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受冤枉是要據理力爭,還是以和為貴呢?

職場受冤枉是要據理力爭,還是以和為貴呢?

問:有些人說做人比做事難。如果在職場受人冤枉,是要據理力爭,或是以和為貴呢?

  圣嚴法師答:在社會上做事,有時并不是你技術沒有問題,對事情有耐心、有熱誠、有興趣,就一定可以做成事的。因為事與人有關系,事情都是人做成的。做一件事,要完全與其它人無關,幾乎很難,大概只有吃早餐,獨自享用一杯咖啡、一塊吐司,才能孤獨一人;或者是打坐坐在一塊蒲團上,那就不須與別人互動,只要面對自己。

  很多事都是人與事相互連結的。有一位政府官員做官做得非常痛苦,他曾來找我,說:‘我該怎么辦?’我說:‘做事雖難,做人更難。你把事情做好,別人對你的批評、嫉妒都沒有關系,你只要盡心盡力、問心無愧,白天努力工作,晚上就可以安心地睡覺了。’后來,他來向我道謝:‘要把事做好,還是需要先把人做好;把人做好了以后,事情就能夠比較順利推展。’

  先學做人是非常重要的。該如何做人呢?就是要小心謹慎、誠懇謙虛、踏實忠厚、寬宏大量,這樣一定可以把人做好。我們學做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做事;只要努力把人做好,事情也會愈做愈好。

  做人一定要常常為人設想,站在別人的立場考慮問題,在家庭里也是一樣。比如說,一位年輕媳婦告訴我,她的公公和婆婆常常埋怨她,責備她。當孫子不聽話,公婆罵媳婦;丈夫脾氣不好,公婆也罵媳婦。我告訴這位媳婦:‘自古以來,媳婦都是難做的。要跟公婆處得好,老人家埋怨時,就順著他們。體諒做公婆的,都是疼兒孫、比較不疼媳婦的;雖然委屈,但不要難過,還是把自己的本分做好,還是落落大方盡你的責任。’她照我的建議去做,一段時間以后,丈夫和孩子都成了媳婦的后盾,做她的精神支柱,也免去了與公婆間的沖突。

  在職場上也是這個道理。做事之前先把人際關系做好,也就是多尊重人、多適應人、多配合人,想做的事會更順利。如果別人找你麻煩,千萬不要自己懊惱,這會是雙重傷害:別人已經傷害你,你又傷害自己一次,這是沒有必要的。如果反省自己沒有錯,就把被冤枉的心情放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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