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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十

[此土著述] 作者:清音義合響智素 [投稿]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十[龍誡]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次結屬二障(二)初正結二障攝。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

  △次明二障斷義(二)初斷種現位(二)初正釋(二)初煩惱障。

  煩惱障中見所斷種(至)八地以上畢竟不行。

  音義 先明見斷。極喜地初心斷者。即異生性中一分。彼障現起地前已伏者。謂資糧加行位也。修所斷下。次明修斷。清涼釋曰。直觀論文。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修惑現行。如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次云由故意力。七地之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自是一段。通于妨難。謂有問曰。既如阿羅漢。令永不行。如何前曰猶起我見。七地已前猶起貪嗔等耶。答云。由故意力起。謂六地之前。容有出觀。尚有誤起。七地之中。常在無相。為化眾生故意現起。而不為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者。道力勝故。

  △次所知障。

  所知障中見所斷種(至)無漏伏故障不現起。

  音義 先明見斷。若種若現。義同煩惱。修所斷下。次明修斷, 。若種若現。亦即前說十一障中所明俱生一分。八地以上下。復約后三地。以明諸識相應所知有現不現。無漏觀心。者第六識心。果相續(xù)者。生空智果。能違彼者。謂八地已去。生空智果。及所依心王。以皆轉成無漏。與同聚所知障相違。所以不復現行。第七識法我見等四種現起。以微細故。八地已上。猶復現行。至第十地位中。法空智果起。方乃伏盡。前五識俱法貪嗔癡三種所知。八地已上。雖未轉依。為第六無漏觀心之所伏故。亦不現起。

  △次釋妨。

  雖于修道十地位中(至)而三位顯是故偏說。

  音義 問曰十地位中。于煩惱障。但伏不斷。何故前三修習位中。俱斷二障及彼粗重。答云。雖于修道等。此中粗重。唯指無堪任性。三位者。一見道位。二不動地。三佛地。問諸位皆斷。何獨三位。答三位顯故偏說。

  合響 清涼鈔第二之一云。解深密經說三粗重。一者在皮。初地即斷。二者在膚。八地方斷。三者在骨。唯佛地斷。雖則余位亦斷粗重。而三位顯。是故偏說。初地舍凡入圣位故。八地無漏常相續(xù)故。佛地果滿。頓得舍故(文)。

  △次斷種漸頓(二)初征。

  斷二障種漸頓云何。

  △次釋(二)初釋所斷障(二)初第七識俱二障種。

  第七識俱煩惱障種(至)任運內起無粗細故。

  音義 無學者。謂阿羅漢獨覺如來。不言八地已上者。未斷此種故。任運內起無粗細者。釋俱頓斷義。謂此識俱見等。唯執(zhí)第八。以為自內實我實法。不緣于外。故無粗細。無粗細故。所以頓斷。

  △次余六識俱二障種(二)初煩惱障種。

  余六識俱煩惱障種(至)一剎那三界頓斷。

  音義 先明見斷。謂第六識中分別起種。三乘見位。一切頓斷。修所下次明修斷。三乘斷有漸頓。故曰隨應。一一漸次九品別斷者。謂有一類鈍根二乘。約七生斷。將三界九地。每地分九品。預流果人。斷欲界思惑。至第五品。名一來向。斷第六品。名一來果。以有三品余惑。還來人間故。若斷至八品。名不還向。斷盡九品。名不還果。以欲界惑盡。不生人間。故不還果。寄生凈居。復斷上八地各九品惑。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盡后品。證羅漢果。復有一類利根二乘。于九地惑。合為一聚。共為九品。雖有九品。一生別斷。不待七生故。若上根者。頓斷九品。若中根者。先斷上三品。次斷中三品。次斷后三品。若軟根者。九品一一別斷。先斷上上品。次斷上中品。乃至最后斷下下品等。其類不一。廣如他處。故經云。預流果人。有一生得阿羅漢者。有二生五生乃至七生。得阿羅漢道者。即其義也。菩薩下。次菩薩可知。

  △次所知障種。

  所知障種初地初心(至)品類差別有眾多故。

  音義 先明見斷。謂六識俱分別而起所知障種。非關二乘。唯在菩薩。初地初心見道中斷。若修斷者。不同煩惱三界頓斷。要于修道十地位中漸次而斷。斷盡此種。在金剛定。何以漸斷。謂六識俱者。通緣內外粗細境生。品類差別。有眾多故。

  △次明能斷道。

  二乘鈍根漸斷障時(至)前后相望皆容具有。

  音義 準古通釋加行等四道。別義云。加行道者。謂引無間道前之加行也。無間道者。謂斷惑也。解脫道者。無間道后。名解脫道。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除前三外。所余諸道。漸勝進故。即解脫道后。所起諸道也。是涅槃路。故名為道。文中言二乘漸斷障者。唯依斷七轉識中俱生煩惱障說。加行勝進或總或別者。總則俱時。別分前后。或前位勝進。即后位無間之加行。故名為總。望前前之加行。優(yōu)劣實殊。故目曰別(或前之勝進不能引起后之無間。復修后位加行。故名為別)。菩薩漸斷障者。唯約斷七識中俱生所知障說。不同二乘剎那剎那四道皆有。即有問曰。經無量劫。佛果乃成。時既淹久。云何言剎那剎那。能斷證耶。古師答曰。此義不然。時經長遠。唯分別故。如有頌曰。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過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又曰菩薩精進。極熾盛故。雖經久劫。而謂少時。如有頌云。愚修雖少時。怠心疑已久。佛于無量劫。勤勇謂須臾。

  合響 集論第五卷云。云何加行道。謂由此道。能舍煩惱。是名修道中加行道。云何無間道。謂由此道無間。永斷煩惱。令無所余。云何解脫道。謂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脫。云何勝進道。謂為斷余品煩惱。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是名勝進道。又復棄舍斷煩惱加行;蚯诜奖闼嘉┲T法。或勤方便安住諸法。或進修余三摩缽底。諸所有道。名勝進道。又為引發(fā)勝品功德。或復安住所諸有道。名勝進道(文)。

  △四釋證十真如(二)初標。

  十真如者。

  △次釋(二)初正釋義(十)初遍行真如。

  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至)無有一法而不在故。

  音義 謂初地中所證法界。名遍行義。即是斷異生性障。所顯一分之真理也。

  合響 清涼鈔三十四之四云。由斷前障。證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為遍滿。遍滿一切有為行故。意明。無有一法非二空故。此地最初。遍證遍滿。鈔云。謂有難言。下之九如。豈不遍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故為此通。意明。遍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德別立。今當初得。得于總相。以受別名(文)。

  △二最勝真如。

  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至)于一切法最為勝故。

  音義 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無能測量。不可比對。遠離邪行犯戒垢故。如智論云。大惡病中戒為良藥。大怖畏中戒為守護。死愚闇中戒為明燈。于惡道中戒為猛將。死海水中戒為大船。即最勝義。

  合響 清涼疏三十五之一云。此亦由翻破戒之失。為無邊德。鈔云。由具戒故。證最勝如。謂此如理最為勝故。如說離欲。名為最勝。

  △三勝流真如。

  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至)于余教法極為勝故。

  音義 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謂第三地。斷闇鈍障。于法無礙。為眾法眼。由得三慧。照大乘故。真如所流教法。于余勝者。梁攝論釋曰。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流出大悲心大悲流出十二部經。名為勝流真如。若余教法。非證真如之所流出。所以非勝。

  合響 玄談第七卷。引古疏云。由此地中。得于三慧。照大乘法。觀此法教根本真如。名勝流真如。或證此如。說法勝故(文)。會玄第十三卷云。彼釋有二意。初約所流教釋。由此地中者。即第三地。名發(fā)光地也。論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fā)無邊妙慧光故。云三慧照大乘法也。觀此教法根本。名勝流真如者。約三慧觀教法根本。名為勝流真如。此逆推本也。或證此如下。二約所說法釋。以此地菩薩證此真如。得說法勝。由本勝故。末亦勝也。勝流之真如。皆依主釋。初約所流教法以彰名。后約所說勝法以彰名也。又云。謂有問言。彼宗真如凝然。何有流義。故疏云。彼宗雖不立真如隨緣。而說佛正體智。證最清凈法界。而于后得。安立教法。名為如流。

  △四無攝受真如。

  四無攝受真如(至)非我執(zhí)等所依取故。

  音義 第四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攝義。謂第四地斷微細煩惱障。所證真如。非色心有無等法所系屬故。亦非我執(zhí)我慢我愛無明邊見我所等。所依所取故。

  △五類無別真如。

  五類無別真如(至)非如眼等類有異故。

  音義 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類無別。謂第五地斷下乘般涅槃障。所證真如。畢竟無盡。無有變易故。生死涅槃。二皆平等。故無差別。

  合響 清涼鈔三十六之二。引攝論云。名為相續(xù)無差別法。世親釋云。謂于此中體無有異。非如眼等。隨諸有情。相續(xù)差別。各各有異。無性意同。而梁論云。由此法界。能令三世諸佛相續(xù)。身不異者。眾生迷此。萬類之異。諸佛證此。居然不變(文)。

