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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九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卷第九[龍誡]

  清武林蓮居 紹覺大師 音義

  新伊大師 合響

  法嗣智素 補遺

  △次別釋無性亦不離識性(二)初躡前申難。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次舉本頌答。

  頌曰即依此三性(至)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釋三種無性(二)初總明三無性是密意說。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至)于有及無總說無性。

  音義 先釋初二句。故佛下。次釋后二句。密意者。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二無性。方是不有不無之中。謂后下轉(zhuǎn)釋。意明。依圓二性。雖有實體。愚夫于此依圓。妄起我法實有之執(zhí)。此我法執(zhí)即是遍計。佛為除此。并說皆無。

  合響 玄談第五卷云。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鈔釋云。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有。二約遍計說空。三具說三性。則遍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性皆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為盡理。又疏云。是故于彼三時。初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后時具說遍計性空。余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文)。據(jù)此則經(jīng)中說三無性。是佛密意。若約時而論。乃是第二時。墮空邊教。非為了義。今明大乘唯識正理。必當于三自性。依圓是有。遍計是空。方是中道了義耳。

  △次別釋三無性依三性立(二)初征。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次釋(二)初正釋。

  謂依此初遍計所執(zhí)(至)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音義 先明遍計畢竟無性。此非假說。依次下釋依他無性。謂依他起法。從四緣生。譬猶幻師所作幻事。托眾緣起。無如外道妄執(zhí)自然生義。假說無性。非依他起性體全無。依后下釋勝義無性。謂勝義中無我法性故。亦但假說。非性全無。如太虛下。喻明太虛有勝義。眾色喻依他起。謂此勝義。是依他起上無。遍計所顯故。名勝義無性。

  △次簡濫。

  雖依他起非勝義故(至)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合響 謂有問曰。雖依他起。非第四廢詮談旨之勝義故。不得正名為勝義無性。然凈分依他中。四智菩提。隨在何諦。皆以勝法而為所緣。亦以勝為義故。即第八卷末所云行勝義也。是則依他。雖不得正名為勝義無性。據(jù)凈分邊。亦得說為勝義無性。何不依依他立勝義無性耶。釋曰。而濫第二故。此不說意。謂凈分依他。雖亦得名為勝義。然既依圓成實。立為勝義無性。更若立依他。為勝義無性者。則濫同第二依圓成實所立勝義無性故。略而不說。以依他若立為勝義。則依圓成所立之勝義無性。是第二故。問據(jù)何文義。作如此釋。答瑜伽第七十四卷云。復次三種自性。三種無自性性。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由相無自性性故。遍計所執(zhí)自性。說無自性。由生無自性性故。及勝義無自性性故。依他起自性。說無自性。非自然有性故。非清凈所緣性故。唯由勝義無自性性故。圓成實自性。說無自性。何以故。由此自性亦是勝義。亦一切法無自性性之所顯故(文)。既云及勝義無自性。又云唯由勝義無自性。是知依他亦有勝義無性之義。但不得正立為勝義無性耳。

  △次釋唯識實性(二)初會圓成即勝義真如(二)初會歸勝義。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至)作是說此諸法勝義。

  合響 此性者。即上勝義。非性全無之性。然勝義下。會玄第十卷釋云。四種勝義等者。準法苑云。初釋名。后出體。初釋名復二。初釋總名。次釋別名。釋總名者。護法釋云。勝義者。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第三勝義。諸論多說。即是勝義;蛩膭倭x皆勝之義。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后得二智境界故。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諦。亦以勝為義。真如為境故。通其有財釋。第四勝義。多依于道理名義。廢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勝義境界為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無謬。名之為諦。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次。世俗者。世謂隱覆空理。有相顯現(xiàn)。如結(jié)巾為兔等物。隱本之巾。兔相顯現(xiàn)。此亦如是。今隨古名世俗諦。又復性隨起盡。名之為世。體相粗顯。目之為俗。世即是俗。名為世俗。或世之俗義。亦相違。諦者實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虛。名之為諦。世俗即諦。世俗之諦。二釋如前。次釋別名者。一世間勝義者。事相粗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圣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義。二道理勝義者。智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漏智境。過第二俗。名為勝義。三證得勝義者。圣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不測。過第三俗。名為勝義。四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迥超眾法。名為勝義。圣智內(nèi)證。過第四俗。復名勝義。此中世間即勝義諦。乃至勝義即勝義諦。皆持業(yè)釋;騽倭x之諦。依士無失。四世俗中。一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虛偽中。名曰世間。凡流皆謂為有。依情是名。假言世俗。二道理世俗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實相顯現(xiàn)。差別易知。名為世俗。三證得世俗者。施設(shè)染凈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四勝義世俗者。妙出眾法。圣者可知。名為勝義。假相安立。非體離言。名為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乃至勝義即世俗。皆持業(yè)釋。次出體者。第一勝義體者。成唯識說。謂蘊處等事。涅槃亦云。有名無實。名第一義。蘊處界等。亦是勝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云。謂四諦等因果體事。涅槃亦言?嗉瘻绲。名第一義諦。第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如。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傆^諸法。為二無我故。無苦等八。名勝義也。第四勝義體者。瑜伽論說。謂非安立一真法界。涅槃亦言。實諦者。即是如來虛空佛性。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依無我而顯真故。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故非安立。第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軍林瓶等(等于衣飲食車兼嚴具城舍等一切物也)。我有情等;驘o實體;蝮w實無。但有假名。都無實性。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無用。涅槃經(jīng)云。有名無實。如我眾生。乃至旋火之輪。及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眾生等無用;疠喌润w無。第二世俗體者。瑜伽論說。所安立蘊處界等。涅槃亦云。諸陰界入名世俗。即有為諸法體事。有別體用。異于初俗。第三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處。即諸圣果四諦理等。涅槃亦云。有八苦相。名世俗諦。第四世俗體者。瑜伽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涅槃說言。若燒若割。若死若壞。名為世俗。由可燒割等。無有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為世俗諦也。第一世俗體假安立。后三世俗體有安立也(文)。開蒙。問四俗諦名義相攝。答一假名無實諦。謂軍林瓶車。二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三方便安立諦?嗉。四法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真理。問四真諦義。答一體用顯現(xiàn)諦。當?shù)诙滋N處等法。二因果差別諦。當?shù)谌卓嗟人闹B。三依真顯實諦。當?shù)谒乃锥照嫒纭K膹U詮談旨諦。一實真如(文)。文雖不說四種世俗。為對顯四種勝義。故具引之。此中下舉頌簡非。謂頌所言諸法勝義者。簡非前三。唯取第四一真法界。以是最勝道品所行之境義故。

  △次會歸真如(二)初正會歸。

  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至)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次釋亦言。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至)如余論中隨義廣釋。

  △次會圓成即唯識實性。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至)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補遺 先以虛妄簡。復有下。次以真俗簡。宗鏡。問唯識性與唯識。有何同異。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二義者。一者虛妄唯識性。即遍計性所遣清凈。二者真實唯識性。即圓成實性所證清凈。若言唯識者。有二義。一者世俗唯識。即依他起所斷清凈。二者勝義唯識。即圓成實所得清凈。

  △次結(jié)示勸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jīng)中(至)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音義 已上廣明唯識相性。顯前頌意竟。

  △三后有五頌明修行之位次(二)初略明五種行位(二)初牒前問后。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于幾位如何悟入。

  音義 初句牒前二十五頌之義。初二十四頌。成唯識相。次后一頌。成唯識性。次句正問。謂是誰人。于幾位次。乃能悟入唯識相性。

  △次如次答釋(二)初標。

  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于五位漸次悟入。

  △次釋(三)初明二種種性。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至)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音義 初句征。一本下釋。一本性住種性者。宗鏡釋云。未聞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其增長。名本種性。性者體也。類也。謂本性成住。此菩薩種子。性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性。菩薩地說。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會玄記第八卷云。無始法爾等者。言總意別故。意顯第六意處中有第八識內(nèi)含藏無漏勝種子故。不同自余有漏諸法。故名殊勝。自無始來法爾而有。展轉(zhuǎn)相續(xù)窮未來際相續(xù)不盡。種子引種子故。即性種性也。以此種子。在藏識中。第八識體。屬意處攝。是故總名六處殊勝。開蒙三科。攝百法中。十二處攝法。第六意處。收八王故。八在六內(nèi))。名本性住種性。習所成種性者。此聞正法已去。令無漏舊種增長。數(shù)習種性。廣如彼說。要具下結(jié)示(菩薩地說。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

  合響 開蒙云。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問本性住種性。答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問何者名為具本性人。答外凡人是。問何名外凡。答雖具此性。未發(fā)堅固大菩提心。名外凡位。問習所成性。答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問此何等人名習性。答內(nèi)凡人是。問何名內(nèi)凡。答此性定在發(fā)心已后。約初入劫。名內(nèi)凡位。問云何入劫。答謂發(fā)心后修十千劫。方入十信。言入劫者。乃三僧祇之初首。名為入劫(文)。

  △次明五位悟入。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至)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音義 初句征。一資下釋。順解脫決擇義。并見下文。

  △三明漸次悟入。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至)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音義 初句征。謂諸下釋。于五位中。后后勝于前前。唯究竟位。乃能圓滿唯識相性。故云漸次悟入。

  △次廣明五種行位(五)初資糧位(三)初末論設(shè)問。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乃至未起識(至)于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二)初明位即前二句。

  論曰從發(fā)深固大菩提心(至)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音義 清涼鈔第十六卷之三。釋曰。資糧位者。即是三賢。謂修福智二事資糧。益己身之糧用故。涅槃名為解脫行。行行不違。故名為順。分者因義。支義。是解脫因之一分故。

