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jīng)咸傳卷四【下】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jié)也。

[疏]正義曰:“以中節(jié)”者,得位居中,不易其節(jié),故致“朋來”,故云“以中節(jié)”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往則長難,來則難終,難終則眾難皆濟(jì),志大得矣,故曰“往蹇來碩吉”。險夷難解,大道可興,故曰“利見大人”也。

[疏]正義曰:碩,大也。上六難終之地,不宜更有所往,往則長難,故曰“往蹇”也!皝韯t難終,難終則眾難皆濟(jì),志大得矣”,故曰“碩吉”也。險夷難解,大道可興,宜見大人以弘道化,故曰“利見大人”也。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nèi)也。有應(yīng)在內(nèi),往則失之。來則志獲,“志在內(nèi)也”。

[疏]正義曰:“志在內(nèi)也”者,有應(yīng)在三,是“志在內(nèi)也”。應(yīng)既在內(nèi),往則失之,來則得之,所以往則有蹇,來則碩吉也。

“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疏]正義曰:貴謂陽也。以從陽,故云“以從貴”也。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西南,眾也。解難濟(jì)險,利施於眾。遇難不困于東北,故不言不利東北也。

[疏]正義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兩音,一音古買反,一音胡買反,“解”謂解難之初,“解”謂既解之后!跺琛贩Q“動而免乎險”,明解眾難之時,故先儒皆讀為“解”!缎蜇浴吩:“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比粍t“解”者,險難解,釋物情舒緩,故為“解”也!敖饫髂稀闭,西南坤位,坤是眾也。施解於眾,則所濟(jì)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

無所往,其來復(fù),吉。有攸往,夙吉。未有善於解難而迷於處安也。解之為義,解難而濟(jì)厄者也。無難可往,以解來復(fù)則不失中。有難而往,則以速為吉者,無難則能復(fù)其中,有難則能濟(jì)其厄也。

[疏]正義曰:“無所往”者,上言“解難濟(jì)險,利施於眾”。此下明救難之時,誡其可否。若無難可往,則以來復(fù)為吉。若有難可往,則以速赴為善,故云“無所往,其來復(fù)吉,有攸往夙吉”。設(shè)此誡者,褚氏云:“世有無事求功,故誡以無難宜靜,亦有待敗乃救,故誡以有難須速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動乎險外,故謂之“免”。免險則解,故謂之“解”。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以釋卦名。遇險不動,無由解難。動在險中,亦未能免咎。今動於險外,即見免脫於險,所以為“解”也。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fù)吉”,乃得中也!坝胸,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天地否結(jié)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則險厄者亨,否結(jié)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圻”也。

[疏]“解利西南”至“百果草木皆甲坼”!鹫x曰:“解利西南往得眾”者,“解”之為義,兼濟(jì)為美。往之西南得施解於眾,所以為利也!捌鋪韽(fù)吉乃得中也”者,無難可解,退守靜默,得理之中,故云“乃得中”也!坝胸,夙吉,往有功也”者,解難能速,則不失其幾,故“往有功也”!疤斓亟舛子曜骼子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者,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以廣明“解”義。天地解緩,雷雨乃作。雷雨既作,百果草木皆孚甲開坼,莫不解散也。

解之時大矣哉!無圻而不釋也。難解之時,非治難時,故不言用。體盡於解之名,無有幽隱,故不曰義。

[疏]正義曰:結(jié)嘆解之大也。自天地至於草木,無不有“解”,豈非大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疏]正義曰:赦謂放免,過謂誤失,宥謂寬宥,罪謂故犯,過輕則赦,罪重則宥,皆解緩之義也。

初六:無咎“解”者,解也。屯難盤結(jié),於是乎解也。處蹇難始解之初,在剛?cè)崾忌⒅H,將赦罪厄,以夷其險。處此之時,不煩於位而“無咎”也。

[疏]正義曰:夫險難未夷,則賤弱者受害,然則蹇難未解之時,柔弱者不能無咎,否結(jié)既釋之后,剛強(qiáng)者不復(fù)陵暴。初六,“處蹇難始解之初,在剛?cè)崾忌⒅H”,雖以柔弱處無位之地,逢此之時,不慮有咎,故曰“初六無咎”也。

