地種子。須待金剛喻定。方能頓斷。

  △次逆彼答。

  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至)故無生上卻斷下失。

  音義 有退。即前難義。不退。即伏難義。而無伏下生上地義者。謂前順答。約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乘將得無學(xué)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故生上地得無學(xué)者。有斷下地末那俱生惑義。此復(fù)逆答。約前六識俱修所斷種。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別斷。或為一聚九品別斷。故無伏下生上地義。寧有生上卻斷下惑之過失乎。

  △次別明菩薩(二)初回心。

  若諸菩薩先二乘位(至)一切位中能起此定。

  音義 若先于二乘位。已得此定。后復(fù)回心向大乘者。先既已得在處可起。無復(fù)論其位之高下。故于賢位及與圣位。皆能起此定耳。

  △次直往(二)初漸悟。

  若不爾者或有乃至(至)方能現(xiàn)起滅盡定故。

  音義 不爾者。翻上回心。即一向發(fā)大乘心者。謂有一類漸悟菩薩。登初地時。漸漸伏除諸煩惱障。乃至七地后心。方能永伏三界諸惑。然于欲界九品。雖未永斷。而能如彼得不還者。于此位中。能起此定。論說下。引證如文。

  △次頓悟。

  有從初地即能永伏(至)亦能現(xiàn)起滅盡定故。

  音義 謂有一類頓悟菩薩。于初地中。永伏三界修所斷惑。如阿羅漢。永斷無異。彼從初地。乃至十地皆得起此。經(jīng)說下引證。前六既爾。后四可知。

  △三釋睡眠悶絕(三)初總標。

  無心睡眠與悶絕者(至)令前六識皆不現(xiàn)行。

  音義 六識不行。其勢不異于前二定。故此二種。亦得無心之名。

  △次別釋(三)初睡眠。

  疲極等緣所引身位(至)而由彼似彼故假說彼名。

  音義 先正釋。謂有疲勞極重等緣所引身位。身頓勞故。六情闇鈍。令前六識。皆不現(xiàn)行。故名極重睡眠。此睡下次通妨。難云。眠即不定。心所與心相應(yīng)。此既無心。寧有心所。釋曰。此睡眠時。雖無彼睡眠心所體。而由彼睡眠心所引起。與彼相似。是故假立彼名耳。

  △次悶絕。

  風(fēng)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絕。

  音義 或由感冒風(fēng)熱等緣。所引身位。亦令六識不行。故名悶絕。

  △三結(jié)屬。

  或此俱是觸處少分。

  音義 此者。指前睡悶疲極風(fēng)熱等緣。皆屬觸塵。故云俱是觸處少分。

  △三總結(jié)。

  除斯五位意識恒起。

  △次釋及與言(二)初問。

  正生死時亦無意識何故但說五位不行。

  △次答(二)初師顯生死時。

  有義生死及與言顯。

  音義 謂正生死位。即頌中及與二字以顯之。

  △次師顯五無雜(三)初斥前。

  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至)謂前五位及無余依。

  音義 圣教但說六時無心。不應(yīng)別有。六時者。謂前五位。及入無余依涅槃時。

  △次申正。

  應(yīng)說生死即悶絕攝(至)說及與言顯五無雜。

  △三通妨。

  此顯六識斷已后時(至)由此不說入無余依。

  音義 或問曰。圣教既云六時無心。此何不言無余依耶。釋曰。此中明起滅分位門。故顯六轉(zhuǎn)識后時。還從自種起。無余不爾。唯滅無起。故略不言。

  △三判通圣凡。

  此五位中異生有四(至)唯得存一無睡悶故。

  音義 圣唯后三者。無想因果。唯屬凡夫故。自在菩薩。謂八地已上。唯存一者。并無極重睡眠悶絕故。

  補遺 凡夫外道。俱名異生。以未證圣法。不能入滅盡定。三乘圣人。不入無想定。不生無想天。八地已上。得法自在故。無極重睡悶。但有入滅定耳。宗鏡云。如來及自在菩薩。以惡法故,F(xiàn)似有睡。實無有故。即二乘無學(xué)。亦有悶絕。從第二卷中至此。釋三能變相竟。

  △次會三能變俱轉(zhuǎn)示二諦(三)初總明俱轉(zhuǎn)。

  是故八識一切有情(至)是謂略說識俱轉(zhuǎn)義。

  音義 五隨緣現(xiàn)。而非常起。意雖常起。五位中無。故八識中心及末那。二恒俱轉(zhuǎn)。意識不遇五種違緣。前五隨緣。合有頓漸。則三俱轉(zhuǎn)。乃至八俱。是謂略說識俱轉(zhuǎn)義。

  補遺 開蒙。問一身八識。長俱時轉(zhuǎn)耶。有不俱時。答七八二識。長恒俱轉(zhuǎn)。若第六起。有三俱轉(zhuǎn)。余隨緣合有四五六七至八俱轉(zhuǎn)(文)。

  △次料簡俱義(六)初簡示多識俱轉(zhuǎn)唯一有情(二)初問。

  若一有情多識俱轉(zhuǎn)如何說彼是一有情。

  合響 開蒙云。小乘來問。一身同時多識俱轉(zhuǎn)。如何說彼是一有情(文)。

  △次答(二)初反詰。

  若立有情依識多少(至)如何可說自分有情。

  音義 若謂依識多少。立有情數(shù)。則汝將謂無心位者。既無有心。應(yīng)非有情數(shù)耶。又若依識立有情者。即如第六識與戒善相應(yīng)起位。爾時可言人趣有情。設(shè)起余趣心時。應(yīng)非人趣自分。何者。汝執(zhí)一識一有情。理應(yīng)爾故。

  △次顯正。

  然立有情依命根數(shù)(至)彼俱恒時唯有一故。

  補遺 謂止依第八種子識命根一數(shù)。立一有情。或依第八異熟現(xiàn)行果報識一數(shù)。立一有情。非依識數(shù)多少。而立有情也。何者。一有情身。恒唯一故。