  合響 開蒙。問又何名為順解脫分。答為有情故。勤求究竟大解脫果。由此亦名順解脫分。資糧自利之名。順分利他之號。問此資糧位。有幾行位。答有四十心。謂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文)。

  △次明惑即后二句(二)初略釋。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至)令彼不起二取現(xiàn)行。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引攝論云。能悟入中。大乘多聞熏習相續(xù)。此乃因力。已得奉事無量諸佛。出現(xiàn)于世。即善友力。已得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友所能動搖。名作意力。已善積習諸善根等。名資糧力(文 開蒙云。由三力積集無間。名資糧力)。多住外門修菩薩行者。謂由未了能所取空。所修施等。多依事相。不能稱理而修行故。開蒙。問此位伏除何障染法。答少能伏除取二取現(xiàn)。問何故少能不多能也。答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所以少能。問何名外門。答散心名外。問何知如此。答本論頌云。于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故唯能伏取二取現(xiàn)(文)。

  補遺 多住外門修菩薩行者。謂未能伏六七識中俱生我執(zhí)。所修施等。多著有相。不能三輪體空故。二取隨眠。猶未伏滅。唯少能伏二取粗現(xiàn)耳。

  △次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即正釋頌義。

  此二取言顯二取。ㄖ粒┘词撬煩惱障種。

  音義 謂此頌中所言二取者。顯是能執(zhí)相見等二之執(zhí)。執(zhí)取二取。是故亦得二取之名。即現(xiàn)煩惱所知二障。二取習氣。名彼隨眠。隨逐下釋隨眠義。隨眠即是二障種子。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云。隨眠義者。隨逐有情。常在生死。眠伏藏識。不現(xiàn)余處。故名隨眠;螂S增過。故名隨眠。隨逐有情。多增過失。故名隨眠。何故眠者乃是增義。如人睡眠。眠即滋多。故過失增。是隨眠義。即二障種也(文)。

  補遺 二取取者。二取即相見等是。能所取故。下取字是二取。上取字執(zhí)著義。執(zhí)取能所取故。即二障現(xiàn)行取也。

  △次轉(zhuǎn)解二障(二)初正釋(二)初煩惱障。

  煩惱障者謂執(zhí)遍計(至)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音義 清涼釋曰。欲界四諦。各有十惑。為四十。上二界各除嗔。有七十二。為百一十二。并是見道根本之惑(開蒙云。我執(zhí)為根。生諸煩惱。法執(zhí)為根。余障得生)。然疑及三見(謂見取戒取邪見也)。唯是見斷。修道之中。欲界唯六(謂任運貪嗔癡慢身見邊見)。上二界除嗔為十。故修有十六。見修合辯。有一百二十八。

  △次所知障(二)初正釋。

  所知障者謂執(zhí)遍計(至)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音義 清涼釋云。見疑已下。辯出頭數(shù)。與煩惱障同。煩惱障粗。有多品類。二乘所斷。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數(shù)顯。今所知障細。無多品類。唯菩薩斷。亦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顯數(shù)(開蒙。問二障頭數(shù)。是同是別。答同是根隨二十六惑。問既同根隨。何稱二障。答由貪上有擾惱用。名煩惱障。有覆蓋用。名所知障)。又顯法執(zhí)無明。唯一住地。煩惱即是四住地攝。故不顯數(shù)。慢等者。亦等隨惑。所知境者。有為無為。無顛倒性者。謂真如理。由覆此境。令智不生。前煩惱即障(持業(yè)釋)。今所知之障(依主釋)。

  △次料簡(五)初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至)余由意力皆容引起。

  音義 先對第八定不與俱。何者。此障強勝。要與無明慧俱。法空智心品俱起。彼異熟微細故。不與無明及慧俱。故無法空智品。故不相應。七轉(zhuǎn)下。對前七識;蛏倩蚨嗳鐭⿶勒f者。末那有四。謂法見法癡法慢法愛。意識具十。眼等五識。無計, 度分別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定不與法慢見疑俱。余法貪法恚法無明。由意識力。皆容引起。

  △二對三性心。

  此障但與不善無記(至)癡無癡等不相應故。

  音義 唯通二性。非善心俱。論說下引證。癡無癡等不相應者。謂善心定與無癡俱。此與癡俱。如暗與明。非定俱故。

  △三二障辯異。

  煩惱障中此障必有(至)有勝有劣斷惑前后。

  音義 彼定用此為所依者。此如株杌。由迷杌故。方謂人等。二障亦爾。由迷法故。方起我執(zhí)。以我執(zhí)必依法執(zhí)而起。故云彼定用此而為所依。問二障皆以見疑等為體。云何圣道斷二隨眠說有前后。答由此二障。執(zhí)我執(zhí)法。作用有別。隨圣道用。有勝有劣。故二隨眠斷有前后。

  △四對四無記。

  此于無覆無記性中(至)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音義 初對四無記。簡非余三。謂此于四種無覆無記性中。唯是異熟無記中。異熟生無記所攝。非余三種。何者。威儀等三。勢用微劣。不能覆理及障智故。此名下。約大小乘。簡覆無覆。問前文云。覆所知境。名所知障。今復云何名無覆耶。釋意可知。

  △五問答釋妨(二)初問。

  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jīng)說為無明住地。

  音義 問云。經(jīng)說五住地煩惱。此障種子。名為無明住地。若言此障有見疑等。豈不違經(jīng)。

  △次答。

  無明增故總名無明(至)豈彼更無慢無明等。

  音義 先直答。如煩下例明。契經(jīng)亦說。煩惱種子屬惡見者。立為見一切住地。屬欲界色無色界攝者。即立彼為欲愛色愛有愛三住地名。豈彼煩惱。唯是見愛。更無慢無明等耶。故知契經(jīng)說此為無明住地者。依增盛說。非無見等。

  △次結(jié)判。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至)能伏二現(xiàn)行通有漏道。

  音義 先明二障通見修斷。謂依邪師邪教邪覺觀生者。名分別起。若不由邪師等生者。名任運起。二乘下約人說。永斷下約道說。永斷二障分別起種。在初地無間圣道。永斷任運二障種子。在十地中無間圣道。二障現(xiàn)起。若分別。若任運。地前漸伏。余義見下第十卷初。

  △次釋未能伏滅。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至)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次明地所攝。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至)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音義 依勝解力者。謂此位菩薩不著果報。不破禁戒。于苦不動。修道無懈。此等諸障礙因不生故。心得專一。故于唯識教中。依聞思殊勝解力修福智殊勝諸行。能于諸法決定了知唯識。亦是解行地者。應知解行地攝有二位。一資糧。二加行。故言亦是。

  合響 清涼鈔卷第十六之三。引瑜伽四十九及顯揚第七。于十三住。建立七地。第二即勝行解地。彼疏釋云。即以此住有漏種現(xiàn)。及無漏種諸善為體。而猶未證真寂之理。但印持決定。而起諸行。故名勝解行(文)。

  △三所修行相(二)初正釋行相(三)初標征。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

  △次別釋(二)初福智行。

  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至)后一唯智余通二種。

  音義 先以六度福智攝諸勝行。余通二種者。若為智慧。而行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德。而行精進。是福德資糧。若緣四無量。而修靜慮。是福德資糧。余是智慧資糧。又復為布施忍辱。而行精進。則屬福。若為聞思修慧。而行精進。則屬慧。若依四無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為生盡智無生智及無分別智等。則屬慧。

  △次二利行。

  復有二種謂利自他(至)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音義 菩提分等者。謂四念處。四正勤。乃至八圣道等。三十七品道法。四攝事者。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無量者。慈悲喜舍。

  △三結(jié)示。

  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修勝行。

  △次明退不退(三)初標。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至)于所證修勇猛不退。

  音義 謂有問曰。此位菩薩二障未除。于所修行。為有退耶。為不退耶。故釋曰此位等。

  △次釋(三)初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己練。

  一聞無上正等菩提(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義 廣者無邊。大者無上。深者難測。遠者長時。由此退屈。引他已證。以況于我。我同彼類。何故退耶。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已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

  △次萬行難修屈省己增修練。

  二聞施等波羅蜜多(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合響 謂六度行難可修故。心生退屈。于退屈時。即便省察。我已獲得如是意樂。離諸弊惡。謂此意樂。遠離慳貪恚等。我由此故。少加功用。修習施等。當?shù)脠A滿。攝論頌云。汝昔惡道經(jīng)多劫。無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

  △三轉(zhuǎn)依難證屈引粗況妙練。

  三聞諸佛圓滿轉(zhuǎn)依(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義 謂于退屈時。引他微因小善。況己勝大妙因。如行施等尚感貴樂。況我所修清凈妙善而無果耶。攝論頌云。博地一切諸凡夫。尚擬遠證菩提果。汝以勤苦經(jīng)多劫。不應退屈卻沉淪。

  △三結(jié)。

  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

  音義 雖有三退屈之義。由三事練磨其心。所以不退。

  合響 開蒙。問此位中斷修之相。答由三種練磨心。除四處障。問四處障。答一離二乘作意障。二諸疑離疑障。三離聞思我我所執(zhí)障。四斷除分別緣似我法義境障(文)。

  △二加行位(三)初末論設(shè)問。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現(xiàn)前立少物(至)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三)初結(jié)前標列。