  △六無染凈真如。

  六無染凈真如(至)亦不可說后方凈故。

  音義 第六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染凈。謂第六地斷粗相現行障故。證得真如。觀十二因緣。知緣起法。無染無凈。非謂如也。由真如故。法無染凈。名此真如。為無染凈。

  合響 會玄第十一卷云。依辯中邊論。菩薩因證此真如。于諸法上。得無染凈。所證真如。從此彰名。若唯識論。即當體彰名真如。隨障不染。隨智不凈。如玉性潔。泥不能染也(文)。

  △七法無別真如。

  七法無別真如(至)種種安立而無異故。

  音義 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法無別。謂第七地。斷細相現行障。所證真如。古疏云。雖諸教法。依如建立。如無異故。又于教中。立種種名。法界實相等。而如無異。

  合響 會玄云。依唯識說。法即能詮教法。無別即所詮真如。真如不隨能詮教法。而有差別故。若辯中邊論。菩薩證此真如已。得妙無相道。能達諸教法體差別。故立其名(文)。

  △八不增減真如。

  八不增減真如(至)現相現土俱自在故。

  音義 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增減。謂第八地斷無相中作加行障。所證真如。雜染減時。而無有減。清凈增時。而無有增。故曰離增減執(zhí)。如中邊論云。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于諸清凈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者。攝論釋曰。謂此法界。是相自在之所依止。于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在。隨所欲相。即現前故。土自在者。謂此法界。是土自在之所依止。于所現土。而得自在。名土自在。如欲令土成金寶等。隨意成故。釋曰。相約現身。土約現界。

  △九智自在所依真如。

  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至)于無礙解得自在故。

  音義 第九地中所證法界。名智自在。謂第九地斷利他不欲行障。所證真如。是智自在之所依止。故能于人天眾中。以四種無礙辯才。任運自在。善說法故。

  合響 清涼鈔三十八之二。引無性釋云。謂此地中。得無礙解所依止故。分證得智波羅蜜多。于一切法。不隨其言。善能了知諸意趣義。如實成就一切有情。受勝法樂(文)。

  補遺 會玄云。智即能依。真如即所依。能依之智。證此所依真如已。便于四無礙解。而得自在。

  △十業(yè)自在所依真如。

  十業(yè)自在等所依真如(至)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音義 第十地中所證法界。名業(yè)自在。謂第十地斷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證真如。為神通等之所依止。所依既勝故。神通作業(yè)等。皆得自在。如清涼云。住一切地。成就一切佛菩薩等。即業(yè)自在義。若廣說者。如凈名不思議品。及攝論等所明。

  補遺 會玄云。業(yè)即菩薩事業(yè)。謂神通陀羅尼。及三摩地。并身等三業(yè)。謂此菩薩;鞣N種利樂有情之事。皆悉無滯。名為自在也。

  △次明立意。

  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至)為令圓滿后后建立。

  音義 問曰。真如之理。唯一法界。體無異殊。那有十耶。釋曰。隨德立名。假說十種。又問。初地見理。已知一切。何必依后后位。立此十耶。釋云。初地雖達。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滿行。依后后立。能證行者。即十種波羅蜜多。

  合響 雖真如下。清涼疏三十四之三云。此約所證德異。故有十地親證。鈔引古疏釋云。真如實無別。隨其所證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釋曰。既云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蚤有智明昧義矣。又疏問。地地正證者。如初地中正智。親證真如。則后九地中。不應更證。以如無二無異故。古德釋云。如雖一味。約智明昧。有十親證。此亦順理。鈔云。應知親證之言。但望當地加行后得。故名為親。不望后地。說為親證。故不相違也。雖初地下。清涼疏云。此則亦約能證明昧義也。鈔云。此一段文。自明廢立。應有問言。初地之內。不達十如。應無發(fā)趣之果。能達后后相及得果。若已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達即齊達。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種圓滿真如。乃至如來。十皆能了。如辯中邊論。廣有分別。又疏云。如人觀空。小時不遠。大則漸增?针m無差。眼有明昧(文)。

  △次明轉依果(二)初承前起后。

  如是菩薩于十地中(至)于二轉依便能證得。

  △次正釋轉依(二)初釋轉依位別(三)初總標。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

  △次別釋(六)初損益轉。

  一損力益能轉謂初二位(至)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

  音義 謂資糧加行二位。名損力益能轉依。損力者。由此二位。依殊勝解及聞熏習。損減依附異熟識中煩惱熏習。又由勝解聞熏習故。羞恥過惡。令諸煩惱少分現行;虿滑F行。故云損力。益能者。即由勝解等力故。增益依附異熟識中所習凈法功能。故云益能。若爾未斷障種。何名轉依。故答曰。雖未斷障等。

  補遺 損謂減損。力謂勢力。益謂增益。能謂功能。謂資糧位。具四種力。修六種行。發(fā)三種練磨心。信解唯識。故云習勝解。謂加行位。起四尋伺。發(fā)四實智。觀二取空。欲界人中。修此厭心殊勝。具有慚愧。由此二位熏習勝解慚愧之力。便能損染益凈(云云)。

  △二通達轉。

  二通達轉謂通達位(至)證得一分真實轉依。

  音義 謂見道位。名通達轉依。以斷異生性障。證得一分真實理故。

  △三修習轉。

  三修習轉謂修習位(至)多令非真不顯現故。

  音義 先正釋。攝大乘下會通攝論。通達真俗者。清涼釋曰。以有相觀。通俗無相觀達真。令真非真現不現者。入無相觀真現。非真不現。出觀真不現。入有相故非真現。后四地多令非真不顯現者。常在無相觀。故多不現。由雜煩惱。未名清凈。則非真猶現。故有多言。

  △四圓滿轉。

  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至)窮未來際利樂無盡。

  音義 謂究竟名圓滿轉依。以三僧祇。修行圓滿。金剛喻定。斷盡粗重。從此自利畢切。唯是度生盡未來際。故名圓滿轉依。

  △五下劣轉。

  五下劣轉謂二乘位(至)無勝堪能名下劣轉。

  音義 清涼釋曰。此有六義。名下劣轉。一專求自利。趣小菩提。二厭生死苦。欣樂涅槃。三唯達生空真如。四唯斷煩惱障種。五唯證真擇滅。真擇滅者。有余無余二種涅槃。六無勝堪能。此句通該上五句義。

  △六廣大轉。

  六廣大轉謂大乘位(至)有勝堪能名廣大轉。

  音義 翻上六句。名廣大轉。其義如文。

  △三簡示。

  此中意說廣大轉依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音義 頌中言。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者。意說。六中廣大轉依。非余五種。問何以不取果圓滿轉。答對因位說。所以不取。又約位言。不出后二大乘小乘。今不取小乘故。唯取第六。

  △次釋轉依義別(三)初總標。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

  △次別釋(四)初能轉道(二)初標。

  一能轉道此復有二。

  △次釋(二)初能伏道。

  一能伏道謂伏二障(至)隨其所應漸頓伏彼。

  音義清涼釋曰。六行伏惑。是曰有漏。加行漸伏。根本后得能頓伏故。

  補遺 有漏加行。唯能漸伏。前云彼障現起。地前漸伏。無漏根本后得。俱能頓伏。前云初地以上能頓伏盡。

  △二能斷道(二)初正釋。

  二能斷道謂能永斷(至)所證所引未成辦故。

  音義 此道定非有漏加行者。二道除有漏。三智除加行。有漏曾習等者。釋非有漏。有二義故。非有漏道。一曾習相執(zhí)所引。二未泯相故。如前文云。謂異生類。三性心時。雖外起諸業(yè)。而內恒執(zhí)我。由執(zhí)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忘相。所以有漏。非能斷道。加行趣求等者。釋非加行。所證謂真如。所引謂本智。以加行智。未能成辦此理智故。非能斷道。

  △次料簡(二)初師有斷無斷者。

  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至)后得不然故非斷道。

  音義 此師意。取根本智。為能斷道。非后得者。不能親證真如變相觀故。

  △次師二智俱有斷。

  有義后得無分別智(至)根本后得俱能正斷。

  音義 先正釋后得。亦名能斷。故瑜伽下引證。出世斷道。謂根本智。世出世斷道。謂本后二智。純世間道者。即有漏加行也。由斯下結示。

  合響 會玄第十卷云。后得智不斷者。不能斷迷理隨眠。不親證理故。而于安立四諦之理。無顛倒證。知體是依他故。但斷迷事隨眠。彼疏云。迷理隨眠。行相深遠。要證彼理。方能斷之。迷事隨眠。行相淺近。雖有相觀。亦能斷之。準百法鈔。問后得智能斷惑者。未審能斷何惑。答慈恩有二解。一云。但約二乘后得智。能斷俱生中迷事隨眠。不約菩薩說也。即顯煩惱通本后二智能斷。若所知障。唯根本智斷。二云。菩薩后得智。亦能斷所知障。所知障中。有迷理迷事。迷理執(zhí)故難斷。唯根本斷。若迷事非執(zhí)易斷。后得亦能斷。故瑜伽下。會玄釋曰。此護法引瑜伽出世斷道。證根本智斷迷理隨眠。引世出世斷道。雙證根本后得斷迷事隨眠。世出世者。揀純世間故。意言。是世之出世。故云世出世。此約修道位中。云迷事惑目之曰世。揀純世間。復云出世。此斷道既通二智。故引為證;蚩纱嗣允隆J呛蟮盟鶖嗟涝皇。亦是根本所斷道故。復云出世也。

