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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鏡

  人對世間財色名利境界,以喻明之。有火聚于此,五物在旁。一如干草,才觸即燃者也。其二如木,噓之則燃者也。其三如鐵,不可得燃者也,然而猶可镕也。其四如水,不惟不燃,反能滅火者也。然而隔之釜甕①,猶可沸也。其五如空,然后任其燔灼②,體恒自如,亦不須滅,行將自滅也。初一凡夫,中屬修學(xué)漸次,最后方名諸如來大圣人也。

  [注釋]

 、俑Y:釜是一種斂口、圓底的炊器,甕是一種陶制的盛器。

  ②燔灼:焚燒。

  [譯文]

  人們當(dāng)著財色名利的境界現(xiàn)前時,會產(chǎn)生不同的反應(yīng)。今以比喻說明:譬如聚一堆火在此,有五種東西放在火旁。第一種干草,一遇到火,立即燃燒。第二種木柴,雖不會立即燃燒。但只要吹幾口氣,也就燃燒了。第三種鐵,鐵遇到火是不可能燃燒的,但被燒到一定的熱度,也會熔化的。第四種火,不但不能燃燒,而且還可以把火熄滅;可是如果把水裝入釜甕中燃燒起來,還是可以把水燒沸的。第五種空,因為空是無形無相的,所以任你烈火怎樣焚燒,空的體性永遠(yuǎn)安然無損,用不著去滅火,火勢必自滅。在這五種中,第一種如凡夫,中間三種如修行佛法由淺至深的工夫漸次;最后一種是才諸佛大圣人所證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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