  論曰菩薩先于初無數(shù)劫(至)謂暖頂忍世第一法。

  △次釋總別名(二)初釋加行總名。

  此四總名順決擇分(至)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音義 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者。決以無疑為義。擇以分別法相為義。此二即是圣道。由圣道能滅一切疑故。能分別四圣諦相故。謂此法是苦。乃至此法是道。是故一切圣道。名為決擇。然加行位。方將見道故。有隨順趣入真實決擇分義。近見道等者。意明暖等善根。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合響 清涼鈔卷第三十四之四釋曰。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擇疑品。擇揀見品。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即分(文)。開蒙。問加行名。答加功用行。名為加行。近見道故。立加行名。問此又何名順決擇分。答欣遠之心。不如始業(yè)。且求見道。名順決擇分。見道之智名決擇故。問不如始業(yè)。答非屬力劣行合如此。是知涅槃不越于此。故且求近。云不如始。問始業(yè)。答始初發(fā)心。一至遠求大涅槃故。問此位行業(yè)。答即修大乘順決擇分。便是行業(yè)。難曰。近見道故。名加行者。資糧遠見道。無加行義。答若加功用行。而行資糧。亦名加行。若近見道。加功四善。獨名加行。故對法說。有資糧皆加行。有加行非資糧。問資益己身之糧加行。不名資糧。加功用行。求果資糧。不名加行。答資糧遠望大果最初。獨名資糧。加功萬行。加功資糧。亦名加行。問加功而行萬行資糧。得名加行。加行亦望大果。加行亦名資糧。答初位發(fā)心最猛四善。不名資糧。萬行加力方行初位。亦名加行。問初位心猛。獨名資糧。四善近見。獨名加行。答曰可爾。若加功行萬行初位名加行。若近見名加行。初位不得名。問若果資糧四善。亦得名資糧否。答曰不爾。若如爾難。見道亦是果之資糧。應名資糧。恁么則如何即得。答從增立名。但可名見道。不得名資糧。難曰。從增立名。見非資糧。既是從增立名。資糧亦是加行。答固知如是。所以五位。立名不同;ゲ幌酁E(文)。

  △次釋暖等別名(三)初標。

  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后位立。

  音義 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后立者。初后即上下義。依下尋思。立為暖法。依上尋思。立為頂法。依下如實智。立為忍法。依上如實智。立世第一法。

  △次釋(二)初總明。

  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至)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音義 四尋思者。一尋思名。二尋思義。三尋思名義自性。四尋思名義差別。名即能詮。義為所詮。名中有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則名中有自性差別。義中亦有自性差別。假有實無者。謂以方便智了此名等。唯意言境。依識假立。非實有故。若能如實遍知所取名等。離識非有。及能取識。亦不可得。名為四如實智。攝論曰。謂推求名。唯是假立。實不可得。說名尋思。若即于此果智生時。決定了知假有實無。名如實智。如是于義自性差別。說亦應爾。名義相異下。謂有問曰。何故名義各別尋求。名義自性。及與差別。合觀察耶。答曰。名義相異。故別尋求。若名義自性。名義差別。此二種二。其相是同。故合思察。

  合響 顯揚論第六卷云。四種尋思者。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性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薩。于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諸菩薩。于事唯見事。自性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于假立自性。唯見假立自性。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于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此諸菩薩。于名事二種;螂x相觀;蚝舷嘤^。依名事合觀故。通達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四種如實智者。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補遺 開蒙。問加行位所修之法。答有四位。四能發(fā)。四所發(fā)。四能觀。四所觀。四位。謂暖。頂。忍。世第一。四能發(fā)。謂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四所發(fā)。謂下四尋思觀。上四尋思觀。下如實智觀。上如實智觀。所觀四。謂名空。義空。自性空。名義差別空。能觀四。即前尋思如實四觀是也。

  △次別釋(四)初暖位。

  依明得定發(fā)下尋思(至)道火前相故亦名暖。

  音義 先正釋暖位。明得定者。攝論云。明謂能照無有義智。所取果遂。故名為得。此定創(chuàng)得無義智明。故獲明得三摩地。譬如最初求得火等。發(fā)下尋思觀無所取者。尋思即是明智。謂以明智。推求名等假立為體。實不可得。故曰無所取。謂此下轉(zhuǎn)解。先釋發(fā)下等八字義。如文。初獲下。釋明得二字義。日前行相。謂東方日未出時之精色。喻慧前方便。即此下。釋暖字義。謂如鉆木取火。先有暖氣。是引火之前相。喻此位是實智火之前相。故立暖名。

  補遺 開蒙。問依何位。入何定。發(fā)何智。觀何法。答初依暖位。入明得定。發(fā)下尋思。創(chuàng)觀所取名義。自性差別皆空。問何由得空。答觀所取四。皆自心變。皆假施設(shè)。實不可得。不空而何。清涼云。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fā)也。

  △二頂位。

  依明增定發(fā)上尋思(至)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音義 先正釋。謂此下轉(zhuǎn)解。暖位已觀。故名重觀。方便智增。故名明增。尋思至極位。復名頂。

  合響 開蒙。問何故頂位。重觀四法。答初伏難故。所以重觀(文)。

  △三忍位。

  依印順定發(fā)下如實智(至)境識空故亦名忍。

  音義 先正釋。印前所取。順后能取。名為印順。創(chuàng)得如實智果故。名為下忍。即別境中。勝解有二義故。一者印持決定。二者順樂忍可。今則印前無所取。順后無能取。二義皆具。故名曰忍。又準下文。忍有三品。謂軟中上。此中印順。即軟中二品也。既無下轉(zhuǎn)解。先能所對辨。謂既無所取名等。寧有能取實識。何者。所取能取。相待有故。

  合響 開蒙。問此忍有幾。答有下中上。下忍印無所取。中忍印無能取。問第三位何義名忍。答忍境識空。故名為忍(文)。

  △四世第一位。

  依無間定發(fā)上如實智(至)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音義 先正釋。謂此位中。重發(fā)如實智果。方前為優(yōu)。故名為上。謂前下次轉(zhuǎn)解。謂前忍位下忍印所取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似屬次第故?偭⑷涛。此位雙印能所二空。非屬次第故。異于前立世第一名。余義如文。

  △三結(jié)。

  如是暖頂依能取識(至)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音義 謂前暖頂二位。以下上品尋思觀。名等四所取是空。下忍于無所取決定印持。中忍于無能取順樂忍可。上忍印無能取。世第一法。能所雙印。

  △三結(jié)屬頌文(二)初正結(jié)。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至)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合響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二。引古疏釋云。心上變?nèi)。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證真如。彼相便滅者。即是空所執(zhí)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位。謂有空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由有此相。未證真理。滅空有相。方證真故(文)。

  △次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至)次能取亦無后觸無所得。

  音義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四釋曰。此偈初二句暖位。次二句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前三句。為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無。末句見道位(文)。世親攝論。釋此二頌云。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者。謂觀似法似義影像。唯是內(nèi)心。誰能觀。謂菩薩在何位。于定位。義想至唯自想者。謂此位中。義想既遣。審觀似義似法之相。唯是自心。如是住內(nèi)心者。能攝自心。住于無義。即是令心住于內(nèi)心。知所取非有者。謂了所取義無所有。次能取亦無者。由所取義。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性。亦不得成。后觸等者。謂從此后觸證真如。無所得故。名無所得。

  △次復申頌義(三)初伏惑義別。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至)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音義 謂此位中。由未遣除空有二相。故于分別二障種子。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障現(xiàn)行二取。何者。違見道故。見道位中。方能永斷分別二障粗重縛故。然于俱生二障現(xiàn)起。有少分伏。未全伏除。二障種子。全未能滅。何者。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開蒙云。帶相觀心。名有所得。即前少物也。此名相縛)。未得無分別無漏心故。

  △次所觀二諦。

  此位菩薩于安立諦(至)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音義 安立諦者。即方便安立諦。謂于苦等諸法之中。安立苦等四諦理也。二空真如。名非安立諦。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即法假名非安立。離顛倒無變異故名諦。為引當來二種見者。謂安立諦。唯引相見道。非安立諦。雙引真相二見道。余義如文。

  △三所依界地(二)初明成滿定在第四靜慮。

  菩薩起此暖等善根(至)托最勝依入見道故。

  音義 善根者。能引生通達位故。諸靜慮者。謂初二三禪定也。而依第四方得成滿等者。謂第四靜慮。舍念清凈。遠離喜樂覺觀之動。諸佛于此證果。一切功德。一切佛法。皆依止而生。此為最勝依。暖等四善根。托此勝依。方得成滿。入見道故。

  △次明初起唯依欲界善趣。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余慧厭心非殊勝故。

  音義 問曰。此四善根。于三界中。依何界起。五趣之中。何趣身起。釋曰。唯依欲界人中善趣身起。以余界趣中慧心。及與厭離心。非殊勝故。

  △三明地所攝。

  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音義 亦是解行地攝者。由此位中。未證真如。亦唯依勝解力。修加行故。清涼釋云。即順攝論。唯四位義也。

  △三通達位(三)初末論設(shè)問。

  次通達住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若時于所緣(至)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二)初總釋頌文。

  論曰若時菩薩于所緣境(至)有所得心戲論現(xiàn)故。

  音義 不取者。離于能取。種種相者。離于所取。智如平等平等者。即無分別義。菩薩入真見時。智是根本。所證真如。依十種平等。俱離能取所取二相。無分別故。所以皆得平等之名。勝鬘經(jīng)云。無有智外如為智所證。無有如外智能證于如。

  合響 無分別智者。清涼鈔三十四之三。引無性攝論第九卷云。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于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智。是無分別智(文)。平等平等者。宗鏡第五十九卷云。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義中。譬如虛空。故說平等平等(文)。