  △二簡示多識轉(zhuǎn)有多等無間緣(二)初問。

  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zhuǎn)。

  音義 難者意謂。諸心心所。依四緣生。余三種緣;蚩扇荻嗟葻o間緣。一身唯一。既唯是一。云何一時。能開導(dǎo)多識。令俱轉(zhuǎn)耶。

  補遺 小乘所執(zhí)七十五法。心法唯一。由前滅心。引生后心。故云一身唯一等無間緣。

  △次答(二)初答等無間緣(二)初順問意答。

  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

  音義 此謂等無間緣。引多心所者。謂如前念眼識。引生后念眼識。緣色等境時。必有善染心所。即是一等無間。引多心所義。引所既爾。引王亦然。是故諸識俱起。亦無有失。

  △次奪破唯一。

  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

  △次答多識轉(zhuǎn)義(四)初以生緣力齊明諸識俱。

  又欲一時取多境者(至)識前后生不應(yīng)理故。

  音義 前問云。如何俱時。有多識轉(zhuǎn)。此釋云。多境現(xiàn)前。諸緣和合。其勢力齊。不應(yīng)前后而生識故。是以容俱。

  △二舉心所例明異類并起。

  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至)寧不許心異類俱起。

  音義 如諸心所心法體義。雖無差別。而善等六位類別者。于一身中。一時俱轉(zhuǎn);ゲ幌噙`。心所既爾。寧不許心王異類并起。

  △三復(fù)約譬喻顯多識俱轉(zhuǎn)。

  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zhuǎn)。

  音義 如一暴流。遇多風(fēng)緣。有多波浪俱起。互不相違。如一凈鏡。照多外質(zhì)。有多影像俱起。互不相違。如是于一阿賴耶識。遇多境界等緣。有多識轉(zhuǎn)。亦不相違。

  補遺 開蒙。小乘質(zhì)曰。汝大乘宗。依一第八。立有情者。何用多識。大乘釋曰。依用立多。如浪與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zhuǎn)。

  △四以同時意識辯與五俱。

  又若不許意與五俱(至)如散意識緣久滅故。

  音義 謂若一身。唯一識轉(zhuǎn)。是則不許意與五俱。五非意俱。取彼五塵。應(yīng)不明了。以無同時明了意故。例如散位獨頭意識。緣過去久滅之境。似有似無。不明了故。

  △三簡示一同時意識緣境容多(二)初問。

  如何五俱唯一意識于色等境取一或多。

  音義 問者意云。五識俱起唯一意識。色等多境。現(xiàn)在前時。取一則可。云何或取多耶。

  △次答。

  如眼等識各于自境(至)相見俱有種種相故。

  音義 此以五識取境非一。例顯意識取境或多。眼等識各于自境取一或多者。謂色有青黃赤白等異。眼識緣境;蛴谝粫r。唯取青色一種;蛴谝粫r。頓取青黃多種。如眼識于色如是。乃至身識于觸。于一時一事境;蛉∫幌;驈(fù)頓取多種境相。如是分別意識。于一時間;蚺c眼識。唯取色塵;蛴谝粫r。頓同五識。取色等五境。何者。以意識通緣一切法。而有種種相見分故。

  △四簡示諸識同類不俱(二)初問。

  何故諸識同類不俱。

  音義 此躡前意。問謂若眼等諸識。各于自境。既能取多。則眼等識。有多同類。云何一時不俱起耶。

  △次答。

  于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無用故。

  音義 眼等諸識。于自所緣不可了者。多亦奚為。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無用故。是以同類不俱起耳。

  △五簡示同時意識應(yīng)有(二)初問。

  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

  音義 此亦躡前問起。意謂。既云一已能了余無用者。五已能了。用意識何為。

  △次答。

  五俱意識助五令起(至)名有分別五識不爾。

  音義 答中先明意識起時。能為前五所依。助生五識。非唯為了五所緣故。又于下次明。由意識故。取境明了。非為無用。由此下。證六非五。不應(yīng)一例。

  補遺 開蒙。問其五六相須之理。答五由六而方生。六由五而明了。前五與六。為明了門。六與五為分別依。是相須理。

  △六簡示諸識不相應(yīng)(二)初問。

  多識俱轉(zhuǎn)何不相應(yīng)。

  補遺 王所俱轉(zhuǎn)。王所相應(yīng)。諸識俱轉(zhuǎn)。何不相應(yīng)。

  △次答。

  非同境故設(shè)同境者(至)如五根識互不相應(yīng)。

  音義 心王與所互相應(yīng)者。具五義故。同一剎那和合似一。定俱生滅。同所依根。共所緣境。今此諸識。雖有剎那俱起之義。非同境故。互不相應(yīng)。問五俱意識。豈非同境。釋設(shè)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shù)異故;ゲ幌鄳(yīng)。所依異者。非同王所同所依根。體數(shù)異者。非同王所和合似一。如眼等識。雖與眼等根俱時而轉(zhuǎn)。然不相應(yīng)。此亦如是。

  △三結(jié)示二諦(三)初正示。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至)如幻事等無定性故。

  音義 此結(jié)示俗諦。先以四義。顯非定一。一行相謂見分。二所依謂根。三緣謂所緣。四相應(yīng)謂心所。以此四義各別異故。又一識滅時。余七等不必滅故。七是能熏。八是所熏。相各異故。又七是因。八是果。亦非下。次明非定異義。第八前七。如水與波。無異相故。定異則非更互。而為因果性故。如麥不生豆等芽故。以智了知。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經(jīng)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亦如是。異亦不可得。

