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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的變遷——參禪悟道話古今

  開有宋以來眾多的禪宗語錄、燈錄、拈古、頌古、評唱,映入眼簾的是禪師在接引學(xué)人時展開的種種機鋒語句。參禪者問:如何是佛祖西來意?如何是佛法大意?祖意與教意是同是別?祖祖相傳是個什么?如何是三寶?如何是法身?如何是古佛心?如何是和尚家風(fēng)?如何是本來面目?如何是學(xué)人本分事?等等。而禪師則往往以非常規(guī)式的言語或舉止作答。有正說、反說、莊說、諧說、橫說、顯說、密說,以及瞬目揚眉、擎拳舉指、豎拂拈槌、掀床作拜、持叉張弓、輥球舞笏、拽石搬土、打鼓吹毛、噓笑棒喝等。于是而有種種禪宗公案,作為禪子登堂入室的參究對象,其要歸于截斷凡思,發(fā)明本心。

  時代在變遷,禪法的宗旨不變,而參禪入道的方法及內(nèi)容則需隨時而變。如同耕云先生《安祥禪》中“禪是生活宗教”一節(jié)所說的:“古時候那種作略,現(xiàn)在也不能用。我們觀在提出安祥禪來,就是把祖師禪加以稀釋,摻點水進去,不讓它太濃,濃了別人無法接受。然而法的本質(zhì)是絲毫沒有變。”

  提倡安祥禪,實質(zhì)是提倡菩薩道。而菩薩道的根本,便是自利利他。如能做到這一點,一個人的心態(tài)自然就平和安祥了。

  講到“自利”,一般人理解為自我覺悟,潔身自好,視名利如浮云。這當(dāng)然不錯。但如果更深一層說的話,還應(yīng)加上“精進不懈”。古人云:人身難得。人生活在天地之間,大抵在七、八十年間,除去兩頭,真正能有充沛的精力從事自己的工作和所選擇的事業(yè),也不過三十年多點。要實現(xiàn)人身三大事:立德、立功、立百中的每一件,都是極不容易的,都要花費數(shù)十年的時間與精力。世事紛繁,無時不在分散或干擾著一個人的注意力。因此所說的“自利”,就是要對得起人生。安貧樂道,心靜如水,擯棄外誘,潛心事業(yè)。人的職業(yè)和處境有種種不同,但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做有價值的事,則應(yīng)當(dāng)是同一的。

  所說的“利他”,就是要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會的事。人不能選擇社會,但卻能在既定的社會中選擇應(yīng)當(dāng)做的事。西晉法炬等譯的《諸德福田經(jīng)》曾列舉“福田”(功德)之事說:“一者興立佛圖、僧房、堂閣;二者園果、浴池、樹林、清涼;三者常施醫(yī)藥,療救眾厲;四者作堅牢船,濟渡人民;五者安設(shè)橋梁,過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飲;七者造作圊廁,施便利處。是為七事,得梵天福。”這是印度小乘佛教時代所倡導(dǎo)的功德。拿到今天來說,已遠遠不夠。實際上,功德之事隨處隨地都有,而且畢其一生也不可能做盡。身為凡夫俗子,很難做到一點兒也不為自己的生計考慮,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公家為他人的。但是克己奉公,利他為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做一件好事算一件,日積月累,自然功德圓滿了。

  倘若一個人能以自利、利他為修身的準則,那么,他的心情就會始終安祥舒坦。不戚戚于貧賤,不汲汲于富貴。淡泊明志,寧靜致遠。這也就是《安祥禪》所說的禪者的德操:“慈、悲、喜、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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