  △次別解本智(三)初師相見俱無。

  有義此智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

  音義 此師意謂。緣真如智。無能所取。是以相見二分皆無。

  △次師相見俱有。

  有義此智相見俱有(至)故應許此定有見分。

  音義 先申己釋。謂相見俱有。若無下。清涼釋云。即破前師義。先破無相分。謂若如智之上。不帶真如之相。而能緣如。則色等智上無聲等相應緣聲等。若無下。次破無見分。勿真如性亦是能緣者。同無見分而能緣故。

  △三師唯見無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故應許此有見無相。

  音義 先標正釋。說無相取不取相故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文。謂真如無相?扇≌。不取于相故。雖有下釋有見分?钟须y曰。若有見分。即有分別。斯則本頌應言唯離所取。不應言離二取。故釋云雖有見等。雖無下。釋無相分。復有難曰。既無相分。何名緣彼。故釋云雖無相分等。意謂。此緣真智。挾帶真如之體相起。故名緣彼。非帶相分影像而起。名緣于如。不離如故。如自下例明。變而下。責難前解。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引百法云。護法明此所緣如見相。無定相分。以本智親證如體。不取相故。與如體冥合故。即無相狀之相。即但有體相之相。即挾帶之義。亦所緣緣。難云。若有見分。即有分別相。何名無分別相也。又云無能取耶。答雖有見分。而無分別。復無能取。正智緣如。親挾附體相緣故。更無相狀之相。說無相分。無能取者。即無分別妄執(zhí)實能取故。不無內(nèi)分能緣見分。又難。若言無相分者。所緣緣論云。依彼生帶彼相故。名所緣相。若無真如相分者。即無所緣。護法云。亦有所緣緣義。雖無相分。而可有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即本智見分。親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者。名所緣緣。如自證分。親帶見分。名所緣緣。此亦應爾。實無變帶之義。唯有挾帶。名所緣緣故。與后得別也。若變相分緣者。便非親證。即如后得智。應有分別。既異后得。明知有見分。無相分也(文)。

  △次廣釋(二)初釋位名。

  加行無間此智生時(至)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音義 清涼釋云。此智者。即無分別智。體者通也。會者達也(開蒙云。謂無漏智體會真如。故名通達)。照理名見。見即是道。而言初者。此應有難。若照理名見。二地已上。豈不照理。故今釋云。此最初故。以此受名。余隨別義。

  合響 清涼鈔第三十四卷之三云。應有并云。修道能斷惑。斷惑名修道。見道既斷惑。亦應名修道。又并云。見道能見理。見理名見道。修道既重觀。亦應名見道。釋云。從增勝義。各舉一名。見理義增者。初見理故。即顯斷惑義微。不斷俱生故。修道除障義勝者。能除難斷俱生惑故。數(shù)數(shù)斷故。前已見理。故此為微(文)。

  △次釋見道(三)初總標。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次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初釋二道義(二)初真見道。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至)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音義 清涼釋曰。雖多剎那者。此一心見道。以無間解脫。并一切勝進故。中間有多剎那。有義下釋斷證。別有二師。一云漸。一云頓。由意樂力等者。謂加行意樂。欲俱斷故。

  補遺 開蒙。問一心真見道。答雙空智起。無間道中。雙斷二障。解脫道時。雙證二空。

  △次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道(二)初標。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次釋(二)初明緣非安立諦三心(二)初正釋。

  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至)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音義 清涼引古疏釋曰。即三心見道非安立諦。即真如也。內(nèi)謂內(nèi)身。假者談其無體。先計有情。皆妄所計。但有內(nèi)心。似有情現(xiàn)。今能遣之。緣智者。謂能緣心。即緣內(nèi)身為境。遣有情假緣之智。然此中人法二障。各分上下。粗者為上。細者為下。合為四類然二粗者。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品智。方能雙斷。此即隨智。說為軟等。軟者下也。初智名軟。次智名中。勝前劣后。后起名上。能斷見惑。此智最上。然初二智。未能殊勝。別緣內(nèi)身。除我法假。第三心時。其智上品。廣緣內(nèi)外若我若法。故三別也。類智者。前智類故。法真見道等者。法者仿學為義。真見道中。雖有二空自證分。而見分親緣真如。所以法之。然見分中。有無間解脫。隨自所斷障。有四見分。無間道中。斷惑別故。人法二見分各別法之。立初二心。解脫道中。證理同故。人法二見?傄苑ㄖ。有第三心。故論云。別總見立。名相見道。

  合響 開蒙。問三心相見道。答內(nèi)遣有情假緣智。仿無間道見分斷我執(zhí)。內(nèi)遣諸法假緣智。仿無間道見分斷法執(zhí)。此二別緣。名之為法。遍遣有情法假緣智。仿解脫道二空見分。證二空理。此一總緣。名之為類。問又如何理此三名真。答若三名真。不說仿法。乃根本智別斷總證(文)。

  補遺 開蒙。問通達位分齊。答于十地中。地地有三。謂入出住。此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也。出住二心。屬修道故。問何故見道時偏促也。答明來暗謝。智起惑亡。一念尚無。何怪時促。問既無一心。何當入心。答約相見道。多時排布。事方究竟。說當入心。若真見道。豈屬三際也。

  △次簡名。

  有義此三是真見道(至)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合響 開蒙云。若一心真見道。三心相見道。若三心真見道。十六心相見道(文)。又問。何故此名相見道。答似真見道。不別緣故。今者別緣。是相見道。問三心真見道。答前三心。說為真見。問復約何理卻說為真。答以相見道。緣四諦故。今不緣彼。為真見道。

  △次明緣安立諦十六心(二)初正明二種十六心相見道(二)初標。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合響 開蒙。問一種十六心。皆小乘法。菩薩何作。答此約菩薩修作說之。問何故修彼。答降伏二乘故。修成遍知故。

  △次釋(二)初依能所取以立十六。

  一者依觀所取能。ㄖ粒┎顒e建立名相見道。

  音義 先標。謂于下次釋。先苦諦下四心。一苦法智忍者。清涼釋云?嗉纯嘀B。法者即彼能詮之教。智者所謂加行道中。緣苦法智。忍者無漏忍。忍前苦法智也。此苦法智忍。觀苦下如。能斷三界見道二十八種分別隨眠。謂欲苦有十。上二界苦各九。以除嗔故。三界合有二十八也。二苦法智者。法謂苦如。能緣苦如之智。名苦法智。三苦類智忍者。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等。意云。此第三心。于一剎那。各別內(nèi)證法忍法智。謂二心后。乃至無學。一切圣法。從此二心。彼得生故。故云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者。此智但緣第三苦類智忍故。雜集云。于苦類智忍。內(nèi)證印可故。名苦類智。如于下例余三諦。有十二心。謂集法智忍集法智等。此十六心八觀真如八觀正智者。謂法忍法智觀如。類忍類智觀智。如苦下有四。三諦亦然。法真見道等者。謂法忍法真無間道見分。法智法真解脫道見分。類忍法無間自證分。類智法解脫道自證分。印前智故。差別立也。

  合響 開蒙。問能所取十六心。答法智法忍緣于真如。其真如者。是智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見分者。是能取智。名能所取十六心也。問示能所取。答且苦法智忍緣如。仿真見道中無間道見分。斷苦諦惑。苦法智緣真如。仿真見道中解脫道見分。證苦諦下理。苦類智忍。緣前能仿之心見分。仿第一心無間道自證緣見?囝愔蔷壡耙姟7碌诙慕饷摰雷宰C緣見。集滅道三。仿此作法(文)。

  補遺 問論文第三類忍。雙證前二。第四類智。唯印第三。清涼開蒙兩釋。乃以第三仿第一自證緣見。第四仿第二自證緣見。論文注釋不同。如何消會。答論中第三各別。雙證前之二見。第四緣第三者。乃重印前之所證二見耳。故第三云各別內(nèi)證。第四云審定印可。勿得謬謂第四復以證自證分。證第三自證也。若爾則違八觀正智。且前后文中。并無證自證分之義。但論文三四兩番。雙證二見。注中四心各別開說。文雖不同。義實無殊。

  △次依下上諦以立十六。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至)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音義 清涼釋曰。欲界名下。是現(xiàn)前界。色無色名上。是不現(xiàn)前界。十六心者。謂觀欲界四諦。別立法忍法智八種。依觀上二界四諦。別立類忍類智八種。然論但舉欲界苦諦。以為法也。一現(xiàn)觀忍。是無間道。二現(xiàn)觀智。是解脫道。余可準知。如其所應法真見道等者。古疏云。以于前十六心后。而作此觀。觀漸粗故。今謂觀智即法自證。既不觀智。故不法耳。百一十二者。欲界四諦四十。上二界四論。各除嗔故。八諦減八。故百一十二。

  合響 開蒙問。上下諦境十六心。答法忍法智。緣下界如。類忍類智。緣上界如。名上下諦境十六心也。問何故如此。答下界入見現(xiàn)前名法。上界名類。問請示上下。答苦法智忍緣欲界如。仿無間道見分。斷欲界惑?喾ㄖ蔷売缛。仿解脫道見分。證欲界理?囝愔侨。緣上二界如。仿無間道見分。斷上界惑?囝愔蔷壣辖缛。仿解脫道見分。證上界理。余三諦準(文)。