  合響 開蒙云。外人來問。八識相望。定一定異。內(nèi)返征云。定一何失。外難內(nèi)曰。若定一者。行相所緣相應(yīng)何異。能所熏等。何以不同。見一滅時。余不滅故。知非定一也。內(nèi)又征曰。定異何過。外難云。若定異者。非因果性。非如水波。非如幻事。亦非定異。內(nèi)答之曰。八識相望。不定一異。外又征曰。何故不定。內(nèi)釋曰。真俗道理須如此故(文)。

  補遺 當(dāng)知無性之俗。俗不違真故?傄曰檬陆Y(jié)成無定性。八識是有法。非定一異宗。無定性故因。如幻事喻。當(dāng)知無相之真。真不違俗故。第八識如水。前七識如波。真勝義如濕性。非波非水。亦不異波水也。

  △次簡非。

  如前所說識差別相(至)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合響 此結(jié)示真諦。宗鏡第六十二卷。問若爾前來所說。三能變相是何。答此依四俗諦中。第二道理世俗。說有八等隨事差別。非四重真諦中。第四真勝義諦。勝義諦中。若八識理。分別心與言皆絕。故非一非異(文)。又開蒙問云。泛問八識相望。既非一異。四真俗中。當(dāng)何真俗。答當(dāng)?shù)诙椎谝徽嬉病柡卫碇?dāng)?shù)诙滓。答第二俗者。隨事差別。乃三科等是有別(文)。第四真勝義諦。謂勝義勝義。不可施設(shè)。即廢詮談旨諦。第二俗即隨事差別諦。第一真即體用顯現(xiàn)諦。若欲備知八諦名義。當(dāng)簡開蒙五位八諦章。

  補遺 理世俗者。不同外道余乘所執(zhí)我法。故名為理。不約平等一實真如法性。故名世俗。

  △三引證。

  如伽陀說心意識八(至)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合響 宗鏡云。相所相無故者。相即是能。所相是所。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蛞砸姺譃槟芟唷O喾譃樗。又以七識為能相。第八為所相。所相既無。能相非有。若入真門。理皆無別。真門但是遮別。言無別無別。亦無別無不別(文)。

  △次九行頌廣釋外難顯唯識(四)初釋我法難(三)初結(jié)前問后。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合響 初領(lǐng)前。云何下正問。謂已明三種能變。為自所變。相見二分所依。云何而知。依識所變。二分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次舉本頌答。

  頌曰是諸識轉(zhuǎn)變(至)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約相見分釋。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至)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音義 先釋初句是諸識言。亦攝心所。皆能變似相見二分。是故依此立轉(zhuǎn)變名。所變下。釋第二句。即此所變。似見相分。名為分別。及所分別。以是能取所取相故。由此下。釋第三句。由此識變。似見相分。緣起正理。彼所妄執(zhí)。實我實法。離似所變。決定非有。何者。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離所依。有能依故。是故下。釋第四句。心及心所色不相應(yīng)。此四位者。名曰有為。虛空等六。即是無為。又前三位。從緣生故。名之為實。不相應(yīng)行。依色心立。故可名假。如是一切。皆不離識。唯言但遮離識實物。非為遮止不離識法。是故亦有心所法等。

  合響 宗鏡第六十卷。釋云。是諸識轉(zhuǎn)變者。轉(zhuǎn)變是改轉(zhuǎn)義。謂一識體改轉(zhuǎn)。為二相起。異于自體。即見分有能取之用。相分有質(zhì)礙之用。由識自體轉(zhuǎn)起能取。及有礙故。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者。前所變中。以所變見分。名為分別。是依他性。能取于所變依他相分故。起種種遍計所執(zhí)分別。是此識體所變用能分別。故名分別。其識所變依他性相分。似所執(zhí)相分者。名所分別。是前能分別見分之所取相故。非謂識自體能緣。名為分別起。分別見者。識之用也。相見俱依自證起故(文)。又第六十二卷云。此見相二分。妄執(zhí)彼我法二執(zhí)是無。即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zhí)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無。故云由此彼皆無(文)。

  補遺 是中唯遮外境非有。識表心及心所非無。即遣虛存實觀。不云唯相唯見。而云唯識。即舍濫留純觀。不云唯二分。而云唯識。即攝末歸本觀。不云唯心心所。而云唯識。即隱劣顯勝觀。無為即識實性。亦不離識。以至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即遣相證性觀。

  △次約似我法釋。

  或轉(zhuǎn)變者謂諸內(nèi)識(至)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音義 先釋初句。諸識準前。言轉(zhuǎn)變者。即內(nèi)諸識。及彼心所。我法分別熏習(xí)力故。生起之時。變似我法。外境相現(xiàn)。立轉(zhuǎn)變名。此能下。釋第二句。謂此能變?nèi)缧募靶乃。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此所妄執(zhí)實我法性。名所分別。虛妄分別所執(zhí)境故。由此下。釋第三句。由此能變分別力故。變似外境。我法相現(xiàn)。故實我法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下。釋第四句。由斯理故。一切唯識。以圣教說。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故。唯言為遮遍計所執(zhí)離識實物。不遮不離識法。故真如及依他起。亦是有性。由斯下結(jié)示。唯識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遠離二邊。妙符中道。

  合響 宗鏡云。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如等亦是有性者。唯言不遮不離識法真如及心所者。亦不離識。故體皆有。今此位但遮離識所分別有。不遮不離識真如等有。如理應(yīng)知。此意既有能變分別識。及所變境。依他相分所分別心外實法等。決定皆無。唯有真如心所等法。皆不離識。亦是實有。遠離增減二邊者。無心外法故。除增益邊。有虛妄心等故。離損減邊。離損減邊故。除撥無如空。清辯等說。離增益邊故。除心外有法。諸小乘執(zhí)。唯識義成。契會中道。無偏執(zhí)故(文)。

  △次釋小乘難(九)初唯識所因難(二)初略問答。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

  音義 已說者。指前第三四卷中。所引教理也。

  △次廣釋義(二)初復(fù)問。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yīng)更確陳成此教理。