《象》曰:剛?cè)嶂H,義無咎也;蛴羞^咎,非其理也。“義”猶理也。

[疏]正義曰:“義無咎”者,“義”猶理也,剛?cè)峒壬?理必?zé)o咎,或有過咎,非理之當(dāng)也,故曰“義無咎”也。○注“有過咎”至“義猶理也”!鹫x曰:“或有過咎,非其理也”者,或本無此八字。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狐者,隱伏之物也。剛中而應(yīng),為五所任,處於險中,知險之情,以斯解物,能獲隱伏也,故曰:“田獲三狐”也。黃,理中之稱也。矢,直也。田而獲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實(shí),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也。

[疏]正義曰:“田獲三狐”者,狐是隱伏之物,三為成數(shù),舉三言之,搜獲歡盡。九二以剛居中而應(yīng)於五,為五所任,處於險中,知險之情,以斯解險,無險不濟(jì),能獲隱伏,如似田獵而獲窟中之狐,故曰“田獲三狐”!暗命S矢,貞吉”者,黃,中之稱。矢,直也。田而獲三狐,得乎無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實(shí),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黃矢貞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疏]正義曰:“得中道也”者,明九二位既不當(dāng),所以得“貞吉”者,由處於中,得乎理中之道故也。

六三:負(fù)且乘,致寇至,貞吝。處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負(fù)四,以容其身?苤畞硪,自已所致,雖幸而免,正之所賤也。

[疏]正義曰:“負(fù)且乘致寇至”者,六三,矢正無應(yīng),下乘於二,上附於四,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說媚者也。乘者,君子之器也。負(fù)者,小人之事也。施之於人,即在車騎之上,而負(fù)於物也。故寇盜知其非巳所有,於是競欲奪之,故曰“負(fù)且乘致寇至”也!柏懥摺闭,負(fù)乘之人,正其所鄙,故曰“貞吝”也。

《象》曰:負(fù)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疏]正義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一,故曰“亦可丑也”!白晕抑氯,又誰咎也”者,言此寇雖由已之招,非是他人致此過咎,故曰“又誰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為其拇也。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yīng),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矣。

[疏]正義曰: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於不正,與三相比,三從下來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應(yīng)在初。若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yīng),故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當(dāng)位也。

[疏]正義曰:“未當(dāng)位”者,四若當(dāng)位履正,即三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也。既三不得附四,則無所解。今須解拇,由不當(dāng)位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居尊履中而應(yīng)乎剛,可以有解而獲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難釋險,小人雖間,猶知服之而無怨矣。故曰“有孚于小人”也。

[疏]正義曰:“君子維有解吉”者,六五,居尊履中而應(yīng)於剛,是有君子之德。君子當(dāng)此之時,可以解於險難。維,辭也。有解於難,所以獲吉,故曰“君子維有解吉”也!坝墟谟谛∪恕闭,以君子之道解難,則小人皆信服之,故曰“有孚于小人”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疏]正義曰:小人謂作難者,信君子之德,故退而畏服之。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初為四應(yīng),二為五應(yīng),三不應(yīng)上,失位負(fù)乘,處下體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處,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動之上,為解之極,將解荒悖而除穢亂者也。故用射之,極則后動,成而后舉,故必“獲之”,而“無不利”也。

[疏]“上六”至“無不利”!鹫x曰:隼者,貪殘之鳥,鹯鷂之屬。墉,墻也。六三失位負(fù)乘,不應(yīng)於上,即是罪釁之人,故以譬於集。此借飛鳥為喻,而居下體之上,其猶隼處高墉。隼之為鳥,宜在山林,集於人家“高墉”,必為人所繳射,以譬六三處於高位,必當(dāng)被人所誅討。上六居動之上,為解之極,將解之荒悖而除穢亂,故用射之也!皹O而后動,成而后舉,故必獲之,而無不利”,故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也。公宅臣之極。上六以陰居上,故謂之“公”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疏]正義曰:“解悖也”者,悖,逆也。六三失位負(fù)乘,不應(yīng)於上,是悖逆之人也。上六居動之上,能除解六三之荒悖,故云“以解悖也”。