  補遺 開蒙云。能斷道。謂無分別根后二智。斷迷理事根隨惑。故名能斷道。迷理迷事隨眠者。清涼云。眠伏藏識。隨緣纏繞迷事理境。故立二名。體即二障種子。

  △二所轉依(二)初標。

  二所轉依此復有二。

  △次釋(二)初持種依。

  一持種依謂根本識(至)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

  音義 圣道轉令舍染得凈者。謂地上菩薩。修圣道時。轉舍依止本識染分依他。轉得依附本識凈分依他。故持種識。有轉依義。問前七識等。并依他起。亦圣所依法。何非轉依。釋意如文。

  補遺 清涼曰。謂在因中。雙持染凈。今得圣道。舍染得凈。即名轉依。

  △二迷悟依。

  二迷悟依謂真如中(至)而非根本故此不說。

  音義 真如謂迷悟依者。真如即是諸法實性。在纏為迷。出纏為悟。迷時則染法依之而起。悟時則凈法由是而生。圣道起時。舍染得凈。是以真如。有轉依義。問余依他起。亦迷悟依。此何不說。故答(云云)。

  補遺 宗鏡云。雖說迷悟依。非即心境持種。以真如不變。不隨于心變萬境故。但是所迷耳。后還凈時。非即攝相即真如故。但是所悟耳。

  △三所轉舍(二)初標。

  三所轉舍此復有二。

  △次釋(二)初所斷舍。

  一所斷舍謂二障種(至)由此名舍遍計所執(zhí)。

  音義 障治相違者。真無間道是能治智。二障種子是所治惑。猶明與闇勢不并生。故曰彼便斷滅。上明斷種名舍。彼種斷故。下次顯伏現名舍。清涼釋曰。實我實法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于有。今妄情斷。無境對心。假說此境。亦名為斷。由此道理名舍所執(zhí)。諸有處言斷遍計者。義在于此。

  補遺 開蒙云。所斷舍。謂二障種。每遇地地無間道時。彼便滅故。

  △二所棄舍(二)初正釋。

  二所棄舍謂余有漏(至)由此名舍生死劣法。

  音義 先明棄種名舍。清涼鈔釋曰。余有漏者。即二障余有漏善法。劣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圓謂圓滿。明謂行相分別。異于菩薩。未圓明故。此凈八識。非余有漏劣無漏依。故皆棄舍。又鈔云劣無漏者。即第十地中。所生現行。金剛道中。方能舍故。二由未舍白凈無記者。即異熟識。第八地中舍賴耶名。第十地中。猶名異熟識。至如來位方舍異熟。名無垢識。三由未舍有漏善法者。即與二障種俱。其二障種是所斷舍(文)。彼種舍已下。次明現不生名舍。開蒙。問所棄舍。答為有漏善異熟無記劣無漏變易身(生死劣法。即變易生死劣無漏法也)。取要只是有漏種現。劣無漏種現。至此最后解脫道時。盡棄舍之。名四事也(文)。

  補遺 由此名舍生死劣法一句?偨Y上有漏種現劣無漏種現四事。

  △次料簡(二)初師無間道舍。

  有義所余有漏法種(至)與二障種俱時舍故。

  合響 清涼釋曰。此之有漏。及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舍。由二障種。有此二故(文)。

  補遺 開蒙云。前念金剛心時。名無間道。斷盡一切微細二障。至第二念。棄舍四事。

  △次師解脫道舍。

  有義爾時猶未舍彼(至)第八凈識非彼依故。

  音義 先申正解。謂金剛喻定起時。但舍障種。未能舍彼有漏等種。何者。斷二障時。當無間道。此有漏等。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下。以理斥前。菩薩應無生死法者。謂無間道時。猶是菩薩。若言兼舍有漏等種。則此菩薩。應無一分變易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者。所熏謂異熟識。意云。有漏等種。亦異熟持。要須金剛道后。解脫道起。此識方空。若謂無間道時。已舍所持。則能持異熟亦舍。則此位中。應無所熏識故。若無間道。已舍異熟。是則因位菩薩。應名佛故。既已名佛。起解脫道。應無用故。言無用者。良以解脫道起。有二種用。一棄有漏等種。二證極果真理。若謂無間道時。已舍諸種。則解脫道。應無舍種之用故。由此下。結示正釋。

  △四所轉得(三)初總標。

  四所轉得此復有二。

  △次別釋(二)初所顯得(二)初總釋所顯得。

  一所顯得謂大涅槃(至)故體即是清凈法界。

  音義 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秦言無為。亦名安隱。義如常釋。總之即一真法界也。謂有問曰。涅槃自性清凈本然。遍周法界。圣凡咸具。那言所顯及與得耶。故釋云。此雖本來等。又問既有障覆。令不顯現。何名本凈。故答云此依真如等。

  合響 會玄第四卷云。其涅槃性。體是無為。本來而有。自性清凈。后逢善友。斷障所顯。雖一真如。逢緣證別。名四涅槃(文)。

  △次別明四涅槃(三)初總標。

  涅槃義別界有四種。

  音義 涅槃之理。殊無二致。但以凡圣優(yōu)劣言之。略分四別。

  △次別釋(二)初正釋(四)初本來自性清凈涅槃。

  一本來自性清凈涅槃(至)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音義 謂一切下。釋本性凈義。謂即蘊處界等一切諸法所依之理。雖為客塵煩惱所覆。如凈明珠處于淤泥。其體本凈。如經云。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此理不簡圣凡。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下。釋涅槃義。此與諸法不一異者。異應真如非彼實性。一則此性應是無常。離一切相一切分別者。謂不可以有無等四句言之。尋思路絕者。顯境名言所不能至。名言道斷者。表義名言所不能到。

  補遺 開蒙云。本性無染。謂之清凈。本性寂然。故曰涅槃。佛地論云。無始時來。自性清凈。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凈。圣智所證二空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圣分證。諸佛圓證。

  △二有余依涅槃。

  二有余依涅槃(至)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合響 有余依涅槃者。謂即真如出煩惱障。尚有分段生死苦所依故。以諸圣者。最后苦身。未曾滅故。瑜伽云。住有余依。墮在眾數。猶有眾苦所得轉依。猶與六處而共相應。眾數者。謂五蘊身。以有此身有眾苦故。問既有眾苦。何名涅槃。答雖有微苦相應。而障永滅。亦名涅槃。以果縛雖存。子縛已盡故。既有所依。不無遷滅。何名涅槃。開蒙云。能招染盡。故名涅槃。

  △三無余依涅槃。

  三無余依涅槃(至)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音義 并滅身智。則苦依亦無。名無余依。大患永滅。諸苦永寂。即涅槃義。瑜伽云。住無余依。不墮眾數。永無眾苦。而于六處。永不相應。

  補遺 清涼云。此有余無余。通大小乘。而說真如為體。即異小乘。

  △四無住處涅槃。

  四無住處涅槃(至)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音義 即真如出所知障者。意顯煩惱同于二乘。故略不說。大悲下。釋無住義。由大悲心常輔翼故。觀諸有情。為三苦所迷。沉淪生死。以四攝法。拔濟含識。是故不住涅槃。由般若智常輔翼故。于念念中。斷一切障。安住無為。所以不住生死。涅槃生死。二俱不住。故名無住。問窮未來際利樂有情。即利他之妙用。那名涅槃。故答曰用而常寂。

  △次料簡(二)初約凡圣通簡。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至)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次申問答別簡(五)初簡善逝有有余依(二)初問。

  如何善逝有有余依。

  音義 此躡上句唯我世尊可言具四意為問。善逝者。佛十號中之一。問者意云。二死已離。諸苦永寂。名之曰佛。寧有微苦所依未盡之涅槃耶。

  △次答。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至)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音義 答意有二。先明示有。同于二乘。如乳光經說。世尊有疾。命阿難索乳療渴。即其一事。復有金槍背痛等報。諸如是等。皆現似有之義。或苦下。后明以無漏蘊。為有余依。故曰非苦依在。如涅槃經云。我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等。

  合響 開蒙云。如來之身。有余樂依。無漏之身。非苦依故。名有余依。不同二乘有余苦依。身有屬故。問何知無苦。答舍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知無苦。有余樂依。問蘊雖無漏。不無遷滅。何名涅槃。非寂靜故。答能招染盡。故名涅槃。

  △二簡二乘容有前三(二)初問。

  若聲聞等有無余依(至)豈有余依彼亦非有。

  合響 此躡上文二乘無學容有前三意問也。此有二問。初謂聲聞等。既有無余依。如何有處云。但有有余依。無無余依。此以他處無無余。難此中有也。次謂有處云。一向都無。豈有余依。彼二乘無學。亦非有耶。此以他處都無。難此中有有余依也。

