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卷二(起二年,盡四年)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凡書會者,惡其虛內(nèi)務,恃外好也。古者諸侯非朝時不得逾竟。所傳聞之世,外離會不書,書內(nèi)離會者,《春秋》王魯,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錄戎者,來者勿拒,去者勿追。東方曰夷,南方曰蠻,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會盟,例皆時!饜,烏路反。好,呼報反。非朝,直遙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傳,直專反,年末“相傳”同。

[疏]注“凡書會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義故也。

○注“古者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禮下》云“諸侯相見於隙地曰會”,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諸侯將朝天子,必先會閑隙之地”。以此言之,則會合於禮。言會為惡之,非朝時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會,非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當是所傳聞之世,王者草創(chuàng),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書晉滅下陽,末書楚滅穀、鄧是也。而此經(jīng)錄戎者,來者勿拒故也。

○注“東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禮》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時”。

○解云:朝書時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來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來朝”之類是也。其聘書時者,即文四年秋,“衛(wèi)侯使甯俞來聘”;文六年“夏,季孫行父如陳”之屬是也。其會書時者,即莊十三年“春,齊侯、宋人”以下“會于北杏”,十四年“冬,單伯會齊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屬是也。盟書時者,即莊十三年“冬,公會齊侯盟于柯”之屬是也。其有書日月者,皆別著義,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屬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國而不居,故云爾。凡書兵者,正不得也。外內(nèi)深淺皆舉之者,因重兵害眾,兵動則怨結禍,更相報償,伏尸流血無巳時。諸侯擅興兵不為之惡者,保伍連帥,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魯人杞不諱是也。入例時,傷害多則月!疖,音舉。向,舒亮反,國名。更,音庚。償,時亮反。擅,市戰(zhàn)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戰(zhàn)、圍、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帥帥,故執(zhí)不知問。

○注“凡書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內(nèi),凡書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連帥者,即《禮記·王制》云“五國為屬,屬有長;二屬為連,連有帥”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謂禮五國為屬,屬有長;二屬為連,連有帥;三連為卒,卒有正;七卒為州,州有伯,若州內(nèi)有無道者,則長、帥、正、伯當征之,若其不征,則與同惡,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惡者,正以《春秋》之義,內(nèi)大惡皆諱不書。而魯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帥師入杞”者是也。若然《禮》法“諸侯賜弓矢,然后專征伐”,而保伍連帥得有征伐之道,謂隨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則月”。

○解云:入例時者,即成七年秋,“吳入州來”;定五年夏,“於越入?yún)恰敝畬偈且。傷害多則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而書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屬脩禮朝魯,雖無禮,君子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不當乃入之,故錄責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無駭帥師入極。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據(jù)公子遂帥師入杞,氏公子也!瘃,戶楷反。

[疏]“無駭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經(jīng)不書爵;欲言大夫,又復無氏,故執(zhí)不知問。

○注“據(jù)公子遂帥師”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貶。貶,猶損也!鹳H,彼檢反,損也。曷為貶?據(jù)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貶也。疾始滅也。以下終其身不氏,知貶。疾始滅,非但起入為滅。

[疏]注“據(jù)公子遂俱用”至“貶也”。解云:欲決隱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終”至“為滅”。

○解云:即下八年“無駭卒”,傳曰“何以不氏?疾始滅也”,故終其身不氏。然則若直欲起此入為滅,止應此經(jīng)貶之而巳,不應終身貶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滅也。

始滅,昉於此乎?昉,適也,齊人語。據(jù)傳言撥亂世!饡P,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齊人語”。

○解云:胡毌生齊人,故知之。若《鄭譜》云“然則《詩》之道放于此乎”之類。

○注“據(jù)傳言撥亂世”。

○解云:哀十四年傳云“君子曷為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亂世,明知往前相滅非一矣。而此經(jīng)為始疾滅,是以據(jù)而難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謂宋滅郜是也。○郜,古報反。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讬始焉爾。焉爾,猶於是也。

[疏]注“謂宋滅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傳云“此取之宋,其謂之郜鼎何?器從名”,彼注云“從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義取之,故謂之郜鼎”是也。然則宋滅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為讬始焉爾?據(jù)戰(zhàn)伐不言讬始。

