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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毒】什么是佛教說的三毒?佛教三毒解釋

【三毒】什么是佛教說的三毒?佛教三毒解釋

三毒是什么?(佛教解釋)

  三毒是指「貪毒、嗔毒、癡毒」,貪是貪愛五欲,嗔是嗔恚無忍,癡是愚癡無明,即危害心靈精神健康的三種病毒,它是毒害眾生出世善心的各種煩惱中,最為強大的煩惱。時時都在傷害著我們的心靈,左右著我們的人生。身為凡夫,我們的心念往往和貪嗔癡密切相關(guān)。事實上,這正是我們所以成為凡夫、所以流轉(zhuǎn)生死的根本,因而佛教稱之為三毒。

  一、貪毒

  貪毒,引取之心,名為貪。以迷心對于一切順情之境,引取無厭者。貪,是對我和我認定的內(nèi)容過分執(zhí)著,是直接引發(fā)焦慮、恐懼等負面情緒的根源。

  三毒的貪欲指的是渴求,依凡夫的習性,對于自己所喜愛的人、事、物,自然想要執(zhí)為己有,這就是「貪欲」。貪欲是一種向外的追求,意味著內(nèi)里面缺少點什么,所以必須向外追求,以滿足此渴望。

  貪欲的表現(xiàn)是由渴望到追求,由追求到占有,然后占有欲又繼續(xù)增長、擴大。貪欲的基本渴求有兩種:一是感觀享受的渴求;二是生命延續(xù)的渴求。除此之外,貪還有一個最要緊的功能,就是思想意識中對追求的貪執(zhí),這種煩惱的危險更大。正因為三毒的貪欲難以滿足,所以佛教強調(diào)貪是一種疾病,用滿足貪的方式去解決不是辦法,只有斷除三毒的貪欲,才是根本辦法。

  二、嗔毒

  嗔毒,恚忿之心名為嗔。以迷心對于一切違情之境起忿怒者。嗔,是對非我的一切所產(chǎn)生的隔閡、對立、不接納,乃至仇恨的心理。

  三毒的嗔恨,對于不順己意的人、事、物,產(chǎn)生排斥,甚至厭惡;貪欲得不到滿足時,就會產(chǎn)生「嗔恨」。佛經(jīng)中所講的忿、恨、覆、惱、嫉、害就是對嗔恨形態(tài)的概括。嗔的本質(zhì)雖是嗔恨對方,其意圖雖是要傷害或毀滅對方,但無論意圖是否達成,任何嗔恨生起之剎那,其人之心中直覺的會感到極端的痛苦或不快。

  三毒的嗔恨之所以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痛苦,是因為嗔之本質(zhì)是惡意的,惡意在對別人之時,則其無形的反作用也會自然傷害自己。所以,佛經(jīng)中說,極度憤恨的怒火,給人帶來的灼痛實不亞于地獄之火。

  三、癡毒

  癡毒,迷闇之心名為癡。心性闇鈍,迷于事理之法者。亦名無明。此有二種,癡毒獨起,名為獨頭無明。與貪毒共起,名為相應(yīng)無明。癡,是看不清自己和世界的真相,從而形成錯誤認知,對“我”和“我的”產(chǎn)生誤解,這是煩惱生起的根本。

  三毒的愚癡就是不知道、不明的意思,簡單地說就是無明。由于凡事全憑自己的好惡,順己則喜,違逆則怒,完全不明事理,這就是「愚癡」。

  無明有兩層意思,一是不知道,二是錯誤的知。最初的佛法中認為,癡就是我執(zhí),后來又有四邪見來加以說明:一是把無常的事物認為有常;二是把痛苦的事情認作為快樂;三是把無我的認作為有我;四是把可惡的認作為可愛的。

  錯知的癡是小乘佛教對癡的基本解釋,大乘佛教除了錯知之外,還加上了無知,如不知道「自心即佛性」。癡是三毒中最根本的,以癡為根源產(chǎn)生貪和嗔,沒有三毒的癡,就不會有三毒的貪和嗔,所以佛教特別強調(diào)癡是一切煩惱及痛苦的根本。

  因此,學佛修行不但要「勤修戒定慧」,以期「息滅貪嗔癡」,尤其要「轉(zhuǎn)識成智」!稊z大乘論講記》說:「佛法不外乎轉(zhuǎn)迷啟悟、轉(zhuǎn)染成凈的行踐。轉(zhuǎn)迷啟悟與轉(zhuǎn)染成凈的關(guān)鍵,即是知!埂钢咕褪敲骼,就是「般若智慧」,就是「轉(zhuǎn)識成智」,若能轉(zhuǎn)識為智,則無明煩惱滅盡,自能開顯佛性,找回自我。所以,佛法說「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此乃大乘佛教之究極。

三毒的意義

  佛陀認為,人類的種種苦難(如煩惱、爭斗等)主要來源于自身的貪欲心、怒心和愚癡心,即所謂“三毒”。也是人類身、口、意等一切惡行的根源。其實,貪欲是對名聲、財物等自己所愛好的東西沒有滿足的一種精神作用;怒是對不合自己意思的憎恨,從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寧的一種精神作用;愚癡是指愚昧無知、不明事理的一種精神作用。

  這些精神作用的擴張,使得人類相互間爭奪不已、仇恨不已,以至永遠不知道解脫苦難的真正道路在哪里。佛陀教導我們要“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就是要人們通過戒定慧的自我修養(yǎng),去除貪欲心、怒心和愚癡心,凈化自己的心靈。而在具體實踐上,則是要人們以布施去轉(zhuǎn)化貪欲心,以慈悲去轉(zhuǎn)化怒心,以智慧去轉(zhuǎn)化愚癡心。佛認為,“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大乘起信論》),說:“菩薩欲得凈土,當凈其心。隨其心凈,則佛土凈。”

「貪嗔癡」是凡夫的生命狀態(tài)

  生命有迷惑和覺悟兩個系統(tǒng)。迷惑系統(tǒng)中有種種心理活動,佛教將之歸納為貪嗔癡,其中又以癡為根本。癡就是迷惑,由此引發(fā)貪嗔之心,對喜歡的想要占有,對不喜歡的加以排斥。在佛教心理學中,煩惱主要是以貪嗔癡為根本。佛陀真是有大智慧,用三個字就概括了凡夫的整個生命狀態(tài)。

  癡是由于對生命不了解,從而產(chǎn)生各種錯誤認知。又因為錯誤認知而看不清,所以向外尋求依賴。既然你把自己丟了,自然會把外在的身份、地位、身體作為支撐,想要牢牢抓住。事實上,這些都是抓不住的,所以導致焦慮、恐懼,缺乏安全感。一旦貪著對象受到?jīng)_擊,就會引發(fā)對立和嗔恨,這是最具破壞性的情緒。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有貪嗔癡是正常的,只是當它們過度時,才會引發(fā)心理疾病。但佛教認為,只要還有貪嗔癡,就是輪回中的病人。這也是佛教和心理學最大的不同之處——心理學是解決貪嗔癡引發(fā)的異常心理,而佛教是要從根本上鏟除貪嗔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