  音義 問者意云。雖前論文。廣引教理。已彰唯識。然論家意。但在破他余外妄計心外有法之執(zhí)。于唯識義。猶未顯了。非為破斥他義。己義便成。應(yīng)更確實指陳。成此唯識教理。

  合響 若依宗鏡。小乘九難。此中應(yīng)補出難辭。宗鏡六十二卷。諸小乘師難云。離心之外。現(xiàn)見色法。是其實境所緣。論主何故包羅歸心?傉f名為唯識。一乃色心有異。二又能所不同。關(guān)云。色境不牽能緣心。以色從心可唯識。當(dāng)情色境外迷心。心被境迷非唯識(文)。

  △次廣答(二)初教理別明(二)初引教(二)初正引(三)初引五經(jīng)。

  如契經(jīng)說三界唯心(至)又說有情隨心垢凈。

  合響 此中應(yīng)先有答文。宗鏡論主答小乘云。只此外邊色境。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二是一切有情心之所持。根本皆由于心。是故攝歸唯識。次引證云。十地經(jīng)及華嚴經(jīng)。說三界唯心。意云。三界之法。唯是心之所變。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此亦為遮我法二執(zhí)。但是妄情執(zhí)有。舉體全無。唯有內(nèi)心。故言唯心。問欲色二界。有外器色境。云是心變故。所言唯心。且如無色界天。唯有內(nèi)心。無外色境。何要更言唯心。豈不成相扶極成過。答不但說色境不離心。方名唯心。此亦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心故。為無色界有情。亦貪于空等境。起其妄心。故無色界。亦名唯心。若得無漏時。其出世無漏色等。是出世無漏心心所。唯識亦是唯心。故云三界唯心。解深密經(jīng)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xiàn)。即一切所緣之境。唯是識之所變。更無外法。所以佛告慈氏菩薩云。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無作用故。楞伽經(jīng)又云。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稱經(jīng)又說。有情隨心垢凈。

  △次引四智(三)初標。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合響 此即阿毗達摩經(jīng)說。宗鏡第六十二卷云。即是地前小菩薩。雖未證唯識之理。而依佛說。及見地上菩薩。成就四般唯識之智。遂入有漏觀。觀彼十地菩薩所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化肉山魚米等事。此小菩薩入觀觀已。即云。如是所變實金銀等。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更無外境。既作觀已。亦能隨順悟入真唯識理。又如勝論師。為守六句義故。變身為大石。此有實用。若定實境者。不應(yīng)隨心變身境為石(文)。

  △次釋(四)初相違識相智。

  一相違識相智(至)境若實有此云何成。

  合響 宗鏡云。第一相違識相智者。即四類有情。各別能緣之識。識既相違者。其所變相分。亦相違故。即天見是寶嚴池。魚見是窟宅。人見是清冷水。鬼見是膿河猛火。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違故。致令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所言相者。非是遍計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類有情先業(yè)之力。共依一處。各變相分不同。故名相違。識相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智。智能了彼四類有情。自業(yè)識所變相分不同。更無心外別四境。舊云一境應(yīng)四心者不正。問何以不正。答若言一境者。未審定是何境。若離四類有情所變相分外。更別有一境者。即是心外有法。問其四類有情。為是各變相分。為本質(zhì)亦別。答四類有情。由業(yè)增上力。其第八所變相分亦別。若將此第八相分。望四類有情。前六識說。即為本質(zhì)故。相質(zhì)皆別。故知更無外境。唯有識也。唐三藏云。境非定一。故為四類有情所變相分。隨四類有情能變之心。境亦成四。一處解成差。證知唯有識。論云。如人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凈妙飲食。于人所見凈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凈。故知隨福見異。垢凈唯心。業(yè)自差殊。食無粗細(文)。

  △二無所緣識智。

  二無所緣識智(至)彼境既無余亦應(yīng)爾。

  合響 宗鏡云。第二無所緣識智者。無所緣識者。即是一切異生。將自第六獨生散意識。緣過去未來水月鏡像等。變起假相分是。此等相分。但是眾生第六識妄構(gòu)畫遍計。當(dāng)情變起。都無心外實境。名無所緣識。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心。菩薩云。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皆不離一切異生能變之心。是其唯識。即以此例。于一切實境。亦不離一切有情能緣之心。離心之外。更無一物。舊云。緣無不生。慮即不正。問何以不正。答且如緣空華等一切假境之時。心亦起故。何言緣無不生慮。故知緣無體假境時。不無內(nèi)心實相分。能牽生心。望見分亦成所緣緣義。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又不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若離卻內(nèi)心實相分外。其構(gòu)畫遍計執(zhí)心之境即無。唐三藏云。應(yīng)言境非真慮起。證知唯有識(文)。

  △三自應(yīng)無倒智。

  三自應(yīng)無倒智(至)不由功用應(yīng)得解脫。

  合響 宗鏡云。第三自應(yīng)無倒智者。即十地菩薩。起智觀察一切眾生。妄執(zhí)自身。為常樂我凈。菩薩云。此但是凡夫執(zhí)心倒見。離卻妄執(zhí)心外。其凡夫身上。實無常樂我凈之境。必若有者。應(yīng)異生不假修行。而得解脫。既不爾者。明知唯有妄識(文)。

