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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禪茶一味”還是“茶禪一味”?

究竟是“禪茶一味”還是“茶禪一味”?

  有學者提出“禪茶一味”與“茶禪一味”是有區(qū)別的,甚至還解讀出兩種意思來。其實,“禪茶一味”之說與“茶禪一味”之解均是一回事,兩者沒有差異,沒有分別,無需執(zhí)著于究是“茶”在前,還是“禪”在前。正所謂茶心與佛心,何異又何殊?如果有分別,只是兩者意同而叫法不同。對它的注解應該都是“具有同一興味”。這樣的“興味”,不可把“茶”和“禪”分為和確定究竟誰是從屬關系。

  如果從佛教(尤其是禪宗一脈)背景講,佛教對推動茶文化的發(fā)展產(chǎn)生舉足輕重的作用,有著特殊的貢獻,講成“禪茶一味”,這是無可厚非的;如果從中國茶文化五千年的大背景來論之,“禪”只是在融儒釋道三教文化中佛教文化的其中一支——禪文化,講成“茶禪一味”,也是無可非議的。若非要分出兩者的前后關系,也只能說這是禪者和茶者對兩個層面上的不同叫法和區(qū)別,所謂“名雖有二,體本同一”。但也有學者在對待“禪茶文化”和“茶禪文化”的說法上,主張采用統(tǒng)一“茶禪文化” 叫法,本文以為實在沒有這個必要(如同大陸叫“熊貓”,臺灣叫“貓熊”,所指東西是一致性的)。目前在中國佛教界,對“禪茶一味”之說,說成“禪茶一味”者有之,說成“茶禪一味”者更有之。已故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趙樸初先生就喜歡叫“茶禪一味”,并以此題字,常見于各寺院間。

  實際上,“禪茶一味”論,猶如禪門“定慧一體”論。禪宗以為,“以定慧為本,定慧一體,不是二;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定慧猶如何等?猶如燈光。有燈即光,無燈即暗;燈是光之體,光是燈之用。名雖有二,體本同一。此定慧法,亦復如走。”(《壇經(jīng)》)以此也就能說明禪和茶為一體(一味),即茶之時禪在茶,即禪之時茶在禪,會得此意,即是禪茶等學也。如此,內外一種,禪與茶抑或是茶與禪即等。

  禪茶與一味抑或是茶禪與一味,并不表示禪和茶兩者完全是同一之物,它只是表示茶和禪的統(tǒng)一性,表示兩者相互滲透,相互依存。禪和茶的關系是體用關系,體用一如。為了說明體用關系,六組慧能以燈和光的關系加以形容,實則也從另一層意義上說明禪與茶的體用關系。同時慧能對這種體用關系不能以先后來理解發(fā)出警告:“學道之人莫作意,莫言先定發(fā)惠,先惠發(fā)定,定惠各別。”(《壇經(jīng)》)禪又何嘗離于茶,茶又何嘗離于禪呢?

  既然禪和茶在此時此刻,在你的心中兩者本來不二,自是“一味”,自是“同一興味”了,還有必要去區(qū)分“茶”和“禪”誰先誰后的問題嗎?類似這樣的問題,長慶慧棱禪師曾告誡說:“一時坐卻。”兩者都不得有執(zhí)著。禪沒有先后或對比問題,禪是不落入任何對比性的情境,所以,我們沒有必要被禪、茶的先后問題牽引這走,所謂“禪既是茶,茶亦是禪”說得極是。

  “茶禪一味”已是一法,如果非要“于一法中而生二見”,那就是在“茶禪一味”之法中非要生出兩種知見,實在是不合大乘之教。禪宗說法,自古不被其文字所束縛,也不可執(zhí)著于文字。因為有心,茶可以是禪,禪也可以是茶。沒有對與錯,沒有先與后。

  還是回到主題上,究是“禪”在先,還是“茶”在先?一起截斷,一起拋卻,不可著“相”。

  ——摘錄自舒曼《“禪茶一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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