  △次兼辯九心相見道。

  若依廣布圣教道理(至)由此九心名相見道。

  音義 二十六者。即前二種十六也。法類品忍智合說等者。謂以前依觀能所取中?嘀B下法忍法智。類忍類智四種。合為一心。如苦諦。集等亦爾。故總有四心。以次依觀下上現(xiàn)前不現(xiàn)前二種。苦諦下現(xiàn)觀忍智二種。合為一心。余三例此。亦共有四心。前四后四。故言各有四觀。即為八心。八觀相應之止?倿橐恍摹V褂^合說。故有九種。問菩薩于此見道位中。止觀雙運。并行不悖。何得觀有八。止為一耶。故釋云。雖見道等(云云)。

  △次結(jié)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依真假說(至)分別隨眠真已斷故。

  音義 先正申。諸相見道。依真假立非實。如是真見道下。出其所以。

  △次簡二道別(二)初明證性相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至)二中初勝故頌偏說。

  音義 頌偏說者。以本頌云。智都無所得者。謂真見道。舍二取相故。

  △次明本后攝別(二)初正明二智攝二見道。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后相見道后得智攝。

  △次別簡后得智有二分(二)初征。

  諸后得智有二分耶。

  △次釋(三)初師二分俱無。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

  △次師有見無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不執(zhí)著故說離二取。

  合響 此智有分別故。有見親照境故。無相下二句。斥前無見。

  △三師二分俱有。

  有義此智二分俱有(至)由斯后得二分俱有。

  音義 說此之此。指后得言。謂此智托真如為質(zhì)。變似真如相而觀。不能如實見真如體故。所變真如。即是相分。思惟之心。即是見分。所以二分俱有。又說下。廣明圣教有相見義。所現(xiàn)身土。謂他受用身土等。即變似色也。所說正法。即變似聲。若不下。反顯有聲色轉(zhuǎn)。色蘊下。恐有救曰。轉(zhuǎn)依位中。已轉(zhuǎn)色蘊故。無現(xiàn)色之事。釋中先牒救詞。轉(zhuǎn)四蘊下例明。意云。既轉(zhuǎn)余四蘊。不無受等。豈轉(zhuǎn)色蘊。便不現(xiàn)色。經(jīng)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即其義也。又若下立理。宗鏡第八十七卷釋曰。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者。既無相分。自他之心。他身土等。離自己體之法。不帶影像。應非所緣緣。直親照彼不變?yōu)橄喙省2煌嫒。真如即是智自體故。問若爾真如。應非所緣緣。無似境相故。答不然。帶如之相起故。離自體法。既無影像。不可言帶彼相起。如何說有所緣緣。彼皆離自體故。既不帶相起名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緣色等智。不帶聲等相故。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者。不變?yōu)闊o相。為見所緣緣故(如過未等法,F(xiàn)在無體。設(shè)不變相。無所緣故)。以無相分直照于無。無非有體。所緣緣義。如何得成。由此故知。佛亦不能親緣于無(文)。由斯下。結(jié)示。

  △次攝六現(xiàn)觀(二)初征。

  此二見道與六現(xiàn)觀相攝云何。

  △次釋(二)初明現(xiàn)觀體。

  六現(xiàn)觀者一思現(xiàn)觀(至)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音義 清涼引古疏釋云。一思現(xiàn)觀者。思有三品。上簡余二。劣故非也。喜受相應。簡于舍受。此明利故。共相即是無常苦等。能引暖等者。思生修故。雖未證理。而觀于法。勝于暖等。用最猛故。偏立現(xiàn)觀。暖等近見境界微略。又未證理。故非現(xiàn)觀。二信現(xiàn)觀者。信亦上品。通漏無漏,F(xiàn)觀是慧。故信為助。三戒現(xiàn)觀者。即道共戒。四現(xiàn)觀智諦現(xiàn)觀者。謂在何位。但緣非安立。即通二智。皆是此攝。故言一切種。大論第七十五卷。說三心見道。是此現(xiàn)觀。故知亦是后得智攝。即見道修道之二智也。不取無學之二智者。與究竟現(xiàn)觀。不殊別故。五現(xiàn)觀邊智諦現(xiàn)觀者。謂緣安立諦等。后所得智。然通有漏無漏。一切見修道。緣安立諦智。大論七十一等說。緣安立諦境慧。是此自性故。六究竟現(xiàn)觀者。即無學道后無生智等。而為自性。若欲廣明六種體性。及現(xiàn)觀勝利益等。如顯揚第十七卷文。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六卷云,F(xiàn)謂現(xiàn)前。觀謂觀察。即真理,F(xiàn)在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間斷。任運相應。古釋。前思現(xiàn)觀。資糧加行。所有智慧。但能伏未能斷。初地已上信戒智諦。及邊現(xiàn)觀。當?shù)丶磾。后地即伏。究竟一觀。非伏非斷。此斷有二。一共相斷。二自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空行相。及無我行相。即名共相。為空無我。該通四諦。故名共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真如寂滅行相。不通諸諦。唯在滅諦。名自相斷(文)。

  補遺 顯揚第十六卷云。知八苦后。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后后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凈顛倒故。起于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于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余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于常樂凈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于此斷滅諦。起滅凈妙離四行。次于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文)?諢o我二行。既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所以該通四諦。名共相斷。

  △次明相攝義。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至)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音義 清涼釋曰。第四觀緣非安立諦根本智。即真見道攝。緣非安立后得。即三心相見道攝。第五觀緣安立諦故。十六心相見道攝。并通修道。故云少分。

  補遺 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者。顯揚第十七卷云。問思現(xiàn)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虼爽F(xiàn)行菩提分法為體。信現(xiàn)觀。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凈信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戒現(xiàn)觀。以圣所愛身語等業(yè)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四現(xiàn)觀。以緣非安立諦圣慧為體;虼司阈衅刑岱址轶w。第五現(xiàn)觀。以緣安立諦圣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六現(xiàn)觀。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文)。凡觀必以慧為體性。今六現(xiàn)觀。除第二三觀。余四俱以慧為體性。菩提分法。是六種通體。而上品凈信。與圣所愛身語意業(yè)。是第二第三兩觀別體。但助令不退。及令觀增明。俱非慧之自性故。不為二道相攝。第一不攝者。以增明故。第六不攝者。尚未起故。

  △三結(jié)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至)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音義 諸平等者。攝論第六。得三平等。謂一切眾生。一切菩薩。一切如來。于多百門已得自在者。能于百世界中作佛。得百法門。百菩薩而為眷屬等。余義如攝論中釋。

  合響 此百法明門。大乘菩薩。初地方了。乃至十方諸佛。本后二智。俱證俱緣。若不證唯識之性。不成根本智。無成佛之期。若不了唯識之相。百法明門。不成后得智。闕化他之行。此唯識百法者。乃是有為無為真俗一切法之性相根本。所以經(jīng)云。若不證真如。焉能了諸行。若不證唯識真如之性。焉能了唯識百法之行相。故云根本智。證百法性。后得智。緣百法相(文)。

  △四修習位(三)初末論設(shè)問。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無得不思議(至)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zhuǎn)依。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頌文(四)初釋第一句。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至)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合響 菩薩從前見道起已者。應知初地有入住出三心。此當住出已去。修習之位。非初照理時。故云從見道起已。開蒙云。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住出二心。是修道故(文)。清涼鈔三十四之一釋曰。此釋偈初句。余障者。即俱生二障。此上辯立修意。斷俱生惑故。從復數(shù)修下。出所修法體。離能所取下辯修之德。即釋偈無得不思議言。此有二釋。初遠離所取。名為無得。遠離能取。名不思議。上唯就體釋。下約體用對明(文)。

  △二釋第二句。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至)即十地中無分別智。

  音義 謂前所云無得不思議者。即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下轉(zhuǎn)解。余智者。清涼云。后得智也。

  △三釋第三句。

  數(shù)修此故舍二粗重(至)令彼永滅故說為舍。

  音義 此根本智。即是俱生無分別智。謂于十地中。地地數(shù)數(shù)修習。此無分別智。方能舍彼二障。粗重種子。何為粗重耶。謂二障之種子。性無堪任。違彼細輕。無分別智故。言細輕者。謂彼無漏之種子體相。精細輕微。有堪能用。此無分別智。能滅彼也。故名之為舍。三種粗重中。此中正屬第二種子粗重。以其能障諸智故耳。

  △四釋第四句(二)初牒頌總標。

  此能舍彼二粗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zhuǎn)依。

  △次釋成轉(zhuǎn)依(二)初轉(zhuǎn)持種依得二果。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至)證得如斯二轉(zhuǎn)依果。

  音義 依他起者。謂根本識。此與染凈諸法為。所依止。故名為依。染謂下轉(zhuǎn)釋染凈義。轉(zhuǎn)謂二分等者。二分謂依他起中。染凈二分。轉(zhuǎn)舍染分。轉(zhuǎn)得凈分。故名為轉(zhuǎn)。由數(shù)下。出轉(zhuǎn)依之所因。成立下結(jié)示。論意。菩提涅槃。名為二轉(zhuǎn)依果。

  △次轉(zhuǎn)迷悟依得涅槃(三)初正釋。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至)此即真如離雜染性。

  音義 依即真如此為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下轉(zhuǎn)解。謂迷此真如。而有凡夫生死。悟此真如。而有圣者涅槃。由數(shù)下出所以。

  △次通妨。

  如雖性凈而相雜染(至)修習位中斷障證得。

  音義 恐有謂云。真如之體。猶凈明珠本來清凈。那言離染。方證得耶。釋意可知。

  △三簡示。

  雖于此位亦得菩提(至)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音義 疑云。此位亦得菩提。云何但說轉(zhuǎn)證依如涅槃頌意。但顯唯識性者。以唯識性即涅槃故此唯識性。若在二乘究竟位中。名為安樂解脫身。于大乘究竟極果。名曰法身。牟尼者。此云寂默。善寂空有二邊。默契中道理故。