  △四隨三智轉(zhuǎn)智。

  四隨三智轉(zhuǎn)智(至)境若是實何容不現(xiàn)。

  合響 宗鏡云。第四隨三智轉(zhuǎn)智者。一隨自在者智轉(zhuǎn)智。即是菩薩起智。觀自所變之境。皆不離我能變之心。是其唯識。為八地已去菩薩。能任運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此是境隨真智轉(zhuǎn)。所變事皆成。轉(zhuǎn)者改換舊質(zhì)義。即隨轉(zhuǎn)大地山河舊質(zhì)。成金銀等。眾生實得受用。鍛煉作諸器具皆得。若離心有外實境者。如何山河等。能隨菩薩心。便變?yōu)榻疸y等物。以相分本質(zhì)。皆悉轉(zhuǎn)故。故知一切諸境。皆不離菩薩能變之心。乃至異生。亦能變火為水。變晝?yōu)楸。點鐵成金等。此皆是境隨事智轉(zhuǎn)。所變事皆成。亦是唯識。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金銀等。皆不成就。故知離心更無實境。論云。凡變金銀宮殿者。是實定果色。從初地已去。方能變。若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于相及土。皆得自在。以上品定心有大勢力。所變金銀宮殿等。皆得成就。如變金銀鍛煉作諸器具。實得受用。其所變金銀。是實定果色。皆不離菩薩內(nèi)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若諸聲聞。及地前小菩薩等。若變金銀宮殿時。即托菩薩所變金銀宮殿。以為本質(zhì)。第六識所變金銀等。皆不成就。無實作用。然所變金銀。是假定果色。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內(nèi)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今迦多演那。緣是聲聞。未得上品定故。所變金銀。雖無實作用。然不離內(nèi)識。心外無境。又古德云。色自在心生故。心能變色。所以移山覆海。倒地翻天。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為黃金。悉無難事。二隨觀察者智轉(zhuǎn)智者。無性菩薩云。謂諸聲聞獨覺菩薩等。若修苦空等觀。得相應(yīng)者;蜃四諦觀時。隨觀一法之上。唯有無?嗫諢o我等。眾相顯然。非是諸法體上。有此眾多苦空等義。但是苦空等眾相。即是諸法之體。既若無常相。于圣人觀心上有者。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觀心而有。三隨無分別智轉(zhuǎn)智者。謂菩薩根本智。證真如時。真如境與智冥合。能所一般。更無分別。離本智外。更無別境。即境隨真智轉(zhuǎn)。是故說唯心。汝小乘若執(zhí)有心外實境者。即證真如時。一切境相。何不現(xiàn)前(文)。

  △三結(jié)。

  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

  △三引一頌。

  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至)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

  音義 諸識所緣。皆不離識。是故佛說一切唯心。

  △次總結(jié)。

  此等圣教誠證非一。

  △次顯理(二)初正顯(二)初約能緣顯親相分(二)初前五。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余不親緣離自色等。

  音義 宗鏡云。第一成立五塵相分。皆不離五識者。今但成立一識相分。不離于識。余四識準作。量云。極成眼識是有法。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如余極成四識。將釋此量。分之為二。初釋名揀過。次略申問答。初者宗。前陳云極成。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且如大乘宗中。許有他方佛眼識。及佛無漏眼識。為小乘不許。亦揀之不取。若小乘宗中。執(zhí)佛是有漏眼識。及最后身菩薩。染污眼識。即大乘不許。亦須揀之。即兩宗互不許者。是不極成法。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方立為宗。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問若不致極成兩宗簡。即有何過。答前陳便。有自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過。為前陳無極成眼識。為所依故。所以安極成二字簡。后陳言。定不親緣。離自識色宗者。但是離眼識相分外。所有本質(zhì)色。及余四塵。但離眼識者。皆不親緣。若立敵共諍。只諍本質(zhì)也。若大乘自宗。成立眼識。親相分色。問何故不言定親緣。不離自識色耶。答恐犯能別不極成過故。謂小乘不許色不離于眼識故。次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者。因言極成。亦簡不極成五識。若不言極成簡?昭晕遄R中隨一攝者。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隨一不成過。所以因安極成言揀之。喻云如余極成四識者。喻言極成。亦揀不極成法。若不安極成。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極成過。所以安極成言簡。既立得相分色。不離于眼識。余聲香味觸等。皆準此成立。皆不離于余四識故。次申問答。一問宗依須兩共許。今后陳立者。言不親緣離自識色。敵者許親緣離自本質(zhì)色。何言極成。答小乘亦許眼識不親緣余四塵。以離眼識故。但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即是宗依極成也。二問他宗既許余四塵。眼識不親緣。后合為宗。便是相扶。豈成宗諍。答今所諍者。但取色塵本質(zhì)。眼不親緣。互相差別。順己違他。正成宗體。以小乘雖許色本質(zhì)。離于眼識。且是親緣。今言不親緣。豈非宗諍。三問宗中所諍。是眼識不親緣本質(zhì)色。同喻如余四識。余四識但不親緣余四塵。豈得相似。答余四識是喻依。各有不親緣。離自識法。是喻體。今取喻體。不取喻依。亦如聲無常宗。同喻如瓶。不應(yīng)分別聲瓶有異。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相似為因等也(文)。

  △次后三。

  余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合響 宗鏡云。第二以理成立第六。兼闇成立七八二識者。量云。極成余識是有法。亦不親緣離自識法宗。因云是識性故。同喻如極成五識。釋云。宗前陳言極成。亦簡不極成。若不言極成。犯自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言六七八識為有法。他不許七八二識。即犯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但立意識為有法。因中便犯不定過。被他將七八二識為異喻。量犯共中自不定過(謂六七八識。皆共識性故因。是則識性因?qū)挕O蚱甙水愑魃限D(zhuǎn)。是故不定。小乘出過云。為如眼等五識。是識性故。證汝第六不親緣離自諸法耶。為如七八二識是識性故。證汝第六是親緣離自諸法取。以小乘許本質(zhì)色離于眼識。且是親緣故。大乘若不感立七八。即彼小乘就己所計。謂七八二識親緣離自本質(zhì)色。故將七八翻為異喻也)。今但總言余。別取第六。意兼七八。即闇成立攝取七八于余識之中。后陳言。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亦者同也。同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因云是識性故者。即同五識是識性故。喻如極成五識者。即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明知即親緣不離自識法。既成立已。故知一切親所緣緣境。皆不離心。是唯識義(文)。