  △次答(有兩番)初一番(二)初約圓寂義隱答次問。

  然聲聞等身智在時(至)所顯真理有余涅槃。

  音義 謂有處言。都無涅槃者。依聲聞等身智未滅時說。為有所知障所依苦身未盡。故言都無。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有余涅槃。

  補遺 苦依即果縛也。二乘身心。正屬所知障。

  △次約未證無余答初問。

  爾時未證無余圓寂(至)無苦依盡無余涅槃。

  音義 謂有處言。彼無無余依者。即彼聲聞等身智在時。猶未證得無余依故。是以言無。然彼后時非無生緣已畢;鹱苑。身智俱泯。余依滅盡之無余依也。

  △次一番(二)初依無住處答次問。

  或說二乘無涅槃者依無住處不依前三。

  音義 謂有處說都無涅槃者;蛞赖谒臒o住處涅槃而說。非謂前三亦說無也。

  △次約不定性答初問(二)初正釋不定無無余依。

  又說彼無無余依者(至)非如一類入無余依。

  音義 或說二乘無無余依者。依不定性聲聞等說。彼才證得小果。即發(fā)大心。留身久住。行菩薩道。非如一類定性二乘。唯取小果。永入無余。故說二乘無無余依。

  △次轉釋一類有無余依(二)初正釋有無余。

  謂有二乘深樂圓寂(至)而由彼證可說彼有。

  音義 問曰。上言一類入無余依者。意復云何。釋云。謂有二乘等深樂圓寂者。畏生死苦。但念空無相無作故。現苦所依任運滅者。謂現在身。是過業(yè)所感。業(yè)既漸盡。則果報身。亦任運滅故。余有為法。謂二乘觀智。及相應心品。此等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舍。便證無余。問苦依與智。既同時舍。無余真理。誰為能證。答入無余時。雖無身智。然先由彼身智證得。故可假說彼有耳。

  △次對佛辯同異。

  此位唯有清凈真如(至)故復說彼與佛有異。

  合響 問既證無余。便與佛等。何故二乘與佛有異。答此位既斷煩惱。證得清凈真如。離分別想。得寂滅樂。依斯義故。與佛無差。然上不求菩提。下不度眾生。因乖萬行。果缺圓常。故復說彼有異于佛。如有經云。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于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即斯義也。

  △三簡斷所知得無住處(二)初問。

  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音義 躡上問起。意云。感后有生。由煩惱障。故斷彼障。得二涅槃。然所知障。既非感生。如何斷彼。亦得無住處涅槃耶。

  △次答。

  彼能隱覆法空真如(至)令于二邊俱不住故。

  音義 答意云。所知雖不感生。然能障于法空真理。亦能障于利樂他業(yè)。斷此障故。顯法空理。此所顯者。即是不住二邊之妙涅槃理。所以斷彼時。得無住處。

  △四簡斷所知不得擇滅(二)初正簡(二)初問。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得擇滅。

  音義 此亦躡前意問。謂若所知。既障無住涅槃真理。是則斷彼。應得擇滅無為。以擇滅智。斷一分障。顯一分理故。

  △次答。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

  音義 答曰。擇滅無為。是離煩惱障縛所顯。彼所知障。既不感生。非同煩惱能縛有情。住于生死。故斷彼時。不得擇滅。但證真如無為耳。

  △次釋難(二)初難。

  既爾斷彼寧得涅槃。

  音義 謂所知障。既非縛故。如何斷彼。亦得無住涅槃。

  △次釋(二)初明無住非滅縛得故非擇滅攝(二)初正釋。

  非諸涅槃皆擇滅攝(至)即真如中二擇滅攝。

  音義 先泛明所攝義別。謂前所明四種涅槃。有是擇滅。有非擇滅。非彼四種皆擇滅攝。若謂皆屬擇滅攝者。是則四中初一。應非涅槃。以性凈理。原非斷障之所得故。能縛下。正明無住非擇滅攝。煩惱是縛。擇滅離縛。故斷彼時證真擇滅。所知非縛。但障大悲及法空理。故斷彼時。不得擇滅。問既斷所知。不得擇滅。何名涅槃。答然由斷彼所知。得顯法空真理。此法空理。本來寂滅。故說涅槃。非此涅槃以擇滅為性也。故四下。結示可知。

  △次釋難(二)初約不動等二難唯斷縛得擇滅。

  若唯斷縛得擇滅者不動等二四中誰攝。

  音義 上句牒定前義。下句正問。不動等二者。等于想受滅。謂不動想受滅二種無為。望余四無為中。誰所攝耶。

  △次約暫離釋不動等二非擇滅攝。

  非擇滅攝說暫離故(至)有非擇滅非永滅故。

  補遺 入第四禪。名為不動。入滅盡定。名受想滅。此二說是暫離有似。緣闕不生之非釋滅義。故曰說暫離故非擇滅攝。何以不屬擇滅。以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故。有非擇滅非永滅者。釋上暫離義。謂擇滅有二種。如第二卷中。釋擇滅無為云。不由擇力本性清凈;蚓夑I所顯故。名非擇滅?鄻肥軠纭9拭粍。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故不動等二。乃是緣闕所顯之非擇滅。以非永滅故。非是本性清凈之非擇滅。以本性清凈。是永滅故。不動等緣闕所顯之義。應撿開蒙六無為章。

  △次明無住是滅障得故亦擇滅攝(三)初正立。

  或無住處亦擇滅攝由真擇力滅障得故。

  音義 無住處亦擇滅攝者。由法空觀智。真擇滅力。斷所知障。而證得故。

  △次釋成。

  擇滅有二一滅縛得(至)謂斷余障而證得者。

  音義 又恐難云。前言無住非擇滅攝。此云亦擇滅攝。前后二說。其旨云何。故釋云。擇滅有二等意。明前約離縛所得擇滅。故說擇滅不攝無住。此依滅障所得擇滅。故說擇滅亦攝無住。

  △三結示。

  故四圓寂諸無為中(至)究竟滅者擇滅所攝。

  音義 先正結。初一即真如者。由性凈涅槃。不依決擇。而證得故。不屬擇滅。次不動下。列前釋難義。結不動等。二暫伏滅者。成實論曰。二乘那含果。及菩薩遠行地前。所入舍念清凈三昧。及滅盡定。由俱生煩惱。未永斷伏。故名暫伏滅。究竟滅者。即是三乘無學果所入二定。由永斷伏俱生煩惱障故。名究竟滅。

  △五簡所知障亦障涅槃(二)初問。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說是菩提障。

  音義 意云。所知障既障無住涅槃。如何圣教。但說是智障。不言障涅槃耶。

  △次答。

  說煩惱障但障涅槃(至)理實俱能通障二果。

  音義 理實俱能通障二果。然諸圣教。依勝用說。各別障一。是故于此不應為難。

  △三簡示。

  如是所說四涅槃中唯后三種名所顯得。

  音義 初一非所顯得者。以自性清凈涅槃。不由斷障所顯得故。

  △次所生得(二)初正釋(二)初總明所生得。

  二所生得謂大菩提(至)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音義 簡非二乘所證。名大菩提。從無漏種生因所生。名所生得。問曰。無漏種子法爾而有。自種而生。那名得耶。釋意可知。

  合響 會玄第四卷云。菩提體是有為。本有種子。多聞熏習。因修增長。體即四智(文)。開蒙云。轉滅有漏八識之時。從無漏種。生起四智。名所生得。

  △次別釋四智品(二)初征。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

  音義 相應心品者。異類合成一聚名品。即八凈識。及余信善心所也。

  △次釋(二)初正釋智品(二)初別釋體相(四)初大圓鏡智相應心品。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至)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音義 謂此心品離諸分別者。由因中無計度故。所緣行相微細難知者。由因中行相窮極微細。難可了知。及此所緣內外境。亦微細難測故。不妄不愚一切境相者。由因中能緣三類性境。不差謬故。性相清凈者。因中相染而性凈。今智光發(fā)明。性相俱凈故。純凈圓德者。純者無雜。凈即離染。圓者滿義,F種依持者,F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自性明善。名為清凈。有漏永亡。云離諸雜。染此能現生自受用等三身三土。及后三智。如大圓鏡,F眾色之影像。

  補遺 會玄云。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所緣行相。亦不可知。于真俗境。如實了知。不妄不愚(云云)。

  △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

  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至)一味相續(xù)窮未來際。

  音義 自他有情悉平等者。由昔因中執(zhí)有我故。自他不等。今我執(zhí)既無。故皆平等。諸有情者。謂十地菩薩也。妙觀察智不共所依者。因中第七識。為第六識不共所依。果上平智。亦為妙觀察智之所依故。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由悲與智恒相應故。一味者。一無漏味也。余義可知。

  △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

  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至)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音義 清涼釋曰。神用無方。稱之曰妙。緣自共相。名為察智。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等。又攝論云。圓成實性為共相。依他起性為自相。攝觀者。攝即攝藏。觀即觀察。六度道品。為功德寶。諸神通等。為作用差別。謂以現相或放光等。