兌下艮上。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疏]“損有孚”至“可用享”!鹫x曰:“損”者,減損之名,此卦明損下益上,故謂之“損”!皳p”之為義,“損下益上”,損剛益柔。損下益上,非補(bǔ)不足者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者也。若不以誠信,則涉諂諛而有過咎,故必“有孚”,然后大吉,無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也。先儒皆以無咎、可貞,各自為義,言既吉而無咎,則可以為正。準(zhǔn)下王注《彖》辭云:“損下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比粍t王意以無咎、可貞共成一義,故莊氏云:“若行損有咎,則須補(bǔ)過以正其失!苯裥袚p用信,則是無咎可正,故云“無咎可貞”。竊謂莊氏之言得正旨矣!瓣轮,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既行損以信,何用豐為?二簋至約,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艮為陽,兌為陰。凡陰順於陽者也。陽止於上,陰說而順,損下益上,上行之義也。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釋卦名之義,艮,陽卦,為止。兌,陰卦,為說。陽止於上,陰說而順之,是下自減損以奉於上,“上行”之謂也。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也。損下益上,非補(bǔ)不足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也。為損而可以獲吉,其唯有孚乎?“損而有孚”,則“元吉”,“無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皳p剛益柔”,不以消剛!皳p柔益上”,不以盈上,損剛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雖不能拯濟(jì)大難,以斯有往,物無距也。

[疏]正義曰: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於“有孚”,故加一“而”字,則其義可見矣。

“曷之用”?曷,辭也!瓣轮谩,言何以豐為也!岸捎孟!倍,質(zhì)薄之器也。行損以信,雖二簋而可用享。

[疏]正義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舉《經(jīng)》明之,皆為損而有孚,故得如此。

二簋應(yīng)有時,至約之道,不可常也。

[疏]正義曰:申明二簋之禮,不可為常。二簋至約,惟在損時應(yīng)時行之,非時不可也。

損剛益柔有時。下不敢剛,貴於上行,“損剛益柔”之謂也。剛為德長,損之不可以為常也。

[疏]正義曰:明“損下益上”之道,亦不可為常。損之所以能“損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剛亢,貴於奉上,則是損於剛亢而益柔順也!皳p剛”者,謂損兌之陽爻也!耙嫒帷闭,謂益艮之陰爻也。人之為德,須備剛?cè)?就剛?cè)嶂?剛為德長。既為德長,不可恒減,故損之“有時”。

損益盈虛,與時偕行。自然之質(zhì),各定其分,短者不為不足,長者不為有馀,損益將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與時偕行”也。

[疏]正義曰:“盈虛”者,鳧足短而任性,鶴脛長而自然。此又云“與時偕行”者,上既言“損剛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汎明損益之事,體非恒理,自然之質(zhì),各定其分。鳧足非短,鶴脛非長,何須損我以益人。虛此以盈彼,但有時宜用,故應(yīng)時而行,故曰“損益盈虛,與時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山下有澤,損之象也。

[疏]正義曰:澤在山下,澤卑山高,似澤之自損,以崇山之象也。

君子以懲忿窒欲?蓳p之善,莫善忿欲也。

[疏]正義曰:君子以法此損道,以懲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動,境有順逆,故情有忿欲。懲者息其既往,窒者閉其將來。忿欲皆有往來,懲窒互文而相足也。

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以應(yīng)其時者也。居於下極,損剛奉柔,則不可以逸。處損之始,則不可以盈,事已則往,不敢宴安,乃獲“無咎”也。剛以奉柔,雖免乎無咎,猶未親也。故既獲無咎,復(fù)自“酌損”,乃得“合志”也。遄,速也。