[疏]注“據(jù)戰(zhàn)”至“讬始”。

○解云:隱二年“鄭人伐衛(wèi)”,桓十年“齊侯、衛(wèi)侯、鄭伯來戰(zhàn)于郎”,傳皆不言讬始焉爾,故難之。而注先言戰(zhàn)者,直漫據(jù)《春秋》上下戰(zhàn)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則言,不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當誅也。言疾始滅者,諸滅復見不復貶,皆從此取法,所以省文也!饛鸵,扶又反,下“不復”同。見,音賢遍反。

[疏]注“言疾滅”至“省文也”。解云:諸滅復見不復貶,即定四年“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定六年“鄭游吋帥師滅許”之屬是也。

此滅也。其言入何?據(jù)齊師滅譚不言入。內(nèi)大惡,諱也。明魯臣子當為君父諱。滅例月,不復出月者,與上同月,常案下例,當蒙上月,日不!甬敒,于偽反,下“為后背隱”同。

[疏]注“據(jù)齊師滅譚不言入”。解云:在莊十年。

○注“滅例月”至“同月”。

○解云:莊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莊十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之屬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來”之下,巳有此注,而復言之者,正以彼月為下“公子益師卒”,其“祭伯來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異,故重發(fā)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為后背隱,而善桓能自復為唐之盟!鸨,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為后背隱,而善桓能自復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隱者,桓是弒君之賊,而與桓盟,是背隱之義矣。言善桓能自復者,戎與桓同好相隨,繼其所能故善其得國矣。若《左氏》之義,以極是戎國都,案此經(jīng)傳及注,似非一物,而舊解曰以為戎能自復者,非也。

九月,紀履緰來逆女。紀履緰者何?紀大夫也。以逆女不稱使,知為大夫。○履緰,音須,《左氏》為“裂繻”。

[疏]“紀履緰者何”。

○解云:不書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執(zhí)不知問。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齊逆女”之屬,皆是大夫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為“爵”字誤也。

何以不稱使?據(jù)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稱使;槎Y不稱主人。為養(yǎng)廉遠恥也。

[疏]注“據(jù)宋公”至“稱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為養(yǎng)廉遠恥也”者。謂養(yǎng)成其廉,遠其慚恥也。

然則曷稱?稱諸父兄師友。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禮,有母,母當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宋公無母,莫使命之,辭窮,故自命之。自命之則不得不稱使。

[疏]“辭窮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辭窮之義,故執(zhí)不知問。

○注“禮有母”至“師友”。

○解云:即《婚禮記》云宗子無父,母命之”是也。

○注“稱諸父”至“以行”。

○解云:謂使者稱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稱使”。

○解云:即《婚禮記》云“親皆沒,巳躬命之”是也!

然則紀有母乎?曰:有。以不稱使知有母。有則何以不稱母?據(jù)非主人,何不稱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禮,婦人無外事,但得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耳。母命不得達,故不得稱母通使文,所以遠別也!饎e,彼列反。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據(jù)伯姬歸于宋不書逆人。

[疏]注“據(jù)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譏。譏,猶譴也!鹱l,遣戰(zhàn)反。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禮所以必親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廟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戶!鹩H迎,魚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薦反。

[疏]注“禮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義》文。

○注“於廟者”至“於戶”。

○解云:即《書傳》云“夏后氏逆於廟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戶”者是也!

始不親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無前也!疱,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禮,故知往前宜有不親迎之事矣。

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讬始焉爾。焉爾,猶於是也。曷為讬始焉爾?據(jù)納幣不讬始!洞呵铩分家病!洞呵铩氛驄D之始也。夫婦正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和,君臣和則天下治,故夫婦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內(nèi)逆女常書,外逆女但疾始不常書者,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也!鹬,直吏反。

[疏]注“夫婦正”至“之端”。

○解云:《昏義》鄭注云“言子受氣性純則孝,孝則忠”是也。

○注“內(nèi)逆女常書”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孫僑如之屬是也。

女曷為或稱女,或稱婦,或稱夫人?女在其國稱女,未離父母之辭,“紀履緰來逆女”是也!鹞措x,力智反,下同。在途稱婦,在途見夫服從之辭,“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是也。