  △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至)成本愿力所應作事。

  音義 示現種種變化三業(yè)者。準佛地經釋曰。由是如來勤身化業(yè)。示現種種工巧等處。摧伏諸技傲慢眾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脫。由是如來慶語化業(yè)。宣提種種隨所樂法。文義巧妙。小智眾生。初聞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脫。由是如來決意化業(yè)。決擇眾生八萬四千心行差別。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諸眾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脫。廣如彼經。

  △次總示立名。

  如是四智相應心品(至)一切有為功德皆盡。

  音義 有疑問曰。四智心品。每品定有二十二法。能所變等。云何但以智得名耶。故釋云。如是四智等二十二法者。五遍行。五別境。信等十一。并所依凈識。各有二十二法。能遍謂內二分。所變謂相見分故。此四品總攝一切有為功德盡者。謂即由智品定有二十二法故。所以四品。總攝一切善法。以無漏位中智用增盛。以智名顯。故云四智相應心品。佛地論云。大覺地中。無邊功德。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無為功德。凈法界攝。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次諸門分別(二)初正釋(四)初轉得門(三)初師轉識成智。

  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

  補遺 開蒙。問轉何識生何智。答轉前五得成所作。六妙觀察。七平等性。八大圓鏡(文)。

  △次師智依識轉。

  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轉識得。

  音義 問曰。智是心所。識是心王。已轉未轉。其體原異。那言轉識而得四智耶。釋云。智依識轉。非轉識體。然識是心王。有主義故。說轉識得。

  合響 開蒙。問轉識成智。智者別境中慧。豈不轉王。成心所耶。答稱實轉王得王。轉所得所(文)。

  △三師轉強得強。

  又有漏位智劣識強(至)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音義 清涼釋曰。言識劣者。以二分中。但有凈故。不同眾生分別強故。言智強者。無惡慧故。決斷勝故。

  合響 會玄第十三卷。引百法鈔云。有漏位中。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問何因如是耶。答因中識強者。為境強故。以識為了別境而生故。問因何境強。答為煩惱強。煩惱強者。為智慧劣。因此生死輪回。果中智強識劣者。為境劣故。境劣者。為煩惱無故。煩惱無者。為智強故。因此智強。能舍生死。得涅槃等。

  △二初起門(二)初別明(四)初大圓鏡智(二)初師無間道時起。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至)便無能持凈種識故。

  △次師解脫道時起。

  有義此品解脫道時(至)持無漏種令不失故。

  音義 二釋之中。此釋為正義。并見前所棄舍中。

  △二平等性智。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至)相依相續(xù)盡未來際。

  音義 第七因中轉。故云見道初起。有漏等位或有間斷者。謂十地中。未能斷盡俱生二執(zhí)。若第六識入生法觀時。觀我法空。伏二執(zhí)故。此智現前。若出二觀時。與漏心俱。則不現起。故言或有。至十地后心。乃成究竟無漏。以凈第八。而為所依。相續(xù)無間。盡未來際。

  合響 宗鏡第五十七卷。問第六能斷惑。斷惑成無漏。第七不能斷惑。何故亦成無漏。答謂第七識是第六所依根。第六是能依識。能依識既成無漏。第七所依根。亦成無漏。謂第六入生法二空觀時。第七識中。俱生我法二執(zhí)。伏令不起。故第七成無漏(文)。

  △三妙觀察智。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至)或無心時皆容現起。

  音義 此智亦因中轉。通大小乘。若生空妙觀察智。于二乘位。見道初起。至無學位。方得究竟。若在菩薩漸悟之者。解行地終頓悟之者。要至上位。若非有漏;驘o心時。皆容現起。解行地終。即加行位上位。即初見道。至第八地。若非有漏。謂非有漏心時;驘o心時。謂滅盡定。意云。無漏心時。及有心時。方容現起。若法空妙觀察智。菩薩見道。方得初起。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等。三時皆容現起。此上位。謂十地后心。若非有漏等者。有漏與彼相違。生空不違法執(zhí)。無心則無六識。故此三時皆不現起。

  △四成所作智(二)初師修道位亦起。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至)后得引故亦得初起。

  合響 清涼釋曰。謂第六意識。后得引故。于凈土中。起五識故。

  △次師成佛時初起。

  有義成佛方得初起(至)而數間斷作意起故。

  音義 以十地下。明所依根。非無漏故。顯非因中轉義。眼等下。清涼釋曰。言不共者。謂眼根唯為眼識依故。言必俱者。是俱有依。根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共同緣一境故。此三名異。俱是五根。皆三依中俱有依攝。所依眼等。既是有漏。故不能發(fā)無漏識智。此二于境有明昧者。二即是漏及與無漏。無漏識取境明。有漏識取境昧。十地五識。既是有漏。故至佛果方成所依。由斯下結申正釋。而數間斷作意起者。謂雖于佛果已成無漏。然數間斷。必假作意緣力。方得生起。非如余智相續(xù)無間。

  △次總簡。

  此四種性雖皆本有(至)勿前佛德勝后佛故。

  音義 問曰。此四智品。皆從本有無漏種生。若起現行。應一切時。均成無漏。云何得有前后因果轉依之不一耶。釋云。此四種等。意明雖皆本有。要熏乃發(fā)。熏有勝劣故。因位漸增。果位圓滿。既圓滿已。不增不減。盡未來際。又問。何以佛位不增減耶。答云。但從即生。不熏成種故。若更熏種。則前佛熏多似優(yōu)。后佛熏少似劣。故云勿前佛德勝后佛故。

  △三緣境門(四)初大圓鏡智(二)初師但緣真如。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至)行相所緣不可知故。

  △次師緣一切法。

  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至)余一分二準此應知。

  音義 先標通緣一切諸法。莊嚴下引證。先引圣教。又此下次引正理。謂昔因中。既緣種及身器。于今果位。亦應緣無漏種。及身土等故。行緣下通前所因。謂賴耶緣俗。名不可知。此亦應爾。名不可知。緣真如下。釋通本后二攝。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后得者。謂能了俗之智。是根本智。證真如之后而得者。故說了俗。名后得智。意顯此智能證真如。必有了俗之后得故。余一分二準此應知者。例后平妙二智。一體分二。意亦均此。

  補遺 問二智既是一體。起無前后。何名后得。答由證真故有根本。由了俗故有后得。了俗必由證真故。假立前后。

  △二平等性智(三)初師但緣第八。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至)如染第七緣藏識故。

  △次師但緣真如。

  有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

  △三師遍緣真俗。

  有義遍緣真俗為境(至)二智所攝于理無違。

  音義 通緣真俗。乃為盡理。佛地下證成。十種平等性者。文見第四卷中。由斯下結示。

  △三妙觀察智。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至)皆無障礙二智所攝。

  △四成所作智(二)初師但緣五種現境。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至)一一皆于五境轉故。

  補遺 前三依心根故。二智俱通。此智但依色根。而數間斷。作意起故。故唯后得。所謂變相觀空唯后得。問謂之后得者。根本而后生。前五既無根本。何有后得。答是彼類故。同達彼故。

  △次師遍緣三世諸法。

  有義此品亦能遍緣(至)起化業(yè)故后得智攝。

  音義 先明遍緣三世。佛地下引經釋成。然此下通前引論。并可意知。隨作意下。釋唯后得。不同前三。通二智攝。

  △四作用門(二)初承前標后。

  此四心品雖皆遍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

  △次釋四用別。

  謂鏡智品現自受用(至)破諸疑網利樂有情。

  補遺 會玄引百法鈔云。大圓鏡智。攝自受用身。以含持種子。親變根身。為眾色心總所依故。平等性智。攝他受用身。反因立號。觀自他平等,F十平等身。行相勝故。妙觀察智。能觀諸法自共相故。于凈穢二土。說法斷疑。最為殊勝。二身皆攝。若成所作智。攝變化身。謂即此智。遍能成就昔時所作利他愿故,F三種化身。義為勝故。

  △次結廣。

  如是等門差別多種。

  △次結示。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合響 謂四智總名菩提。此結所生得也。

  △三結示。

  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轉得。

  合響 此以所生菩提所顯涅槃?偨Y所轉得也。

  補遺 大乘法師云。理凝本有出縛。而號涅槃。智照新生果圓。而稱正覺。乃四德之鴻源。三明之妙本也。

  △三簡示。

  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至)頌說證得轉依言故。

  合響 此約頌所簡四轉依義中。唯是后一。即所轉得。以所轉得中。具菩提涅槃。故言二。即轉依義別中之結章也。

  △三簡示。

  此修習位說能證得非已證得因位攝故。

  補遺 謂此中明轉依果。正說修習位能證得。非已證得。是因位攝。故此廣釋頌義之第三科簡示也。

  △五究竟位(三)初末論設問。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此即無漏界(至)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三末論釋成(三)初指前標相。

  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竟位相。

  △次正釋頌文(三)初釋第一句(二)初正釋。

  此謂此前二轉依果(至)世出世間利樂事故。

  音義 清涼釋曰。諸漏永盡者。此即離彼相應縛義(煩惱是心所起。必托于心王。心所染心。名相應縛)。非漏隨增者。此即顯離所緣縛義(宗鏡云。心心所法。皆能緣境。境不離系。名所緣縛)。性凈簡異二乘無學。有所知障。不名凈故。圓明簡彼十地菩薩。未圓滿故。具此諸義。名無漏界。余義可知。