[疏]正義曰:“巳事遄往無咎”者,巳,竟也。遄,速也。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然各有所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則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無咎,故曰“巳事遄往無咎也”!白脫p之”者,剛勝則柔危,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故須酌而減損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損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尚合於志,欲速往也。

[疏]正義曰:“尚合志”者,尚,庶幾也。所以竟事速往,庶幾與上合志也。

九二:利貞,征兇。弗損,益之。柔下可全益,剛不可全削,下不可以無正。初九巳損剛以順柔,九二履中,而復(fù)損已以益柔,則剝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貞”也。進(jìn)之於柔,則兇矣,故曰“征兇”也。故九二不損而務(wù)益,以中為志也。

[疏]正義曰:柔不可以全益,剛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無正。初九已損剛以益柔,為順六四為初六,九二復(fù)損已以益六五為六二,則成剝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進(jìn)之於柔則兇,故曰“利貞,征兇”也。既征兇,故九二不損已而務(wù)益,故曰“不損益之”也。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疏]正義曰:“中以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貞,不損益之,良由居中,以中為志,故損益得其節(jié)適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謂自六三巳上三陰也。三陰并行,以承於上,則上失其友,內(nèi)無其主,名之曰“益”,其實(shí)乃“損”。故天地相應(yīng),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陰陽不對,生可得乎?故六三獨(dú)行,乃得其友。二陰俱行,則必疑矣。

[疏]“六三”至“得其友”!鹫x曰:六三處損之時,居於下體。損之為義,“其道上行”!叭,謂自六三巳上三陰”。上一人,謂上九也。下一人,謂六三也。夫陰陽相應(yīng),萬物化醇,男女匹配故能生育,六三應(yīng)於上九,上有二陰,六四、六五也。損道上行,有相從之義。若與二陰并己俱行,雖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懷疑,疑則失其適匹之義也。名之曰“益”,即不是減損,其實(shí)損之也,故曰“三人行則損一人”。若六三一人獨(dú)行,則上九納己無疑,則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則得其友”也。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疏]正義曰:“三則疑”者,言一人則可,三人疑加疑惑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損疾以離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

[疏]“六四”至“無咎”。○正義曰:“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損巳遄往,已以正道速納,陰陽相會,同志斯來,無復(fù)企子之疾,故曰“損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故曰“使遄有喜,無咎”。○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無咎也”。○正義曰:“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者,相感而久不相會,則有勤望之憂,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損以益四,四不速納,則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無咎”也。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疏]正義曰:“亦可喜”者,《詩》曰:“亦既見止”,“我心則降”。不亦有喜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以柔居尊而為損道,江海處下,百谷歸之,履尊以損,則或益之矣。朋,黨也。龜者,決疑之物也。陰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損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順其功。智者慮能,明者慮策,弗能違也,則眾才之用事矣,獲益而得“十朋之龜”,足以盡天人之助也。

[疏]“六五”至“元吉”。○正義曰: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損,而能自抑損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損,則天下莫不歸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來益之也。朋者,黨也。龜者,決疑之物也。陰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損以守之”,則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慮能,明者慮策”,而不能違也。朋至不違,則群才之用盡矣,故曰“十朋之龜,弗克違”也。群才畢用,自尊委人,天人并助,故曰“元吉”!鹱ⅰ耙匀峋幼稹敝痢疤烊酥病!鹫x曰:“朋,黨也”者,馬、鄭皆案《爾雅》云:“十朋之龜者,一曰神龜,二曰靈龜,三曰攝龜,四曰寶龜,五曰文龜,六曰筮龜,七曰山龜,八曰澤龜,九曰水龜,十曰火龜!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疏]正義曰:“自上祐”者,上謂天也,故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義同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處損之終,上無所奉,損終反益。剛德不損,乃反益之,而不憂於咎。用正而吉,不制於柔,剛德遂長,故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處損之極,尚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得臣則天下為一,故“無家”也。