[疏]“女曷為或稱女”者,即此經(jīng)是也;蚍Q婦者,莊十九年“陳人之婦”是也。

○注“在涂見”至“之辭”。

○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傳皆云“其稱婦者何?有姑之辭也”者,兼二義故也,何者?在涂稱婦者,服從夫辭;其至國猶稱婦者,對姑生稱也。

入國稱夫人。入國則尊,尊有臣子之辭,夫人姜氏入是也。紀無大夫,書紀履緰者,重婚禮也。月者,不親迎例月,重錄之。親迎例時。

[疏]注“入國”至“入是也”。

○解云:在莊二十四年秋是也。

○注“月者”至“例時”。

○解云:不親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屬是也。其親迎時者,即莊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莊二十七年冬,“莒慶來逆叔姬”之屬是也。有不如此者,別見義,即文四年“夏,逆婦姜”,成十四年“秋,叔孫僑如”之屬是也。當文自有解,不能逆說也。

冬,十月,伯姬歸于紀。伯姬者何?內(nèi)女也。以無所系也。不稱公子者,婦人外成,不得獨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內(nèi)女,於紀言歸;欲言外女,文無所系,故執(zhí)不知問。

○注“不稱公”至“父母”。解云:正以莊元年傳云“群公子之舍,則巳卑矣”明有得稱公子之道,故注者決之!

其言歸何?據(jù)去父母國也。婦人謂嫁曰歸。婦人生以父母為家,嫁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明有二歸之道。書者,父母恩錄之也。禮,男之將取,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女之將嫁,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內(nèi)女歸例月,恩錄之。○取,七住反!

[疏]注“婦人生”至“為家”。

○解云:謂始生時。

○注“明有二歸之道”也。

○解云:即此“伯姬歸于紀”,宣十六年“秋,郯伯姬來歸”之屬是也。

○注“禮男之”至“女將嫁”。

○解云:皆出《禮記·曾子問》。

○注“內(nèi)女歸”至“錄之”。

○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隱七年三月“叔姬歸于紀”,成九年“二月,伯姬歸于宋”之屬是也。

紀子伯、莒子盟于密。紀子伯者何?無聞焉爾。言無聞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時遠害,又知秦將燔《詩》、《書》,其說口授相傳,至漢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記於竹帛,故有所失也!稹凹o子伯,《左氏》作“子帛”。遠,于萬反。燔,扶元反。毋,音無。

[疏]“紀子伯者何”。

○解云:欲言紀君,經(jīng)不稱侯;欲言大夫,復敘人君之上,故執(zhí)不知問。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隱公之母也。以不書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

○解云:欲言魯之夫人,終無葬處,弟子未識,故執(zhí)不知問。

○注“以不書葬”。

○解云:今隱公欲表巳讓,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禮,是以見其不書葬,知其是隱公母也。

何以不書葬?據(jù)姒氏書葬!疰,音似。

[疏]注“據(jù)姒氏書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書葬。今隱公雖欲讓桓,不作成君,應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書葬,故據(jù)而難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據(jù)已去即位。○去,起呂反。子將不終為君,故母亦不終為夫人也。時隱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禮葬之,以妾禮葬之,以卑下桓母,無終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書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賢。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號。義與仲子同。書薨者,為隱公恩錄痛之也。日者,恩錄之,公夫人皆同例也!鹣,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

○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婦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稱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義,故云義與仲子同。其不稱字之義乃自異,故注云“以姓配號”,號即夫人是也。

鄭人伐衛(wèi)。書者,與入向同。侵、伐、圍、入例皆時。

[疏]注“書者與入向同”。

○解云:即上注云“凡書兵者,正不得也。外內(nèi)深淺皆舉之者,因重兵害眾”是也。

○注“侵伐圍入例皆書時”。

○解云:其侵伐書時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wèi)”之屬是也。入例時者,已說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須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統(tǒng)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禮樂,所以尊先圣,通三統(tǒng),師法之義,恭讓之禮,於是可得而觀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屬是也。

○注使統(tǒng)其正朔。

○解云:統(tǒng)者,始也。謂各使以其當代之正朔為始也。

○注所以尊至觀之。

○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統(tǒng)者,黜?為魯也。通三王之正者,為師法之義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書。諸言何以書者,問主書。

