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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的思想

  在佛教中,因果報應是被使用最多的一個理論,它將因果并稱,是佛教思想體系的基礎。

  所謂“因”,亦可稱為“因緣”,泛指能產(chǎn)生結果的一切原因,包括事物存在和變化的一切條件。佛教對“因”的解釋有“六因”、“十因”、“四緣”等。

  所謂“果”,亦稱為“果報”,即是從原因而生的一切結果。《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認為任何思想和行為,都導致相應的后果。

  “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選消失;沒有業(yè)因,也不會得到相應的果報,因果相應,毫厘不差,這就是佛教所說的“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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