[疏]“上九”至“得臣無家”。○正義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者,損之為義,“損下益上”。上九處損之極,上無所奉,損終反益,故曰“弗損益之”也。既“剛德不損,乃反益之”,則不憂於咎,“用正而吉”,故曰“無咎,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利於柔,不使三陰俱進(jìn),不疑其志,“剛德遂長”,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剛陽,不為柔之所制,豈惟“無咎、貞吉”而已,所往亦無不利,故曰“利有攸往”,義兩存也。“得臣無家”者,居上乘柔,處損之極尊。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暗贸紕t以天下為一”,故曰“無家”!盁o家”者,光宅天下,無適一家也。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疏]正義曰:“大得志”者,剛德不損,“為物所歸”,故“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疏]正義曰:“益”者,增足之名,損上益下,故謂之益。下巳有矣,而上更益之,明圣人利物之無巳也。損卦則損下益上,益卦則損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據(jù)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謂之損,與下謂之益!奔壬闲谢菹轮,利益萬物,動而無違,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難,理絕險阻,故曰“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震,陽也。巽,陰也。巽非違震者也。處上而巽,不違於下,“損上益下”之謂也。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釋卦名之義。柔損在上,剛動在下,上巽不違於下,“損上益下”之義也。既居上者能自損以益下,則下民歡說,無復(fù)疆限。益卦所以名益者,正以“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者也。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袄胸,中正有慶。五處中正,“自上下下”,故“有慶”也。以中正有慶之德,有攸往也,何適而不利哉!

[疏]正義曰:此就九五之爻,釋“利有攸往,中正有慶”也。五處中正,能“自上下下”,則其道光大,為天下之所慶順也。“以中正有慶之德”,故所往無不利焉。益之所以“利有攸往”者,正謂中正有慶故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木者,以涉大川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難,同乎“木”也。

[疏]正義曰:此取譬以釋“利涉大川”也。木體輕浮,以涉大川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難,如木道之涉川。涉川無害,方見益之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jìn)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損下益下。

[疏]正義曰:“益動而巽,日進(jìn)無疆”者,自此已下,廣明益義。前則就二體明損上益下以釋卦名,以下有動求,上能巽接,是“損上益下”之義。今執(zhí)二體更明得益之方也。若動而驕盈,則彼損無已。若動而卑巽,則進(jìn)益無疆,故曰“益動而巽,日進(jìn)無疆”!疤焓┑厣,其益無方”者,此就天地廣明益之大義也。天施氣於地,地受氣而化生,亦是“損上益下”義也。其施化之益,無有方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益之為用,施未足也。滿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也。

[疏]正義曰:雖施益無方,不可恒用,當(dāng)應(yīng)時行之,故舉“凡益”總結(jié)之,故曰“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也”。

《象》曰:風(fēng)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遷善改過,益莫大焉。

[疏]正義曰:《子夏傳》云:“雷以動之,風(fēng)以散之,萬物皆盈!泵腺乙嗯c此同其意。言必須雷動於前,風(fēng)散於后,然后萬物皆益。如二月啟蟄之后,風(fēng)以長物八月收聲之后,風(fēng)以殘物。風(fēng)之為益,其在雷后,故曰“風(fēng)雷,益”也。遷謂遷徙慕尚,改謂改更懲止,遷善改過,益莫大焉,故君子求益,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也。六子之中,并有益物,猶取雷風(fēng)者,何晏云:“取其最長可久之義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處益之初,居動之始。體夫剛德,以蒞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必獲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處,大作非小功所濟(jì),故“元吉”,乃得“無咎”也。

[疏]正義曰:“大作”謂興作大事也。初九處益之初,居動之始,有興作大事之端,又體剛能幹,應(yīng)巽不違,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利用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無其位,得其時而無其處,雖有殊功,人不與也。時人不與,則咎過生焉。故必“元吉”,乃得“無咎”,故曰“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時可以大作,而下不可以厚事,得其時而無其處,故“元吉”,乃得“無咎”也。

