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華人佛教 > 禪宗 > 禪宗思想 >

從發(fā)心中擔當責任

  我們佛教青年經常會說要“發(fā)心”,但是很少聽說要擔當“責任”,更不知道責任的重要。因此,“發(fā)心”往往只有五分鐘的熱度,而不能堅持自己的發(fā)心,貫徹自己的發(fā)心;我們應該把發(fā)心所做的一切,看做是自己理所當然、必需擔當的一種責任。

  我們知道“發(fā)心”的重要之后,進一步要了解“責任”的重要;比方說船只遇到海難的時候,船就要沉沒了,船上的人開始逃生,但是最后一個離開船只的必定是船長。這是為什么?因為維護船上人員生命的安全,就是他的責任。所以當船長的人,甚至于必須與其所負責的船只共存亡。為什么呢?因為這是他的責任。

  我們平常認為發(fā)心是一種義務,于是,高興就發(fā)心,不高興就不發(fā)心,這是有流弊的,現在,我要在“發(fā)心”后面加上兩個字“責任”,因為發(fā)心就蘊含著責任。

  大禹治水,三過其門而不入,為什么?他不愛家嗎?他不愛老母妻兒嗎?是因為責任不容許他放棄自己的職守,為了要完成責任,只有犧牲小我。

  《梵網經》說:“菩薩見外道及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刺心。”為什么聽見人家謗佛會覺得像三百矛刺心那么痛切?因為佛法不能興隆,遭受外來的毀謗,就是我們沒有盡到責任,心理怎么能不痛苦?常聽人說:“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yè)。”家務也好,事業(yè)也好,都是我們的責任,所以,弘法利生是我們理所當然應該負擔的責任。(星云大師)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