  △次廣釋頌義(三)初征標。

  云何證得二種轉(zhuǎn)依。

  △次正釋(二)初總標。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至)二種轉(zhuǎn)依由斯證得。

  △次別釋(二)初明十地因(四)初釋十地名義(三)初標。

  言十地者。

  音義 清涼疏三十四之二云。此十得名略有四對。一約法喻??慧法云法喻合目。余皆就法。二約體用歡喜善慧約體為名。余皆就用。三約自他離垢不動。就他受稱。余皆自義立名。四約當位相形難勝。遠行形他受稱。余皆當位受名(文)。

  △次釋(十)初極喜地。

  一極喜地初獲圣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音義 清涼釋云。此有二義。一二利創(chuàng)成故。二圣位新得故。遂本期心。故生歡喜。

  合響 清涼疏云。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圣性故。此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三故。名極歡喜。一得位者。謂既斷異生之位。便獲圣人之性。以成圣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證生空。三揀唯能自利對于二空。故云具證。又云說有三喜。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悅。二體喜。出觀喜受相應。三根喜。由前心體歡喜內(nèi)充外及五根。輕安調(diào)暢故。此喜者亦名為樂。又內(nèi)及觀心即無喜之喜。不同二禪浮動之喜。故梵本他經(jīng)。多名極喜喜之極故(文)。

  △二離垢地。

  二離垢地具凈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音義 清涼釋曰。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等。清凈戒具足故。名離垢地。此有三義。一即因離。謂離能起誤犯煩惱。二果行離。謂離犯戒惡業(yè)。三對治離。謂凈戒具足。然惑有二。一粗。二細。犯亦有二。由粗煩惱起。于故犯由。細煩惱起于誤犯。今無細惑。故不起誤。何況故耶。

  合響 清涼云。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此修于三學戒。最在初前地。雖證真具戒。未能無誤。又以十度明義。前施此戒。故次明之。離垢者。慈氏云。由極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不在作意。而無誤故。又云具凈尸羅。乃有二意。一云具足別解脫。及定共道共故。雖第三地。始發(fā)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已滿。故有定共。二云或唯別解脫。亦能全離加行根本。后起罪故(文)。

  △三發(fā)光地。

  三發(fā)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fā)無邊妙慧光故。

  音義 亦名明地。清涼釋曰。隨聞思修照法顯現(xiàn)故名明地。謂三慧照當?shù)厮勚ā4嗣l(fā)光者。定為能發(fā)。持為能持。后地慧光為所發(fā)所持。然三慧就初發(fā)。光約后故。受名不同。

  合響 清涼云。前三地寄同世間施戒修法。深密云。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得圓滿世間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法總持。為令得此。因說此地令勤修學?傆腥x。立發(fā)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種凈心為能發(fā)勝定聞持為所發(fā)。以安住地竟。方始聞法修得定故。二以聞持為能發(fā)。勝定為所發(fā)。以聞法竟。靜處修行。方發(fā)定故。三以勝定總持。并為能發(fā)。彼四地證光明相。以為所發(fā)。謂由得勝定。發(fā)修慧光。由得總持教法發(fā)聞思光。就此慧中四地證法為所照。三慧光明為能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文)。

  △四??慧地。

  四??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增故。

  音義 清涼釋曰。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地??即慧??。此亦兼二義。一即根本智火。能燒前地聞持不忘恃。以成慢之煩惱故。二就后智起用故。論云。彼證智法明摩尼寶光中。放阿含光明。入無量法門義。光明智處。普照示現(xiàn)。以是義故。此地釋名為??。問約初義者。前后諸地。豈不燒惑。有二義故。此偏受名。一就寄位言。此地寄當出世間無漏故。二以三學。此地當慧初得慧故。鈔云。疏釋二義。前約內(nèi)證。后約外用。據(jù)能燒惑。應名火地。但火能燒。未必有??。今取有??故能普照。

  合響 清涼云。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種清凈能攝諸地。前三即意樂戒定增上三清凈。訖此下。第四訖于佛地。明慧增上。又前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舍于定愛。及與法愛。今修證彼行故。??慧者。法喻雙舉。亦有三義。一約初入地釋。初入證智。能燒前地。解法慢薪故。本分云。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二約地中釋。由住第四地竟。方修菩提分法。明是地中。若唯取此而為慧者。未修道品。應非??地。以此地正明菩提分法中該初后。諸論多依此釋。攝論云。由諸菩提分法。焚燒一切障故。障即二障。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慧。燒二障薪。名??慧地。三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為??(文)。

  △五難勝地。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至)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音義 清涼釋曰。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難勝。謂真俗無違。極難勝故。以三地同世未能得出四地。雖出而不能隨俗。多滯二邊。難以越度。今得出世。又能隨俗巧達五明。真俗無違。能度偏滯。實為難勝。若爾六地已上。豈不然耶。此初得故。偏受其名。

  合響 清涼云。難勝者。解深密云。即由于彼菩提分法。方修習艱難。名極難勝。故攝大乘。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知真諦智。是無分別。知世間工巧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名極難勝。莊嚴論云。于此五地。有二種難。一勸化無惱難。二生不從心無惱難。此地菩薩。能退二難。于難得勝。

  △六現(xiàn)前地。

  六現(xiàn)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xiàn)前故。

  音義 清涼釋曰。般若波羅蜜行。有間大智現(xiàn)前故。名現(xiàn)前地。謂妙達緣生。引無分別。名般若行。親如目睹。名曰現(xiàn)前。對后彰劣。名為有間。以第七地。常在觀故。

  合響 清涼云。已說諸諦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zhuǎn)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不能破染凈之見。此地觀察無染凈法界。破彼見故。名現(xiàn)前者。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xiàn)前故。以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xiàn)前。瑜伽引深密經(jīng)云現(xiàn)前觀察。諸行流轉(zhuǎn)。又于無相。多修作意。方得現(xiàn)前名。多修無相。此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zhuǎn)。此約地中。已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密多,F(xiàn)在前故。此約地中說。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xiàn)前悟一切法無染無凈(文)。

  △七遠行地。

  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后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音義 清涼釋曰。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此有三義。一善修無相。到無相邊。故名遠行。二功用至極。故名遠行。三望前超過。故名遠行。善修無相行。釋行字功用。下皆釋遠字。然善修有二義。一地前有間。不名善修。今常在觀。故云善修。二舍有之無。非善修無。今有無雙離。故名善修。云何雙離。謂空中方便慧故。離有有中。殊勝行故。離無下。釋遠中功用究竟。正明遠義。如極一界之邊故。遠何所過。望前三地。相同世間過之。已遠望四五六相同二乘。今亦超過五地。真俗無違何異。此中有無雙離。略有三異。一彼猶未能過二乘故。二雖以真入俗猶。于雙行未自在故。三彼尚未得甚深般若故。于雙行非深妙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修習住。前功用未滿。今令滿故。遠行者。通有二義。立遠行名。一從前遠來。至功用邊。二此功用行邊。能遠去后位故。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法王位。故名遠地(文)。

  △八不動地。

  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xù)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雖于無相作意無缺無間多修習住。而未能于無相住中。舍離功用。又未能得于相自在修習得滿。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已去。寄顯一乘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地。此亦三義。一舍三界行。生受變易果。故云報行。依此起行任運而成故。功用不動。二得無生忍。無相妙慧。則有相不動。三此二無間。煩惱不動。謂前地無相。已得無間相。及煩惱。亦不能動。而為功用所動。無不動名。今由無功用故。令無相。觀任運無間故。三不能動(文)。

  △九善慧地。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音義 清涼釋曰。得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得無礙慧。尚未稱善。遍說遍益。方名為善。

  合響 清涼云。前雖于無相住中。舍離功用。亦能于相自在。而未能于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莊嚴論云。于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于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遍斷眾疑故(文)。

  △十法云地。

  十法云地大法智云(至)空粗重充滿法身故。

  音義 大法智云。謂總緣一切諸法之智。眾德謂陀羅尼門。三昧門等。喻如水者。智能藏彼眾德。如云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蔭蔽者。隔斷之義。如空粗重。即所知障少分。及煩惱障種。謂此粗重。廣大如空。此皆能蔭蔽之。令不為障礙故。攝論云。又如大云覆隱。如空廣大無邊;笾嵌瞎省S执酥浅錆M所證所依法身。猶如大云。充滿虛空故。

  合響 清涼云。雖于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xiàn)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又一乘中最居極故。又云云者。是喻略有三義。一含水義。二覆空義。三注雨義。攝大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jīng)等。智不離真如。如云含空?偝秩痢<词撬。又云譬如大云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又云。于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遍滿義。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又云。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德。遍斷諸障。遍證法身故(文)。

  △三結(jié)。

  如是十地總攝有為(至)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音義 先出體性有為功德。謂四智中。妙觀察。平等性之二智也。非余二智者。此唯因位故。無為功德。謂地地中。所證真如。與所下釋地義。地有依持生長之義。故以為喻。

  合響 清涼引本業(yè)云。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界。故名為地。唯識第九云。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者。但語其因。缺生果義。鈔云。本業(yè)有三義。一持。二生。三成。本論開為四義。住持為二故。一生者出生。謂出生因果。二成者成就。亦通因果。又以因望果。始起名生。終滿名成。又為因名生。為緣名住故。第三名住住亦住。處故。