[疏]注“諸言”至“主書”。

○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據(jù)。下言何以書者,還言據(jù)彼難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傳云“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是也。今此直言“何以書”,上無所據(jù),則是問主書,故如此解。

記異也。異者,非?晒。先事而至者,是后衛(wèi)州吁弒其君完,諸侯初僣,魯隱系獲,公子翚進諂謀。○殺其,申志反,下“殺其君”同。翚,許韋反。諂,績檢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

○注“諸侯初僣”。

○解云:下五年秋“初獻六羽”,傳云“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僣諸公也。始僣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僣諸公猶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是也。

○注“魯隱系獲”者。

○解云:即下六年“春,鄭人來輸平”,傳云“狐壤之戰(zhàn),隱公獲焉”是也。

○注“父子”至“諂謀”。

○解云:下四年“秋,翚帥師及宋公”以下“伐鄭”,傳云“公子翚諂乎隱公,謂隱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盍終為君矣’”是也。此等諸事皆是陰陽之象,故取之日食。

日食,則曷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溉辍扒,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外彊內(nèi)虛,是故日月之行無鷃疾,食不失正朔也。

[疏]“日食,則曷為或日”者。

○解云:即此是也;虿蝗照,莊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蜓运氛,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

○注“此象君”至“朔也”。

○解云:外強者,謂外有威嚴,其民臣望而畏之。內(nèi)虛者,虛心以受物,正得為君之道,故食不失正朔也。《祭義》云:“虛中以治之”,鄭注云“虛中,言不兼念馀事”是也。

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謂二日食,巳巳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暴急,外見畏,故日行疾月行遲,過朔乃食,失正朔於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謂晦日食,莊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儒弱見陵,故日行鷃月行疾,未至朔而食,失正朔於后也。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曰有食之?鬃釉:“多聞闕疑,慎言其馀,則寡尤!辈粋魈煜庐愓,從王錄內(nèi)可知也。○懦,乃亂反,又乃臥反。

[疏]注“不傳”至“可知也”。

○解云:正以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傳皆云“何以書?記異也。外異不書,此何以書?為天下記異也”。今無此傳,故須解之也。彼不從王內(nèi)錄者,以其皆在晉竟內(nèi)故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也。何以不書葬?據(jù)書葬桓王。

[疏]注“平王也”。

○解云:知者,以本紀當之故也。

○注“據(jù)書葬桓王”。

○解云:即莊三年“五月,葬桓王”是也!

天子記崩不記葬,必其時也。至尊無所屈也。諸侯記卒記葬,有天子存,存,在。不得必其時也。設有王后崩,當越紼而奔喪,不得必其時,故恩錄之!鸾E,音弗。

[疏]注“設有”至“奔喪”。

○解云:何氏以意言之。不言天子崩者,舉輕以明重故也。

曷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大毀壞之辭。諸侯曰薨,小毀壞之辭。大夫曰卒,卒,猶終也。士曰不祿。不錄,無錄也。皆所以別尊卑也。葬不別者,從恩殺略也。書崩者,為天下恩痛王者也。記諸侯卒葬者,王者亦當加之以恩禮,故為恩錄!鹨詣e,彼列反,下同。恩殺,所界反。為天,于偽反,下“故為”、“主為”,傳“所為”同。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鹨,《左氏》作“君氏”。朝,如字。

[疏]“尹氏者何”。

○解云:欲言諸侯,不言國爵;欲言外臣,而書其卒;欲言內(nèi)臣,內(nèi)無尹氏,故執(zhí)不知問。

○注“以尹氏立王子朝也”者。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

其稱尹氏何?據(jù)宰渠氏官,劉卷卒名。○卷,音權。

[疏]注“據(jù)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是。注“劉卷卒名”者。

○解云:在定四年秋。

貶。曷為貶?據(jù)俱卒也。

[疏]注“據(jù)俱卒也”。

○解云:據(jù)劉卷言之。

譏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繼也。貶去名者氏,言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鹑,起呂反。世卿,非禮也。禮,公卿大夫、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大,不當世,為其秉政久,恩德廣大。小人居之,必奪君之威權,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齊崔氏世,弒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則正其本。見譏於卒者,亦不可造次無故驅(qū)逐,必因其遇卒絕之,明君案見勞授償,則眾譽不能進無功;案見惡行誅,則眾讒不能退無罪!鹨娮I,賢遍反,下同。造,七報反。