  △次釋妨(二)初釋四智唯無漏妨(二)初問。

  清凈法界可唯無漏攝四智心品如何唯無漏。

  音義 問意云。清凈法界。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可言唯無漏攝。四智菩提。從種生故。有為無漏。何得亦唯無漏攝耶。

  △次答。

  道諦攝故唯無漏攝(至)而實無漏道諦所攝。

  音義 云道諦攝者。應知苦等四諦。前二屬有漏。后二無漏攝。謂佛所有四智身土等。自無漏種生。屬道諦攝。故唯無漏。圣說道諦唯無漏故?钟謫栐。佛變化身。示同眾生有生老死。及業(yè)煩惱。何唯道諦。故釋曰。雖有示現等。

  △次釋佛應無五根等妨(二)初問。

  集論等說十五界等(至)五根五識五外界等。

  音義 躡前問曰。若佛功德身土等。皆唯無漏攝者。如何集論等說。除后三界。余十五界。唯是有漏。豈如來無五根等耶。

  △次答(二)初有二師明如來根識等非蘊處界攝(二)初初師。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至)故與彼說理不相違。

  音義 初解可知。然非正義。

  △次次師(二)初釋義。

  有義如來五根五境(至)論說五識性散亂故。

  音義 謂如來五根五境。屬法界攝。以從首楞嚴等諸三昧生故。此明根境二五非界處等攝也。非佛下復通妨難。問曰。如來五塵言法界攝。此或可然。降佛已還。有情五識。必藉如來法界五塵為質變相。而緣此所托質。寧非五外界所攝耶。釋曰。非佛五識雖依此變。而所變者粗?裳越缣幍葦z。為質者細。豈五境攝。如來下。明佛五識非識界攝。

  △次料簡。

  成所作智何識相應(至)是故于此不應為難。

  音義 前后問答。共有五番。成所作智何識相應者。問也。意謂如來五識。若非五識界攝者。則所轉成智。謂與何凈識俱起耶。答曰第六識相應者。意云。由第六識觀機。能起三類分身之化用故。若爾與觀察智體有何別。答云。彼觀諸法自共相。此唯起化用。即差別義。既爾。觀察成智。應不并生。若并生者。于一類識。同時起二。不應理故。許不下。答意可知;蚺c第七下。又作一意答前問。謂成所作智;蚩膳c第七凈識俱依根。五識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故。謂平等智。起他受用身。有成事智品。亦緣色等故。若爾與平等智性有何別。謂平等智起他受用身土。成智起變化身土。故有差別。豈不下。復設問曰。成事智品。如應攝在五識之中。豈不得耶。非轉下。答非謂轉彼五識。得此智品。其體即是彼所攝。復舉例云。如轉生死等。此解亦未盡理。

  △次第三師明如來身土等亦蘊處界攝(四)初正立義。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至)彼三皆通有漏無漏。

  音義 謂如來四智功德等法。屬蘊處界攝者。如其所應。攝在三科之中。何以故爾。彼三皆通漏無漏故。異生蘊等純有漏。菩薩蘊等通漏無漏。佛果蘊等純無漏。謂余所成者。通漏無漏。佛所成者。純無漏故。

  △二會相違(二)初會集論。

  集論等說十五界等(至)而非二乘所知境攝。

  音義 初句牒前引論。彼依下次會通。謂彼集論。依二乘粗淺境說。境既粗淺。能緣根識亦粗淺。故說唯有漏。不依如來微妙境說。故云非說一切。謂除下轉釋。余謂九界有情。后三即意根法境及意識。

  △次會余處。

  然余處說佛功德等(至)十九界等圣所遮故。

  音義 有圣教云。佛功德等非界等攝者。謂此勝境。而非二乘劣智所知境故。所以言非界等所攝。以理而言。如應攝在蘊處界中。所以者何。佛功德等。屬有為故。經說有為皆蘊攝故。又說諸法界處攝故。若謂非十八界等攝者。應是十九界。十三處。六蘊攝故。十九界等。圣所遮故。

  △三斥前師。

  若絕戲論便非界等(至)說余成者非佛所成。

  音義 先以本頌。斥初解非。又處處下。復引他處通斥前二家解。如經云。憍陳如。因滅無常色。而獲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又論說五識性散亂者。說余九界。非佛所成。故不相違。

  △四結正釋。

  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

  △次釋第二句(三)初釋不思議。

  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至)非諸世間喻所喻故。

  音義 此以三義。釋不思議三字。意可思準。

  △次釋善字(二)初正釋。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至)違不善故俱說為善。

  音義 善者白凈義。謂二轉依是純凈故。離染黑故。名之曰善。善者順益義。清凈法界。遠離生滅。解脫諸苦。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澤彼群生。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義故。違不善法。違損義故。俱說為善。

  △次釋妨(二)初問。

  論說處等不唯無記如來豈無五根三境。

  音義 難者意謂。論說十二處中。五根與香味觸。性唯無記。余通三性。故云不唯無記。而上章言。佛四智等。唯是善攝。豈如來身無五色根。及香味觸之八處耶。

  △次答。

  此中三釋廣說如前(至)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音義 謂此中亦同前有。絕戲論故。妙定生故。非根境攝。及如應有根境等。三師解釋。若申第三師正義者。應云論說五根三境唯無記者。彼依余成就者說。非佛所成。故佛身中。十二處等。皆悉具足。而純善性。一切下。復明唯善。并可如文準知。

  △三釋常字。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至)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音義 此以無盡期。釋二果常義。先標。清凈下別明。涅槃自性無生滅。無變易。故有常義。四智雖非自性無生滅。以所依法界是常。而能依四智。亦說為常。非自性下。釋四智非自性常義。然四智下。釋四智自性。亦有常義。

  △三釋后二句(二)初釋安樂二字。

  此又安樂無逼惱故(至)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音義 斯以無逼惱。釋二果安樂義。先標。清凈下別明。永離體害者。謂所知障。是智體害。今既圓明。故言永離。此二下結可知。

  △次釋解脫等八字(二)初釋解脫身三字。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至)無殊勝法故恒名解脫身。

  音義 解脫身者。攝論曰。唯永遠離煩惱障縛。如邨邑人。離械鎖等所有禁系。息除眾苦。而無殊勝增上自在。富樂相應。

  △次釋大牟尼名法(二)初略明頌義。

  大覺世尊成就無上(至)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音義 梵音牟尼。此云寂默。永寂二邊。默契中道。二果亦名法身者。法謂諸功德等。身者體義。依義。聚義。此法身五法為性者。此以聚義。釋法身也。佛地經云。清凈真如。及四智品。名為五法。以清凈法界。名為涅槃。四智心品。名為菩提。合此二種。名為法身。不獨一種清凈法界。名法身也。以二轉依。攝此五法。五法皆是法身攝故。

  補遺 起信筆削記卷第五云。身具三義。一者體義。真如自體任持不失故。二者依義。為彼報應之所依故。三者聚義。一切功德之所集故。

  △次廣解法身(三)初明能依身(四)初正釋三身(二)初總標。

  如是法身有三相別。

  合響 攝大乘論第一卷云。若無自性身。應無法身。譬如眼根。若無法身。應無受用身。譬如眼識。應知此中所依能依。為同法喻。若無受用身。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應無受用法樂。菩提資糧。應不圓滿。譬如見色。若無化身。勝解行地諸菩薩眾。諸聲聞等劣勝解者。最初發(fā)趨。皆不應有。是故決定應有三身(文)。

  △次別釋(三)初自性身。

  一自性身謂諸如來(至)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音義 受用變化平等所依者。此以能依顯所依。勝也(前文約聚義名身。故以五法名法身。此中以能依顯所依。約義名身。又真凈法界。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是以體義。名法身也)。前章通立二果。亦名法身。此中唯以法界自性。名法身者。以后二身。即菩提果故。應知前后。但是開合立名。所以標中言。如是法身有三相別。即開意也。然此自性。于三身中。又得法身之通稱。故云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者。此以依義釋法身也。

  合響 開蒙引普潤大師云。軌持為法。依止名身。憑何以知。光明疏云。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摩訶衍云。湛湛絕慮寂寂名斷。能為色相。作所依止。憑此而知。問寂寂名斷。安曰法身。答法實無名。為機詮辯。召寂寂體。強稱法身。問湛湛之體。當同虛空。答凡所有相。皆是非相。覺五音如谷響。如實無聲。了萬物如夢。形見皆非色?沼胁欢。中道照然。不可聞無。謂空斷絕(文)。

  △次受用身(三)初標。

  二受用身此有二種。

  △次釋(二)初自受用。

  一自受用謂諸如來(至)恒自受用廣大法樂。

  音義 謂諸如來。于三阿僧祇劫中修習福智之所引生。本有無漏種子所起現行。四智功德。及鏡智所起。圓滿清凈。常遍色身?偯允苡蒙。

  合響 開蒙。問何義故名為報身。答三無數劫。修所得故。名為報身。唯此是實。后皆應身。普潤云。報謂果報。三祇修因所得果故。身者。依止相續(xù)二義名身。問依止義。答有為功德所依止故。問相續(xù)義。答盡未來際。無斷盡故。問其果報者。何教所明。答摩訶衍云。具勝妙因。受極樂果。遠離苦相。故名為報。問依止相續(xù)義何所出。答唯識論云。所起無邊真實功德。相續(xù)湛然。盡未來際。此其出也。

