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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情緒的根源在于貪嗔癡

負面情緒的根源在于貪嗔癡

  佛法以緣起看世界,這就告訴我們,每種想法和情緒既非無中生有亦非一成不變,而是在特定因緣和觀念引導下形成。錯誤的觀念,正是負面情緒產生的土壤。就像我們對某人或某物生起貪心,這種貪從哪里來?為什么我們會貪戀這個而非那個?為什么我們會被貪心驅使著,得不到就寢食難安,得到了又唯恐失去?正是來自于我們的價值觀、審美觀,以及這樣那樣的種種觀念。

  我們覺得這個人或物很重要,很喜歡,當這種思維被反復強化之后,貪心就會隨之增長,從動心發(fā)展為動力。最終,從開始的一點點貪念,逐步增長到鋪天蓋地的貪,徹底地籠罩你、左右你,促使我們不斷地為之奮斗。而在奮斗過程中,這個對象的重要感又會得到進一步的鞏固。

  貪是如此,一切心行的運作規(guī)律都是如此。我們對某人生起嗔心,反復想著他的壞處,嗔心就會迅速擴大。我們對自己生起執(zhí)著,時時想著自己的長處,我慢就會隨之增長。我們不妨觀察一下,有哪種心理不是在相關因緣下產生并發(fā)展的?

  身為凡夫,我們的心念往往和貪、嗔、癡密切相關。事實上,這正是我們所以成為凡夫、所以流轉生死的根本。因而佛教稱之為三毒,即危害心靈健康的三種病毒。其中的癡就是無明,也是一切問題的源頭。

  無明就是心靈的黑暗,看不清自己的本來面目,看不清潛藏的覺悟本性。因為看不清,就會對自己產生錯誤設定,把種種不是“我”的東西,當做是自我的替代品——比如身體,比如相貌,比如地位,比如身份。我們已經完全認同了這種替代,從未產生懷疑。對很多人說,如果連這個與生俱來的身體都不能代表“我”,恐怕是一個近乎荒謬的觀點,并且遠遠超出我們的理解和承受力。

  事實上,我們安立為“我”的這一切,我們所擁有的身體、相貌、地位、身份,雖然和我們有關,但只是暫時而非永久的關系,更不能真正地代表“我”。如果對這點定位不清,就會產生堅固的執(zhí)著,進而形成依賴。因為依賴,就希望它是永恒的,希望身體永遠健康,希望相貌永遠年輕,希望地位永遠穩(wěn)固,這樣才足以成為我們的支撐,讓我們覺得安心、覺得安全。

  但我們面對的現(xiàn)實是,身體會死亡,相貌會衰老,地位會失去,身份會改變。不必說整個世界,僅僅是我們生活的這個城市,每天都有許許多多的人走向死亡,每年都有許許多多的天災人禍發(fā)出警報。這些現(xiàn)實不斷沖擊著我們的安全感,使我們覺得這些依賴是岌岌可危的,是靠不住的。僅僅因為擔心失去自己所擁有的,就足以使我們產生焦慮,甚至是非常嚴重的焦慮。一旦真的失去,孤獨、沮喪乃至嗔恨也就在所難免。

  所以說,各種負面情緒的根源就在于貪嗔癡。而由無明產生的種種錯誤觀念,又對負面情緒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在這些情緒的攻擊下,我們常常連對手在哪都分辨不清,自然不會有還手之力。其結果,就是不斷縱容這些情緒,使其興風作浪,泛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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