[疏]“世卿非禮也”。

○解云:《詩序》云:“古之仕者,世祿也!膘顿t者言之也。

○注“齊崔”至“君光”。

○解云:崔氏世者,即宣十年“齊崔氏出奔衛(wèi)”,傳云“崔氏者何?齊大夫也。其稱崔氏何?貶。曷為貶?譏世卿。世卿,非禮也”者是也。言弒其君光者,在襄二十五年夏。

○注“君子疾其末”。

○解云:即襄二十五年與昭二十三年是也。

○注“則正其本者”。

○解云:即此及宣十年是也。

○注“見譏”至“絕之”。

○解云:必因過卒絕之者,過即“崔氏出奔衛(wèi)”,“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卒即此文是也。若然,“尹氏立王子朝”還言尹氏,而“崔杼弒其君光”不復言崔氏者,正以大夫弒君例稱其名故也。

○注“明君”至“無功”。

○解云:眾譽者,若共工、鯀等迭相為譽之類是也。

○注“案見惡”至“無罪”。

○解云:謂君有明德,案見惡行誅,則刑不濫也,故雖眾讒亦不能退黜無罪之善人也。舊云言不能退無罪者,謂不能退使無罪,非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據(jù)原仲不卒。

[疏]注“據(jù)原仲不卒”。

○解云:即莊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而經(jīng)不書原仲之卒是也。

天王崩,諸侯之主也。時天王崩,魯隱往奔喪,尹氏主儐贊諸侯,與隱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則加禮錄之,故為隱恩錄痛之。日者,恩錄之,明當有恩禮。○

[疏]注“時天”至“恩禮”。解云:魯隱奔喪而不書者,蓋以得其常故也。若遣大夫往則書之,即文九年“二月,叔孫得臣如京師。辛丑,葬襄王”是也。彼傳云“王者不書葬,此何以書?不及時書,過時書”,彼注云“重錄失時”;“我有往者則書”,彼注云“謂使大夫往也,惡文公不自往,故書葬以起大夫之會”是也。

○注“恩隆”至“錄之”。

○解云:言隱公恩隆於王者,則加禮錄其儐贊之人也。

秋,武氏子來求賻。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稱武氏子何?據(jù)宰渠氏官,仍叔不稱氏,尹氏不稱子。

[疏]“武氏子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諸侯之臣,文無系國,故執(zhí)不知問。

○注“據(jù)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是也。

○注“仍叔不稱氏”。

○解云:即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是也。

譏。何譏爾?父卒,子未命也。時雖世大夫,緣孝子之心,不忍便當父位,故順古先試一年,乃命於宗廟。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稱氏言子,見未命以譏之。

[疏]注“時雖世大夫”。

○解云:知者,正見尹氏之屬故也。

○注“緣孝”至“宗廟”。解云:知如此者,正以此經(jīng)譏父卒子未命而便為大夫故也。

何以不稱使?據(jù)南季稱使。

[疏]注“據(jù)南季稱使”。

○解云:即下九年“春,天王使南季來聘”是也。

當喪未君也。當喪,謂天子也。未君者,未三年也。未可居君位稱使也。故絕正其義,與毛伯同。

[疏]注“未君至伯同”。

○解云:即文九年“春,毛伯來求金”,傳云“何以不稱使?當喪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謂之未君”,“以天子三年,然后稱王”,“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故逾年即位”,“緣孝子之心,即三年不忍當”,是故三年乃稱王命使大夫矣。