  △次明所緣不離心體(三)初親所緣緣。

  此識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

  音義 宗鏡云。第三以理成立。前六識親所緣相分。皆歸心體。所言心體者。即自證分也。然雖見分亦依自證而轉(zhuǎn)。今但立相分者。以見分共許故。量云。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定不離六識體宗。因云。見相二分中隨一攝故。如彼能緣見分。小乘許見分不離心體故。取為同喻(文)。

  △次疏所緣緣。

  所緣法故如相應(yīng)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音義 宗鏡云。第四道理成立。一切疏所緣緣境。皆不離心。是其唯識。即第八識相分。望前六。名疏所緣緣。以小乘不許第八故。但云疏所緣緣也。量云。一切隨自識所緣是有法。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緣法故。同喻如相應(yīng)法。釋曰。此量后陳言。定不離我之能緣者。謂一切有為無為。但所緣之法。定不離我之能緣識。若后陳不言我之能緣者。便犯一分相扶之失。謂小乘亦許他心智所緣之境。不離能緣心法。為簡此相扶過。遂言我之能緣。即簡他之能緣也。同喻如相應(yīng)法者。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皆是所緣法故(文)。

  △次總結(jié)。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

  △次結(jié)勸總證(二)初勸信。

  故于唯識應(yīng)深信受(至)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音義 我法非有者。以是遍計所執(zhí)性故?兆R非無者。依他圓成非所執(zhí)故。

  △次引證(二)初正引。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至)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音義 準中邊論釋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于此二都無者。謂即于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于彼亦有此者。謂即于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依前理故。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有故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jīng)。說一切法非空非有。

  補遺 宗鏡云。虛妄分別有者。即有三界虛妄分別心。于此二都無者。謂無能取所取我法二執(zhí)之相。于真如心之上都無。此中唯有空者。謂此妄心中。唯有此妄。此是空性。依空所顯故。于彼亦有此者。彼者彼空性中。亦有此者。亦有此妄分別識。即虛妄分別。是世俗諦故。于此俗諦中。亦有真諦之空性也。故說一切法者。即有為無為二法。即一切法也。非空非不空者。非空謂虛妄分別心及空性。即依圓是有。故名非空。以二諦有故。非不空者。謂能取所取我法二執(zhí)之相是空。即遍計性也。有無及有故者。有謂虛妄分別有故。無謂二取我法無故。及有故者。謂于妄分別中。有真空故。于真空中。亦有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非一向空。如清辨等。非一向有。如小乘等。故名中道。謂二諦有。不同清辨。二取我法無。不同小乘。故名中道。

  △次簡示。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凈分依他。

  合響 謂頌言虛妄分別有。且依染依他說。如實義者。亦有凈分依他。以染凈分。皆名依他性故。問何故但言染緣起。便能顯中道耶。答以緣起法。即中道故。前第三卷中云。應(yīng)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又云。謂此因果理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等。亦可頌中已含凈分依他。但不顯說耳。何者。以后文云。凈分依他。亦圓成故。

  △二世事乖宗難(二)初難。

  若唯內(nèi)識似外境起(至)處時身用定不定轉(zhuǎn)。

  音義 宗鏡云。第二世事乖宗難。此是經(jīng)部師難云。論主若言唯有內(nèi)識無心外境者。如何現(xiàn)見世間。情與非情等物。有處定時定。身不定作用不定等。就此中。自有四難。一處定難。二時定難。三身不定難。四作用不定難。初難云。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境者。且如世人。將現(xiàn)量識。正緣南山處。其識與山。俱在其南。山不離識?裳晕ㄗR。忽若將現(xiàn)量識。緣北之時。其山定在南。且不隨緣者。心轉(zhuǎn)來向北。既若緣北之時。緣南山心不生者。明知離識之外。有實南山之境。此何成唯識。第二時定難者。難云。若正緣南山時。識現(xiàn)起。山亦隨心起。即可成唯識義。且如不緣南山時。其緣山心即不生。然山且在。不隨心滅。即是離心有境。何成唯識義。此上二難。皆是難現(xiàn)量識。亦難比量。若約比量心者。即山相分。亦于余處心上現(xiàn)故。第三有情身不定難者。難云。若言一切皆是唯識者。且如有多眾有情。同在一處。于中一半眼有患眩翳者;蚴蛭濉;蛴幸娍杖A;蛴幸婎^發(fā);蛴幸娚n蠅;蛴腥灰娢镎摺4说冉允遣⊙廴俗宰R變起。所變發(fā)蠅等相分。皆不離患眩翳者之心?墒俏ㄗR。且如一半不患眩翳者;蚴蛭濉9苍谝惶。所見一般物皆同。境既是一者。明知離心有境。何成唯識。第四作用不定難者。于中分出三難。第一難云。復(fù)有何因;佳t杷姲l(fā)蠅等。即無發(fā)蠅等實用。余不患眩翳者。所見發(fā)蠅等物。是實用非無。法大乘既許皆是唯識者。即須一時有實作用。不然一時無實作用。今既不同。未審何者是其唯識。第二難云。復(fù)云何因有情。于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服等。即無實作用。及至覺時。若得便有實用。等三難云。復(fù)有何因?qū)は愠堑取<礋o實作用。余磚土城等。便有實作用(文)。