  △次他受用。

  二他受用謂諸如來(至)令彼受用大乘法樂。

  音義 此由證自受用故。為欲利他十地菩薩。于平等智中之所現者。名他受用。如華嚴之舍那身是也。

  △三結。

  合此二種名受用身。

  △三變化身。

  三變化身謂諸如來(至)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音義 變化身者。亦由證自受用故。為欲利他賢位菩薩。及二乘。與六道異生。于成事智中,F隨類身。隨彼機宜。演說三乘及人天因果。令彼各得世出世間諸利樂事。名變化身。攝論曰。變化身者。從睹史多天宮,F歿受生。受欲。逾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合響 開蒙。問變化身。答無而歘有。謂之變化。聚化五蘊。名之為身。問化身數類。答有三類。一大化身。二小化身。三隨類化。問大化身。答千丈大化。王大千界。被地前機。問小化身。答丈六金身。王一四天下。二乘凡夫是所被機。問隨類化。答猿中現猿。鹿中現鹿。名隨類化。問拘尸羅現三尺身。城東老母指掌所現。此當何類。答據被人類。屬小化身。據非丈六。屬隨類化(文)。

  △二五法相攝(二)初標。

  以五法性攝三身者。

  △次釋(二)初初師。

  有義初二攝自性身(至)故知三身皆有實智。

  音義 初二攝自性身者。謂五法中。一真法界及圓鏡智。攝三身中自性身。經說下引證。經說真如是法身者。此證一真法界。攝自性身。論說轉去阿賴耶等二句者。此證圓智。攝自性身。中二智品攝受用身者。謂五法中平妙二智。攝三身中受用身。說平下引證如文。后一智品攝變化身者。謂五法中。成事智品。攝三身中變化身。說成下引證。又智下。復以四智總攝三身。故結云三身皆有實智。言智殊勝者。佛地經云。又佛三身。皆十義中。智殊勝攝。

  △次次師(二)初明一真如攝自性身(二)初正釋。

  有義初一攝自性身(至)無相無為非色心故。

  音義 謂五法中。一真法界。攝三身中自性身。何以鏡智。不攝自性。謂鏡智品。非本性常故。有生滅故。是生因之所生故。是有相有為色心法故。自性反是。故不相攝。

  △次通論。

  然說轉去藏識得者(至)不可說為色心等物。

  音義 初句牒前引。論謂由下次通論。意云。由轉本識中。二障種子。顯法性身。非同鏡智。轉去彼識而證得者。故不可以鏡智。亦攝自性身也。智殊下次通前釋。先牒。是彼下次通。謂法身是彼四智之依止。是彼四智之實性故。言具攝三身。理實不攝法身。唯攝后二身故。自性下。出不攝法身之意。謂自性雖具無邊功德。而是無為法故。不可為鏡智色心所攝。

  △次明后四法攝余二身(二)初正釋(二)初通明智攝二身。

  四智品中真實功德(至)種種身相攝變化身。

  音義 謂通以四智。及鏡智所現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成事二智所現。如應攝余二身。

  △次轉釋自受用身。

  說圓鏡智是受用佛(至)實有色心皆受用攝。

  音義 問曰。何由而知四智功德攝自受用耶。釋曰。說圓鏡智等。又問。轉去藏識。亦得自受用身。何以不言。釋云。雖轉藏識等。應知轉藏識有二義別。一者轉滅識中二障種子顯現法身。二者轉染識體成大圓鏡得自受用。今此但說顯法身義。而于轉染成凈一義。略不言之。又說下。以理推明。圓智定屬自受用攝。唯證因得者。唯是清凈圣智之所證故。又受用身。通攝佛地不共有為功德。故自受用攝彼四智。故四下結示。

  △次斥前(二)初正斥。

  又他受用及變化身(至)故此二智自受用攝。

  音義 前師云。三身皆有實智。此中斥云。他受用及變化等。復有問曰。圣教說變化身智殊勝攝。何非實智。故今釋云。雖說化身等。又問。圣說二身。即是二智所現。何得體非實智。故復釋云。但說平等。

  △次釋疑。

  然變化身及他受用(至)無根等用故不說有。

  音義 問曰。若他受用。及與變化。而非實智為體者。大似土偶人無異。何能說法利生耶。釋曰。然變化等。復問身等有質?裳曰F。心等無形。豈能化現耶。釋云。無上覺等。若不爾下。反釋能現。謂若如來不能化現心及心所。無形質法。則如來貪嗔等。久已斷故。云何能現。如來實心。等覺菩薩。尚不能知。云何聲聞及傍生等。能知佛心。故知聲聞等能知者。即化現故。如有經云。諸天亦知佛心。如佛一時。深擯眾僧。還念欲取。梵王悉知。又于一時。心念為王如法化世。魔王即知而來勸請。又諸比丘亦知佛心。如佛將泥洹時。阿那律陀。次第知佛所入諸禪三昧。其類實繁。不能枚舉。由此下引證;療o量類皆令有心者。涅槃經說。人天百萬。設最后供。唯純陀供。是佛親受。余悉化人。此化人者。皆似有心。令彼人天。各各自謂佛受我供故。余文可思。雖說下通妨。問既變化身有根心。云何他處說無根心。答雖說變化無根心等。此依二乘劣定所起根心。是聲聞等所現化人。不依如來實智所起根心。又彼劣定所化根心。無真實受用。故論不說有化根心。

  △三三身德別。

  如是三身雖皆具足(至)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合響 先標。謂自性下別釋。謂本性常故有常德。白法善故有凈德。寂靜安隱故有樂德。解脫離縛故有我德。性凈圓明故名離諸雜染。含容眾德故名眾善所依。自受用身等者。即圓鏡智所起。常遍色身。及四智品。真常功德。余二身可知。

  △四自他利殊。

  又自性身正自利攝(至)唯屬利他為他現故。

  音義 為增上緣者。謂諸佛自性身。即法界理。此理遍一切法。及有情心。以故有情發(fā)心修行。皆藉此而為內因。令其所作咸悉成就。故云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

  △次明所依土(四)初法性土。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至)譬如虛空遍一切處。

  音義 準古疏云。佛義是相為功德法所依止故。眾德聚故。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為土義。相義為身。意云。屬佛是相。屬法是性。直語所依名土。故云體為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為法性身。故云相義為身。言隨事相其量無邊者。以變化等三身三土。事既無邊。與之為性。豈有邊耶。

  合響 開蒙。問唯一法性寧分身土。答能依義邊。名之為身。所依義邊。名之為土(文)。宗鏡第八十九卷云。此即于自心性相。分身土之名。以自心相義名身。自心性義名土(文)。

  △二自受用土。

  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至)亦可說言遍一切處。

  音義 先明土量。純凈佛土因緣者。即菩提分法等。謂凈第八所變自受用土。由昔所修自利。無漏凈土。因緣之所出生。眾寶莊嚴。周遍圓滿。無有涯際。如凈土下。次例身量。如起信論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有無邊不可窮盡。皆是無量劫來。無量善根所引生故。功德下。例同功德智慧。所證謂二空真如。所依謂自性法身也(清涼云。功德隨所依身。智慧隨所依土)。

  合響 開蒙。問報身體。答四智菩提。無漏五蘊。問報土體。答無漏色蘊。問能所依。答根根塵塵。遍周沙界。情器有異。情為能依屬報身。器為所依屬報土。此實報土。

  △三他受用土。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至)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音義 利他無漏純凈佛土因緣者。如凈名經云。直心是道場。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等;蛐〈髣倭拥日。謂初地所見凈土。望于二地。為小為劣。展轉乃至第九地。望于法云。為小為劣等為大為勝。反是可知。

  △四變化土。

  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至)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音義 利他無漏凈穢因緣者。應知佛所修因。無非凈行。寧有穢土成熟之理。良以眾生根性有殊;蛞隧槍д。則現凈土而攝受之。應逆化者。則現穢土。而折伏之。以故彌陀現居凈土。釋迦示生堪忍。如有經云。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即斯義也。凈穢大小前后改轉者。凈如螺髻梵王。見此佛土。無非七寶。穢如身子所見。唯瓦礫荊棘等。大小例知。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者。由機不一故;蛞娗д;蛭ㄕ闪。乃至或有見佛只三尺等。

  △三身土合簡(二)初別約諸佛分簡身土有同不同(三)初自性身土。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

  合響 清涼疏云。自性身土一向體同。鈔云。既同所證。明是體同。如一室之空(文)。

  △次自受用身土。

  自受用及所依土(至)而皆無邊不相障礙。

  合響 清涼疏云。自受用者。平等無二。相似名同。鈔云。如千燈光。同照室內(文)。

  △三余二身土(二)初標。

  余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

  合響 清涼疏云。余二身土。亦相似名同。而隨機見異。鈔云。有共不共者。共為異故名共。非是同義。不共隨化別故。上二皆異。然共不共。亦相似名同。令其各見。共不共差。即隨機見異(文)。