武氏子來求賻,何以書?不但言何以書者,嫌主覆問上所說二事,不問求賻。○覆,芳服反。

[疏]注“不但”至“求賻”。

○解云:上二事者,即父卒子未命,當喪未君是也。嫌言父卒子未命何以書,當喪未君何以書,故須連言之。注主為求賻書也者,嫌為上二事書故也。

譏。何譏爾?喪事無求。求賻,非禮也。主為求賻書也。禮本為有財者制,有則送之,無則致哀而巳,不當求,求則皇皇傷孝子之心。

[疏]注“求則皇”至“子之心”。解云:言制禮本意,所以喪事無求者,恐傷孝子之心故也,何者?正以孝子本意無心求矣。

蓋通于下。云爾者,嫌天子財多不當求,下財少可求,故明皆不當求之。

[疏]“蓋通于下”。

○解云:蓋,詁為皆,若似蓋云歸哉之類,或者不受於師,故疑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不言薨者,《春秋》王魯,死當有王文。圣人之為文辭孫順,不可言崩,故貶外言卒,所以褒內(nèi)也。宋稱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稱公,客待之而不臣也。《詩》云“有客宿宿,有客信信”是也!饘O,音遜。

[疏]注“故貶”至“內(nèi)也”。

○解云:魯?shù)米鹈?不與外諸侯同文,即是尊魯為王之義。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癸未,葬宋繆公。葬者曷為或日,或不日?不及時而日,渴葬也。不及時,不及五月也。禮,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孔子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笨,喻急也,乙未葬齊孝公是也!鹚慰姽,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仿此。首,手又反。

[疏]注“禮天子”至“姻至”。

○解云:皆隱元年《左傳》文。

○注“孔子”至“故也”。解云:《檀弓下》篇文云!翱鬃釉弧敝聼o“禮”字。

○注“渴喻”至“是也”。解云:即僖二十七年“六月,庚寅,齊侯昭卒。八月,乙未,葬齊孝公是也。而言渴葬者,謂更無他事但孜孜於葬故不待五月矣

”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慢葬不能以禮葬也,八月葬蔡宣公是也。

[疏]注“慢葬”至“葬也”。

○解云:即下八年“夏,六月,巳亥,蔡侯考父卒”。

○注“八月”至“是也”。

○解云:言但自慢薄不依禮。故不待五月也!

過時而日,隱之也。隱,痛也。痛賢君不得以時葬,丁亥葬齊桓公是也。

[疏]注“隱痛”至“是也”。

○解云: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是也。

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解緩不能以時葬,夏四月葬衛(wèi)桓公是也。

○解,古邂反,又古賣反。

[疏]注“解緩”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衛(wèi)州吁弒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衛(wèi)桓公”是也。

當時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陳惠公是也!甬敃r,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

○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陳侯吳卒”,“六月,葬陳惠公”是也。

當時而日,危不得葬也。此當時,何危爾?宣公謂繆公曰:“以吾愛與夷,則不若愛女。以為社稷宗廟主,則與夷不若女,盍終為君矣!迸c夷者,宣公之子,繆公者,宣公之弟!鹋c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類皆放首音,借假字則時復重出。愛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終,戶臘反,四年傳同。

[疏]“當時”至“葬也”。

○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繆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問,不注可知也!稹耙晕帷敝痢皭叟。

○解云:若,如也。言吾愛於與夷,則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為社稷宗廟主,則與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賢。云盍終為君矣者,何不遂為君,不聽其反讓。

宣公死,繆公立。繆公逐其二子莊公馮與左師勃。左師,官。勃,名也!瘃T,皮冰反。曰:“爾為吾子,生毋相見,死毋相哭!彼赃h絕之!鹕鷼,音無,下同。與夷復曰:復,報!跋染鶠椴慌c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將致國乎與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則先君其逐臣矣。”繆公曰:“先臣之不爾逐,可知矣。爾,女也?芍,欲使我反國。吾立乎此,攝也!睍簲z行君事,不得傳與子也。謙辭。○傳與,直專反;下音與。終致國乎與夷。莊公馮弒與夷。馮與督共弒殤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國,非至賢之君不能不爭也!瘃T殺,音試,注同。爭,爭斗之爭。

[疏]注“馮與”至“二年”。

○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

○注“死乃”至“爭也”。

○解云:至賢之君,謂受國者。正以與夷不賢,故終見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計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

○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勞違禮而讓庶也。

宋之禍,宣公為之也。言死而讓,開爭原也?姽嗨蓝尩脼楣φ,反正也。外小惡不書,錄渴隱者,明諸侯卒,王者當加恩意,憂勞其國,所以哀死閔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

