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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無我?無我的簡單解釋

趙樸初:什么是無我?無我的簡單解釋

什么是‘無我’?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和‘無動作義’,都是說明無我的道理的。‘有情’的巴厘語是‘薩埵’(satta),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羅門教和其他各派主張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常住的(固定不變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atta,意義與‘靈魂’相當)。緣起論則認為所謂‘有情’,無非是種種物質(zhì)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從身體的組織來說,有情是由于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六種元素)所構(gòu)成的,依借前五大而有身體的機關(guān)及其作用—地為骨肉,水為血液,火為暖氣,風為呼吸,空為種種的空隙;依借后一大(識)而表現(xiàn)種種的精神活動。

  再從心理的要素來說,有情的組織分為色r[pa、受vedanq、想sa``q行sankhqra、識vi``qza五蘊。蘊(khandha)就是堆,把種種不同的現(xiàn)象分類,每類做為一堆,這就是蘊。簡單地解釋,‘色’就是各種物質(zhì),眼、耳、鼻、舌、身五根(根就是人生的感覺器官)和色、聲、香、味、觸五境(境就是感覺物件)等都屬于色。受、想、行、識四蘊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受是感覺(感覺苦、樂或不苦不樂等);想是印象(攝取事物的相貌,知道是青、黃、赤、白,是長、短、方、圓,是苦是樂等);行是思維(思維是推動身心活動的力量,所以叫做行);識是了別(對于所認識的物件,予以判斷和推理)。

  佛教根據(jù)以上兩方面的分析,說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單一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的聚合體,而任何要素又是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著的,所以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有情’在支配著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這便是無我的簡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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