  △二釋修十勝行(三)初總標行名。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

  合響 清涼云。隨緣順理。造修名行。梵語波羅蜜。此云到彼岸。亦云度無極。即十勝行之通名。

  △次正釋行義(十二)初明數(shù)門。

  施有三種謂財施(至)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音義 此十勝行。前六各有三品。后四各有二種。顯示差別。財施者。攝論釋曰。謂無染心舍資生具。無畏施者。謂止損害濟拔驚怖。法施者。謂無染心。如實宣說契經(jīng)等法。律儀戒者。謂于不善能遠離法。防獲受持。由能防獲諸惡不善身語等業(yè)。故名律儀。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后二戶羅。由自防獲。能修供養(yǎng)佛等善根。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佛法。及能饒益一切有情。令修一切善根法故。耐怨害忍是成熟有情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熱饑渴。種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zhuǎn)故。諦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被甲精進。謂最初時自勵。我當作如是事。即經(jīng)所說。有勢句攝。善精進。即經(jīng)所說有勤句。利樂精進。即經(jīng)所說。有勇句等。安住靜慮。為得現(xiàn)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凈故。引發(fā)靜慮。為能引發(fā)。六神通等。殊勝功德。辦事靜慮。為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饑儉疾疫諸怖畏等?鄲朗鹿省R焉辖砸罃z論所釋般若三品。如文可知。方便二者。由大智故。所作施等。不為自求;叵蛴星楣省2蛔∩。有大悲故。為欲拔濟諸有情類。不專利己故。不住涅槃。二俱無住故。稱善巧愿為要誓。求菩提愿者。佛道無上。誓愿成故。利樂他愿者。眾生無邊。誓愿度故。力謂堪能。由思擇力故。有勝堪能。正思決擇。應作不應作故。由修習力故。所修靜慮。有勝堪能。無怯弱故。智有二者。由智助成般若。令所修滿足故。得受用覺法之樂。復由此智。成熟有情。亦得受用覺法樂故。

  合響 方便二者。清涼疏第二十卷。引無性釋云。方便善巧者。謂不舍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說名方便善巧。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舍有情。當知即是。不舍生死。即拔濟方便。若以此善回求無上正等菩提。為證無上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即回向方便力有二者。梁攝論云。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所對治障。令不起故。由修習力。能令一切善行。堅固決定。智有二者。無性釋云。由施等六。成立此智。復有此智。成立六種。謂相教等種種品類。是則名為受用法樂。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忍進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為饒益有情智(文)。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音義 謂施以無貪善根。及行施時。身口意三業(yè)。而為體。性戒以受學。戒時三業(yè)為性者。大論。律儀以七眾別解脫戒在家出家戒為體。即唯二業(yè)。謂表無表。不說語故。若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后一切所作。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以為其體。今論通三聚。及與受隨。故云三業(yè)攝眾生戒。居然通三忍。以無嗔等為性者。清涼釋曰。無嗔精進即善十一中二。審慧即別境五中慧。所以有此三者。大論云。自無憤?。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xù)。是名菩薩耐怨害忍。即以無嗔及三業(yè)為性。若安受苦忍。即精進三業(yè)為性。若諦察法忍。即審慧三業(yè)為性。故此三業(yè)通于三忍。于三各配其一。故有三耳。精進可知。靜慮但以等持為性者。清涼釋曰。等持即三摩地。雖是別境心所之一。今約定說。不通散心。故不說三業(yè)。對法論云。起三業(yè)自在用時。所有一切種常安住。即通三業(yè)。以約用故。后五以擇法為性者。謂般若乃至于智。此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而為自性。何者。論說第六是根本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本后二智皆擇法故。有義下重解愿性。愿以此三為自性者。謂若不假善欲善決定與深信者。則無由發(fā)起弘誓愿故。是故愿以此三。而為體也。若并眷屬等者(此說自性故約克實體性而論。若并眷屬。則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如行施時。以無貪等為體。與無貪俱行余信慚等。則是眷屬。如施既爾。如是乃至智波羅蜜。以擇法為性。與擇法俱行心及心所。皆名眷屬等。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音義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者。由諸世間及聲聞等。亦有施等。是故要說其相。以彰決定到彼岸故。一要安住菩薩種性者。種性義見于前。依五性而言。則簡余四性。若非菩薩種性之人。則所行施等。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而非無上極果之正因故。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如經(jīng)云。不發(fā)菩提心。而行施等。是為魔業(yè)故。三要悲憫一切有情者。謂若不憫有情。而行施等。秪求自利。非兼利故。所以非波羅蜜多。四要事業(yè)勝者。若不具行一切善事。則施等行寡。不能滿足無上菩提果故。五要無相智所攝受者。即三輪體空也。如經(jīng)云。不以色布施。不以聲香味觸法布施。不住于相。名無相智。六要回向無上菩提者。問既言回向菩提。何異依止。釋曰。彼有道心。未必一切回向菩提。此乃回向。又依止者。即行前心。今回向者。乃行后愿。七要不為二障間雜者。古疏云。即三時無悔也;诩礋⿶馈S刹涣斯。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障于真智。亦所知也。一一皆應四句分別者。清涼云有三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種類。而為四句。施中四句者。一是施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施故。二是度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施亦度。具七勝故。四非施非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種。但有二句。未成余度。缺二句故。謂是度非施。及非施非度。余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為是度。非戒等故。謂一是戒非度。謂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勝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進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諸度各得具施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施等句故?梢运紲。

  △四無增減門(三)初明十無增減。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音義 清涼云。即建立十度之所以。謂十障十如。此能治證。依所證治唯十。故不增多。而減少耳。

  △次明六無增減(三)初標。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

  △次釋(六)初對治六蔽門。

  為除六種相違障故。

  音義 清涼云。立六度所以。六種相違障者。一慳吝蔽。二犯戒蔽。三嗔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亂蔽。六惡慧蔽。施等六行。如次對除此六蔽故。

  △三漸修佛法門。

  漸次修行諸佛法故。

  合響 清涼云。諸佛法者。謂十力等。攝論云。前之四度。不散動因。第五一種。不散動成熟。第六依是如實覺知。此約自利。

  △三漸熟有情門。

  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余論廣說應知。

  合響 清涼云。漸熟有情者。攝論云。由施能攝受。由戒能不害。由忍雖遭若能受。由勤助彼所作。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已定者令得解脫。此約化他。

  △四二道之因門。

  又施等三增上生道(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合響 清涼云。施感大財。謂多饒財寶。戒感大體。謂尊貴身。忍感眷屬。有情歸附。由富勝形。及多眷屬。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亦即因。能伏煩惱者。謂修善方便。成熟有情者。依此發(fā)通故;鄢煞鸱。佛法由慧故。有此三德。名決定勝。諸菩薩道。唯有此二。若闕一種。道不成故。

  △五利生斷惑門。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永伏永滅諸煩惱故。

  音義 準清涼釋曰。布施舍彼資財。持戒不損惱彼。忍辱堪忍彼惱。以此三種。饒益有情。精進等三對治煩惱者。問曰。定能伏惑。智能斷惑。對治煩惱。此二可然。若精進一。那言亦能治煩惱耶。答曰。精進于煩惱。雖無伏滅之義。而能勤修對治煩惱諸善加行。能令煩惱永伏滅故。亦得對治煩惱之名。廣如解深密經(jīng)第四文。前三利生。后三斷惑。諸菩薩道。唯有此二。是故但有六數(shù)。不增不減。

  補遺 瑜伽云。精進雖未永斷煩惱。永害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斷隨眠。

  △六為無住涅槃因門。

  又由施等不住涅槃(至)為無住處涅槃資糧。

  音義 清涼釋曰。前三是大悲。饒益有情故。后三是大智。斷滅諸惑故。故為無住涅槃因也。翻彼凡小之雙住。

  △三結(jié)。

  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三重顯十義。

  后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音義 清涼釋曰。問六度既爾。后四云何。答四屬六攝。義隨六異。于中分二。先總明。次方便下別顯。如解深密廣說應知者。彼經(jīng)云。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shè)所余波羅蜜多。但有四數(shù)。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與前六種波羅蜜多。為助伴故。謂諸菩薩。于前三種波羅蜜多。所攝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之。安置善品。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與前三種。而為助伴。若諸菩薩。于現(xiàn)法中。煩惱多故。于修無間。無有堪能。羸劣意樂故。下界勝解故。于內(nèi)心住。無有堪能。于菩薩藏。不能聞緣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fā)出世間慧。彼便攝受劣分狹劣福德資糧。為未來煩惱輕微。心生正愿。如是名愿波羅蜜多。由此愿故。煩惱微薄。能修精進。是故我說。愿波羅蜜多。與精進波羅蜜多。而為助伴。若諸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zhuǎn)劣意樂。成勝意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如是名力波羅蜜多。與靜慮波羅密多。而為助伴。若諸菩薩。于菩薩藏。已能聞緣善修習故。能發(fā)靜慮。如是名智波羅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發(fā)出世間慧。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與慧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別名如余處說。