  △次釋。

  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至)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音義 清涼釋曰。于中三。初釋共義。佛各變者。如今釋迦化身。若一類眾生。昔與阿閦彌陀藥師寶集。皆悉有緣。應受其化。所化之者身不可分。在賢劫時。閻浮之處。則阿閦如來;环鹕。為釋伽文。阿彌陀佛。亦化一身。為釋迦文。藥師琉璃光。亦化一身。為釋迦文。寶集如來。亦化一身。為釋迦文。同在迦毗菩提樹下。一時成佛。令諸眾生。但謂一釋迦文佛。如五盞燈。同照一物。共發(fā)一影。實有多光。名發(fā)一影。而相雜故。謂之為一。如其一人。屬于五佛。如上所明。若百千人。同屬五佛。亦如是見。五佛為一。于不共下。二釋不共。設見十方百千化佛。亦是一佛;F諸身耳。諸有情類下。第三雙結釋成就。上來共不共義;蚨鄬僖换蛞粚俣嗾。然應更有或多屬多或一屬一。文無者略。不爾下。彈余師義。然攝論中。有三師義。一云共。一一皆度一切等故。二云不共。以類本來相屬別故。如慈氏釋迦。同事底沙佛。佛見釋迦所化先熟。為之入定。令其七日忘下一足。一偈贊佛。超于彌勒九劫先成。豈非別耶。三云有共不共。若一向共。何用多佛。若一向不共。不應歷事多佛。愿度一切。不應以己所化眾生。付囑后佛。今唯識論。即第三正義。略彈共家。不彈不共。

  △次通約生佛合簡身土所變不同(二)初約漏等判屬四諦(二)初明無漏識變者道諦攝。

  此諸身土若凈若穢(至)三法因緣雜引生故。

  音義 謂上四種身土。約佛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乎能變。俱純無漏。何者。是善無漏共不共等種子生故。蘊等下。通伏疑。疑云。謂如能變是無漏故。所變身土亦無漏。則能變是識。所變亦應唯是識相無蘊等之別耶。故釋云。蘊等識相等。意云。能變雖是識。所變蘊等從能變識起?偨宰R相。不必皆同。以從蘊處界三種引生故。

  補遺 宗鏡云。所變身土。若第八識中。從種子變生四塵五塵現行者。名因緣變。佛唯無漏。若六七識變。名分別變。佛唯無漏。

  △次明有漏識變者苦集攝。

  有漏識上所變現者(至)不爾應無五十二等。

  音義 此諸身土。若約九界有情。有漏第八識上。托佛身土為質。所變親相分者。同能變識。皆是有漏。何者。純從有漏種所生故。善等下。問曰。若能變是有漏。所變亦是有漏。則能變識性是無記。則所變亦應唯是無記性耶。故釋云善等識相等。意云。能變雖是無記。所變善等。不必皆同無記識相。以從識中三性種子。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者。應云蘊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緣雜引生故。若言不爾。應無五蘊十二處等。

  △次約三性別示五觀(五)初示遣虛存實觀(二)初安慧立相見為虛自證為實。

  然相分等依識變現(至)許識內境俱實有故。

  音義 此師意。以相見二分。為遍計所執(zhí)。自證分識性。為依他起。依他起法。從因緣生。固是唯識。遍計所執(zhí)是虛妄起。故云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下。謂若相分等。亦是依他中實。則許實有內境。唯識之理。何由成耶。此安慧所立非正義。

  △次以護法立遍計為虛四分俱實。

  或識相見等從緣生(至)不爾真如亦應非實。

  音義 此師正義。謂相等四分。俱依他起。虛實如識者。依真勝義言。識如幻夢。則所變相分亦虛。約世俗諦言。依他不無。則相見分亦是實有。若爾則有實境耶。故釋云。唯言遣外。不遮內境。如不然者。本智所緣真如內境。亦應非實。

  △二示舍濫留純觀(二)初問。

  內境與識既并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

  音義 意云。境識既并非虛。是則論家應云唯識唯境。如何但言唯識。而非境耶。

  △次答。

  唯識內有境亦通外(至)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音義 謂識唯內有。境通內外。謂境雖是內識所變。外人妄計心外有法。若言唯境?譃E外計。所以但言唯有識耳;蛑T下。又一義釋。謂諸愚夫。迷執(zhí)外境。起三雜染。不解觀心。解脫生死。衰愍彼故。但言唯識。非謂亦無內境。

  △三示攝末歸本觀。

  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

  音義 謂相見分。亦識為體。由熏習力。似二分生。若攝末歸本。唯一自證分耳。

  △四示遣相證性觀。

  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

  音義 問八識四分。是妙俗諦?裳晕ㄗR真如。乃廢詮談旨。豈亦唯識耶。故釋云。真如亦即識之實性。故除識外無別有法。

  △五示隱劣顯勝觀。

  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音義 問既言唯識。何故又有五十一心所法。故釋曰。此中識言等。

  補遺 宗鏡第三十五卷云。唯識二觀者。一唯心識觀。二真如實觀。進趣大乘方便經云。若依一實境界。修信解者。應當學習二種觀道。一唯心識觀。二真如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謂于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yè)。悉當觀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思。若心往念。皆當察知。勿令使心無記攀緣不自覺知。于念念間。悉應觀察。隨心所有緣念。當使心隨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己內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別也。所謂內心自生長短好惡。是非得失。衰利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一切境界。未嘗有想起于分別。當知一切境界。自無分別想故。即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乃至非有非無。離一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見有差別也。真如實觀者。思唯心性。無生無滅。不自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又三十六卷云。言觀之一字。理有二種。一觀矚。二觀察。初觀矚者。如前五識。緣五塵境。矚對前境。顯現分明。無推度故。現量性境之所攝故。次觀察者。向自識上。安模建立。伺察推尋境分劑故。今立觀門。即當第二觀察義。約能觀之心。出體有四。一克性出體。唯別境慧。此慧能揀去散亂染無記等。擇留善凈所變境故。二能所引體。定引慧故。三相應體。五蘊除色。四眷屬體。并色五蘊。問相應四蘊心王心所。取其何者為能觀察。答先辯心王。次明心所。若八識心王。唯取第六。問前五七八。俱能緣慮。何以不取。答且前五識。有漏位中。唯現量緣實五塵境。第八唯現量緣三境故。種子根身器世間境。性唯無記。第七有漏位中。常緣第八見分為境。非量所收。今能觀心。因教比知變起相分。比量善性。獨影境攝。故唯第六有此功能。問第六心王。有其幾種。答義說有四。一明了意識。與前五識。同緣五塵。分明顯了。二定中意識。引得上定。定中所起。三獨散意識。不與前五同緣。為簡明了。故立獨名。又非定中所起。故名為散。獨于散位。而生起故。四夢中意識。于睡眠位。起此識故。問四中何者為能觀心。答得上定者。定中意識,F量觀故。未得定者。獨散意識。能為觀體。次明心所者。有五十一法。今明能觀心。但唯善性第六識。其相應心所。隨心王說。定中心所。唯二十一。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驅に胖。隨取一法。即二十二。尋粗伺細。不俱起故。淺深推度。思慧為體。若與散位心王相應。即二十法。于前善中。除輕安故。輕安一法。是定引故。有定資身。方得調暢。有輕安義;蚨。于尋伺中。隨取一故問。能觀心。于三境之中。此何境。答定散二位。皆獨影境。變假相故。此假相分。從能緣見分種生。自無其種。故名獨影。言獨影自有二類。一有質。即此觀心托彼為質。二無質。緣龜毛等。問定散二位。托彼質緣熏得何種。答唯熏能觀心心所見分種子。相分是假不熏。有漏觀心。不熏無漏質種。問三量之中。此是何量。答定位現量收。散位比量攝。不通非量。非正觀故。問三性何性。答唯善性故。

  △第三釋結施愿分(二)初結示題名。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至)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音義 先結。末論名曰成唯識者。謂以宗因喻等三支。成立唯識理故。復說此名凈唯識者。顯理究竟。極明凈故。次出本論名。曰唯識三十頌者。由三十頌。顯唯識理。自因至果。乃得圓滿。義無增減故。

  △次結歸施愿。

  已依圣教及正理  分別唯識性相義

  所獲功德施群生  愿共速登無上覺

  音義 初二句結歸。次二句施愿。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十

  音釋

  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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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去冀切。音器)。

  琛

 。ǔ罅智。音。。

  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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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穢

 。ㄓ趶U切。惡也污也)。

  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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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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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髻

 。ㄉ媳R戈切下古詣切)。

  礫

 。ɡ傻仪校。

  矚

 。ㄖ煊杏^也)。

  佛光恩照  三千大千  隨緣遍滿  恒沙法界

  普度眾生  悉證菩提  身心安泰  年時豐捻

  風雨調順  日月升恒  乾坤清寧  百昌蕃熾

  上下樂利  中外協和  遮物咸亨  萬善圓成

  情與無情  同登正覺

  大清雍正十三年四月初八日  。塾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