[疏]正義曰:“下不厚事”者,厚事猶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以柔居中,而得其位。處內(nèi)履中,居益以沖。益自外來,不召自至,不先不違,則朋龜獻(xiàn)策,同於損卦六五之位,位不當(dāng)尊故吉在“永貞”也。帝者,生物之主,興益之宗,出震而齊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體柔當(dāng)位,而應(yīng)於巽,享帝之美,在此時也。

[疏]“六二”至“王用享于帝吉”!鹫x曰:六二體柔居中,當(dāng)位應(yīng)巽,是居益而能用謙沖者也。居益用謙,則物“自外來”,朋龜獻(xiàn)策,弗能違也。同於損卦六五之位,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也。然位不當(dāng)尊,故永貞乃吉,故曰“永貞吉”。帝,天也。王用此時,以享祭於帝,明靈降福,故曰“王用享於帝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疏]正義曰:“自外來”者,明益之者從外自來,不召而至也。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以陰居陽,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來,己自為之,物所不與,故在謙則戮,救兇則免。以陰居陽,處下卦之上,壯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兇事”,乃得“無咎”也。若能益不為私,志在救難,壯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國主所任也;用圭之禮,備此道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極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則稱王,次天下之大者,則稱公。六三之才,不足以告王,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

[疏]“六三”至“告公用圭”!鹫x曰:六三以陰居陽,不能謙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來,已自為之,物所不與”。若以謙道責(zé)之,則理合誅戮。若以救兇原之,則情在可恕。然此六三,“以陰居陽,處下卦之上,壯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則物之所恃,所以“用兇事”而得免咎,故曰“益之,用兇事,無咎”。若能求益不為私己,志在救難,為壯不至亢極,能適於時,是有信實(shí)而得中行,故曰“有孚中行”也。用此“有孚中行”之德,執(zhí)圭以告於公,公必任之以救衰危之事,故曰“告公用圭”!鹱ⅰ耙躁幘雨枴敝痢案婀霉缫病!鹫x曰:告王者宜以文德燮理,使天下人寧,不當(dāng)恒以救兇,用志褊狹也。

《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用施兇事,乃得固有之也。

[疏]正義曰:“固有之”者,明其為救兇,則不可求益;施之兇事,乃得固有其功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居益之時,處巽之始,體柔當(dāng)位,在上應(yīng)下。卑不窮下,高不處亢,位雖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從?以斯“依遷”,誰有不納也?

[疏]正義曰:六四:居益之時,處巽之始,體柔當(dāng)位,在上應(yīng)下,卑不窮下,高不處亢,位雖不中,用中行者也”,故曰“中行”也。以此中行之德,有事以告於公,公必從之,故曰“告公從”也。用此道以依人而遷國者,人無不納,故曰“利用為依遷國”也。遷國,國之大事,明以中行,雖有大事,而無不利,如“周之東遷晉鄭焉依”之義也。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志得益也。

[疏]正義曰:“以益志”者,既為公所從,其志得益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得位履尊,為益之主者也。為益之大,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費(fèi),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愿,固不待問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誠惠物,物亦應(yīng)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疏]正義曰:九五得位處尊,為益之主,兼張德義,以益物者也!盀橐嬷,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費(fèi),惠心者也”。有惠有信,盡物之愿,必獲元吉,不待疑問,故曰“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我既以信,惠被於物,物亦以信,惠歸於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盎菸业隆,大得志也。

[疏]正義曰:“大得志”者,天下皆以信惠歸我,則可以得志於天下,故曰“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處益之極,過盈者也。求益無巳,心無恒者也。無厭之求,人弗與也。獨(dú)唱莫和,是“偏辭也”。人道惡盈,怨者非一,故曰“或擊之”也。

[疏]正義曰:上九處益之極,益之過甚者也。求益無厭,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擊之”也。勿猶無也,求益無己,是“立心無恒”者也。無恒之人,必兇咎之所集,故曰“立心勿恒,兇”。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疏]正義曰:“偏辭”者,此有求而彼不應(yīng),是“偏辭也”!白酝鈦怼闭,怨者非一,不待召也,故曰“自外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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