  音義 準清涼釋曰。前前引發(fā)后后者。謂諸菩薩。若于身財。無所顧吝。便能受持清凈禁戒。為護禁戒。便修忍辱。修忍辱已。能發(fā)精進。發(fā)精進已。能辦靜慮。具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得出世慧故。能行方便。有慧方便已。能發(fā)大誓。發(fā)大愿已。于諸善品。有所堪能。有堪能故。便能獲得受用法樂。成就有情之智。由前引發(fā)于后義故。次第如是。后后持凈前前者。謂由任持智波羅蜜多。故能凈力波羅蜜多。乃至由任持尸羅故。令施波羅蜜多清凈。此明后能凈前。次第如是。又前前下。復以粗細易難。顯次第義。布施則粗。持戒為細。戒望于忍。戒則為粗。忍則為細等。故云前前粗后后細。前九并為前前。從戒至智。并若后后。一一相望。故致重言。初一唯前。后一唯后。中間八度。遞為前后。難易可知。釋總別名如余處者。無性釋論云。釋總名者。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到彼岸名。是最勝義。釋別名者。清涼疏云。輟己惠人。名之為施。防非止惡。名之為戒。防其未非。止已起惡故。忍者堪忍諸法。未能忘懷。名之為忍。此約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練心于法。名之為精。精心務達。目之為進。梵云禪那。此云靜慮。靜揀散心。慮揀無慧。止觀均故。般若此翻慧。推求諦理。名之為慧。方便者。即善巧也。方謂方法。便謂便宜。愿者即希求。要誓力者。不可屈伏故。隨思隨修。任運成就。攝論云。由此二力。令前六度無間現(xiàn)前。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

  △六依止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音義 初總標。一依下別釋。任持修者。謂住種性菩薩。于自體中。于所依中。具足一切佛法。悉能任持。以此種性。修行施等。是名依止任持修。作意修者。謂以勝解決定愿樂等心。誓求菩提。以此作意。修行施等。名曰依止作意修。意樂修者。謂以無厭足。起大意樂。起大慈悲。憐憫一切有情。志期度脫。用此意樂。修行施等。是為依止意樂修。方便修者。謂三輪清凈。如一施中。由無施物施者受者等三分別故。自在修者。謂地上菩薩。分證法身。而能隨類現(xiàn)種種身。得自在故。分得四辯。而能宣說一切佛法。得自在故。以此自在修行施等。謂之依止自在修也。依此下結(jié)。又此五修。若會前七最勝義者。于前七最勝中。唯除第四事業(yè)。及第六回向。其余如次。即此五修?梢砸獾谩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至)展轉(zhuǎn)相望應作四句。

  音義 此十種行。若通相攝者。一一波羅蜜多。皆攝一切。何者。行相無違;ハ囗樄。若別相攝者。依前前引發(fā)后后而言之。則前定攝于后。以后必待于前故。后不攝前。以前不待后故。依后后持凈前前而言之。則后必攝于前。以后持凈前故。前不攝后。以前不能持凈后故。若依下。復約純雜義釋。應作四句者。一是純非雜。二是雜非純。三亦純亦雜。四非純非雜。意云。一行為純。諸行為雜。如于初地專修施行名純。望修戒等名雜。即是初句。余九地中。專修戒等。望初地施。即第二句。初地修施。余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即第三句。末句可知。

  合響 清涼疏第五之二。引般若論云。檀義攝于六。資生無畏法等。智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鈔釋云。資生無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謂施有三種。一財。二無畏。三法。財施即資生。正是檀度。故云此中一也。無畏攝二。謂尸不惱彼。忍受彼惱。皆無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攝三。謂進定及慧。決定勝道。漸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檀度既爾。余度亦然(文)。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至)后得智攝緣世俗故。

  音義 有處但說六種。不言十者。應知第六攝后四故。本后二智。合為一故。開為十者。第六攝根本智。后得攝后四種。以方便等。皆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音義 有漏有四者。謂資糧加行位中。所修諸行。招果有四。謂等流。異熟。增上。士用果。除離系者。此唯無漏故。無漏有四者。謂通達修習位中。所修諸行。感果亦四。謂等流。增上。士用。離系果。除異熟者。唯有漏故。而有處下通妨。謂有處言有漏無漏。皆具五果者;蛞阑ハ噘Y說;蚵o漏二位合說。

  合響 或二合說者。安慧云。謂能永斷自所對治。是諸波羅蜜多離系果。于現(xiàn)法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于當來世后后增勝。展轉(zhuǎn)生起。是等流果。大菩薩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十三學相攝門(二)初標。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

  △次釋(二)初釋三學(三)初戒學。

  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至)甚深廣大如余處說。

  合響 此即攝論中四種殊勝。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無性攝論第七卷釋云。差別殊勝。謂諸菩薩具三種戒。即律儀等。聲聞乘等。唯有一種律儀尸羅。是故菩薩。望彼殊勝。律儀戒者。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攝善法戒者。謂正修習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者。謂不顧自樂。隨所堪能。令入三乘。舍生死苦。證涅槃樂。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是二戒因故。謂若防守身語意者。便能無倒修習一切清凈佛法。亦能成熟一切有情。令入三乘。余則不爾。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xiàn)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xiàn)行故。與彼不共。于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yè)。菩薩一切。皆應現(xiàn)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yè)。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F(xiàn)行變化身語兩業(yè)。應知亦是尸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中。又現(xiàn)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余有情。真實攝受諸余有情。先令他心深生凈信。后轉(zhuǎn)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殊勝。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無性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學尸羅。種種品類。無量差別。所以廣大。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此尸羅。能攝無量福德資糧。所以廣大。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謂此尸羅。攝諸有情。此世他世。世出世間。舍惡攝善。若因若果。饒益意樂。所以廣大。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此尸羅。建大菩提。所以廣大。諸聲聞等。無如是事。是故殊勝(文)。

  △次定學。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引發(fā)作業(yè)如余處說。

  音義 大乘義如常釋。光明乃從喻得名。全喻即雙合體用。能發(fā)照了理教行果智者。理即二空真如。教即聲名句文。行謂諸波羅蜜。果謂菩提涅槃集福王定者。王者自在之義。此定能集無邊之福。猶如國王。具大自在。有大勢力。能集多財。無與等故。賢守健行。此二如文。此四所緣等如余處說者。攝大乘本論云。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傁嗑壷。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粗重障故?澳懿顒e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引發(fā)差別者。謂能引發(fā)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故。作業(yè)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轉(zhuǎn)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蝻@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fā)如是大神通故。義如無性攝論廣解。

  合響 定學有四有三釋。英法師云。初定除不善障。二除著障。三除煩惱障。四除所知障。賢首云。初能除流雜染業(yè)障。二能除味定著靜障。三能除根本無明障。四能除凈成果智障。與前說大同。清涼云。謂以即事而真智。治于地前。成初地令得賢守定。以此三昧。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前三地為世。第四地為出世。以既了即事而真。能即散而定故。二以即體之用智。對治四地。未能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王定。三以平等無相智。對治五地。雖能隨俗。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若大光功用。成大乘光明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對治七地功用。令入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竟。以果既具四。因亦通修故。此解為正。

  △三慧學(二)初正明三慧相。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至)所緣行等如余處說。

  音義 加行無分別慧者。世親攝論釋。是尋思慧。又云是希求慧。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故亦得無分別名。根本無分別慧者。攝論釋是正證慧。又云是內(nèi)證慧。又云。加行是此智因。后得是此智果。后得無分別慧者。攝論釋是起用慧。又云是攝持慧。是無分別智之后得。是故亦是無分別名。此三自性者。無性釋云。謂于真義。不異計度。以為自性。此三所依者。謂無分別智。所依心非思議故。亦非非心為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為因。數(shù)習勢力。引得此位。名心種類。此即顯示智所依心。出過一切思量分別。此三因緣者。無性釋云。謂以大乘言音熏習聽聞。由此所引功德差別。及如理作意等。此三所緣者。即是一切補特伽羅。諸法無性所顯真如。解脫增益損減二邊。斯是無分別智所緣境界。此三行相者。無性釋云。于所緣境。相似而行。故名行相無分別智。于真如境。相似而行。離一切相作意行相。以為行相。三智行相差別者。攝論云。譬如啞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當知亦爾。又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如不啞人受諸境界。亦起言說。如是后得無分別智。返照真如,F(xiàn)證境界。能起言教。當知亦爾。言等者。等于此三。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等。如彼攝論第八文中廣說。茲不繁錄。

  △次約位明具闕。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xiàn)種俱已舍故。

  音義 初二謂資糧加行。此二位中。三智種子皆有。以具法爾無漏種故。現(xiàn)唯加行者。未證真如。無本后二智故。通達位中現(xiàn)唯本后二智者。以初見道十五心中。乍證真如。無加行故。修習位中。有二義別。始從見道第十六心。乃至七地位中。種現(xiàn)皆三。以七地已前。位位之中。皆有無間解脫及勝進道故。八地已去現(xiàn)唯二者。以無功用。不假加行。而勝進故。若爾進趣后位。以用何智。釋云。用后得智。作無漏觀。任運進趣。入余位故。究竟位中現(xiàn)種俱二者。金剛道后解脫道中。并舍加行種故。

  △次明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后五。

  合響 此中相攝有四種義。自性攝者。不取俱行助伴之義。但各舉其當體而言。故云戒唯攝戒等。若并助伴而相攝者。此三前十。一一皆攝一切。若隨作用而相攝者。戒攝前三。施即資糧。戒即自體。忍即戒之眷屬性故。若隨相顯而相攝者。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加攝精進者。由精進力。守護防非。令戒凈故。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xiàn)若種俱唯無漏。

  音義 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如經(jīng)云。初地菩薩。于檀波羅蜜。最為增上。乃至第十地云。此位菩薩。于智波羅蜜。最為增上等。即最顯義。然初下。復約五位顯此十行通漏無漏。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xiàn)唯有漏者。應知有一類菩薩。于前二位中。煩惱所知二障種現(xiàn)。俱未伏滅。直階初地。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