○解云:言后人見其死乃讓巳,疑非誠心至意,是以還讓其子,終致后禍,故曰開爭原也。

○注“繆公”至“反正也”。

○解云:其繆公之功,即桓二年馮弒君是也。

○注“所以哀死閔患也”。

○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屬是也。閔患者,隱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牟婁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鹉,武侯反。

[疏]“牟婁者何”。

○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書,疑非凡取,故執(zhí)不知周。

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據(jù)楚子伐宋取彭城不書。

[疏]注“據(jù)楚”至“不書”。

○解云:即襄元年傳曰“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惡不書,以外見疾始,著取邑以自廣大,比於貪利差為重,故先治之也。內(nèi)取邑常書,外但疾始,不常書者,義與上逆女同。不傳讬始者,前此有滅,不嫌無取邑,當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時。○見疾,賢遍反,年末“見眾”同。差,初賣反。

[疏]注“內(nèi)取邑常書”者。

○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闞之屬是也。

○注“義與上逆女同”。

○解云:即上注云“內(nèi)逆女常書,外逆女但疾始不常書者,明當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故略外”是也。

○注“傳不讬始者”。

○解云:何故不發(fā)傳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於此?讬始焉爾。曷為讬始焉爾?《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義有四:一則見其經(jīng)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據(jù)戰(zhàn)伐不言讬始,納幣不讬始之類”是也。二則其大惡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獻六羽”之下,傳云“始僣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於此?僣諸公猶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傳云爾者,解不讬始也”;三則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則無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傳不讬始者,前此未有,無所讬也”是也。

○注“取邑例時”。

○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長葛”之屬是。然則“取牟婁”雖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衛(wèi)州吁弒其君完。曷為以國氏?據(jù)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氏公子!饛s其,申志反。弒字從式,殺字從殳,不同也。君父言弒積漸之名也;臣子云殺,卑賤之意也。字多亂,故時復音之;可知,則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據(jù)齊”至“公子”。

○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稱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當立,其罪差輕故也。○

當國也。與段同義。日者,從外赴辭,以賊聞例。

[疏]注“與段同義”者。

○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當國為君,故如其意,使如國君,氏上鄭,所以見段之兇逆”是也。

○注“日者”至“聞例”。

○解云:《公羊》之例,合書則書,不待赴告。而言從外赴辭者,謂其君被弒,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諸侯,望天子諸侯早來救巳,是以《春秋》悉皆書日,故云日者,從外赴辭也。言以賊聞例者,言以賊弒君,聞於天子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傳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緣天子閔傷,欲其知之,義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禮,為朝天子若朝罷朝,卒相遇于涂,近者為主,遠者為賓,稱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禮讓,絕慢易也。當春秋時,出入無度,禍亂奸宄,多在不虞,無故卒然相要,小人將以生心,故重而書,之所以防禍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錄之。遇例時。○要之,一遙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

○解云:欲言冬見,其文曰夏;欲言會聚,又不言會,故執(zhí)不知問。

○注“言及者”至“遇也”。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罷朝之時,相遇于涂是也。

○注“遇例時”者。

○解云:即隱八年“春,宋公、衛(wèi)侯遇于垂”,莊三十年“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及此之屬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書月者,彼注云“甚惡內(nèi)”是也。

宋公、陳侯、蔡人、衛(wèi)人伐鄭。

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wèi)人伐鄭。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稱公子。

[疏]“翚者何”。

○解云:無公子,故執(zhí)不知問。

○注“以入桓稱公子”。

○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齊逆女”是也。

何以不稱公子?貶。曷為貶?據(jù)叔老會鄭伯伐許不貶。

[疏]注“據(jù)叔”至“不貶”。

○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與弒公也。弒者,殺也,臣弒君之辭。以終隱之篇貶,知與弒公也。○與弒,音預,下及注同。

[疏]注“以終隱”至“弒公”。

○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傳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稱公子?貶。曷為貶?隱之罪人也,故終隱之篇貶也”是也。