  △次釋。

  如夢境等應(yīng)釋此疑。

  音義 宗鏡云。論主答前四難。引二十唯識頌云。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如夢損有用。若依此頌。答前四難即足。且第一答前處定難者。論主云。汝還許有情。于夢中。有時見有邨園;蚰谢蚺任。在于一處即定。其有情夢心。有時便緣余處。余處便不見前邨園等物。即夢心不定。汝且總許是唯識否。經(jīng)部答云。我宗夢中雖夢境處定。夢心不定。然不離有情夢心。皆是唯識。論主云。我覺時境色亦復(fù)如然。雖山處長定。其有情能緣心不定。然皆不離現(xiàn)心?偸俏ㄗR。立量云。我宗覺時所見境色是有法。決定是唯識為宗。因云。境處定心不定故。喻如汝宗夢中之境。皆是唯識。第二答前時定難者。論主云。且如有情。于夢中所見邨園等物。其夢心若緣時?墒俏ㄗR。若不緣時。應(yīng)非唯識。經(jīng)部答云。我夢中之境。若夢心緣時。亦是唯識。若夢心有不緣時。然不離夢心。亦是唯識。論主云。我覺時境色亦復(fù)如然。我今長時緣南山。山不離心。是唯識。有時緣山。心雖不生。然不離現(xiàn)心。亦是唯識。頌云。處時定如夢。此一句答前二難。第三答身不定難。論主云。汝經(jīng)部還許眾多餓鬼。同于一處。于中有三有五。業(yè)同之者。即同見膿河定。又有三五。隨自業(yè)力。所見不定。即同于一處。或有見猛火。或有見糞穢;蛴幸娙税寻魴诟。如是餓鬼同于一處。一半見境定。一半所見各異。汝總許是餓鬼唯識否。答云。雖見有同異。然不離餓鬼自業(yè)識所變。皆是唯識。論主云。我宗唯識。亦復(fù)如是。雖一類患眩翳者。所見各別。有一類不患眩翳者。所見即同。然不離此二類。有情識之所變。皆是唯識。頌云。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此兩句頌。答此一難。成唯識。第四總答作用不定中三難者。論主云。汝經(jīng)部等。還許有情夢中所得刀杖飲食等。無實作用。是唯識否。答云爾。又問只如有情于夢中。有時遺失不凈。及失尿等事。即有實作用。汝亦許是唯識否。答云爾。論主例答。汝既許夢中有實作用。及無實作用。俱是唯識者。即知我宗患眩翳。及不患者。并夢中現(xiàn)覺。兼假城實城。此三般皆是有實作用。亦如汝夢中。有實無實作用。皆是唯識。論主以量成立云。我宗覺時境色是有法。定是唯識宗。因云有實作用故。如汝夢中境色不然。汝夢中境色是有法。應(yīng)非唯識宗。因云。有實無實作用故。如汝覺時境色唯識。頌云。如夢損有用。此一句答上難境(文)。

  △三圣教相違難(二)初難。

  何緣世尊說十二處。

  音義 第三明圣教相違難者。小乘難意云。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實境者。何故世尊。于阿含經(jīng)中。說有十二處。若一切皆唯識者。世尊只合說意處法處。即不合說有十色處。今世尊既說有十二處者。明知離卻意法處外。別有十色處。是心外有。何言一切皆唯識(文)。

  △次釋。

  依識所變非別實有(至)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音義 宗鏡云。論主答中分三。初假答。二正答。三喻答。初假答。引二十唯識頌云。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zhuǎn)。為成內(nèi)外處。佛說彼為十。言識從自種生者。即五識自證分現(xiàn)行。各從五識自種而生。將五識自種。便為五根。言似境相而轉(zhuǎn)者。即五識自證分。從自種生已。而能變似二分現(xiàn)。其所變見分。說名五識。所變相分。自外境現(xiàn)。說名五境。其實根境十處。皆不離識。亦是唯識。此是假將五識種子。為五根。答經(jīng)部師。以經(jīng)部許有種子。問設(shè)許有種子。豈不執(zhí)離識有。答彼許種子。在前六識中持。亦不離識有。論主云。其所變相分。似外五境。亦不離識有。能變五識種即五根。亦不離識有。雖分內(nèi)外十處。然皆是唯識。言佛說彼為十者。以佛密意。為破外道執(zhí)身。為一合相我故。遂于無言之法。強以言分別。說有根塵十處。有大勝利故。唯識頌云。依此教能入。數(shù)取趣無我。解云。謂若有智者。即依此佛說根塵十處教文。便作, 觀云。我于無量劫來。為惡慧推求。愚癡迷闇。妄執(zhí)自他身。為一合相。我因此生死沉淪。今依教觀自他身。但有根塵十處。以成其體。于一一處中。都無主宰自在常一等用。何曾有我。因此便能悟入無我之理。成我空觀。此即大乘。假將五種子為五根。假答小乘也。小乘又難云。若爾者。且如五塵相分色。是五識所變故。可如汝宗是唯識。其本質(zhì)五境色。未審是何識之唯識。謂五識及第六。皆不親緣本質(zhì)五境。即此本質(zhì)五境。豈不離心外有。何成唯識。因此問故。便是論主第二正答。唯識論云。依識所變非別實有。解云。此依大乘自宗正解。即約已建立第八識了。既論主云。五塵本質(zhì)色。此是第八識之親相分。相分不離第八識。亦是唯識。第三喻答者。即論主舉喻答小乘。世尊建立十二處之所以。唯識論云。如遮斷見說續(xù)有情。但是佛密意。破于眾生一合相我。假說有十二處名。令眾生觀十二處法。都無有我。便入我空。次依唯識。能觀一切諸法之上。皆無實軌持勝性等用。既除法執(zhí)。便成法空(文)。

  △四唯識成空難(二)初難。

  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云。既言一切諸法。皆無實軌持勝性等用。成法空觀者。即此唯識體性。豈不亦空。因此便成第四唯識成空難(文)。謂識性不可空故。答云不爾。復(fù)征云。不空又如何。

  △次釋。

  非所執(zhí)故謂依識變(至)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音義 宗鏡第六十三卷。論主答云。唯識體即不空。非所執(zhí)故。我前言空者。但是空其一切法上。妄心執(zhí)有實軌持勝性等用。遍計虛妄之法。此即是空非空離執(zhí)唯識之體。即如根本智。正證如時。離言絕相。其遍計虛妄。一切我法。皆不現(xiàn)前。于此位中。唯有本智。與理冥合。不分能所。此識體亦空。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文)。

