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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一輪明月給他

  一位住在山中茅屋修行的禪師,有一天趁夜色到林中散步,在皎潔的月光下,他突然開悟了自性般若

  他喜悅地走回住處,眼見到自己的茅屋遭小偷光顧。找不到任何財物的小偷,要離開的時候才在門口遇見了禪師。原來,禪師怕驚動小偷,一直站在門口等待,他知道小偷一定找不到任何值錢的東西,早就把自己的外衣脫掉拿在手上。

  小偷遇見禪師,正感到愕然的時候,禪師說:“你走老遠(yuǎn)的路來探望我,總不能讓你空手而回呀!夜涼了,你帶著這件衣服走吧!” 說著,就把衣服披在小偷身上,小偷不知所措,低著頭溜走了。

  禪師看著小偷的背影走過明亮的月光,消失在山林之中,不禁感慨地說:“可憐的人呀!但愿我能送一輪明月給他。”

  禪師不能送明月給那個小偷,使他感到遺憾,因為在黑暗的山林,明月是照亮世界最美麗的東西。不過,從禪師的口中說出:“但愿我能送一輪明月給他。”這口里的明月除了是月亮的實景,指的也是自我清凈的本體。從古以來,禪宗大德都用月亮來象征一個人的自性,那是由于月亮光明、平等、遍照、溫柔的緣故。怎么樣找到自己的一輪明月,向來就是禪者努力的目標(biāo)。在禪師的眼中,小偷是被欲望蒙蔽的人,就如同被烏云遮住的明月,一個人不能自見光明是多么遺憾的事。

  禪師目送小偷走了以后,回到茅屋赤身打坐,他看著窗外的明月,進(jìn)入定境。

  第二天,他在陽光溫暖的撫觸下,從極深的禪定里睜開眼睛,看到他披在小偷身上的外衣,被整齊地疊好,放在門口。禪師非常高興,喃喃地說:“我終于送了他一輪明月!”

  明月是可送的嗎?這真是有趣的故事,在我們的人生經(jīng)驗里,無形的事物往往不能贈送給別人,例如我們不能對路邊的乞者說:“我送給你一點慈悲。”我們只能把錢放在盒子里,因為他只能從錢的多寡來感受慈悲的程度。

  我們不能對心愛的人說:“我送你一百個愛情。”只能送他一百朵玫瑰。他也只能從玫瑰的數(shù)量來推算情感的熱度,雖然這種推算往往不能畫上等號,因為送玫瑰的人或許比送鉆戒者的愛要真誠而熱烈。

  同樣的,我們對于友誼、正義、幸福、平安、智慧……等等無價的東西,也不能用有形的事物做正確的衡量,我想,這正是人生的困局之一,我們必須時時注意如何以有形可見的事物來奧妙地表達(dá)所要傳遞的心靈信息。可悲的是在傳遞的過程中常常會有“落差”,這種落差常使骨肉至親反目;患難之交怨憤;恩愛夫妻仳離;有情人終于成為俗漢。

  這些無形又可貴的感情,與禪師的某些特質(zhì)接近,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是“不立文字,教外別傳”;是“當(dāng)下即是,動念即乖”;是“云在青天水在瓶”;是“平常心是道”!

  這個世界幾乎沒有一種固定的方法可以訓(xùn)練人表達(dá)無形的東西,于是,訓(xùn)練表達(dá)無形情感的唯一方法就是回到自身,充實自己的人格,使自己具備真誠無偽、熱切無私的性格,這樣,情感就不是一種表達(dá),而是一種流露。 在一個人能真誠流露的時候,連明月也可以送給別人,對方也真的收得到。

  我們時時保有善良、寬容、明朗的心性,不要說送一輪明月,同時送出許多明月都是可能的,因為明月不是相送,而是一種相映,能映照出互相的光明。

  因此禪師說:“但愿我能送一輪明月給他!”是真正人格的馨香。它使小偷感到慚愧,受到映照而走向光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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