其與弒公奈何?公子翚諂乎隱公,諂猶佞也。謂隱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盍終為君矣。”隱曰:“吾?否!否,不也。○說,音悅。吾使脩涂裘,吾將老焉!蓖眶谜,邑名也。將老焉者,將辟桓居之以自終也,故南面之君,勢不可復為臣,故云爾。不以成公意者,隱本為桓守國,國邑皆桓之有,不當取以自為也!饘⒈,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復,扶又反。本為,于偽反,下“自為”、傳“吾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為也”。

○解云:上元年傳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傳何以不言營涂裘?何以不書成公意也?言隱非正君,直為他守國而已,邑非已有,不當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聞乎桓,於是謂桓曰:“吾為子口隱矣?,猶口語相發(fā)動也。

[疏]注“口猶”至“動也”。

○解云:語,讀如子語魯大師之語。○

隱曰‘吾不反也\’!被冈:“然則奈何?”曰:“請作難,難,兵難也!痣y,乃旦反,注同。弒隱公。”謚者,傳家所加。

[疏]注“謚者”至“所加”。

○解云:死謚,周道也。今始請弒已言隱公者,公羊子從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傳語,故明之。

於鍾巫之祭焉,弒隱公也。鍾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禱解以治病請福者也,男曰覡,女曰巫。傳道此者,以起淫祀之無福!鸲\解,丁老反,或丁報反;下古賣反,又古買反。覡,戶狄反。

[疏]注“男曰覡,女曰巫者”。

○解云:楚語文也。

○注“傳道”至“無!薄

○解云:直言弒隱公,義勢已盡,而必言於鍾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無福故也。

九月,衛(wèi)人殺州吁于濮。其稱人何?據(jù)晉殺大夫里克,俱弒君賊不稱人!疱,音卜,一音剝。

[疏]注“據(jù)晉殺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討賊之辭也。討者,除也。明國中人人得討之,所以廣忠孝之路。書者,善之也。討賊例時,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討賊例”至“久之也”。解云:“討賊例時”者,莊九年“春,齊人殺無知”是也;噶昵锇嗽,“蔡人殺陳佗”,亦書月者,與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衛(wèi)人立晉。晉者何?公子晉也。以下有衛(wèi)侯晉卒,又言立。

[疏]“晉者何”。

○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舉眾立之,故執(zhí)不知問。

○注“以下”至“言立”。

○解云:以有衛(wèi)侯晉卒,則知此文“衛(wèi)人立晉”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衛(wèi)晉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諸侯立不言立,此獨言立,明不宜立之辭。

[疏]“立者何”。

○解云:諸侯之立,例所不書,今特言立,故執(zhí)不知問。

其稱人何?據(jù)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據(jù)尹”至“朝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眾立之之辭也。晉得眾,國中人人欲立之。然則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則其稱人何?據(jù)尹氏立王子朝不稱人!鸫F,七略反,一音十洛反。眾之所欲立也。眾雖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為眾,眾皆欲立之,嫌得立無惡,故使稱人,見眾言立也,明下無廢上之義,聽眾立之,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時未當喪,典主得權重也。月者,大國篡例月,小國時。立、納、入皆為篡,卒日,葬月,達於《春秋》,為大國例。主書從受位也!鸫,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權重也”。

○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書晉之立矣,故襄十四年“衛(wèi)侯衎出奔齊”,襄二十六年傳云“曷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惡衛(wèi)侯也”,彼注云“欲起衛(wèi)侯失眾出奔,故不書剽立。剽立無惡,則衛(wèi)侯惡明矣”。今書晉立,則不剌嗣子可知。

○注“月者”至“國時”。

○解云:大國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衛(wèi)人立晉”;莊六年“夏,六月,衛(wèi)侯朔入于衛(wèi)”;哀六年秋七月,“齊陽生入于齊”之屬是也。而莊九年夏,“齊小白入于齊”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惡于魯也”。其小國時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齊入于莒”之屬是也。

○注“立納入皆為篡”。解云:立為篡者,此文“衛(wèi)人立晉”,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屬是也。其納為篡者,“納頓子于頓”,及文十四年“晉人納捷菑”之屬是也。其入為篡者,小白,陽生之屬是也。

○注“卒日”至“大國例”。

○解云:隱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屬是也。

○注“主書從受位也”。

○解云:謂主惡晉之從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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