  △五色相非心難(二)初難。

  若諸色處亦識為體(至)一類堅住相續(xù)而轉(zhuǎn)。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意云。若言一切外色。皆心為體。由心自證分。變似能取。說名見分。變似所取。說為相分者。何故所變色相即顯現(xiàn)。其能變心。即不顯現(xiàn)。又若外色以心為體者。何故所變色。即一類相續(xù)而轉(zhuǎn)。且如外色山河大地等。即千年萬年一類。更無改變。又相續(xù)不斷。得多時住。若有情能變心。即有改變不定。又不得多時。今外色既不似內(nèi)心者。明知離心有外實色。何言一切皆是唯識(文)。

  △次釋(二)初正釋。

  名言熏習(xí)勢力起故(至)是故諸識亦似色現(xiàn)。

  音義 宗鏡云。此但由一切有情。無始時來。前后遞互。以名言虛妄熏習(xí)。作心外堅住相續(xù)等解。由此勢力。有此相現(xiàn)。非是真實有心外堅色等。外人又問。既言唯識者。有情何要變似外色而現(xiàn)。論主云。一切有情。若不變似外色現(xiàn)者。便無染凈之法。且如一切凡夫。由先迷色等諸境顛倒妄執(zhí)。由此雜染便生。雜染體即二障。汝外人若不許識變似外色現(xiàn)者。即有情不起顛倒。顛倒妄執(zhí)既若不起。即雜染煩惱不生。雜染既若不生。凈法因何而有(文)。

  △次引證。

  如有頌言亂相及亂體(至)若無余亦無。

  音義 宗鏡云。亂相者。即前所變色相。亂體者。即能變心體。應(yīng)許為色識者。即前所變亂相。及與非色識者。即前變心是體。若無余亦無者。若無所變似外色境為亂相者。亦無能變之識體。故知須變似外境現(xiàn)。所以諸色皆不離心。總是唯識(文)。

  △六現(xiàn)量違宗難(二)初難。

  色等外境分明現(xiàn)證現(xiàn)量所得寧撥為無。

  音義 宗鏡云。小乘難意云。且如外五塵色境。分明五識現(xiàn)證。是現(xiàn)量所得。大小乘。皆共極成。何故撥無言一切唯識。二十唯識論中。亦有此難云。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F(xiàn)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我今現(xiàn)證如是境耶。意云。論主若言無外實境者。如何言五識現(xiàn)量。取外五塵境。若是比量非量。遍計所起。遍計所執(zhí)。強思計度構(gòu)畫。所生相分。不離于心?沙晌ㄗR。今五識既現(xiàn)量。得外實五塵境者。何故亦言皆是唯識(文)。

  △次釋。

  現(xiàn)量證時不執(zhí)為外(至)不可執(zhí)為是實外色。

  音義 宗鏡云。論主云。且如現(xiàn)量五識。緣五塵境時。得法自性。不帶名言。無籌度心。不生分別。不執(zhí)為外。但是后念分別意識。妄生分別。便執(zhí)為外。言有實境。問且小乘許現(xiàn)量心中。不執(zhí)為外否。答許。問與大乘何別。答唯識鏡云。若是大乘。即五識及同時意識。皆現(xiàn)量。不執(zhí)為外。若小乘宗。即唯是五識。不執(zhí)為外。論主云。汝小乘既許五識緣境。是現(xiàn)量。不執(zhí)為外者。明知現(xiàn)量心中。皆無外境。是其唯識。外人又問云。其五識所緣現(xiàn)量五塵境。為實為假。答是實。難云。若爾者。即是離心外。有實五塵境。何言唯識。答五識緣五塵境時。雖即是實。但是五識之所變自識相分。不離五識。皆成唯識。意云。五識各有四分。其五塵境。是五識之親相分。由五識自證分。變似色等相分境現(xiàn)。其相分。又不離見分。皆是唯識。若后分別意識起時。妄執(zhí)心外有其實境。此即是無不稱境體而知故。問且如五識中嗔等煩惱起時。不稱本質(zhì)。何言唯是現(xiàn)量。答雖不稱本質(zhì)。然稱相分。亦是現(xiàn)量。由心無執(zhí)故。其第六意識相應(yīng)嗔。若與執(zhí)俱時相分本質(zhì)皆不稱。若不與執(zhí)俱起時。即同五識。問何故五識無執(zhí)。答由不通比非二量故無執(zhí)。故知五識現(xiàn)量緣境。不執(zhí)為外。皆是唯識(文)。

  △七夢覺相違難(二)初難。

  若覺時色皆如夢境(至)于自色境不知唯識。

  音義 此即夢覺相違難。先牒領(lǐng)前意。如從下正難。覺時所緣如夢唯識。今觀法喻。依不全同。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云何覺時。不知唯識。

  △次釋。

  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至)由斯未了色境唯識。

  音義 先仍舉喻。如人正在夢中。不能自覺夢境唯心。要至醒時。返思夢中。一切唯識。次法合云。覺時境色。應(yīng)知亦然。若人未得真如智覺。不能自知三界唯心。至真覺時。亦能追覺所緣唯識。未得真覺。恒處夢中。由斯未了色境唯識。

  合響 宗鏡第六十四卷云。即第七是生死長夜根本。能令起惑造業(yè)。三界輪回。直須至真覺位時。方知一切皆是唯識。故知萬法唯識。夢覺一如。覺中所見。即明了意識。夢中所見。即夢中意識。分別之意既同。差別之境何異。迷悟若此。曷疑慮焉昏。覺如斯?啥催_矣。

  △八外取他心難(二)初難。

  外色實無可非內(nèi)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

  音義 宗鏡云。若論主言外色實無是內(nèi)識之境者。即可然。且如他人心是實有。豈非自心所緣耶。意云。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