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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三臺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

  又有三臺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

  此一節(jié)。言人之一身。行住坐臥。皆有鬼神鑒察也。三臺六星。上臺司命。中臺司福。下臺司祿。主人生死壽夭。北斗乃紫極都曹。為天地日月江河海之元。合陰陽木火土金水之德。宣威三界。統(tǒng)御萬靈。斡旋氣運。斟酌死生。人有罪過。錄入惡籍。量度重輕。奪其紀算。紀。十二年也。又管輅曰。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人受胎。皆從南斗過北斗。若有祈求。宜向北斗。又七真曰。吾每月初三。及二十七日。必一下降。受人醮祭。察人善惡。又業(yè)報因緣經曰。七星之氣。常結為一星。在人頭上。去頂三寸。其人為善則光明。為惡則光暗。大善則光愈著。大惡則光滅沒。人不見而鬼神見之。今曰在人頭上。錄罪奪算。詢非誣矣。

  唐婁師德。高宗朝。勛隆寵優(yōu)。一日晨起。忽見星官謂曰。汝曾誤殺二命。罪當奪紀。星光將盡矣。其日隨即神昏。因告人曰。我一生謹慎。只因誤殺二命。今遂早死一紀耳。未幾果卒。張拱辰曰。婁公夙稱明恕。為唐重臣。尚不免于奪紀。況常人造惡多端乎。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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